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T]康來昌:與神有約(二)-1 |
| 送交者: 誠之 2008年03月27日09:35:1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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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神有約(二) 第二個「約」在創世記17章。神跟亞伯拉罕第一次的立約,是在他已經認識神十年以後(創16:3)。對這個約,對亞伯拉罕所提出來的問題:「我怎麼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其實沒有提供任何東西,提供的就是一個「約」的形式,然後告訴他,你的子孫大概要等400年以後才能得到那地。 雖然我說過,那是400年後約書亞帶着百姓,一個城一個城的攻下來,但我們不要把上帝的應許從這世界來看,能應驗在這世界、今生的,都是片面的,因為即便是約書亞,希伯來書說,約書亞也沒有把以色列人帶到那安息之地,後來還有一個人把所有的百姓帶到安息之地,當然那就是指耶穌。也就是說,就算約書亞他們得到了那塊地,也不表示他們就是在主的產業里,何況他們隔不了太久的時間又失去了,一直到1949年好像才又重新得到那塊地。但如果我們太看重那塊地──物質東西的實現的話,那就搞錯了。神是有給我們物質、今生方面的祝福,那是真實的,但實體還是基督。神給亞伯拉罕和我們每個人的應許的應驗,是在基督的裡面。如果你要說「這是一種宗教、鴉片、迷惑我們的,原來上帝的應許通通不是真實的,是一種很抽象的屬靈狀況」,你要這樣攻擊,我也沒有話講,但我認為真的是在基督里我們得到,不但豐富,而且不會短少。 當亞伯拉罕跟神說「我怎麼知道我會得這塊地」,當神跟他說「萬國要因你的後裔蒙福」時,我覺得亞伯拉罕恐怕真的還不太了解神給他的是什麼。我想他也絕對不會想到他的後裔里有一位是耶穌,也不會想到耶穌將來救人、救世的事情,因為我想所有先知(包括亞伯拉罕)對於神怎麼樣來應驗祂的話,了解都很有限,神的聖靈光照多少,他們才能了解多少。 我們今天也是,再被光照多少,也才能了解多少。如果不是神幫助,我們什麼都不是,什麼都沒有,什麼都不能,也什麼都不懂。而且要神繼續幫助我們,我們才能繼續懂。不是沒有人退後過,我相信猶大就是這樣的例子,他不是不認識耶穌是誰,他認識耶穌是誰,才會撇棄一切來跟隨主,後來他為什麼又會賣耶穌?我也看過很多神學家、背道的基督徒,曾經非常火熱的跟隨主,後來因為一些原因就離開了。主如果不繼續光照、保守我們,我們對祂的認識、愛、信靠、盼望,一切都會走樣。我們實在是太脆弱。 神帶領亞伯拉罕十年才跟他立約,亞伯拉罕受到神的安慰,但仍有個疑問:「我怎麼知道你真的會給我這一塊地?」神說,「我會給你這塊地,不過你的子孫會受很多苦,400年以後他們還是會來這裡,這些地方我都會給你」。如果今天有一些基督徒和猶太人根據這裡的話來講,包括神給亞伯拉罕的地,在15:18講,你的地是「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如果是這樣來界定以色列的界線,讓以色列人擴張他的土地,我想那不一定是個最妥當的解經的方式和原則。政治上、地理上的以色列,政治上、地理上的非拉鐵非教會(或任何一個教會)有多大的意義,我覺得不大;不是沒有意義,但我覺得意義不大。重要的意義是在靈裡面的,也就是在基督耶穌里,永遠要給我們的。 (4)屬靈人會軟弱,但能靠神再起 第一次立約,沒有給他那麼大的幫助和鼓勵,甚至可以說好像亞伯拉和生活在第一次立約以後,反而犯了一個大錯誤。他立約的時候可能有信心,立約之後可能信心更小,所以就有「娶夏甲」之舉。前面講過此舉是錯誤的,但神對夏甲和以實瑪利有非常多的祝福。立約以後,亞伯拉罕不但犯了一個錯誤,而且一直有恐怕是差不多13年的時間,聖經上沒有記載神跟亞伯拉罕再說任何的話,也沒有看到亞伯拉罕做任何的事。在創世記16:16到17:1,中間隔了13年,沒有記載任何事情。林道亮院長喜歡說這是神「氣得說不出話來,13年不跟他講話」,我想林院長的看法一定有他的心得。我是不敢說那13年是不是神就跟亞伯拉罕很疏遠,但聖經的確沒有記載那段時間發生什麼事,不過雖然沒有記載,不表示亞伯拉罕就沒有跟主同行。 而我們從這裡學習的就是:不要浪費自己一生一秒鐘親近主的機會,不要有一天、一秒鐘遠離了上帝。對,若你遠離神一輩子,到死前悔改,你還是有永遠的福樂,可以跟神永遠在一起,那是不錯,神是有極大的恩典,但就是因為有極大的恩典,所以我希望我們不會願意錯過一秒鐘跟主在一起。 而「跟主在一起」也不要想到一定是一種「被提到三層天上」的情況,保羅就不提這事;也不要想是有什麼特別的屬靈經驗,我想,「跟主在一起、與主同行、跟主是朋友」是每天的事,像勞倫斯弟兄一樣,洗碗、搭捷運、任何一個時候尊主為大、倚靠主,甚至在因為主而受苦或受一些委屈的時候還能信靠主,那是主非常喜悅的。 亞伯拉罕在99歲時,聖經上起碼有13年的沈默之後,有一天,神又跟他說話了。假定真的是這13年神沒有跟他說甚麼話,我們相信亞伯拉罕還是跟神同行的。過了13年,神又要跟他立約了。這話講來好難過,每個字都刺進亞伯拉罕的心,叫他(也叫我們)傷痛:創世記17:1,「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為什麼每一個字都叫人很傷痛?我們並不知道神是怎麼向亞伯拉罕顯現,祂顯現的樣式是像極其光明的天使,或是像「變像山」上的情形,還是像一般人一樣的(18章的情形),我不知道。神說,「我是全能的神。」我們可以看到聖經里許許多多這樣的描述,神的名字,如耶和華以勒、耶和華尼西、耶和華沙法、耶和華沙龍、天地的主、至高神等等,都各有其意義。現在神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當然重點在「全能」。為什麼神要感動摩西寫下這樣的話,神為什麼要說這樣的話「我是全能的神」?我覺得就是因為在當時的情形下,我們覺得神什麼都是,就是不全能。你全能,為什麼不早一點實現你的話?你全能,為什麼不早一點讓我得到這塊地為業?你全能?半能還差不多,人家都有小孩了,我現在已經跟隨你24年了,有一個小孩以實瑪利而已。我說了,你現在還不要想到說以實瑪利就算是廢掉的,沒有,這個時候他只有這個兒子。 「我是全能的神。」各位,在生活里,不斷地,神讓我們看到祂的偉大,而且讓我們在憑着肉體、憑着世界、憑着那沒有被救贖的理性之下,處處覺得神的話錯誤、矛盾、不可解。這也讓我想起十字架。應該每件事都讓我們想到十字架。我不能不提一下路德說的,他說:「我們的神越把自己顯出來,祂就越隱藏自己」。這裡面有很重的神學味道,我不多講,就講兩個例子: 「神越把自己啟示出來給人看,越把自己啟示出是全能的神,你就越看不到祂,也越看不到祂的能力」,第一個例子是「道成肉身」;神把自己啟示得最清楚給人看的,是「道成肉身」。顯給我們看了,不再在天上那遙不可及的地方,是真的一個摸得到、看得到的嬰孩,就像那博士,看到祂就跪下來崇拜這位新生的王。但你不覺得很稀奇嗎?看到跟你我都一樣的一個嬰孩,祂跟我們有完全一樣的性情。當主耶穌降生在馬槽里,這孩子你看到,相信這就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嗎?希律一劍就可以把祂殺掉的,祂需要各樣的保護。你越看到神顯出來,越看不到那是神。人能看到馬槽里的嬰孩是掌管宇宙萬有的上帝嗎? 第二個例子是「十字架」;上帝有一個更清楚的把自己顯出來,就是在十字架上。看到了十字架上被釘的耶穌,我們就看到了上帝的慈愛、憐憫、公義、一切的偉大;神的一切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釘十字架的耶穌基督里。可是,當你看到那位釘在十字架上,慢慢流血而死,到最後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的那位,你看到了什麼?你看到的是神的全能,還是神的無能、愚蠢?所以十字架對那不信的人,真是愚蠢。 當99歲的亞伯拉罕,跟隨主24年以後,神說「我是全能的神」。我們跟隨久了,也許也覺得「神,我就饒了你好了,你也饒了我」,意思就是我也不追究你那些無能的地方,請你也不要給我那些偉大的應許了。然而我們不要這樣消極,那是上魔鬼的當。 神下面一句話說,「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完全人」我們可以有很多想法,如「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愛就完全了律法」、「信靠順服神的人是完全的人」、「有聖靈果子的人是完全的人」等等。但講得最通俗,當亞伯拉罕聽到神說,「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時,這是不是一句很諷刺的話?(抱歉,下面的話我或許講得很粗,但相信神有這樣提醒我們的意思)根據羅馬書4:19,保羅在聖靈的感動下說,「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應該就是創17章第二次跟神立約的時候。各位,亞伯拉罕是完全人嗎?講得難聽一點,他是個廢物,連男人都不是,他生育的能力已經沒有了。 「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神對我們所有講的話都是有力、安慰、鼓勵,也是定罪的(就律法來說)。創世記17:2,「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這些話我們都要小心的看。並不是我們作得夠好,所以神跟我們立約,而是神憐憫、恩待、白白揀選、給我們恩典,我們才能活出與恩典相稱的行為。神使我們配,我們自己不配。 這時候亞伯拉罕已經領受神很多的恩典,所以神要在他身上能夠顯出這些恩典。「你要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一再講,「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但這每一個字都好諷刺。亞伯拉罕應該還記得在十多年前第一次立約的時候,神還說你會得到這地,不過是要等到好幾代的後裔。「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你跟你的兒子講,你的父親跟你講:「將來400年以後你的公司遍布全世界,那時你要記得你的老爸。你說,我現在連個雜貨店都沒有,公司?遍布全世界」?我們的神沒有開玩笑,祂很幽默,但對我們來講,我們常常哭笑不得。 這次的立約里有個記號,就是他們要受割禮。割禮的意思是什麼,我也不敢說得太清楚,因為有些解經家說這跟「性」、「遺傳的罪」有關係,但在這裡都不談。 神跟亞伯拉罕講了半天,亞伯拉罕是俯伏在地。為什麼?我看他是無話可講,「你全能,全能在哪裡?我又不敢講你不全能。你要叫我作完全人,我現在連男人都不是,怎麼完全?」只有俯伏在地,無話可說,聽你講吧。神就又滔滔不絕的講了一大堆,好像完全不怕自打嘴巴。「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撒萊,他的名要叫撒拉。我必賜福給他,也要使你從他得一個兒子。」那時亞伯拉罕99歲,撒萊89歲,「她也要作多國之母」。到了17節,亞伯拉罕終於忍不住了,聖經上說他就「俯伏在地喜笑」。我們中文和合本的翻譯大概不敢不敬,就翻成「喜笑」,喜樂的笑,其實我看是苦笑。 創世記里的「笑」很重要,以撒意思就是「笑」。在這裡亞伯拉罕「喜笑」,18:12,撒拉「暗笑」,原文也沒有「喜」、「暗」字。撒拉和亞伯拉罕「笑」,後來以實瑪利的「笑」(創21:9)那才慘,就被趕出去了。喜笑、苦笑、暗笑,原文其實都只有一個「笑」字,這「三笑姻緣」,有好多的悲哀。 現在亞伯拉罕「笑」,中文翻「喜笑」,我說這是「苦笑」,你覺得呢?或許你說,「他是有信心的,因為牧師您剛才引的羅馬書就說了『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順便一題,羅馬書這裡講的,是把第一次和第二次立約放在一起很濃縮的講。保羅說亞伯拉罕信心不軟弱、沒有不信、沒有疑惑、非常堅固、榮耀歸給神、滿心相信神、好有信心。難道保羅是欺負我們沒有讀過創世記17章?創世記17:17,說「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你可以把這「笑」隨便翻,但他下面講的話不能隨便翻,他「心裡說: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嗎?」這亞伯拉罕講的,但這叫做信心堅定、不動搖嗎?「還能得孩子嗎?」「還能生養嗎?」下面一句話斬釘截鐵的給上帝一個台階下:「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可是上帝不領情,「神說:不然」,我不要你給我台階下,「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 如果是這樣,那麼亞伯拉罕前面講的,是不是沒有信心、動搖?這不是第一次,如果仔細看聖經里,包括耶穌、保羅引的舊約,我們常常會覺得「引喻失意」,引得不大恰當,跟原來的經文好像不一致?我們當然相信新約、舊約是一致的,那又是需神幫助我們,讓我們不作糊塗人,能正確的了解。 在這裡,亞伯拉罕有信心嗎?感謝主,聖經是神的話,絕對可靠、信實,沒有衝突、矛盾,我們不要去強解,但實在需要聖靈幫助。有信心的人不是說不會動搖、不會軟弱,每一個信心的偉人(看希伯來書11章)都有他軟弱的地方。但當他們在聖靈的幫助之下,信心越豐富、剛強時,就能勝過排山倒海而來的內外交攻(包括內心感覺、外在環境、肉體上的失敗、心靈上的軟弱),那在我們裡面的就比在世界的要更大。當我們在生活中有軟弱、失敗的時候,我不是說這是件好事,但保羅說「我喜歡夸自己的軟弱,我在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我軟弱、失敗的時候,更加去信靠神。在所有的過程中,我們是有起伏,但在神不變的旨意里,就終能把祂的兒女帶起來。 我認為亞伯拉罕在這24年(或13年)時間裡,包括現在在聽神講話時,他會有一些激動、難過、失望、好笑、無奈,但是,我還是說「信道是從聽道來的」,神的話能在我們裡面不斷的驅走這些心中的陰霾、肉身上的軟弱、懷疑動搖。我們基督徒是有這些階段,並不是不正常;再剛強的人也有軟弱的時候。但我們能靠着神的話,或快或慢的得勝。我認為亞伯拉罕得勝了,他是有這種軟弱的時候,但神繼續跟他講話。 (5)亞伯拉罕「急忙」遵行神的話 22-25節,「神和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離開他上升去了。正當那日,亞伯拉罕遵着神的命,給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裡的一切男子,無論是在家裡生的,是用銀子買的,都行了割禮。亞伯拉罕受割禮的時候年九十九歲。他兒子以實瑪利受割禮的時候年十三歲。」下面又一再講,若是作文老師,又要打好幾個叉叉了:囉唆、多餘,一直講「受割禮」,講了好多遍。 聖經里當然沒有囉唆的話,每個字、每一次的重複或濃縮,都有它的意義。我認為就在這裡我們看到亞伯拉罕的信心越來堅固。怎麼講?神在這兩次立約里不太一樣,上次立約沒有割禮,就是給他一個類似祭禮的儀式,而這次要受割禮。割禮是疼痛的,記得創世記里雅各的兒子趁着示劍城的人受割禮疼痛時,去殺了那城裡所有的人。成年人受割禮,我想是痛到不能動,所以是很不舒服的。亞伯拉罕99歲,割這一刀恐怕也很不舒服,那時候也沒有麻醉。 我再強調一句:神叫祂的兒女(我們許多人)等祂的應許實現、等耶穌的來,等了那麼久,以致於有人(西面)看到耶穌的時候說,「主啊!如今可以照禰的話,釋放僕人安然去世;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禰的救恩。」(路2:29-30)我們等主來也等了好久,幾十、幾百、幾千年,我們等神在每件事上祝福、恩待我們、與祂同行、極其親密,繼續不斷的等候。神叫亞伯拉罕等,那土地,等一輩子沒有等到;兒子,勉強可以說,跟隨主以後等了13年,等到以實瑪利。而等以撒,等了25年;75歲蒙召,100歲才等到這件事應驗。 神叫亞伯拉罕等了13年、25年、幾百年、一輩子,還沒有等到,但亞伯拉罕沒有叫神等一天。神說「你全家都要受割禮」,神沒有說今天受割禮。各位,你聽到一個教訓應該去做的,例如十一奉獻、聚會、靈修習慣,你說「等我大學畢業、等我錢多一點…」,我們讓神拼命的等,亞伯拉罕沒有叫神等一天!神沒有說你今天就要受割禮,只說你全家都要受割禮,亞伯拉罕沒有說等明年春暖花開或什麼時候,就在那一天,亞伯拉罕沒有叫神等一秒鐘。我認為他有信心,他雖然剛開始笑,但繼續聽到神的話時,「主,你的話可靠,我要遵行」;我迫不及待遵行你的話,「我急忙遵守禰的命令,並不遲延。」(詩119:60)我們今天遵行主的話,可真是慢郎中,一直等。 感謝主,這種對主的信心,實在我們每個人都要學習。亞伯拉罕跟神同行里,這種「跟神有約」關係,就是一種跟神特別親密,而且是不斷的關係。 (6)亞伯拉罕跟神很親,他認得神 創世記18:1,「耶和華在幔利橡樹那裡向亞伯拉罕顯現出來。那時正熱,亞伯拉罕坐在帳棚門口。」我真是不知道,「我的羊認得我的聲音,我也認得我的羊」,神認識我們,這毫無問題,但我們認識神嗎?要小心,有人是披着羊皮的狼,說他是神、是基督,而且很多的選民若不察,耶穌說,「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跡、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24:24)你認得出祂嗎?過去有假先知,將來有敵基督、神跡奇事,我們認得出來嗎? 你說,「他有說神的話」;但魔鬼也說神的話的,我們怎麼知道?當然標準答案是「祂有釘痕的手」,這是對的。但你懂什麼叫「釘痕的手」嗎?就是「十字架道理」;舍己、信靠、因信稱義的道理。將來到天上或現在在地上,主顯現,你知道那是主嗎?你說,「我認得出來,耶穌頭髮長長的,卅幾歲,有點憂鬱的樣子。」各位,那是人家畫的。你認得出來、你看過耶穌嗎?將來在天上我們會不會把天使認成耶穌,耶穌認成天使?我相信不會有問題,但在目前我們真是求主幫助叫我們能認出來。我們越聽祂的聲音,對祂越熟悉,不是只會背聖經、熟悉聖經,真是把主的話、主的靈放在我們裡面,同被一個靈感動,同有基督的心。 這是我跟各位勉勵的。不是只有在教會讀經、禱告,雖然那是很基礎、最重要的,但如果真是結出果子,那就是在生活中的每一個層面。求主幫助我們。 在這吃喝的事上,何不把它想成這也是一個擘餅聚會?亞伯拉罕請上帝吃飯,這榮幸好大!當然神不是要來吃這一頓飯的,詩篇不是也講,「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我若是飢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詩50:10-12)神不要吃這些東西。所有獻祭的牛羊這些東西,你也知道是利未人、祭司吃掉的。 (7)亞伯拉罕跟神很親,他們是朋友 我又要說,我們又有哪一個時候不是神的朋友?我們吃東西、睡覺的時候,不是神的朋友嗎?我們或起、或坐、或生、或死,有哪個時候不是主的人?這跟我前面講的又有關係:萬物都在上帝的祝福中,沒有一物被隱藏不得祂的光照(詩19),細菌、原子、分子、一切都在神的慈愛、恩典之下,但只有那跟祂有關係、跟祂立約的,會對祂這慈愛、恩典、權柄有反應;神講話,他會回應,那就是立約的、信靠的。神不要我們只在被動和無知當中領受祂的恩典,像蟲、土地一樣,神要我們在領受了以後結出果子,有反應、有信心、愛心、盼望、喜悅、和平等等各樣的反應,那是我們的信仰生活。 神來這一趟就是吃一點神戶牛肉?不是。神就是來跟撒拉講一聲的嗎?也不只是這樣。朋友!他們是朋友,18:17,「耶和華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着亞伯拉罕呢?」這是不是叫我們也想到約翰福音耶穌說的,「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朋友就知道了。這是約翰福音15章,那裡也講到葡萄樹和枝子,是相連的。 另外一件事,神千里迢迢從天上到地上來(當然這都是形容的說法),要透露一個消息給亞伯拉罕。這是我們從後面看出來的,這次神來的兩個目的,一個是告訴亞伯拉罕好消息,一個是要毀滅所多瑪、蛾摩拉。 中世紀一位聖徒大德蘭(St. Teresa of Avila,1511-1582),她是一位「神秘主義」者,有很多跟主交通的事情。聽說,她有一次穿得規規矩矩、整整齊齊,要去聖殿,但在泥灘里摔了一跤,全身沾滿污泥,她站起來,說了一句話:「主啊,如果這是禰待朋友之道,難怪禰的朋友那麼少。」不管這是不是真的,也是件好事情,就是跟主很親。 現在耶和華要把祂心裡的事跟祂一個好朋友講。我們有重要的事會跟好朋友講,耶和華也是:「我現在要去看一看所多瑪、蛾摩拉是不是那麼糟糕。」各位,你覺得上帝真的需要玉駕親征去看才知道?祂當然不必來,祂早就知道。但祂來,一個是要讓亞伯拉罕知道,一個是要讓所多瑪、蛾摩拉的人悔改。(不過,這兩城的事情,我今天就不講)。神為什麼要讓亞伯拉罕知道祂可能要滅掉所多瑪、蛾摩拉? 事實上,祂沒有直接講,因為祂要亞伯拉罕攔阻祂。就像你要投資、開公司,問一下你的朋友的意見。神要亞伯拉罕攔阻祂滅掉所多瑪、蛾摩拉。我的證據就是底下亞伯拉罕的六次禱告。我們的神是全能的神,預定、計畫、掌管一切,但從我們人這邊的經驗,神做事常常真是因為我們的反應而反應。神要滅掉所多瑪、蛾摩拉,但祂希望聽到亞伯拉罕說不要,亞伯拉罕沒有叫祂失望。 22節,「二人轉身離開那裡,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這一段話也實在太生動了,亞伯拉罕擋住耶和華,「你不要走」。他算是在聖經里第一個責備神的代表:「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這哪裡像一隻蟲在跟宇宙萬物的主宰講話的口吻?我們什麼都不行,沒有資格,但靠着神的恩典、權柄、話,「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着,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16:24)這意思當然不是說「奉主的名」這個形式,而是說我們求的是合神心意的。 亞伯拉罕繼續說,「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裡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竟然滔滔不絕把上帝罵了一頓,「你怎麼可以把他們全部滅掉?他們城裡有50個好人,你要一起滅掉嗎?你怎麼可以把義人和惡人一起消滅?」,亞伯拉罕說話真是很有意思,像臣子跟皇上寫諫書時一樣,他話中有話。他說,「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也就是亞伯拉罕不准、禁止、或嚴嚴提醒神:「你不可以把義人和惡人一起消滅,可是你應該把他們看成一樣,一起饒恕」。亞伯拉罕的禱告不僅是為那城裡的50個義人,事實上,我想亞伯拉罕只是為羅得禱告而已,所以他一直說。又不好意思講1個,就先從50個開始講起:「你不可以把他們一樣看待,但要一樣看待;不可以一樣看待的消滅,要一樣看待的赦免」。他好會禱告! (8)亞伯拉罕與神雖親,卻不造次 我想亞伯拉罕恐怕到死都不知道神怎麼聽他的禱告,神沒有把惡人和義人一樣處理,通通消滅;神也沒有把所多瑪、蛾摩拉城裡的義人、惡人通通赦免;沒有,神是把羅得一家帶出來,然後滅掉所多瑪、蛾摩拉。 我提這件事,就是在講他們很親,我們跟神也應該很親,但神要隱瞞,祂就隱瞞;神要啟示,祂就啟示;神要我們知道得多,我們就知道得多;神要我們知道得少,我們就知道得少。願我們所有的祈求不是為了好奇,是為了榮耀神。 (9)對「神跡奇事」的理解 我的意思是,我們可以求神跡奇事,但一般來講,神不是常常這樣做。我們今天還是可以求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甚至連五餅二魚都懶得帶,就是求神使無變有。中午愛筵不要有人做了,連碗筷都不要,神都預備;謝完了飯就什麼都出現了。可是神很少這樣做,耶穌生平也很少這樣做,祂還要別的婦女拿錢來供給祂和門徒。也就是說,所有的神跡奇事都可能發生,我們可以求,但神不是常常這樣做。 (10)與神同行不是沒有艱難,卻更堅定靠神 我不是在講笑話提振大家的精神,是在說我們跟主同行,信主的路當然是喜樂,但其實也是很辛酸的。後來亞比米勒責備亞伯拉罕時,創世記20:13,亞伯拉罕的解釋好辛酸,「當神叫我離開父家、飄流在外的時候」,沒有家、沒有根。我們基督徒是在世上沒有家的人,黑人靈歌里很多這樣的詩歌。這世界不是我們的家(來11),我們在尋找一個家,不是在這世界上的。 「我對他說:我們無論走到什麼地方,你可以對人說:他是我的哥哥;這就是你待我的恩典了。」這是不道德、不應該的,但我們想想這對夫妻的艱難。亞伯拉罕跟他老婆說:「太太,你是很漂亮的,我們現在要到神給我的迦南地,聽說是流奶與蜜之地,但那地方都是豺狼虎豹,他們的男人看到漂亮女人,恐怕都會把她丈夫殺掉。我要活命,太太,請你幫個忙,對人說你是我妹妹」。 各位,你會說這種話嗎?你今天跟你美麗的夫人要到一非洲一個飲毛茹血的地方去傳道,會說,「不要說我們是夫妻,要說是兄妹,這樣人家把你取去的時候,我還可以不死」?這不是你侮辱你的太太,把她當成你活命的護身符? 我是在說,當我們基督徒被神呼召、與神同行的時候,是有艱難的。我們大概不常直接碰到這麼強烈的情況,我知道中國大陸有些基督徒被逼迫、被關,他們的妻子常被要求要離婚、劃清界限,這都不是容易的事,我們求神憐憫。 這件事的細節也不再去講,只是提出來,讓我們去思想,求神幫助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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