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網友見面的經歷 |
送交者: 湖魚 2008年06月04日12:10:3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第二次見面,那是真的見面,很好玩。也是巧了,居然金樂樂和我當時住的很近,而且他在網上充分透露了他的情況,所以在某個小聚會裡,在他不知道的情況下,讓我有機會悄悄地觀察了一把金樂樂,最讓我高興的是,他在明處,我在暗處,他不知道我是哪個,而我知道他,太樂了,當然我沒有去和他說話,幹嘛暴露自己呀,畢竟有點陌生,那萬一金樂樂和我玩深沉,那我不是傻了嗎?再說也很不好意思 . 第三次和網友見面,那真的是叫見面,因為要面對面和網上的人說話了,就是新民同學了,因為他本來就是個很公開的人,也讀了N多篇他的大作了,在彩虹也久了,加上那天輪到他講道,在網上說好認識一下的,所以那個很自然的情況下,就見面了。不過我的表現很囧,為啥呢?因為看見了新民同學,突然想起羅七說,新民是英俊版的“宋祖德-宋大牙”,真的描繪地很準確噢,於是我不可抑制的樂出了聲,而且真的不能控制啊,真急人!! 眼見新民同學就在隔幾排座位那裡,傳講主的福音,而我在台下,狂笑不止,我家從來不上BBS的弟兄也跟我急眼了,覺得我莫名其妙,於是為了不干擾講員(新民同學)的情緒,我對自己的手腕胳膊痛下殺手,真的不誇張,回家一看,都掐紫了。當然最後我的表現是正常了,那新民弟兄是大大方方,非常親切,非常豪爽地介紹自己的太太,並邀請我們和福音朋友去他家和他們一票人吃飯,他的表現是一流的啦。。。 第四次,和JW00見面,就非常自然親切了,就好象認識了一位團契的成員那麼自然,也是不是因為我越來越有經驗了呢? 經過新民那次事件,我下決心,不再單獨見彩虹網友,起碼2名彩虹網友以上才行,也是為了預防我再次傻笑的發生,當然姐妹例外,因為我想就是我真冒傻氣了,姐妹們會原諒我的失態的,對嗎? 這就是我見光死的經歷,紀念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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