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祂的名里
但這還不是一切,以弗所六章所說的,不只是我們個人爭戰的一面,也是關繫到神所託付我們的工作,就是講明福音的奧秘;關於這奧秘,保羅已經說了許多。(見三1~13)為此,神現在以祂話語的寶劍,及其伴隨的武器─禱告,來裝備我們。
“拿着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靠着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儆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也為我祈求,使我得着口才,能以放膽,開口講明福音的奧秘,(我為這福音的奧秘,作了帶鎖煉的使者,)並使我照着當盡的本分,放膽講論。”(六17~20)
關於在我們為神作工一面的爭戰,我要多說一些,因為在這一點上我們也許會有難處。的確,一面我們的主耶穌已經坐下,“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並且萬有已經“服在祂的腳下。”(一21~22)很清楚,在這完全得勝的光中,我們“凡事要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里,常常感謝。”(五20,另譯。)但另一面,我們必須承認,我們還沒有看見萬有都服祂。如保羅所說的,仍然有天空屬靈氣的惡魔,就是這世界管轄者背後黑暗、邪惡的權勢,在霸占那應當屬祂的領土。我們稱這為防禦的戰爭,到底正確到甚麼地步?我們不願作錯誤的假定。所以,我們占有那在外表上是屬仇敵的領土,並在主耶穌的名里持守它,這到底在甚麼時候,在甚麼情形下才是正當的?
讓我們“拿…神的道”來幫助我們。關於“在這名里”禱告並行動,聖經怎樣告訴我們?首先看以下兩段話:“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在我的名里聚會,那裡就有我…。”(太十八18~20,另譯。)“到那日,你們甚麼也就不問我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向父求甚麼,祂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向來你們沒有在我的名里求甚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着,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到那日,你們要在我的名里祈求。”(約十六23~24,26,另譯。)
沒有人能不認識耶穌的名而得救,也沒有人能不認識那名的權柄,而有效的被神使用。使徒保羅指明,耶穌在以上經文裡所說的“名,”不僅僅是祂生活在人中間時為人所知的名。當然,這與祂為人的名相同,但這名如今包含了祂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以後,神所賜給祂的稱號和權柄。(腓二6~10)這是祂受苦的結果,這名乃是祂得高舉和榮耀的名;今天我們就是在這“超乎萬名之上的名”里聚集並祈求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