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崇懷]教會歷史中孽債的反省 |
送交者: waiter 2002年08月16日23:24:5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教會歷史中孽債的反省 唐崇懷 近日來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受到日本侵略和蹂躪的亞洲國家都紛紛而起追討日本在大戰中的孽債。這自然包括了當年日軍的侵略罪行,軍人慰安婦和人命財物的損失。但更重要的是反對日本企圖在本國歷史中對第二次世界大戰惡行的刪改,要他們將這些孽債完全如實地記下成為後者的借鏡。為着這事日本領導層意見紛岐,但世界輿論都一致認為正義和真理並非要叫人難堪,乃是藉着史實的記錄讓正義對人性作當有的交代,讓歷史給人類以蓋棺論定的評價,並藉此作一種警世和醒世性的訓誨。 我們在基督教會的歷史中也可以看到神的恩典和奇妙的作為,神的真理和救恩竟然在人的敗壞中顯明出來。人類的歷史和文化特別是西洋文化無可否認的深受基督教的薰陶和影響。教會在各種的迫害中,忍受了難名的艱辛,將真理保守了下來。但可惜的是,它卻在平順和興盛的日子裡,忘記了自己而在人類進展的過程中留下了各樣不值一提的孽債。在基督教外的圈子裡,這些孽債常成為福音傳揚的痛點,使一些熱誠傳道者無從對應。對基督教內的人而言,除了一些教會歷史學者外,不是隻字不提,就是全無知曉。筆者認為孽債的存在未必是一種羞恥,它只是無知的印證。只有當教會存心將這些孽債遮蓋時,這才是真正的羞恥。 本文的目的乃是將教會歷史中的孽債略舉一、二,好讓教會信徒和領袖得着提醒,認清主的憐憫和恩典。其實教會能有今日光景,誠然全非人的功績,一切都是本乎神的恩典和憐憫。我們也可因此更加感恩,更能謙虛、謹慎自守。在對待異己和異教時,能有識辨而無惡毒的排擠和謗瀆;能有真正的宣道而無不義的逼迫;能平衡神的公義和慈愛,將創造主的榮耀無瑕疵的表明,讓他的名得着最高無瑕無疵的稱讚。 主後323 年受盡創傷和各項逼迫的初期教會,因君斯坦丁歸信基督,基督教如雨後春筍般的復甦,信徒的數目自然也與日俱增。不久基督教便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然而可嘆的是:昔日受迫害者如今卻因為得了權勢竟成逼害者了。 一般來說,宗教性和政治性的逼迫都有其固定的因素和目的。目的可能不同,但方式和過程許多時候竟非常相似。從社會學的觀點來說,人類的社交過程、或以宗教、或以倫理、或以經濟,或以政治的方法和原則,都很可能的在運作過程中,為社會帶來康泰的現象。但可惜的是當某種信念或理論成了盲目根基時,那麽這種理念,不論是宗教性,倫理性或政治性的,都很自然的被肯定為衡量其他理念和立場的標準,這樣,它也有形無形的成了排擠和殲戮異己的「真理」了。所以在這種的運作中,無論動機是多麽純潔,目的是多麽高尚,都會種下無數的孽債。 所謂孽債乃指着一種暴虐無謂的行為。戰爭是恐怖的,也是可惡的。但擊殺無辜的人、殺害不能自衛的婦幼和誠意繳械的投降部隊、以煤氣毒殺六百萬的猶太人、南京大屠殺慘案等,不但是殘忍,也是無謂的惡行。因為這種做法除了表示強者的暴虐和勢力之外,別無意義,但其所造成的危害,正如以斯帖所說:『敵人萬不能補足』(帖7:4)。這是無法償還的債務,是人性腐朽的明證。就是說這話的以色列民族,在無形中都會以報復的姿態,持着真理正義的旗幟,在壓制巴勒斯坦難民的事上,又種下另一個孽債,這真是歷史悲劇的重演。 一般孽債的造成若不是為推進在權者的理念和主義,就是為保全在權者的優勢和權益。在文化的進展、政治和經濟的演變、宗教的推進和肯定的過程中,這都似乎是必然的途徑和現象。對基督教來說,其實這些都是大可不必的策略和運作。我們可以以「烏撒的手」來比喻這些孽債作為。基督教除了有其宗教的外顯要素外,更有其救恩的含蘊。從歸正信仰神學的觀點來說,創造宇宙萬有的主宰是絕對全權的。他的恩典亦有全權的。為此,歷史上教會孽債行為只是人在無知的自恃中假借神的名譽所行的愚昧作為。這些行為雖難以將它從歷史演變的文脈中分別出來作個別的評判,但無可否認的,在真理的整體性認同中,它們是一種不能推卻的過犯,其中特別是那些違背人性的行為,更是難以恕免。 近日來閱讀一些歷史文獻,使筆者深深感悟到教會應對歷史孽債作適當的處理和交代。例如第一任教皇大貴格利在職時竟將羅馬圖書館付之一炬、亞歷山大主教俄利根將異己焚燒、宗教改革及反改革時期的大肅清、天主教將改教者燭焚、改革宗將重洗派浸死、日內瓦之教會將異己索威都士處死、及近年來在極權國家中教會職員的彼此出賣和逼迫。這一切都是難以言喻和令人難掩的羞恥。當然,歷史的事故,誠如上文所述,不能離開當時的歷史文脈予以個別的評判。但歷史就是歷史,歷史價值不單是為了記載發生的事故,乃是在事故中發現真理的意義和價值。這種價值並不在於後人的評論,乃在於後人的反省和自我評估。這是一種主觀性的客觀評估。以下是筆者對處理教會歷史孽債的一點提案: 一、懺悔與交代 教會應有自覺性的懺悔態度。什麽時候教會以擁有「信仰寶藏」(deposit of faith)自居時,它就自然會為自己的作為自圓其說,掩飾辯護。為此,我們應站在僕人的地位,謙卑的對神有所交代。為教會以往所做的事,認真的作歷史性的查考,陳着於世,作清楚的交代。 二、歷史的交代 教會信徒應認清信徒為教會群體性的主觀認同(subjective corporate Identification)。我們絕不能將自己與前人隔離來推卻我們的歷史責任。現代的日本人不能說南京大屠殺是前代的凶行與我無關。因民族存在意識肯定了那群體性的主觀存在價值。雖然前人早己消逝,但當今的存在是前人存在的延續,故我們應為前人作適宜的交代。這交代當然是限於歷史性的交代,好使歷史能完整的延續並將真理肯定下來。金錢的賠償是小事,歷史的交代才是大事。 叄、釋放與醫治 教會信徒應認清真理的內涵能力和效能,它不單在於定罪和譴責,更在於釋放自由和醫治,這是真理的積極作為。只有當教會能謙虛誠實的自省、反省和懺悔時,我們才能體會那位平安的主所常給人類的真正的平安、醫治和恩寵。我們也可因此走出懺悔的恥辱而步向光明和自由。我們這受恩的一群應肯定神在基督里的特別恩典和他對普世的一般恩典。不再以持有特別恩典自居,相反的,乃在特別的恩典中,更謙虛的付出,將一份的愛心分給那些受過侵犯的人。因為孽債的斷絕不在懺悔和補償,乃在於人性的醫治和對神創造和恩典的肯定。基督在十架上的禱祈:『父啊!赦免他們,因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是處理孽債最好的導向。觸犯他人的無權要求被觸犯者的赦免,其實被觸犯的也無能赦免觸犯他的。特別在歷史的演變中,二者的短暫存在只是神作為和憐憫 讓我們在反省的懺悔中,得到神指示何為善,知道他向我們所要的是什麽,更求神使我們能學習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彌6:8) (本文作者為美國國際神學院院長,牧師) |
|
|
|
實用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