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督教預定論:第六章 神的預知 |
| 送交者: 誠之 2008年03月03日13:43:5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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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神的預知 阿民念主義反對預定,也反對預知*(foreknowledge),而且反對的程度一樣。就着我們所討論的預定和預知而言,二者的關連讓我們能說:神的預定有多麼確定,神的預知也必然同樣的確定;所以如果預定與人的自由選擇權矛盾,那麼預知也一定與人的自由選擇權矛盾。神預定某件事,那件事就確定;而神預知某件事,有個先決條件,就是那件事必須是確定的。 如果神預知某件事,那麼這件事就再也沒有稍微改變的可能。如果神預知未來的事如何演變,那麼歷史的發展就一定像火車在軌道上行駛一樣確定。阿民念主義反對預定,等於否認有神論,因為有神論是預知的基礎。常識告訴我們,無論什麼事,如果不預先決定(或靠雙手,或靠頭腦),就無法預知。不管外表看起來是什麼力量決定未來的事,我們可以把背後的原因歸納成兩種可能:一、是那位滿有智能,憐憫的天父決定的;二、是盲目的自然命運決定的。 索西奴主義*(Socinian)與獨神論*(Unitarianism,又稱「唯一神格論」,相信上帝只有一個位格)雖然不是純正的福音派*信仰,比阿民念主義更偏離真道,但是在這點上卻比阿民念主義更前後一貫,因為他們在反對「神預定」之後,同時也否認「神能預知有自由選擇權的受造者的行動」。他們主張:就我們所討論的預定與預知而言,人將來會作什麼事無法得知,要等人自己選擇之後才能知道。按照這種說法,聖經的預言當然就淪為慧黠的推測,基督徒一向承認的聖經默示教義也被破壞了,正派的教會從來沒有提出這種主張。有些索西奴主義與主張獨神論的人真是勇敢,也夠誠實,乾脆坦白承認他們反對「神能確定預知人類未來的行動」的理由其實是「如果他們承認神能準確預知人類未來的行動,就無法否定加爾文主義的預定論了」。 許多阿民念主義者已經覺得這個論證強而有力,難以招架;儘管他們不像獨神論派那樣否認神的預知,但也明說:「其實心裡很想否認神的預知,只是不能也不敢」;有些阿民念主義者對預定論有點不屑,甚至認為「預定論不重要,相信也好,不相信也罷」;有些阿民念主義者更離譜,直接說:「寧可否定預知,也不要承認預定」;還有一些阿民念主義者提議說:「神為了使人有自由,可以自願忽略一部分人類的行動」,但是這顯然破壞神的無所不知;更有阿民念主義者說:「所謂神無所不知,可能只是『神如果決定要知道萬事,就能知道萬事』;就好象我們說神無所不能,意思是『如果他決定要行萬事,就能行萬事』一樣」。但是這裡的推論硬把「神無所不知」和「神無所不能」作對比,是站不住腳的,因為「神能行萬事」中的「萬事」包括可能發生、但實際並未發生的事,而「神能知萬事」中的「萬事」卻是未來一切真正將發生的事。說神不知道這些事,是否認神的全知。這樣解釋會導致一種荒謬的全知,就是「不全知的全知」。 阿民念主義討論預知時,必須承認「未來的事是確定的,不變的」,然而在討論自由選擇權時,又想堅持「一個有自由選擇權的受造物,他的行動是不確定的,要等他最後作了選擇才能確定」。這兩者顯然有矛盾。「人類出於自由意志的作為是不確定的、不可捉摸的」這種說法固然可以保持人的自由,但是犧牲了神的至高主權。再者,如果一個受造物有自由選擇權,就表示他的行動不確定,那麼神是否必須等他真的行動之後才擬定計畫?如果是這樣,神要使一個人悔改,就得像拿破崙一樣,出征前先準備幾個計策,如果第一個計策失敗,就用第二個;第二個失敗再用第三、第四個......。這種看法完全違反神的屬性。神如果真是這樣一位神,對許多未來的事就一無所知,必須天天累積新的知識,他治理的世界就很不確定,勢必要隨人捉摸不定的行動而改變。 否認「神完全預知,完全不變」,等於把神說成是一位不斷被他所造的萬物挑戰,甚至被打敗,因而鬱鬱寡歡的神。但是誰能真的相信,偉大的耶和華必須坐在人的面前等候,問人要作什麼呢?只是一個人如果接受阿民念主義,就必須否認神預知,否則他們在邏輯嚴密的加爾文主義面前是站不住腳的,因為「預知」表示「萬事萬物都是確定的」,而「萬事萬物都是確定的」就是「預定」。 主藉先知以賽亞說:「我是神,再沒有能比我的,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從古時言明未成的事,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賽四六9- 10);詩人說:「你從遠處知道我的意念」(詩一三九2);他「知道人心」(徒十五8);「被造的沒有一樣在他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來四13)。 預定論這麼讓人傷腦筋,是因為人的思考有限,同一個時候只能掌握一些細節,又不能完全了解它們彼此的關係。我們受造在時間裡,常常不能想到神並不像我們這樣被時間限制。我們眼中的過去與未來,在神的永恆里都是「現在」。他是「至高至上,住在永遠」的那位(賽五七15小字)。「在他看來,千年如已過的昨日,又如夜間的一更」(詩九十4)。我們所看見發生在時間裡的事,早在萬古之先,在他面前就被定下了。受造物本來就受時間的限制,但是神並不在時間之內,而是超越時間之上。神觀看時間,但不受時間的限制。神同樣也不受空間的限制,因為受空間限制也是受造物的特性。舉例來說,一條從紐約到舊金山的公路,在神是一眼看盡,在我們則是一邊走,一邊看,而且一次只能看一小部分。同樣,在歷史中發生的事雖然有「過去」、「現在」、「未來」之分,但是在神眼中,一次就把它們全部看完了。如果我們明白「在神面前,整個歷史的發展是一個大大的、永恆的『現在』,並且神創造萬有」,預定論至少就不是那麼難以接受了。 在萬古之先,神還沒有創造萬物時,除非神對未來的事有諭旨,否則未來的事是不確定的。必須先有神定下諭旨,事情才能從「可能發生」變成「確定發生」,或說從「可能」到「完成」。萬事萬物能到「不變」或「確定」的地步,必定是因為神的心意,因為在萬古之先,除了神以外沒有其它東西。達布尼*博士說: 任何事如果有絲毫從「神看為可能」到「神預先知道它確定發生」的可能性,唯一的方法就是神自己定意要使它發生,或是借着他特意安排、特別創造的一種「有行動能力的受造者」,特意容許它發生;總之,它發生都是出於神。有一個論證可以幫助我們清楚看出這點,現在敘述如下:任何一個可能發生的事情,只能借着一個或多個「有效原因」(efficient cause)才能真正發生。神原本對萬物就有無限的預知,神以這樣的預知遙望未來,他只看到一個「因」,就是他自己;如果還有任何其它的「因」或「有行動能力的受造物」,那也必定是神作的。如果從那些其它「有行動能力的受造物」所產生的「果」也在神「無限預知」的範圍里,而神又以他「無限的預知」定意要這些「有行動能力的受造物」存在,那麼神其實是以他的意志使一切的「果」存在,或說神定意要使這一切的「果」發生,而且這些「果」又要成為「有效原因」。 (注一) 浸信會著名神學家,前羅徹斯特神學院(Roche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院長施特朗*(A. H. Strong)博士也說過類似的話: 在永恆里除了神自己以外,不可能有其它的「因」使後來的宇宙存在,因為那時除了神以外,沒有其它東西存在。神在永恆里預先看見一件事,就是世界的創造與世界定律的設立,保證世界的歷史一定真的發生,甚至連看起來最不重要的細節也不例外。可是定下諭旨要創造世界並設立這些定律的是神,神既然定諭旨創造世界並設立這些定律,也就一定要對一切將要發生的事定下諭旨。簡單的說,神預見宇宙中未來的事件是確定的,因為神已經先定下諭旨要創造。但是「神決定要創造」也意味「神決定了創造所帶來的一切結果」。換言之,神對那些結果也定下諭旨了。(注二) 預知與預定不可以混為一談。預知以預定為前提,但是預知本身並不是預定。一個有自由選擇權的受造物,他的行動不是因為被神預見所以才發生,而是因為必定發生所以被預見,所以施特朗博士說:「在邏輯上,預定在前,預知在後(但是在時間順序上未必這樣)。當我說:『我知道我要作什麼』時,顯然我已經決定了;我不是『先知道、後決定』,而是『先決定、後知道』,並且我的『知道』是以我的『決定』為基礎。」(注三) 神的預知既然是完全的,就能知道每個人的命運,而且神不是在人今生作選擇之前才知道,而是在萬古之先就知道了。神既然在人類被造以前就知道他們的命運,然後再造他們,顯然得救的人和滅亡的人都在完成神為人類所安排的計劃;因為如果神的計劃並不打算要任何一個人沉淪,那麼至少他可以不必創造他們。 所以我們可以在這裡得到一個結論:「神預知」這個基督教教義也證明「神預定」。萬事既然被預知,所以是不變的、確定的。但是能使萬物不改變的只有神的美意,神是偉大的第一原因*,神預定一切要成就的事,而且不受限制,也永不改變。這種說法的困難在於「一個有自由選擇權的受造者,他的行動本來應該不確定,但現在變成確定了」。可是不只是預定需要這樣的確定,預知也需要這樣的確定。阿民念主義者只想證明沒有預定,但是如果他們的證明成立,不但預定變成是錯誤的教義,連預知也變成是錯誤的教義。既然他們也承認預知的教義,顯然是他們證明過度,連不該證明的也證明出來了,所以我們的結論是他們的證明有問題。
(注一)R.L. Dabney, Systematic Theology, p.212. (注二)A.H. Strong, Systematic Theology, p.356. (注三)A.H. Strong, Systematic Theology, p.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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