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永不忘記。 |
送交者: 范學德 2002年10月01日23:10:3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11 永不忘記。 我的生日可以忘記,並且我也經常忘記,但我新生的日子永遠不能忘記。一九九五年一月九日那一天,上帝拯救了我,我在上帝的呼召下成為了他的兒女。 那天深夜,平生第一次我跪下禱告。當我跪在了地上,我不由自主地說出了“慈愛的天父”一語。這是我平生第一次禱告禱告,從那個時刻起我才知道人是應該禱告的,人是需要禱告的,奉耶穌的名向上帝禱告。在那個時刻我才知道,我也能夠稱上帝為我慈愛的天父,在天上的父,是我心中最大的渴望。 在祈禱中,上帝成為我在天上的父,我成為他的兒女。說出了一聲“主”,從此天國進入了我的心中,我清楚地明白了十字架上的耶穌是為我而死的,復活的基督就是我的主。我也清楚地看到:我是一個背叛上帝的逆子,是一個心靈黑暗的迷路人。 這樣的日子,我怎能忘記?這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一天。我怎麼會忘記? 從這一天起,在人生的荒野中遊蕩的我找到了家─安身立命的家、心靈的永恆家園。在家中我與上帝和好,心靈開始有了自天上而來的平安。從此後雖然有歡樂,也有過悲傷,雖然曾充滿盼望,也曾沮喪,失望,默默地問為什麼。但無論發生了什麼,無論我的情緒怎樣,我不敢忘記我是一個屬於基督的人了,那一天已經把我與永恆相連。 若忘了是上帝拯救了我,我就是個忘恩負義的小人!古人云: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上帝待我的恩情,不是一滴水,那是大海汪洋!此生此世,我無法報答。若是這樣的浩大宏恩我都能忘記,那麼,天下任何有恩於我的人,我都會棄之如履。 若忘了我是在基督里獲得了新生,我就是親手把耶穌再次釘在十字架上。但那不是耶穌的恥辱,而是我的奇恥大辱。是我,自願地相信了耶穌。是我,當著上帝和眾人的面說我永遠跟隨耶穌。若連這樣莊嚴的誓言我都可以隨意撕毀,那麼,我說過的話還有哪一句值得別人信任!連我自己也沒有勇氣相信! 若忘記了上帝的救命之恩,我的整個生活就是一片謊言。若我對上帝都敢撒謊,那麼,我有什麼謊不敢撒?我做人還有什麼廉恥之心可言!若我連對自己忠實都辦不到,那麼,即使全世界的人都認為我是個誠實的人,但在上帝面前我也毫無任何誠信可言。並且我將永遠面對著良心的指控,它控告我是一個忘恩負義的小人,根本就不配擔當起一個人字。也許,我感受不到一點良心的痛苦,但那只能說明我已經天良泯滅了。 人哪,你忘恩負義要到幾時呢? 上帝啊,若忘記了你的恩典,我的良心將永不安寧! 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不可忘記他一切的恩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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