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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我願效法耶穌 (成為基督徒)
送交者: 范學德 2002年10月17日05:46:4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19 我願效法耶穌。

感謝上帝,他在聖經中告訴我要效法耶穌,而不是效法他自己─上帝。若是上帝命令我效法他自己,我必定要陷入絕望之中,因為我與上帝之間有無限的距離,我根本就不可能效法上帝。

感謝耶穌,他道成肉身,降生為人,使我在他的生命中看到了上帝,並且知道了怎麼樣去尋找上帝─這就是跟隨耶穌。因此,我若要敬拜天父,就必須效法耶穌。耶穌是人又是神,是神人合而為一。

我願意成為一個基督徒,就是願意效法耶穌,成為一個像耶穌那樣的人,即是一個按照上帝的形象所造的人。這正是上帝對我的美好旨意,他希望我成為一個真正的人,實現他創造人時所賦予給人的美好使命─彰顯上帝的榮美。

效法耶穌,就是在基督里成為一個新造的人,即成為上帝忠實的兒女,成為一個真正的人。拋棄那被罪污染了的生命,成為一個清清白白的人;走在耶穌開闢的生命之路上,成為一個堂堂正正的人。

基督是基督徒必須效法的,這是基督對每一個基督徒的命令。我的主既然命令我效法他,我就必須服從他的命令。基督是基督徒渴望效法的。一個人若不渴望效法基督,他就不會投到基督的門下,成為他的門徒。

基督是基督徒可以效法的。若效法基督對於人來說是絕對不可能的,耶穌不會命令我們效法他。耶穌從來不要求基督徒作不可能的事,凡是他要求基督徒所作的事,都是基督徒依靠基督、和基督在一起就可能作的。

效法基督,不是跟隨一個什麼人,而是敬拜唯一的上帝。因此,效法,就變成了被引導,被基督所引導;跟隨,就成為被帶領,為基督所帶領。基督渴望引導我,帶領我。我需要作的就是把手伸出來,握住他已經向我伸出的手,由他帶我走在生命之路。

我效法基督的關鍵不是要作什麼事,而是要成為什麼樣的人,即要成為像耶穌一樣的人,以基督之心為我心,成為天父的愛子。當然,這絕不意味著效法基督就不要做什麼事了,也不是模仿基督所作過的每一件事,更不是什麼事也不作,而是像耶穌一樣,只作天父喜悅的事。

作人與作事並不是截然對立的,若我活在基督里,這二者就可以統一起來:即只有我作天父喜悅的事,才能成為天父喜悅的人;而一個天父喜悅的人,必作天父喜悅的事,並且,竭心盡力地去作。

效法基督是我的新生,我的新我就是基督,就是基督成為我的真我。基督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時的本來形象。因此,基督成為我的真我,我才能成為到我的真我,一個真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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