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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奇異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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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開放神論之爭 cont'd
送交者: mean 2008年01月25日05:11:4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5. 預定論與開放神論的比較

現在我們對決定論式預定論和開放神論有了較深入的理解,我們看見,由於暫時唯一可解釋自由與預定共存的莫連那主義並不成立,預定論者惟有訴諸虛幻自由或奧祕,不否定預知的自由意志神論看來亦不無道理。在本節起,我將會略論兩類理論與一些信仰課題的關係。我的重點只放在決定論式預定論和開放神論對其他信仰課題的關係的異同。我不欲從這略論說某方理論必定較優越或正確,因為一課題會否令某方理論顯為合理或不合理,端在乎讀者對那課題的立場取態。

5.1. 神的不變和不動情

反對開放神論的流行論點之一是這理論違反了神不變和不動情的屬性( immutability and impassibility ),這觀念在中世紀結束時已成為標準神學,其理據主要是,改變只會是由不好變得更好,或由更好變得不好,兩者都不能在完美的神身上發生。因為開放神論者認為神不能預定人的未來行為,神若要引導人類歷史,便要在其進程中改變祂原有的計劃。或許祂本來十分期望我從商,幫助我成為富豪,在商界做見證,但我卻頑梗地選擇了讀哲學博士,那麼,祂既是愛我和期望我的人生在祂眼中仍然有價值,祂縱然傷心,也惟有「放棄」最初的期望,繼續每天引導身處研究院書海中的我。這豈不就是神會改變?聖經中最明顯的例子可算是舊約里神與以色列人的關係,例如以色列民要求立王。

為甚麼要相信神是不變和不動情的?這想法不但跟開放神論有衝突,也為預定論帶來「苦惱」──大概是因為這想法強化了「揀選必須是無條件和先於一切」的思想,不接受神在時序上或邏輯上後於人類墮落而決定救恩大計的加爾文主義某派( Supralapsarianism )便聲稱神創世、人類墮落、及神賜下救恩前,已預定誰永不得救。而且,若不變的神亦是不動情的神,神就不會因人的罪惡而有人所理解的難過,亦不會為罪人悔改而有人所理解的歡喜,祂只是一個在創世前註定一切事情的沒有人所理解的愛惡情感的神。這似乎不是聖經中的神。不少信徒因此感到困惑。 McGrath 說,二十世紀的神學研究普遍覺得這是中世紀神學過分遷就古希臘形而上學的結果,已漸被放棄。近年宗教哲學家 Leftow 就提出不變和不動情應是兩個獨立的概念,後者不是前者的必須條件,簡單講,「不變」不是說甚麼都不能轉變。支持這類修訂的,還包括一些加爾文主義者。

5.2. 神的主權和全能

有人認為,由上述不從商的例子可見,開放神論將神擬人化、貶為一個無能的神,這可見於為何反對開放神論的書名通常會是 No Place for Sovereignty 、 God's Lesser Glory 、 The Battle for God 、 Creating God in the Image of Man? 等。 神既有絕對主權,我又怎能忽發奇想說要讀書就令祂的大計落空?神豈能變為「博彩的神」( God who risks ),受制於機遇?

這點其實需要解釋。究竟神的主權受了甚麼挑戰?既然神決意創造有自由的人,那麼祂尊重及貫徹自己當初決定,容讓人類運用他們的自由意志,為何就不算是有主權?況且,一個無能力賜下自由的神與一個有能力賜下自由的神,哪一個更有能力和權柄?還有,信經信仰認為,成為人子的耶穌並沒有因人性的限制──失去某些主權,包括不知道一些事(太廿四: 36 )──而變為次等的神,那麼,神主動放棄操控人類某些行為,也不會令祂成為次等的神。在眾多不同主權觀下,我們真的有一個單一因素的直線式尺度,可量度出哪一個才是最高舉主權的嗎?

出乎意料之外,上述四本書裡只有一章以「主權」為題,其他的只能在索引里找到寥寥幾頁,但都只是提過 Sovereignty 這字而已。那一章的作者 Geisler 曾任福音派神學會會長,支持開除會籍動議,上述四本書中有兩本是他撰寫的,他列出大量聖經經文和歷代神學家的言論,彷彿是說,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皆為聖經和歷代思想的既定事實,我們要接受這奧祕。他在另一書 Chosen but Free 亦有談及主權,但仍沒有提供任何解釋。至於 God's Lesser Glory 一書,第一篇已提過,那作者 Ware 乾脆否定人有真實自由。(順帶一提,有些加爾文主義者對 Geisler 承認自由,因而指加爾文主義為錯,十分不滿,參 The Potter's Freedom 對 Geisler 的批評,可見這不是兩個陣營對壘那麼簡單。)

其實,當反開放神論者指控對手將神過分擬人化、用人的形像創造神,他們大概沒有留意,他們也是把人對主權的觀念強加在神身上,認為必須是甚麼都決定論式地預定了,神才算是有最高的主權。這豈不也是將神過分比擬為世上那些冀望可以全盤操控社會的統治者(不一定是壞心腸的,只是大家長主義而已)、或那些追求絕對肯定的啟蒙思維麼?反預定論者不察覺談主權是擬人化思考,大概只是因為談人理解的主權相比談人理解的人際互動關係較為冷冰冰而已。然而,聖經稱神是君王主宰,但亦有稱神是朋友策士。「過分擬人化」這批評並不有力。其實這類論證通常都是兩刃利劍,不宜攏統地使用。準確點說,他們不是反對類比思考,而是反對某種類比。那麼,為反對一種而不反對另一種?理由何在?是否太隨意?

讀者或想,神凡事都能,即使不知方法為何,也可說自由與決定論式預定沒有張力。如果我們接受由古至今很多基督教思想家對全能的理解,認為全能的神不能做邏輯上不可能之事,又認為自由與預定的張力是一個邏輯矛盾,我們就不能用「全能」來解決這問題。在此必須澄清,「全能的神不能做邏輯上不可能之事」是極其誤導的,其意思只是,某事態根本在邏輯上不可能,即不可能發生,所以當然做不到( it is more exact to say that the intrinsically impossible is incapable of production, than to say that God cannot produce it )。例如沒有一個正方的圓形是可以畫出來的,即使全能者也畫不出來;「我此刻在想妳」和「我此刻沒有想妳」不會同是事實,只有一個是事實,那麼,全能者「不能」令這兩件事同時在這世界成為事實,並不是祂力有不逮。因此,全能者「不能」控制人未來的自由決定,也不見得是祂力有不逮。再說,按一般神學理解,神雖是全能的,但祂「不能」不用基督受苦而稱我們為無罪,亦「不能」違反祂的本性,例如祂「不能」行惡。 很多反開放神論者及相關報道指控開放神論者貶低全能的神,實有誤解之嫌。

5.3. 苦罪疑難

當莫連拿主義不成立,決定論式預定論者若不欲訴諸奧祕,就只能說神是所有事情的真實因,那麼神豈不就是苦罪的施行者?宗教哲學家經常以自由意志來消解無神論者對神存在的挑戰,若某些預定論者要否定自由意志,他們可提出甚麼解答呢?我不敢說沒有,但肯定會非常困難。

某些加爾文主義者說,神的旨意分為祂主動成就的旨意和祂容許人做某事的旨意,苦難只是祂所容許的。但老問題猶在:為何祂的全盤預定下竟然有些東西是祂不太想看見卻又要無奈地容許?這兩種旨意的分類在強調絕對主權的系統裡會否根本不成立?有加爾文主義者力證聖經有教導兩種旨意,然而,問題並不在於此,而是「在強調絕對主權的系統裡這是否可能」,這是他們神學系統的內部問題,不是聖經的問題。追問至此,相信不少加爾文主義者都會說,由於聖經有講人有責任,又有講絕對主權,所以必定有兩類旨意,至於為何如此,這大概是一個奧祕。

5.4. 神對人的引導、對歷史的掌握

5.4.1 . 開放神論

不論贊成與否,我們總得有準確的理解。福音派中反開放神論者常有一個很大的誤解,就是將開放神論下人類的自由發展程度誇大,這是必須弄清楚的。他們往往認為開放神論否定了傳統的護理觀,即神不能鉅細無遺和可靠地引導和看顧人,不能掌管人類歷史發展,神淪落為一位「博彩的神」( God who risks ),受制於機遇,非常狼狽地收捨混亂的歷史發展,甚至要改變祂給人的吩咐。這指控未至於無根據,例如 Sanders 的確傾向此說,但卻不必是開放神論的立場,也不應被如此誇大。

即使是完全否定有關人未來自由行為的預知的激進開放神論版本,仍沒有反對神會預定其他事,也沒有說受著環境和心理因素等限制的人的所有決定均完全自由。故此,神預定如物理定律等事物並無妨,神亦可間中決定人的某些行為。還有,神可用其他方法(如遊說、感召、懲罰)引導人做祂期望發生的事,在歷史中按情況引導人,並在那些與自由無關的領域裡不斷作出安排。神亦可以按祂對我們脾性的徹底了解,安排一些處境令我們幾乎必然會做某類決定(這不是莫連那主義,因為沒有聲稱那些處境會「必然」帶來某些決定)。因此,我們不一定會從開放神論的立場推論出神要狼狽地收拾人類歷史自由發展的殘局。如果我們選出在護理觀和預知方面較保守的開放神論,基本上神對人的引導、看顧、及對人類歷史的掌管,與聖經中的和一般信徒所經歷的護理算不上有明顯分別。另外,「博彩」一詞是很誤導的,它所指的那處境並非我們一般所想的狼狽窘迫,僅是在理論上神始終仍容許有一些事情不在祂期望之內,撇去這些不當的聯想,我們發現問題並不是那麼嚴重,因為聖經也有類似講法──神雖不願有人沉淪,但卻的確有人會沉淪。

在此有兩個類比可以幫助讀者理解:在一條由高山流向大海的河流里,魚兒自由地活動,但是牠們因著很多不在牠們控制範圍內的因素,包括環境和牠們的生理心理因素,實際上都是一直朝向大海進發的。還有另一個類比:一鋼琴老師很了解每位學生的資質和學習過程里會遇到的事,他即使不能控制學生的思想行為,但卻可十分有效地訓練學生成才。讀者大概在預定論者口中聽過這類比,但其實開放神論者也講得出的,可見兩者分別是被誇大了的,尤有甚者,這些類比其實較切合開放神論的,因為比喻中魚兒和學生是自由的,不是被決定了的。

5.4.2 . 預定論

看過預定論者抨擊開放神論者將神視為「博彩的神」,我們(甚至他們)或會以為預定論就沒有問題,尤其因為預定論者常說,一切皆被預定,於是一切彷彿盡在掌握之中。然而,預定論其實並不能為神帶來很多關於人類未來的掌握,例如,「神預知將來會發生甚麼事,所以能防範於未然,一切盡在掌握」這講法是自相矛盾的,不可用作為一個支持論點。試想想,假如神預知我決定要跟某女子談戀愛,但祂不喜歡,於是使計令我無法遇上該女子,這豈不是說神當初預知的事──我跟某女子談戀愛──不會發生,即神的預知出錯了,或祂的預知只是局部的!?不要忘記預知不「全面」正是 Pinnock 等開放神論為人所咎病之處(參 3.3 )。

如此,若神預知某事發生(雖然這預知不一定是那事的因),那事卻必會發生,祂不可能因著這預知作出安排令該事情不發生。有人以為,假若我們是談神在創世以先的考慮,祂那時候的預知就稱得上「能防範於未然」,因祂有不同版本的世界可選擇。只不過,那時所預知的就不會是「我跟某女子談戀愛」,因為神既不願意見到這事,亦不造出有這事發生的世界,那怎稱得上是「預知」這事?事實上,某些加爾文主義者相信預定就是預知的基礎,會認為「防範」根本是無意義的用語,因此他們若貫徹始終,應該是無法接受「神預知將來會發生甚麼事,所以能防範於未然,一切盡在掌握」這講法的。似乎只有在可能性預計的想法下,「防範於未然」才是有意義和適用的。(在此讀者或會感受到莫連拿主義吸引之處。為甚麼?這是留給讀者的思考習作。)

其次,由於缺乏理論解釋預定與自由的張力,預定論不能輕易確立人類行為的因果關係的真實性,因此,雖然在表面上預定論與傳統護理觀十分吻合,至少不似會有搏彩的神,但是傳統護理觀的描述常談論人的因果活動,明白這點的預定論者若不欲動輒訴諸奧祕,就會傾向將這一切翻譯為虛幻因果,最終成功與否仍是未知素。所謂「吻合」,其實是未兌現的。(當然,對於那些認為預定與自由能奧祕地共存,並且不承認神要做任何「防範於未然」的事的人來說,這不會是一個問題。)

5.5. 尋求神旨意

神旨意是很大的課題,我只略說兩點。第一,開放神論肯定神每天引導我們,祂不是不動情的神,與人相遇時有情感有意志,猶如一位父親、君王、策士、主人、陶匠、恩友……祂對每一個祂所愛的人都有一些心意和期望,並且可敏銳地因著人事變化而作出適切的引導。所以,開放神論在這方面與信徒一般理解和聖經很多描述非常吻合。

至於決定論式預定論,很巧妙地,情況幾乎與上段所形容的無異。訴諸奧祕說預定和自由共存的,自然不在話下,但即使在不能確立真實自由的那類預定論下,在人尋求神心意、神的回應、人的回應等過程中,人在經驗層面里亦未必會察覺那些因果關係是虛幻的,人仍會覺得自己有「自由」去選擇尋問神的心意和怎樣回應神的心意,所以,在表面上情況與上段形容的無異。

第二,論到神引導的確據,反開放神論者有時會認為,決定論式預定論會帶來神引導的確據,因為神所應許的事必會實現,神的計劃不會落空。另一個相關想法是:「神在祂的偉大計劃里預定了我做某事,所以我要尋求清楚那是甚麼事,然後去遵行。」這兩類想法都不是完全正確的。

首先,在大多數尋求神心意的個案里,究竟神是否明明的說某事必會發生?祂既是天父、策士、陶匠、恩友,就沒必要每次都明明的說某事會發生,祂可以勸導、感動、命令、鼓勵、建議、或不具體地堅立你說「無論怎樣我都會在你身邊,賜你平安」等等,神這些作為都不牽涉祂要對未來有絕對的操控,也無假設神會預先決定大部份人的大部份「自由」決定。即或祂有預定一切,當神沒有告訴你祂預定了甚麼,那預定在整個引導過程里也就不能發揮令人感到有確據的作用。某些預定論者又會認為,神的主權對護理觀的價值在於,單憑人的努力有很多事(如傳福音)是不可以成全的,唯有當人相信神會令該事成全,人才有信心去「做」那事。 然而,問題猶在:神通常都沒有告訴我們祂要做哪一件事,要哪一個人得救。另外,不要忘記,開放神論也會相信神可以確保事情發生,如 5.4 所說,神有很多祂的辦法令事情成就,甚至可以凌駕人的一些決定。因此,在這點上兩者其實是難分高下。

其次,假如神在祂的偉大計劃里預定了你做某事,你何須尋求和盡力去與神同工?不論你尋求與否,喜歡與否,你最終都會做的。若你最終真的沒有遵行,神之前跟你說的祂那預定你去做某事的心意其實就不可能是祂的心意(那大概是你搞錯了),因為你的不遵行已令那心意不能成為事實,但神不可能既預定你做某事而結果你卻沒有做某事。你的尋求,只會顯出神預定了你會去尋求;你的不尋求,只會顯出神預定了你不會去尋求。 因此,對預定論者來說,他們只能夠當神沒有一個預定他們要做某事的心態去尋求,然後自以為有自由地按他們尋求的結果去回應,若經常如此,在人的經驗上,預定論便不能保證神大多數的心意都因被預定了而令人感到有確據。

小結:反開放神論者常以為決定論式預定論在護理觀和神掌管歷史的事上有明顯優勢,甚至因此說開放神論偏離傳統護理觀,這些講法並非沒有疑點的。對於訴諸奧祕的某些加爾文主義者來說, 5.4 對神在歷史的引導的分析不會適用,但是 5.5 指出的缺乏確據卻仍存在,因為那理由不在於預定與自由能否共存,而是究竟神願意我們知道祂的多少心意的多少細節。總結這兩期的比較部份(第 5 節),開放神論是否比決定論式預定論更切合神的屬性、主權、苦罪疑難和護理觀,並不是容易回答的,其中涉及的立場和思辯其實很複雜。

6. 結語

在這系列裡,我介紹了開放神論引起的近廿年爭論,及哲學界的一些相關討論,盼望能幫助讀者更了解開放神論與決定論式預定論的衝突。然後我從神的不變、不動情、全能、全知、主權、苦罪疑難、神對人的看顧引導、對歷史的掌握、尋求神旨意等不同角度評價開放神論與預定論。結束時讓我重提本系列幾個關鍵要點:「聲稱以聖經為前提推論出預定與自由可共存的論證,是循環論證」、「把預定與自由的張力訴諸奧祕不一定是錯,但其必要性是受到質疑的」、「預知不必然帶來決定論式預定」、「開放神論不一定要認為預知與人的未來自由行為是邏輯矛盾,因此不一定要認為神的全知和預知不包括人的未來自由行為」、「莫連拿主義不成功」、「一般信徒比較兩類護理觀時,多是誇大開放神論里的開放性,和誤以為預定論必定能帶來很多神引導的確據」。

若明白這幾個要點,讀者會發現溫和開放神論並非沒有道理的,此理論不見得有超越正統信仰, Pinnock 等人的開放神論則的確較具爭議性。我要強調,我想說的只是「並非沒有道理」,而不是「被證為正確」。我無意暗示未有深思的讀者要作更確定的判斷,認為某方必定是對或錯,因我不鼓勵流行於信徒圈子裡那些略懂幾個概念就妄斷誰對誰錯的輕率(甚至非理性)態度。本系列最主要目的,是讓讀者有機會進深思考這課題,在閱讀不同著作(包括本系列)的時候,能公平審慎地評價各方論據之優劣,漸漸在聖靈的引導下建立恰當的神學觀點。若讀者願意作進深閱讀,可到《時代論壇》網站或筆者網站看看我整理的參考書目。(系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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