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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背誦】第二周 - 第三天:加拉太書第二章15-18節
送交者: nngzh 2008年02月29日10:46:3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第四天

Gal 2:15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Gal 2: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Gal 2:17 我們若求在基督里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
Gal 2:18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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