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聖的離婚(選譯)
C. S. Lewis著 成曄譯
布萊克寫了《天堂與地獄的聯姻》。我這裡寫它們的離婚,並不是因為我自認有資格與布氏那等天才人物唱對台戲--我甚至沒有把握我全然讀懂了他的大作。然而從某種意義上說,將天堂與地獄聯姻的企圖是久已有之,歷久不衰的。
這種企圖基於這樣的信念:他們相信現實從來不會把我們逼到絕路,逼我們去面臨一個“非此即彼”的抉擇。他們相信,只要有技巧,有耐性--更重要的是,有足夠的時間,某種包容彼此的中庸之道總能被找到;邪惡,經過發展,調整,進化,總歸能變成“良善”。人因而無需徹底地棄絕任何讓我們留戀不舍的東西。這種信仰,我以為是犯了災難性的錯誤。正如你出門旅行,你不可能攜帶所有的行李,你必須捨棄不利於旅程的東西;有一種旅程,那不得不捨去的,甚至可能包括你的右手和右眼。
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不是一個由無數半徑組成的圓:無論我們從圓周上的哪一點向著圓心出發,總會越走越近,最終都能在圓心□面,都能到達同一個目的地。正相反,世上的每一條路不久都會分叉,變成兩條路;兩條路會變成四條,以此類推。在每一個岔道口,路人都必須做出選擇。甚至從生物學的角度看,生命也不是一個圓的池塘,而更像是一棵樹:它不會匯合在一起,而是擴展出去。越是成熟的生物,彼此之間的差異也越越顯著。不斷成熟的“善”不僅日益與“惡”的差異越來越大,而“善”與“善”之間也不相雷同。我並不認為所有選錯道路的人都會滅亡。但補救之法在於迷途知返,歧路歸正。一個算錯的答案可以被更正,但前提不是延續原來的錯誤,順著舊路錯下去,而是回頭檢驗,找到出錯之處,並從那一處重新開始。“惡”可以被改正,卻無論如何--即使有所有的時間,也不能自己發展成為“善”。其咒符般的羈絆必須一點一點地被解開,一絲一絲地被剪斷。別無他路。
因此,“惡”與“善”一定是非此即彼。如果執意要留住地獄(甚至於這個世界),我們將失去天堂;如果我們選擇天堂,則無法保留哪怕一丁點來自地獄的紀念品-即便是我們最密不可分的東西。我確信每一個到達天堂的人都將發現他為之捨棄的一切(甚至包括他的右眼),與他得到的相比,都完全不值一提。......可是你問:“這個世界又是什麽呢?”我以為,對每一個人來說,世界都不是一個可以清楚界定的地方。如果為了這個世界而放棄天堂,最後你會發現這個世界不過是、也一向是地獄的一部分;如果你首先選擇天堂,把世界置於其下,你會發現這個世界從開始就是天堂的一部分。
(本文節譯自Preface, The Great Divorce By C. S. Lewis)
轉自《生命季刊》(http://www.cclife.org)第二卷之第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