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別為聖 |
| 送交者: arron 2002年10月01日23:10:3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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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崇平 分別為聖在新約中的用法: 2.信徒應該過着分別為聖的生活,以便榮耀主名。「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上帝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林前六19~20;參林前十31~33;西一9~10) 3.信徒是上帝所揀選獨特的百姓,所以要離開黑暗,進入光明,歸主為聖。「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弗五7~10) 4.信徒應該在屬靈的爭戰中,排除情慾的事,結出屬靈的果實,分別為聖。「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盪、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加五19~23) 5.信徒應與那些背道與作惡的人隔離,以便分別為聖。「弟兄們,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的人,我勸你們要留意躲避他們。因為這樣的人不服事我們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語,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你們的順服,已經傳於眾人,所以我為你們歡喜。但我願意你們在善上聰明,在惡上愚拙。」(羅十六17~19) 6.信與不信,義與不義、光明與黑暗,應該分隔清楚,以便分別為聖,符合上帝選民應有的本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林後六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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