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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康來昌:與神有約(一)-1
送交者: 誠之 2008年03月27日09:35:1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與神有約(一)
康來昌

信息經文:創世記12-24章

一、神是宇宙萬有的主宰

我們的神──這位跟我們立約的神,是一位什麼樣的神?祂是宇宙萬有的主宰,創造者、計畫者、管理者、成全者、拯救者、審判者。萬事萬物沒有一件不在祂旨意的掌管之下,沒有一件事能夠獨立於祂之外存在。世界還沒有的時候,三位一體的真神就存在。這世界會結束,會有新天新地,但神會永遠的在那裡。

詩篇103:19講到,「耶和華在天上立定寶座;祂的權柄(原文是國)統管萬有。」不要有個觀念好像我們的神只管基督徒、以色列人,是地區性的神。不!我們非常理直氣壯的根據聖經說,我們的神是統管萬有的,萬有因祂而立,萬物因祂而有、而存,也因祂的旨意而消滅或繼續存在。基督徒和萬事、萬物、萬人都在祂的管理之下,沒有一事、一物、一原子、一天使…不在祂的掌管之下,包括地獄也在上帝的掌管之中。箴言15:11,也講,「陰間和滅亡尚在耶和華眼前,何況世人的心呢?」在地獄裡、魔鬼撒旦身上,神也全然的在統管,包括在地獄裡顯出上帝的公義和正直、包括在罪人身上顯出上帝極大的寬容和忍耐。

1.神的「一般恩典」給普世萬有

萬事、萬物、萬人都被神所管理,也都在神的慈愛和恩典當中。保羅跟外邦基督徒講到說,「我們傳福音給你們,是叫你們離棄這些虛妄(假神),歸向那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神。他在從前的世代,任憑萬國各行其道;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徒14:15-17)外邦人一樣蒙了上帝的恩惠,那在神學上叫做「一般恩典」,像陽光、空氣、雨水……,義人、歹人通通都得到。但他們沒有把榮耀歸給主,所以他們受的刑罰會更重。

2.神的「特別恩典」只給祂立約的子民

雖然萬事、萬物、萬人都蒙神的慈愛,但是,當這世界墮落、人犯罪了以後,神要救人,就特別揀選了一個族類──亞伯拉罕的後裔,跟他們立約,這些人就成為祂的子民。希伯來書4:13,「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萬事、萬物都被神掌管,那是赤露敞開的意思。但感謝主,萬事、萬物中,只有我們這些被揀選的人跟祂有關係。這個關係就是「約」的關係。

神揀選了一群人,在舊約是以色列人,在新約是教會。不是肉體的亞伯拉罕的後裔,也不是名字在教會名冊上,或受過浸的就自動是神的兒女;而是從裡面做的,心裏面真的信靠上帝的才是真以色列人、真橄欖樹、真葡萄樹。

不管是舊約或新約,形式上在這約裡面的人或教會,都不一定是真正的基督徒。真正的基督徒、神的兒女,只有主知道,只有主給的聖靈在他身上能顯出來。神跟我們這些屬祂的人立約,我們跟這位萬有的主宰立約,是極大的榮幸、是祂極豐富的恩典。我們要先認識這一點。

二、神與人立約

1.「約」的關係
「約」這觀念其實在聖經里看到得不多;聖經里比較多講「信心」、對主的信,而「約」這字不太多。「約」這觀念甚至在我們中國歷史里也不太多,有人說因為西方受到基督教影響,「約」(Covenant)才變成一個重要的字眼,甚至在民主政治里也發揮出這種契約的關係。

「約」,可以這樣了解,比方在教會裡,你應該愛每個弟兄姊妹,但對某一個弟兄(或姊妹),你只能有一種特殊的愛來愛他(她),那就是你丈夫(或妻子)。你不能把這樣的愛放在別人身上,那就是錯的。你為什麼特別用夫妻的愛來愛這位弟兄(或姊妹)?因為你跟他有「婚約」的關係。

又比方,你是房東,你的房子只能給跟你有「房租契約」的房客住。當你跟他定了「租約」以後,你跟他就有個特別的關係,那房子只可以給他用。你有要盡的義務和要享的權利,對方也是一樣;不是房客的人就不能享受這些權利和盡這些義務。

2.「約」的內容
我們跟神有「約」,從舊約到新約,神跟我們立約的內容是什麼?

雖然神跟很多人立約,但簡單的說,我認為都只有一個約。當然在神拯救我們的歷史裡好像有不同的次序,但只有一個約。這約只有一個內容,就是:「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

這兩句話,意思其實也是一樣。

(1)「我作你們的神」
「我要作你們的神」是什麼意思?我一開始就講的:神是萬有的神,甚至可以說神是魔鬼的神。沒有神,連魔鬼都不會存在;沒有神,任何事不會發生。神是萬有的神。但在「約」的關係裡,神只作跟祂立約的子民的神。

上帝普愛眾生,陽光、空氣、雨水都給所有的人、萬物,沒有一物不得到祂的祝福(詩19:6)。但在世界墮落了以後,神揀選了一群人,祂要把那永恆的拯救、兒子的名分,這特別的恩典單單加在這些人身上:「你們跟我有了密切、不改變到永恆的關係,而且只有你們身上有,其他人沒有。我雖是萬民的神,但我只作你們的神。」這就是「立約」。

(2)「你們作我的子民」
「你們作我的子民」是什麼意思?萬民都是我的民,但只有在「約」裡面的才是我的子民。講得再簡單一點,在「約」裡面的,就是相信的人。我們這相信的人,就作祂的子民;別的不相信的人,雖然得到祂的恩惠,但將來要被定罪得更厲害,因為領受得越多卻拒絕、不信。

萬民都是神的民。回教徒、無神論、佛教徒……,就神造他們、給他們生命而言,都是耶和華的民;但就他們不在這「約」之內而言,他們就不是神的子民。

3.「約」的意義:我們專心愛神,因神專心愛我們
申命記10:12,「以色列啊,現在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遵行祂的道,愛祂,盡心盡性事奉祂。」

我先把答案講出來:什麼叫做「祂作我們的神,我們作祂的子民」?對我們而言,我們專心愛祂、靠祂,不再有其他的神、主、救主,就只有禰,獨獨是禰、完全是禰、有禰就夠了,這叫「祂作我們的神,我們作祂的子民」。我們不愛、不認、不信靠、不盼望別的神,只有你;我們盡心、盡性、盡意愛祂,沒有別的了。

相對的來說,我們也愛自己的丈夫、妻子、兒女;也愛讀書、看電視;有人也愛看王建民打棒球……等等,這都很好,感謝主;我們也盼望到美國留學、買一棟新房子……,我們也有這些世界上的一些盼望;我們也相信這個老闆或國家領導人比較可靠,或某個公司的產品比較好。我們對萬事萬物有相對的信、望、愛,但那絕對的信、望、愛,只有上帝。

我們沒有別的愛的、信的和盼望的,這叫有「約」的關係。但這個,是建立在另外一件事上,就是神固然造了也眷顧所有東西,但那永恆的愛,祂只給了祂「約」中的子民。我們是先領受了這樣的恩典,才能對祂有這樣的回應。

申命記10:14,「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屬耶和華─你的神。」哪裡有一個東西不屬神?

10:15,「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愛他們,從萬民中揀選他們的後裔,就是你們,像今日一樣。」我們敬拜主。我們不配,我們被祂揀選了,成為祂立約的子民。所以,10:20-21,「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事奉祂,專靠祂,也要指着祂的名起誓。祂是你所讚美的,是你的神,為你做了那大而可畏的事,是你親眼所看見的。」

因此,「約」的內容就是我們專心愛祂、信靠祂,因為祂專心愛、信靠、揀選我們。

4.「立約」的步驟
我們與神立約的步驟又是什麼?

如果你要跟你的房客簽租約,或要跟某個弟兄、姊妹訂婚姻的盟約,有它的步驟。這裡要講的步驟不一定完全照着時間的順序:

(1)揀選
我們如果要成為神立約的子民,一定要先被神揀選。要簽婚約,一開始要揀選一個人(媒妁之言也一樣,開始時父母親必須先選定一個)。但神揀選我們的觀念,跟世界、世人不一樣。

在世界上選任何東西,選電腦、汽車、工作、到哪裡去讀書、配偶、教會……,選的原因都在乎這對象有一些優點。你為什麼選這人作丈夫或妻子?因為他體貼、溫柔、或他錢很多、漂亮。為什麼選這公司?因為這裡待遇好。為什麼選這個學校?因為這學校比較容易拿到博士學位。為什麼選這個總統或立法委員?因為……。

大大小小的事,你選它,都是因為在它身上看到值得被選的因素,這是天經地義的。但是,上帝選我們就不是這樣!神揀選我們,不是在我們身上找到任何值得被揀選的條件,因為我們沒有。祂不是因為我們優秀、美好、誠實、善良,不是!

各位,我們基督徒的觀念,總有跟這世界截然不同的地方。但是,今天(歷世歷代都有)教會裡有很大的危機,就是世俗化。我們把世界的觀念慢慢帶到教會、聖經里;在解經、詮釋的時候,都用世界的觀點來解。我在神學院時最討厭聽到這些詮釋學的理論,他們就是把神的話變成不是神的話,變成人的話、文化,很可惜。不過這不是這裡要講的,回到「揀選」的觀念:

我們人揀選,都是選好的,上帝揀選,卻是選爛的。所以你被揀選,是因為你爛,不是因為你好。如果我們當中還有人覺得是「我好所以被揀選」,那麼你還沒有被揀選。神為什麼不揀選好的?是因為沒有好的。申命記7:6-7,「耶和華─你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不是因為你們人多,是祂愛你。上帝揀選我們的理由,只能在祂的旨意中找到,不能在我們被揀選的人身上找到;祂定意要揀選,「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約15:16)

從人這邊來看,我們當然有揀選神,「這麼多神排在面前,後來我選了耶穌;這麼多宗教在我面前,我經過在這裡打過滾、在那裡做過什麼,後來我選擇信靠耶穌。」這都是從人來看,也都是真實的,沒有錯的,聖經也常常記載這些我們有的反應;但是,更重要的:你能揀選神,是因為神先揀選你!

我們已經墮落,沒有這樣的智慧、眼光,我們看不到祂是神,就算祂道成肉身「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祂「到自己的地方,自己人倒不認識祂」,因為我們瞎了眼。如果不是聖靈光照、神揀選,我們沒有辦法揀選祂,也沒有辦法在揀選祂以後繼續信靠祂。我們連一秒鐘都站不住。不是祂,我們不能存在、不能信,都是主的恩典,我們感謝主。這是很重要、我們一切教導的基礎:我們有任何東西,是因為神,不是因為我們自己;我們有任何的美善,是因為神的恩典和慈愛。

我今天不是專要講那些叫人跌倒、絆倒人的理論(諸如「預定論」……),不過在講揀選時,不能不提到這一點:是神在揀選!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羅9:11)

一般來說,人的抗議就是:「這樣很不公平」,而保羅說沒有,因為祂「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羅9:15);「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羅9:18)。祂要揀選誰,就揀選誰。

當然我們也應該立刻知道:我們不知道上帝怎麼揀選的,沒有資格去判斷神揀選了誰,沒有揀選誰;沒有任何人有這樣的資格。我們看到的只有上帝啟示出來的:「神愛世人。」我們只能假定上帝揀選每一個人,我們盡一切力量傳福音給他,靠着聖靈的大能傳福音,他信了,那是神的揀選;他沒有信,我們會說是神的棄絕,但也是他自己的責任。不過在這方面我們只是強調一件事:我們把榮耀歸給主,我們自己沒有任何可以誇口的地方。

我說「神揀選爛的,神沒有揀選好的」,這在哥林多前書1:27-29,弟兄們,「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我們被揀選跟神進入「約」的關係中,不知道是什麼時候,在你過去的歷史、生活中,是漸漸的或突然的一次,我們都不知道。可能是一次的布道會中,你突然被神感動了;或你的父母把你帶到教會中,跟你讀經、禱告,然後慢慢有一天你決定受浸歸入主的名下,這我們都不知道,但我們知道一件事情:如果你的名字是記在生命冊上,是被神揀選的,那是神的恩典,讓你繼續來教會、繼續信靠祂,讓你在打擊、失望、被引誘的時候可能跌倒、退後,後來又回到主那裡。或者是一直被主保守得很好,都感謝主,這都是主的恩典,是主揀選你,讓你進入這「約」中,成為祂的兒女、新婦、夥伴、僕人。

我們跟神的關係,在聖經里有太多的描述,可以用無生物來了解:我們好像塵土、石頭;也可以用植物來了解:我們是祂葡萄園裡的葡萄、無花果、花、或荊棘和蒺藜;也可以用動物來了解:我們是祂的羊。

再就人際關係來講,我們是祂的妻子,舊約、新約都是;是祂的新婦、兒女、僕人、跟祂同工的;甚至我們也是祂的兄弟,耶穌是我們的兄弟,祂是首先從死里復活的,我們跟着要復活。有太多的描述,今天不講那麼多,就講我們跟祂是有「婚約」,我們是祂的新婦,這是聖經上在講神和人的揀選關係時最多用的描述。所以第一步是先揀選。

然後呢?

(2)呼召
若你喜歡一個弟兄或姊妹,選擇完了之後,就開始打電話給他;沒那麼大膽的話,或許請別人打。不管怎麼樣,把你希望和他見面或交談的意志傳達給他。這通常是下一步。也再次提醒,在神揀選、跟我們立約的過程中,不要把它當成一定照時間的次序來講,而是有這些因素。

當神揀選以後,下一步就是呼召──打電話給你。若照羅馬書8:29來講,「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神呼召我們,簡單的講就是幾個字:「我愛你,作我的妻子吧。」瑪拉基書一開始就講這句話,「耶和華說:我曾愛你們。你們卻說:禰在何事上愛我們呢?」

人對祂的呼召是不肯聽的,但在那些被揀選的人身上,神特別借着聖靈的感動,產生了一個「有效的呼召」(effectual calling)。這呼召不斷臨到信靠主的人,我們被祂的愛、話、權柄感動,知道自己是這麼可憐、罪惡的人,而上帝這樣愛我們。

神呼召我們。從亞當夏娃墮落後,神做的第一個動作就是呼召,「亞當,你在哪裡?」

不,在創世的時候神就呼召了。「呼召」這字的意思非常重,聖經里常用神的「呼召」來講神的創造。以賽亞書40:26,「你們向上舉目,看誰創造這萬象,按數目領出,祂一一稱(就是呼召)其名。」神說:「要有光」,光就出現了。神用祂的話創造這世界,神說有什麼,就有什麼,「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9)。祂的話就是聖子,因為「太初有話,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祂用祂的話創造了宇宙萬有,呼召我們悔改歸向祂、撇棄一切來事奉祂。祂有效的呼召讓我們永遠的跟隨祂。

神呼召我們,願我們今天成為主的器皿、主的口,讓主的話能借着教會、神的兒女臨到這世界。縱然這世界不聽,我們禱告求聖靈幫助,讓他們能夠聽。

以賽亞書43:1-7,「雅各啊,創造你的耶和華,以色列啊,造成你的那位,現在如此說:你不要害怕!因為我救贖了你。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屬我的。」

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那是對世界的一個呼召。「你們貧窮的、瞎眼的、在罪中無法自拔的、沒有希望的、在死亡墮落中的、在紙醉金迷里的,歸向我吧!從亞當夏娃墮落以後,神就這樣呼召;耶穌來了也呼召。

舊約新約時神不斷地借着祂的僕人、先知、兒子,天天從早到晚呼召祂的百姓,今天神也在借着萬事萬物(包括聖靈、聖經上的話)在呼召我們:「我愛你,歸向我吧。」如果沒有神的恩典,我們的反應通通都會像瑪拉基書的回答一樣:「禰在何事上愛我們呢?」我們好可惡,心好硬。

以賽亞書43章,繼續講到「你屬我,我怎麼拯救你」。呼召裡帶來了拯救,或拯救裡帶來呼召。神呼召我們,讓我們進入祂的家;進入基督的身體;成為永遠跟祂不能分開的產業。

「約」的內容里有我們被揀選,被呼召、被拯救、被引導,讓我們得到上帝一切的祝福。詩篇65:4-5,「禰所揀選、使他親近禰、住在禰院中的,這人便為有福!我們必因禰居所、禰聖殿的美福知足了。拯救我們的神啊,禰必以威嚴秉公義應允我們;禰本是一切地極和海上遠處的人所倚靠的。」這是「約」的內容。

三、人與神在「約」中的親密關係

等一下繼續講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以色列人時,希望都不會這麼專門,能更用我們生活的觀點來了解這跟我們有關係的「約」的內容。事實上,現在你就應該覺得這「約」跟我們有關係。平常在讀經、禱告、聽道時,你有沒有這樣的經驗:「這句話好像對我說的?」那就是神在呼召你、神感動你。有時走在路上,突然一句話或一個觀念,看到一隻母鳥在照顧小鳥,想到神是不是這樣在照顧我?那就是神的呼召、神的感動來感動我們這鐵石心腸,讓我們的石心變成肉心。當然,如果神不繼續托住我們,我們常常也還是石心。

我們進入這「約」,有個非常美,跟神親密的關係。但「約」這個字,容易讓人覺得是死板的。契約、合約、約定,在世界上常常就是兩造之間的法律問題,所以如果我們跟主的關係變成了法律,或律法,或律法主義,那就很糟糕。房東跟房客天天就是拿着契約:「這上面寫着幾號以前要繳房租,你沒有繳。」若我們天天就是:「弟兄姊妹,神借着我說話,你們要怎麼樣、怎麼樣。」各位,這很危險。

當然我們人軟弱,不能沒有律法的條文來約束,但我們真是求主幫助,在那條文後面,我們總是認識上帝極大無比的慈愛。房東跟房客一天到晚在用條文、字句互相要求,那就是雙方的關係有問題。如果兩個公司所簽訂的商業契約,也常常需要找雙方的律師來講這段話、這個字應該怎麼履行;國與國、民與民、公司與公司、人與人之間的「約」,如果都變成這樣就很慘。

「約」,最好的代表,也是從夫妻關係來看。夫妻有「約」的關係,但這關係如果就是照着契約上的條文,比方「你沒有照婚約上所講的,把薪水都給我,所以如何如何。」那就很糟糕。我們不一定每次都拿出婚姻契約書(大概也沒有),但夫妻吵架時,有時不就是這樣:「都是我在洗碗、倒垃圾,你都做了些什麼?」我們如果提出這些律法上的條文,那關係就有問題。講得更難聽一點,西方的婚姻甚至有在婚前就簽好日後離婚時財產怎麼分,這種關係就太糟糕了。

遺憾的是,我們跟主的關係也常常是這樣。好像我奉獻一毛,主給我多少,要照着經上的話,「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各位,我們是會這樣算的,那就是缺少聖靈、缺少神的愛。人間「約」的關係,房東房客之間,兩個公司之間,也可以非常美好(雖然都不是常態)。夫妻也可以完全忘記婚姻契約書是怎麼寫的,而很有愛。

我們跟神的關係是怎麼樣?是不是動不動就拿經上的話,把聖經律法、條文化:「我做到了這個十一奉獻,怎麼禰還沒有上尖下流給我更多東西?怎麼禰還沒叫我兒子考上好學校?」這都求主赦免,我們需要神來憐憫恩待我們。

神與亞伯拉罕的朋友之約
感謝主,講到一個「約」的例子,亞伯拉罕時,聖經上,神說,「亞伯拉罕是我的朋友。」這在歷代志下20:7,以賽亞書41:8,雅各書2:23也有講到。弟兄姊妹,神是不是你的朋友?

剛才講我們跟神的關係有很多描述,祂是我們的主人,我們是祂的奴隸,聖經上是這樣講的。保羅說他「是耶穌基督的僕人」,僕人那字應該可以翻成奴隸。每個字都有它的意義,是僕人、朋友、妻子、兒女……,都有它的意義,而且每一個關係跟其他關係都要連在一起。因為我們跟神不是片面的,而是個整體的關係。

朋友。當然也是建立在主對我們無條件的愛上,這朋友的愛是因為「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15:13),我們跟祂還作仇敵的時候,祂就把我們當朋友愛我們了。

亞伯拉罕怎麼成為神的朋友的?各位,我們到底怎麼得救、怎麼認識這位神的?我們不一定都記得很清楚。我喜歡這樣講:我們跟神的關係不是純大腦知識的關係,知識叫人自高自大,但也不是沒有知識的,以賽亞書、整個聖經都有講到,「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如果那知識是從神來的(所有真正知識都是從神來的),又因為有聖靈、有主耶穌基督,讓我們活生生的跟神有活潑的關係,那知識是非常好的。重要的是你跟主有這關係,而且在正確的認識上面。

我不大能夠想到我自己是什麼時候得救的。我父母來台灣,有人帶他們到教會,他們覺得很好,我們也跟着去。到教會聽故事,什麼都很好。我父母讓我們有嬰兒洗,後來有堅信禮。我當然知道不是水拯救我的,但你問我什麼時候重生得救,我真的不知道,但我知道我是屬祂,我是得救的。有時我們把這些太律法化了,你一定要說得出來,我想這不好。重要的是知道我們是憑着信心得救的,是主的恩典,是因為耶穌的寶血、神的揀選……等等;或不記得這些也沒有關係,只要記得我們是屬祂的就好。

亞伯拉罕是神的朋友,這麼親的關係,我希望我們每個人也是這樣。那就來想想神怎麼帶領亞伯拉罕,跟祂成為永遠的朋友?神怎麼帶領你和我?想想你在這教會裡,可能更早的時候的情形。還是你覺得那是好久以前,我已經忘記了?就像有的時候夫妻還是夫妻,但已經毫無感情;有的時候你在教會很久,也做了許許多多的事。我這不是在開玩笑,也不是在講不可能發生的事,這是天天、常常發生,而且非常常常發生的,就是在教會裡很久了,卻不認識上帝,「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我的百姓卻不認識我。」(賽1:3)

從舊約到新約,惹上帝最大憤怒的,得罪上帝最多的,在舊約不是迦南人、非利士人、亞瑪力人,而是以色列人!以色列人中最惹上帝憤怒的,是祭司!而最惹上帝憤怒的活動,不是吃喝嫖賭,是教會(或聖殿)里有名無實的那些宗教活動!

在新約里也是一樣,稅吏和娼妓比法利賽人還要先進神的國。(法利賽人是最懂舊約聖經,最會禱告的人!)在啟示錄里講到的教會,從哥林多教會開始,到老底嘉教會,都有類似的情形。這些人都惹神的怒氣,他們忘記神。今天在教會裡,領頭的弟兄、牧師(包括我),會不會只是借着一些傳統和習慣,而不是真正敬拜上帝?我不是開玩笑,也不是故意謙卑,求神憐憫我們。

希伯來書12:3說,「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求聖靈讓我們因着神的話來思想,思想祂的慈愛、偉大。這真是需要聖靈,否則我自己、在教會裡常常也有默想,但不知道在默想什麼;想的是今天中午吃牛肉麵,還是什麼,不會想到主。就算在擘餅的時候,也不一定想到主。我們的心真的在每件事上需要神來保守。我們不輕看這些儀式、傳統,因為神也借着這些儀式、傳統做許許多多事情,但裡面真的需要有聖靈、神的話來幫助我們。

亞伯拉罕,神怎麼呼召、揀選他的?聖經里沒有講很多。在猶太人傳統(也變成我們基督教的傳統)里提到,亞伯拉罕當年在米所波大米,大河那邊的時候。想到也是叫人很感慨、感動,那是幾千年前,人類文明的發源地,兩河流域、肥腴月彎。幼發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聖經叫伯拉大河和希底結河。在那裡產生了世界的文明,也產生了世界的禍患。巴別塔也是在那裡,示拿地。

我們的、以色列人的祖先亞伯拉罕在的那地,是異教之地,得罪上帝的根源,「約書亞對眾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古時你們的列祖,就是亞伯拉罕和拿鶴的父親他拉,住在大河那邊事奉別神。」(書24:2)「我將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從大河那邊帶來。」

我們不知道,但很感動,神怎麼呼召他的?在那都是廟宇、偶像、假神的地方,神的話臨到他。這不是抽象的故事,神的話也同樣臨到我們,只是我們不是在大河那邊,也不是那個世代。

也不知道他聽到了是什麼樣的話,如同我們也不知道我們聽到了什麼樣的話,但我們知道那是神的話。那有效的呼召,讓那領受的人產生了信心。信道是從聽道來的。信神的話是從聽神的話來的。「亞伯拉罕因着信,蒙召的時候」,就是上帝的呼召臨到這個心田的時候,也是臨到我們每個人,「就遵命出去」,他就離開他的本地、本鄉、父家,「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來11:8)他出去了。他的出去也不像我們一般想得那麼簡單,他先從米所波大米到哈蘭,到哈蘭停下來。這我們也不一定能責備他,大概是他父親生病了。他父親死了以後,他再到神呼召他要得為業的地方去。

這是今天第一個講到的亞伯拉罕。接着要講到摩西、每個族群、每個時代,其實都是一樣。神恩待我們。不管說是神揀選,或神恩待、神呼召、神責打、神帶領,那意思就是神的權柄、旨意當中讓我們領受祂永遠的愛。

(1)約的特質:「舍」和「信」
然後,我們對祂有什麼反應?我們跟祂立約也好,跟隨祂、相信祂、倚靠祂也好,可以有很多講法。在亞伯拉罕身上,我喜歡用兩個字,亞伯拉罕跟神立約的特質是:「舍」和「信」。「舍」就是舍己,「信」就是相信。下午要講摩西和以色列人時,會用「安息」這兩個字,意思都是一樣,聖經用不同的字眼來描述我們跟神的關係。

耶穌在路加福音14:25,「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今天教會、基督徒、神學院有很多問題,一個嚴重的問題就是我們起步就錯了。我們起步就不是在傳聖經上的耶穌、福音,而是在傳一個被世界、情慾、肉體打扮過,我們聽起來會覺得舒服一點的耶穌。

我不是說每次出去傳福音、講道、跟人家吵架,第一句話都要說「你是該死的罪人」,不是這樣,我們基督徒要謙卑、柔和,承認我們跟其他人一樣是罪人,但不管怎麼謙卑柔和,你越謙卑柔和、越愛對方,就越要把聖經里那位耶穌跟他們講。

今天我們太多時候好像一遇到什麼不幸、倒楣的事就說:「神怎麼這樣對我?」我很奇怪,因為照聖經上的講法,應該是「神為什麼沒有這樣對我?」我的意思是說,各位,你信耶穌以後,如果沒有碰到所謂倒楣、打擊的事,反而是奇怪才對。你說,「我信了耶穌怎麼還會生病」?我的回答是,「你信了耶穌,怎麼這麼晚才生病?」這不是真的嗎?耶穌不是這樣講的嗎?這個世界是恨你們的;這個世界恨我,所以他們也恨你。

但真不知道為什麼,我們現在的基督徒就覺得要跟世界上的人水乳交融才好。他們的理由常常是:這世界是上帝造的。這當然沒有錯,這是天父世界,也是上帝管的,但是這個世界是敵擋上帝的,我們人也是敵擋上帝的。所以你聽到一篇信息,覺得講得真好,搞不好你和講的人都錯了,你們都在聯合敵擋上帝。若聽到的信息覺得反感,就像保羅剛開始聽到的時候,他後來在使徒行傳多次講:「從前我自己以為應當多方攻擊拿撒勒人耶穌的名。」(徒26:9)當他的心沒有被打開時,他是這樣。我們的價值觀、一切跟這世界、文化都不一樣。對,神在其中可以使用一切,包括我們的肉體,因為那是祂造的,但我們如果順服神的話,這一切按着我們肉體的本身都是要敵擋、反抗神的。

因此,跟神立約,你先要有一個認識:要「舍」。就像剛才讀的路加福音14:25,那麼多人在跟隨耶穌,如果是今天,我們恐怕會馬上拿出決志單請他寫,問他要不要來信耶穌。但耶穌說,不要來信我!當然耶穌沒有這樣講,但耶穌的意思是說:「你要信我?你計算一下,如果你到我這裡來,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這是耶穌講的,不是我講的。當然,我們的信仰是愛,我們信神,神是愛,我們連仇敵都愛,哪裡不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人若不愛自己的家人,比不信主的還不好,「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前5:8)

這還是我一開始講的:那絕對的、完全的信、望、愛和一切的美好,只能從神來,也歸於神,其他都是相對的。我愛我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但那不能跟神比。你要認識神、跟隨神、跟神有約,記得這一點!

你說,「我兩個都愛」。你可以兩個都愛,也可以兩個都兼得,可以所有的都兼得,這一切都可以給你,但你先要有個態度,也不斷要有的態度就是:為了神,這些我通通可以不要。如果當這些跟神之間作選擇的時候,別的我通通不要。

各位,我不是給你重擔,但你要馬上開始想想看:我現在可不可以對我的丈夫或妻子這樣(當然吵架的時候你很主動要講這句話)。我是說,我們需要常常讓自己看到神是多麼愛我們,如果不是神無條件的愛、白白的揀選和恩典,不但我們自己不存在,也沒有這世上一切我們所愛的美好的東西,包括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國家、民族、文化、手機、電腦、金錢、汽車、房子等等一切,不是神給我們,我們就通通都沒有。要想到神給我們豐豐富富、白白的那些恩典,不是用我們的悟性去想而已,而是神的靈感動我們,讓我們知道這是真實的、又真又活的,那才好。

亞伯拉罕(或我們)一生跟神親密的關係,就在這兩點上表現出來:「舍」和「信」。他一開始就要舍掉他的父母、家鄉、原有在那邊幾十年的基礎,去一個不知道的地方。希伯來書說他不知道要往哪裡去,我想他大概知道一個方向,但不知道去到那裡會怎麼樣。

跟你我信耶穌一樣(當然也許有的人信耶穌不是那麼戲劇化,跟着父母來的),神的呼召臨到亞伯拉罕。先在米所波大米,再在哈蘭,於是亞伯拉罕就「舍」,就「信」了,「他因着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

這「信」不是盲信,是建立在神的話上面的「信」。神說:「你去」。這非常有力的話臨到亞伯拉罕身上:「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創12:1)這一點,也正是歷世歷代我們每個人,成為上帝「約」中子民不可少的一個階段,就是我們不再以本地、本族、父家為我們的神,而以上帝為我們的神。

我們仍然孝順父母,也許我們一般人沒有離開本地、本族、父家,一輩子在這個家、這個鄉土上,沒有像亞伯拉罕所要作的那個選擇,如同我們一輩子沒有需要選擇把以撒獻上,還是把耶和華犧牲掉,但我們心裡有這樣的預備,因為神已經給我們預備好了。祂這樣愛我們,我們怎麼可能說沒有這樣的愛?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1-3)後來耶和華跟亞伯拉罕講的時候,還包括「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的後裔得福」,我們就知道這個約是跟耶穌立的,所有一切美好,如果沒有耶穌這位中保,就都沒有。亞伯拉罕的福只能借着耶穌臨到我們,在加拉太書,保羅講得更清楚。

不論如何,現在亞伯拉罕聽到了神給他的一個應許、呼召。弟兄姊妹,你也是這樣!不管你是聽到了聖詩、或講道,或就是朋友邀你到教會,好像都沒有講到什麼神的道,但神的道就在那一切事上顯出來,是那真神的道,就把一切的真理包括在其中,聖靈就使我們這像芥菜種一樣小,但正確的信心,就讓我們願意繼續跟隨祂。

亞伯拉罕出來了,到了那地方。創世記12:6,是一句我們看不大出來,但很震撼的話,「亞伯蘭經過那地,到了示劍地方、摩利橡樹那裡。那時迦南人住在那地。」為什麼這句話震撼?當亞伯拉罕順服了神的呼召,到了迦南地──神要給他的一塊流奶與蜜,美好之地,卻發現神的話跟事實完全相反。各位,不要用現實環境來檢驗神的話,要用神的話來檢驗現實的環境。

神說「我會把這塊地方給你」,你想這塊地方應該是怎麼樣?像美國西部開拓時那樣,一片無人之地,才能給你,對不對?然而亞伯拉罕到了迦南地,發現那不是無人之地,迦南人已經在那裡了。司提反說,「在這地方,神並沒有給他產業,連立足之地也沒有給他。」(徒7:5)他連立足之地都沒有。就人來想,似乎上帝騙他,要給他一塊地,結果到了那裡,那地不是他的,已經有一群強悍的迦南人在了,是等幾百年之後,約書亞一個城一個城的才打下來。不僅亞伯拉罕沒有得到那地,他的兒子、孫子也沒有得到。

各位,我在講「約」的關係,你跟上帝的關係。神有那麼多的應許,我們不是常常覺得很多都沒有實現?又不敢發脾氣、埋怨,因為要順服,但我們也不明白。求主給我們信心,這不是扼殺我們的理智,是被神的話感動而知道祂絕不會欺騙我們。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祂的話存到永遠,一定會實現。我承認我們很多時候是會灰心,但聽了這話仍能站立得住的,就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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