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軟弱肢體的見證 |
| 送交者: 隙縫人 2001年12月11日14:34:1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
一名軟弱肢體的見證(轉) 轉自:www.wepray.net 我是一個十分軟弱的基督徒,當我母親信主以後,為了迎合母親的心意,也常去禮拜堂崇拜主,並受了洗。實際上我的信心一直是搖擺不定,疑信參半。但鑑察人心的主知道我的軟弱,如不隨時攙扶,我肯定站立不住,可見是神的愛在軟弱的人身上更顯得完全。神是多麼忍耐寬容,他在我身上行了不少神跡奇事,我才真心相信了。我的外孫要我將神在我身上所行的神跡記錄下來,作為他們的勉勵;但我懶於執筆,以致一拖再拖,可是今年已八十五歲,眼力與腦力都衰退得很快,已是風中殘燭,恐一息不來,將半詞莫措,以致悔莫能及,所以不再考慮詞句之是否通順,略述幾件見證,感謝神的恩典! 天地間有一位主宰,我想誰都不該否認(現在世上掌權的魔鬼,過去也是神那裡的一位天使長,因為驕傲,要與神同等地位,結果犯罪,墮落為魔鬼)。 聖經上告訴我們:神造完萬物後,最後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了人,並吹了口靈氣,就成了有靈的活人。所以神特別愛人,勝於母親愛自己的兒女。但神是聖潔公義的,不能接近罪惡。可是魔鬼為了敵擋真神,知道神愛世人,特用詭計引誘世人犯罪。聖經上說:“罪的工價乃是死,死後且有審判。”這是神的律法。神雖愛人,但他是聖潔公義的,不能容忍罪惡,他不能因愛人而違背自己的定律。 人犯了國法最重的刑罰,從前羅馬國是釘十字架,中國過去是殺頭、腰斬,現在是槍斃(都是流血)。 世上雖有許多宗教都是勸人為善,但不能解決罪的問題。因神看到世人都犯了罪,不願意我們滅亡沉淪,就差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替世人受了最重的刑罰,釘死在十字架上,作了世人贖罪的代價。所以世人只要信耶穌為我們死,罪就得赦。經上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經上又說:“因信稱義。”只要信耶穌為我們罪人死,信他在十字架上所流寶血能洗淨我們的罪;如果真心相信,並真心接受這樣的事實,神就不算你是罪人,而看你是義人了。 信不是憑我們的頭腦,不是憑我們的理由,不是憑我們的眼見...,只是相信神不說謊。我們要像小孩子那樣,母親怎麼說,孩子就怎麼信。 經上說:“信主的人,必有神跡奇事隨着他們。” 我信主五十多年,雖然我的靈性、肉體都是弱中弱者。正因我的靈性、肉體有好多毛病,所以神特別憐憫我。當我單單承認天地間有一位主宰時,神就向我顯明他的大愛,用許多神跡奇事帶領我一步一步地得到了重生。主耶穌說:“健康的人,用不着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9:12-13)。 以下是神在我身上所行的幾件最明顯的神跡: 1、1917年冬,學校正值寒假大考時,忽然接到我父親來信,知母親病危,急得我魂不附體,忘了向校長請假,只拿了一雙鞋,就向着火車站直奔。校長看到我像瘋子一般,立即派女校工隨着我到車站,送我上車,一路上我流淚哭泣,深怕見不到母親。下車後,奔到家裡,見母親已奄奄一息,渾身腫得嚇人,醫生已經回絕。當我走投無路時,突然想到割股療親的故事,給我一線希望。但離家很久,找不到剃刀,又不敢問家裡的人。(按迷信說,人家知道後,就不見效。)直到第二天凌晨,才找到一把生鏽的剃刀。即向神祈求:“讓我姊妹倆各借十年壽給母親(我母親生我和姐姐兩人),讓我母親再活二十年。”於是用牙齒咬住右臂股肉,再用左手拿着生鏽剃刀去割。割了半天,割不下來,但皮膚已被牙齒咬傷出血(因用生鏽剃刀,且左手用不出力)。當時雖想再用右手去割左手股肉,但右臂已受傷,也使不出力了,只得再向右股肉進攻。化了全身氣力割了好久,才割下一大塊肉。現在回憶起來,還覺渾身癱軟,真不知當時怎麼有這樣的勇氣。我深怕人家知道我割股,所以放在吃剩的一服藥里去煎,拿給我母親去喝,但我姐姐堅決不讓我餵母親,她說:“醫生已經回絕,喝此藥徒增母親痛苦。”立刻攔阻,以致爭吵起來,但又不敢告訴她,這藥里有我的股肉。直到母親有氣無力地說:“我吃不進了。”我才流着淚拿走。到了下午,我母親病勢十分危急,兩眼上翻,只見眼白,牙齒咬得格格作響,臉麵皮膚也已變色,到那時我才哭喊出來。姐姐知道我割了股,立刻叫我拿來。我父親把母親的牙齒撬開,將藥餵進去時,瓷碗被咬去了一大塊。設法把嘴裡碗的散片拿出後,再用搪瓷調羹,也被咬得翻了過來。最後我父親把剩下的藥,撬開了母親的牙齒,一點一點慢慢地滴進了我母親的嘴裡,真奇妙!我母親的病立刻轉危為安。 自我1917年冬割股,治好了我母親的病後,直到1938年春,我母親被接升天,在世又足足活了二十年。 在人看來,這是愚孝,俗語說:“孝感動天。”人看外貌,神看內心。因當時我還不知道相信耶穌可以得救的真理。至於割股療親之法,實在是不合乎科學的。但神憐憫了我的愚昧,仍垂聽了我的哀求,成全了我的心願。我要不住地感謝讚美永活神的大恩典! 我借給母親多活二十年後,今年我已八十五歲,我的壽數,不但沒有減少,反而比同輩的人都壽長。新約以弗所書六章二、三節說:“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聖經上的話語,就是神的話語。神的話語,每句都要兌現,不是我們渺小的頭腦所能理解的。 2、我的母親本來是一位虔誠的佛教徒,當我在小學時,她經常把積蓄的錢,叫我送到“清庵堂”接濟貧困教徒,她對自己十分節約,家務不論粗細都親自操作,園內掘了一口井,淘米、洗衣及澆灌蔬菜等,都用井水。沒有要事,不出大門一步,家裡弄得井井有條。因起早摸黑,過度操勞,以致經常患病。 1919年開始,因便血太多而病倒,後去嘉興福音醫院治療,經檢查結果,因內外痔出血過多,引起嚴重貧血症,那時只剩二分血,須增加到七分血才能動手術,把內外痔割除。但當時還沒有輸血的辦法,就在醫院內療養了兩個月許再割。當動手術時,一位外國醫生代表醫生和病人雙方,禱告神說:“我們沒有能力動這手術,求神同工;病好後,一定信主。”我母親也默默地說:“我的病如果真能痊癒的話,決定歸主。”病癒回家後,雖已信主,但禮拜天不敢去禮拜堂敬拜真神。至1922年的一天晚上,突然呼吸困難,當時我在嘉善女中任教,我父親怕我不能安心工作,沒有來信告訴我,由他親自陪同母親去嘉興福音醫院,經檢查後,知系嚴重甲狀腺亢進,立即開刀,蒙該院院長夫婦熱誠招待,特別照顧,讓我父親日夜陪着我母親(雖住單人房間,但院規女病房不讓男人陪夜)。女傳道們不時來宣講真理。當時我母親深感對神虧欠,出院前,先將新舊約聖經買好,到家後,把家中偶像全部燒毀,開始由我父親教她認字讀經,每主日把內外衣服更換一新,很早就去禮拜堂敬拜真神。不到兩年,新舊約聖經全能誦讀。但除聖經外,其他書籍及信札,都看不懂。 本來我母親足不出戶,自1922年開始,每禮拜天很早就去禮拜堂崇拜,風雨無阻。所以大街上商店職員等,看到母親上街,都知道今天是禮拜天了。她平時常跟傳道人下鄉宣傳福音。本來我家鄉禮拜堂很小,每禮拜天,不到十個信徒來做禮拜。自我母親信主後,信主的人逐漸增加,後來在我家裡聚會。抗戰前,已買好基地,準備建堂;但因抗戰開始,家鄉淪陷,信徒都逃避他鄉,以致有願難償。抗戰勝利後,繼承母親的遺志,將抗戰前買好的基地賣掉後,重買了一所很大的房屋,作為禮拜堂使用。 3.1927年我因生第一個孩子去上海,車過松江,我丈夫突然遇到一位同志(是當時共產黨地下黨員),因很久沒有消息,不曉得他已做了叛徒。我丈夫和他在車廂外面談了不少愛國進步的話。誰知火車快到龍華時,那人忽然全身武裝,來把我丈夫看住。當時我雖再三求情,他表示:“公事公辦,不能因憐憫你們而公事不辦。”車到上海北站,立即把我丈夫帶走。臨走時,我丈夫把錢都給了我,叫我到他學校找校長和史良。結果碰到了史良的一位朋友,她告訴我,他們都到寧波看潮去了。她知道這情況後就留我住在史良房裡。我跪在史良床上,整夜禱告神!第二天早上,準備去北站探望我丈夫。不料我剛坐上車子,突然看到我丈夫從車上跳了下來,把經過告訴了我。原來那夜被禁閉在北站一間空房子內,有兩個憲兵看守着。次日清晨,把他上了手銬,由兩個憲兵和那叛徒,把他押送到龍華司令部。正當審問時,那叛徒忽然改變態度,反而告訴審問者說:“他(指我丈夫)的妻子準備進醫院生孩子,他母親年老,只有這個兒子,情況確很可憐,希望從寬處理。”結果審問者訓斥了我丈夫一頓,就把他釋放了。 這事的經過,多麼奇怪。原來我整夜的禱告沒有落空。當時我無人可求,也無人能助我,神卻成了我的幫助和依靠,用他的大能,來改變了叛徒的態度。按理這是叛徒立功的好機會,要他改變,是絕對不可能的事。但神憐憫我,怕我擔當不了,竟使不可能的事,成為可能。正如聖經上所說:“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我要讚美他在我身上顯明的奇妙恩典和大能! 4.前面我已說過,我到上海,為的是準備進醫院生第一個孩子。一天我肚子陣陣疼痛,我丈夫就送我進婦孺醫院,下午五時許,院方規定,陪客一律離去。我丈夫走後,胎兒胞漿水忽然破了,但到深夜十一時許,胎兒始終不下。因情況危急,不允許再找家屬商量,醫生只得施行手術。正準備麻醉時,我大喊一聲:“耶穌救救!”醫生立刻招呼護士:“慢!慢!產門開了。”嬰兒立即順利產下。當時醫生、護士都說:“恭喜!恭喜!”因離手術僅一秒鐘之差,實在是神奇妙的恩典。如經上說:“你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神實在是我們在患難中的神,他的話何等可靠,我要一生信靠他! 5.1933年,我生第三個孩子,因離醫院較遠,須坐火車一小時左右,所以我母親要我提前去醫院檢查,結果醫生叫我再過兩個禮拜去住院。誰知回家僅三天,我母親坐立不安,立即要我去醫院,當時東西也來不及整理,就乘車去嘉興,因離產期還遠,同時帶了兩個孩子、一個女工及母親和我共計五人,即住進醫院,覺得花費太大,所以決定先住旅館。誰知到了深夜,我就連續要大便,我母親怕再遲叫不到車子,就僱車送我去醫院。想不到一進醫院,醫生來不及準備,孩子就生下來了。但次日即患“阿米巴菌”痢疾(當時此病沒有藥治)。醫生用盡各種辦法,病情有增無減,便桶不能離身,醫生束手無策。但我母親心中平安,到各病房宣傳福音。我知醫生已無辦法,就叫母親去請幾位神的使女來為我代禱!我母親聽到我要禱告,高興極了,立即請了三位傳道師母及小姐,禱告完了,立即便出許多,就此完全好了。何等奇妙! 這事的起頭,似乎是災禍,但事情的結果,卻彰顯了神的大能和榮耀!神真是無所不能的神,是顧念我們的神!我要永遠稱頌他! 6.我母親非常孝順我的外祖母,我也十分敬愛我的母親,所以我也希望有個女孩;可是我連續生了三個兒子,使我很失望。我母親為此一直在神前代禱!在1935年陰曆五月中旬,忽然在夢中聽見有聲音告訴我說:“你五月有,二月生”。我突然從夢中驚醒,數算一下,從五月到二月剛巧是十個月。但當時我在漢口,我丈夫在南京,我趁此機會,帶着三個孩子,回老家去看望我的父母親,並把這夢告訴了母親。我母親認為做夢不可靠,因此就把這事遺忘了。我認自己不會生女孩,就不準備再生,結果把小衣服全送光了。誰知1936年陰曆五月,真的懷孕了,但那年大概有閏八月,應該陰曆元月生,結果是陽曆二月二十七日後半夜生,還是應驗這夢裡的話。 我女兒自幼多病,不到一周歲時,即患肺結核病,但十分聽話,即使高燒到四十度以上,也不哭不鬧,五.六歲時,身上有了錢,就要奉獻,有病不願吃藥,要請牧師禱告。從小喜歡讀書,過目不忘,因體弱多病,醫生要她休息,只上半天學,但每次考試,總是名列前茅。從小學到高中畢業,估計只讀五六年書,結果仍考上大學,後因患心臟病及神經衰弱症,加上肺仍不好,不得已先休學而後退學。我女兒因不能深造,常感前途暗淡,因此經常喜歡唱教會詩歌83首: 如果我的道路,引我去受苦;如果你是命定,要我歷艱辛。就願你我從茲,交通益親摯;時也刻也無間,彌久彌香甜。 如果地樂消減,求你多給天;雖然心可傷痛,願靈仍讚頌。地的香甜聯結,若因你分裂;就願你我之間,聯結更香甜。 這路雖然孤單,求你作我伴;用你笑容鼓舞,我來進前途。主我靠你恩力,盼望能無己;作一潔淨器皿,流出你生命。 她經常與愛主姊妹一同交通禱告。結婚後,身體雖仍軟弱,但聖經上說:“日子如何,力量也必如何。”這幾句話語,一直應驗在她身上,至今二十多年了。因此她愛主之心,與日俱增。她常勉勵自己,寧願做神會幕的橛子,討神喜悅。不願出頭露面,得人的稱讚。因此她在我心中,最為親切。 7.我母親信主以後,一直求神,在她離世以前,希望我在她身邊。同時求神,讓她生三、四個月的病,我可服侍她一段時期,免得她離世後,叫我太傷心。1937年抗日戰爭開始,我家鄉接近淪陷時,被轟炸得十分厲害,我丈夫冒險回去,想把我父母親接走,想不到他倆已離家去鄉下暫避,我丈夫正設法尋找他們時,恰巧碰到一位在汽車附近躲避日機的教會牧師,於是他帶領我丈夫到我父母避難處,將兩位老人接到湖北省沙市,和我同住。我母親因當地言語不通,聽道聽不懂。想帶領人信主,人家也聽不懂我母親的話,她覺得活着沒有意思,徒然白占地土。並且我已在她身邊,正是回天家的好時候了。神果然聽她的禱告,三個多月,每天下午有低燒(三、四分熱度),到1938年四月三十日,熱度突然到四十度以上。五月一日凌晨三時許,便安然去世。我當時悲痛欲絕。我姐姐提醒我說:“你當時不是求神讓母親再活二十年嗎?到現在已足足二十年了,不該再這樣傷心”。但是我又後悔,當初多求幾年多好! 1938年時,沙市住戶都不用電燈,我家裡也只有兩盞火油燈,都放在我母親房內。大概三點半左右,聽到小女哭聲,我就走到自己房裡,在黑暗中坐着餵奶。忽然有手扳我的左面肩膀,我就連叫:“姆媽!姆媽!”因我非常清楚是我母親來叫我。但我父親聽到我在叫姆媽,就走到我房門口來喊我說:“姆媽死了,你為什麼還在叫姆媽?”我說:“姆媽死了,我當然知道,但此刻姆媽來叫我。”我父親還在和我爭辯時,忽然在我眼前,像電燈一盞,我母親站在燈泡中間,緩緩上升,一直升進了天花板,我告訴父親:“你看,姆媽升天了!姆媽升天了!”但我父親沒有看到。當時我得到了極大的安慰。當天夜裡,我的姨甥女(從小在我母親身邊)在夢中也看到外祖母升天。 因為經上記着說:“信主的人有永生,不信耶穌的人,罪已經定了。”(約14:1-3)主耶穌說:“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在我父親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早就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 我母親是屬主的人,今天雖然離開了我們,但我親眼看見我母親被接上升。證明了經上的話,何等信實可靠。主也顧念我的軟弱,和喪失母親的悲痛,讓我親眼看到,以慰我心。也使我想到,我也是屬乎主的人,有一天,我也同樣離世回天家,在那邊,我要與我主和親愛的父母親及親友們,永遠相聚在主的面前。所以今天我們信主的人離世,僅是肉體暫時的分離,將來還有見面的一天。而不信主的人,罪已經定了,他們將來要在永火里受刑,痛苦永不止息。所以我何等迫切地盼望你們每一個人,都肯悔改,接受主的救恩,將來都可在天家永享福樂! 8. 1940年4月,我由重慶回到上海,但我丈夫因有要事去重慶,我在上海患嚴重失眠症,甚至到了夜裡,眼睛一閉,身體就會跳了起來,所以看見天黑下來,十分恐懼。這樣晝夜不眠,約有三個多月,後來連米湯也不能下咽,又沒有一個親人來過問,想到女兒,當時只有三歲,如果我死了,她就成為孤兒,因此我後悔生她,而害她受苦。加上信心不堅,對耶穌是神的獨生子,為我們流血贖罪,還時有疑問,深怕自己的懷疑,致使將來天堂無份,而地獄難逃,以致恐懼戰兢,所以每天哭着禱告神說:“如果耶穌是神的獨生子,使我不再懷疑。”這樣禱告約有一月之久。其實聖經上明明告訴我們,:“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神憐憫我太愚昧,突然在同年10月6日下午四時許,聽到了非常溫柔的聲音說:“誠心領受”四個字,我聽到這聲音後,立刻跪在床上,感謝神恩!大笑不止。女工進來看到我如此大笑,弄得她莫名其妙,連着問我為什麼?我笑了好久,才告訴她:“此刻聽到了神溫柔的話語”。女工說:“怪不得。每天總看見你在哭,今天忽然笑成這樣”。 從當天晚上起,吃也吃得下,睡也睡得着了,病魔忽然脫身,從此就深信不疑了。第二天開始,我就帶了女兒,到處找教會。明知當時日本人和漢奸,都注意我的行蹤,但那時什麼都不知害怕了。主也特別看顧我,沒有遭到災禍。 從這事上看出,雖然我懷疑神,但我誠心懇切地尋求認識神,他終於在我心裡,斬除疑根,使我心中大享平安。因聖經上說:“凡你們祁求的,就得着,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所以任何人,只要有誠心願意明白和領受真理的心,尋找就必尋見,這是何等有福的事呢! 9. 1941年冬,我丈夫去重慶述職。在聖誕前夕,我發燒到39度以上,高燒多日不退,親友們都以為我患傷寒症,勸我就醫。我告訴他們,有一位大醫生“神”會醫治我。他們都笑我太迷信。有一位親戚,苦勸我請醫診治,我告訴他:“明晨我的熱度必定退盡。”他雖不信,但我很有把握,因知神要借着我的病,帶領他歸主。誰知到了夜裡,不但熱度如故,且喉痛十分歷害。當時我禱告神說:“喉痛實在難受,求神給我其它的病吧!”那時喉痛立止,但肚子痛得要命。我說:“主啊,你不但不醫治我,還給我其它毛病,我死不足惜,但我已經說出,明晨一定退燒,如果明天我的親戚來看我時,我的熱度還未退,你的名得不着榮耀”。天黎明時,我連續瀉了三次,由39度多,逐漸退到36.4度。那時我滿心感謝神的大恩! 到了早上八點多,我的親戚來了,用取笑的口吻說:“熱度退盡了吧?”我說:“退盡了,不信,我用體溫表量給你看。”從此,他們全家歸主。這是信心醫病的真實見證。 主說:“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它也必挪去,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做的事了。”(太17:20)耶穌又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無論何人,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里,他若心裡不疑惑,只信所說的必成,就必給你成了。所以我告訴你們,凡你們禱告祁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可11:23-24)。這些話,在我身上,都是絕對真實經歷過的,至今回味起來,仍覺新鮮甘甜。 10.1942年,我丈夫回上海後,我和他母親和他姐姐同住在一位朋友家,有一天他姐姐外出,遲遲不歸。晚飯時,我第三個孩子,正在曬台上收拾劈柴,見姑母披頭散髮,後面有一群人跟着,就進來告訴我,不讓我出去,我準備打電話給我丈夫,孩子也不讓我打,說是他們就在門口。我猶豫了一會兒,覺得在房內總是不妥,於是就沖了出去,看到那批人都走進了姐姐的房間,我就下樓想逃,可是後門已上鎖,又看到日本人和翻譯等,正從樓梯上下來,我就走進寫字間暫避,想不到他們也進來了。我只得迎上去,佯裝着問他們:“樓上出了什麼事?”那日本人狠狠地瞪着眼對我說:“什麼事?什麼事?”後來他們上去打電話,(電話機在我房內,我的‘良民證’等,也在房內寫字檯上),我知道事情不妙,立即到花園內找門再逃。(因當時借住在人家公寓內,情況不熟悉)但每扇門都上了大鎖,忽然看到一扇小門,是彈簧鎖,打開門不見一人,那時我滿心讚美,把孩子們都忘了。先到親戚家,找到了丈夫的母親後,把情況告訴了她,再出去打電話給孩子們,想叫他們也從那門逃出,豈知已被敵人看住。最後打電話給我丈夫,他不信我能逃脫,而肯定是敵人故意把我放走,所以我到他們那裡時,他們都已逃跑,不得已我去朋友家,估計我丈夫會打電話來找我。果然,不一會兒電話來了,問我後面有多少人跟着?我告訴他,只有我一個人,他無論如何不信。最後叫我等在貝當公園門口(即現在的衡山公園)。等了好久,天色已暮,才有人來招呼我,帶我到我丈夫那裡,當時他們都說:“怎麼你能逃脫,你信的上帝,真是活的上帝!” 事後知道,他們上樓打電話時,發現我的‘良民證’,才想到樓下所看到的,就是他們要抓的對象。於是樓上,樓下,屋頂上,花園裡,到處找我。因找不到而十分懊喪。我丈夫的姐姐說:“我已經把你們帶來了,你們自己把她放走,那不能再怪我了”。 並知當時住屋四周,都有憲兵看守着,只有此門,疏忽未守。後來他們又在深夜翻牆進禮拜堂,把人家從床上拉起來,對我的照片,並將我的相片印了很多,在各馬路上找我的行蹤,直到我丈夫請朋友把我護送離滬。 從上述這件事情上,實在使我體會到經上的話說:“神是我們的避難所,是我們的力量,是我們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我這次能奇妙脫險,連不信主的朋友們也說:“你信的神,真是活的神!他實在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大能主宰! 11.1945年,抗戰勝利後,我丈夫奉命整頓上海,掃除流氓,得罪了在地方上有勢力的大流氓,他們蓄意報復,便大造輿論,來毀壞他的名譽,並串通軍統特務,設計暗害我丈夫。我請了教會中許多愛主的弟兄姊妹,為我丈夫迫切代禱!羅馬書12:19說:“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着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結果設計謀害者,不日墜機而慘死,我丈夫則安然無恙。這是何等快的報應。 俗語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若是不報,時辰未到。聖經上每句話語,遲早都要應驗,因為神對敬畏他的人是慈愛的,對作惡的人,是嚴厲的。所以加拉太書6:7-9說:“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順着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着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我們行善,不要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 12.1945年,抗戰勝利,回到上海後,一位姓嚴的,一定要我丈夫住到安福路鶴園,他的一幢房子內。49年解放後,周總理來電,要我丈夫去北京工作,於是那幢房子讓我和孩子們使用。 50年我丈夫回滬探親時,房主就托人和我丈夫商量,準備將鶴園的房子賣掉,另頂一所房子給我們居住。我丈夫回來和我商量後,我完全同意。哪裡想到我丈夫走後不久,忽然接到法院傳票,要我為房子的事去出庭,急得我走投無路。因我有生以來,從未去過法院,因此迫切求主!第二天早上讀經時,讀到以賽亞書31:3說:“埃及人不過是人,並不是神。他們的馬,不過是血肉,並不是靈。耶和華一伸手,那幫助人的絆跌,那受幫助的,也必跌倒,都一同滅亡。”神因我靈性太幼稚,怕我還不清楚神的旨意,特將這節經文,每個字都放得像葡萄那麼大。神這樣的愛我,安慰我,我感動得流着淚感謝主!求主為我作主!從此我就感到泰然無懼了。 那天開庭時,原告和法官,態度均很強硬,他們說:“如果你不自動搬走,將把你的家俱,全部搬到馬路上去。”但我處之泰然,我只說:“你們知道我丈夫沒有錢,但現在找房子都要頂費,我沒辦法搬,只有去北京告訴我丈夫,至於房子內的家俱,大部份是房主的,你們想怎麼辦,就怎麼辦吧!”他們接着還說了許多威嚇的話,我都默然不語。不料我回家不久,房主就托人來電話告訴我:房主準備將房內家俱,全部送給我,並給我一千元人民幣,作為搬家費用。就在這時侯,有位姊妹來問我,她的親戚,家有空房,在興國路,離安福路很近,搬起來很方便,不要頂費,歡迎我搬去。靠人當時走投無路,靠了神,事情就這樣十分奇妙地順利解決了。 1953年我婆婆去世後,我丈夫的姐姐要去武昌,與女兒同住,於是把過去我丈夫頂給他母親和姐姐同住的湖南路房子,讓我去住。我興國路房東知道後,提出寧願減低房租,不讓我搬。但湖南路房子比較寬敞,又在底層,房租也低,且我丈夫的姐姐,一定要我搬到湖南路住,結果還是搬走了。興國路房東認為,再也找不到這樣滿意的房客,一賭氣,就此把房子賣掉了。 回想我雖然是個愚昧無用的人,但神一步一步地帶領我到今天。現在我的兒子,媳婦,女兒,女婿,孫子,外孫,全都歸向了主,成為基督化的家庭。我縱然有一千張嘴,也感謝不盡主的大恩大愛!這是他們最大的福份,也是我最大的安慰。 13.1953年10月3日晚,接到我第二個兒子逝世的電報,當時雖極難過,但仍與女兒去教會聚會。由於這孩子特別聰明聽話,所以親友們都疼愛他。突然離世,內心痛苦難以言喻,那夜整夜不能成眠。次日(4日)早上,禮拜堂牧師長老,都來安慰我,但我心裡仍然陣陣疼痛。於是就一同跪下禱告,(我跪在床上),禱告到一半忽然覺得有一塊東西,從胸口落了下來。內心深處,好象告訴我:“已放在保險箱內”。(因為我一直擔心他會放棄信仰),就此心裡不再覺得難受,反而感到說不出來的平安和喜樂。這樣內心一直充滿着喜樂,約有一個月左右,是有生以來最快樂的日子。當時有許多親友,以為我神經失常,也有人認為我不近人情,但事實並不如此,只是神親自安慰撫摸了我的傷痛,他大能的手托住了我,賜給我出人意外的平安,超過我們微小的頭腦所能理解的;又有人認為我的媳婦知道後(那時我媳婦在醫院內生第一個孩子),一定痛苦難當,因為他們結婚才一年多,平時感情非常融洽。當時我說:“神安慰了我,也必安慰了我的媳婦。”果然,後來我媳婦回上海告訴我:她在醫院內,每次為她丈夫禱告時,總在她心的深處有一句話告訴她:“他現在比你好。”但她想不出丈夫比她有什麼好?因為她進院分娩時,她丈夫病在床上。出院知道後,即痛哭失聲。只是神看顧了她,親自拭幹了她的眼淚,使她能忍這莫大的打擊,只大哭過一次。 後來我媳婦的外婆也告訴我:“我每次去醫院看外孫女時,一走進房門,眼淚就一點也沒有。但一跨出她的房門,即淚如雨下。”實在看見神的奇妙,使我的媳婦,在產期中不致感到難受。 雖然到今天,還不明白為何我的孩子這樣早就離開了世界,但我深信主有美意。如經上所說的:“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有一天,見主面時,一定完全明白他的美意,他永不會作錯事。經歷了這次神奇妙的安慰,使我更認識了神的大能,終身不忘,永遠感謝他!頌讚他! 14.我的胃口,一向很差。但到1959年,忽然好轉,但身體逐漸消瘦,從一百十幾斤,降到七十斤左右。我的親戚,看到我一天一天地瘦下去,肯定有病,要我去看醫生。經醫院多方檢查,肯定我患了甲亢,很可能是癌症,要動手術。叫我女兒別告訴我。當我知道後,想到自己六十歲了,既然是絕症,就不再就醫服藥,母女倆同心禱告神! 1960年我丈夫從北大荒回來後,一定要我再去醫院檢查,仍然找到那位內科主任,檢查結果,情況很好,問我吃了什麼藥?我告訴他:“什麼藥也不吃,只有禱告耶穌,他醫治了我”。醫生笑着對我說:“我帶你去給外科主任看看。”外科主任在各方面看察一下,對我說:“已大大好轉,不用再開刀了,好嗎?”內科主任對外科主任說:“她就是不肯開刀。”大家都笑了。 我們信主的人,任何災禍臨到我們,都有神的美意,只要我們好好省察自己的言語,行動,思想等,是否有虧欠神和人的地方,在神面前,好好認罪,神必賜給我們意外的平安! 15.1962年,我的戶口遷到北京後,63年春,即患重病,幾頻於危,中西醫束手,後來中醫開了一瓶名貴藥品,叫我丈夫去各藥房問問,是否有貨?結果走遍北京各藥房,均無此藥。當我丈夫出去買藥時,我連續嘔吐,渾身發抖得床都震動,接下去水瀉好多次,我女兒痛哭禱告,求神伸手。不一回,雨過天晴,各病完全脫身。到半夜我丈夫回來,不相信我病已愈,還以為臨終前迴光返照,仍要陪夜,並準備後事。我告訴他,神已醫好了我,堅決不要他陪夜。次日清晨,我姨甥女來看望我,我已精神抖擻。但我丈夫還不讓我多說話,深怕病情變化。實際上神的醫治是最徹底又最迅速的。 16. 1964年四月中旬,我母女倆忽然都病了,且病得很厲害,誰也不能照顧誰,且住的宿舍是獨門獨戶,外人也不得而知。那天傍晚,卻巧我丈夫勞動結束,從鄉下回來,看到我倆都昏昏沉沉,臥病在床,急得他手忙腳亂,先來照顧了我,然後到女兒房裡,見她跌倒在地,神志昏迷。等到醫生來時,我已失去知覺,情況很慘,正邀集親友,商量後事時,我忽然甦醒過來。第二天早上,我母女倆都恢復正常,且胃口大開,我真像從死里復活一般,多麼奇妙,感謝主的洪恩大愛! 17. 我的脾氣很急,說做就做,所以任何事喜歡親自動手,走路也不喜歡慢慢地走,今年雖八十五歲,仍然不愛用手杖,因此經常跌跤。 1962年冬,我一人在家,到衣櫥頂上去拿東西,一不小心,從梯子上跌到水泥地上,那時也已62歲了,僅大拇指受傷。 1964年夏,我的腳一不小心被竹簾繩子鈎住,從窗口一直跌到門口,約有三米左右遠,因瓷磚地,跌得渾身疼痛,後來把我抱到床上。不一會,就起床工作,一切恢復正常。 1964年秋,我女兒因鐵鍋太重,替我買只鋼精炒菜鍋,那時還用煤球爐子。當油滾透時,因鍋太輕,急於放菜,因不小心,將油鍋倒翻在右手心內,當時皮肉燙焦,痛徹肺腑,我就塗上一些清涼油,立即止痛,夜裡仍然睡得很香,第二天右手就能工作,不幾天完全好了。象這樣的例子太多,不勝枚舉,我真不知神的奇恩,為什麼不斷地臨到我身! 18. 我自1962年遷居北京後,甲抗又逐漸嚴重。65年下半年,脈搏每分鐘達160多跳,又到了死亡邊緣。但1966年文化大革命後,我的甲抗病突然痊癒。群眾以為我丈夫是反革命分子,因此不能外出,內外一切事務,均一我一人負責處理。至今二十年了,舊病從未在犯。在文化大革命期間,我家雖被抄好多次,我都處之泰然。 1967年11月2日,因群眾把我丈夫戴上了內奸工賊等罪名,而予以隔離審查。當我丈夫被帶走時,解放軍正在抄我的家。但主賜我以外的平安,我仍然吃我的晚餐。象這樣的環境,實在體驗到神的同在,無所懼怕。為了女兒不放心我一人在京,終於去陝於她同住。 19. 1969年6-7月間,當時我在西安女兒處,有人告訴我,“菜場上來了不少新蒜頭,明晨出售。”我因女兒肺有毛病,需要吃蒜頭,那天清晨,天朦朦亮,人家都在睡夢中,我就偷偷地出去排隊,排了第二名,估計一定能買到,非常得意。誰知菜場門一開,排在後面的人衝上前來(菜場在窪地,離馬路約低三尺多),把我衝下了窪地。因腳站立不住,仰面朝天,跌倒在水泥地上,神志昏迷,只聽到人家在說,白頭髮的老人跌死了。不一會兒,我就清醒過來,買菜的人都圍到我身邊,把我扶到門口的石級上坐下,問我要買什麼菜,並要送我回去。但我一點不覺得什麼,所以謝絕他們的好意,獨自回去。我女兒見了我,驚訝地問我,那麼早,到哪裡去了?那天白天,身體還覺得很好,但到了傍晚,熱度逐漸上升,到39度以上。我女兒立即送我去醫院,急診檢查,經一醫生仔細查問,認為我腦子十分清楚,沒有腦震盪現象,給我吃了幾粒“四環素”,就完全好了。 我這次跌得最厲害,實在是神奇妙的看顧!信主的人,真實有福,因蒙主時時看顧,處處看顧。 也許有人說:“神看顧你,叫你不跌交,不是更好嗎?”這話不錯;但從我這個具體的人來說,往往是生在福中不知福,經過患難,才更明白了神的祝福! 20. 我們母女倆,真實形影不離,心心相印,她不能無我,我不能無她。她是我的唯一安慰,我是她的最大享受。但主耶穌說:“愛父母、兒女勝過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所以神一再用夢、環境、疾病、話來提醒我,要我倆分開。可是我一直不肯順服,以致受了不少痛苦。 1974年的夏天,有一夜裡,神在夢中清楚地啟示我,要我和女兒分開。到那年九月,接交通部來信,叫我回京,因我丈夫的事情72年已結束,因有曲折(林彪事件)擱到現在(74年)。我回京後,部里就不讓我再回西安。75年春,我丈夫回家,我認為從此可於女兒分開了。誰知76年我丈夫因胃癌逝世,當時我大兒子一家在蘇北,小兒子在東北。北京、上海均無親人照顧,因此我女兒仍然要我去陝。但這次去西安,這病那病,病魔總不離身。於是想到74年神的啟示,決意要跟熟人回滬。但我女兒堅持要我小兒子來接,否則不放我走,並申請將我的戶口遷到西安。經禱告後,神用奇妙曲折的安排,終於由小兒子來接我回滬,同時交通部也不徵求我的同意,就把我的戶口遷回了上海。這一切很清楚地看到神在暗中引領我前面的道路,因為他的旨意高過我們的旨意,他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 我77年回到上海後,我的身體胃口都好。但我女兒不願意我離開她。當時她在廠里申請到一套較好的宿舍後,於79年9月底,再度接我去西安。當年12月20日,我女兒吃中飯後,正準備去上班,我突然頭暈目眩,冷汗直流,全身僵硬,不省人事,小便失禁,面無人色,身子已在椅子上倒了下來。我女兒抱住我痛苦求神,一會兒就甦醒過來,到晚上我已完全恢復,飲食照常,但把我女兒嚇得病倒了。 79年5月1日開始,到31日,又整整病了一個月。7月份又病倒了,且愈來愈嚴重,每天午後開始,腰部及背脊,抽痛得十分厲害,胸腹部噁心疼痛,然後渾身發冷,嘔吐。接下來就是發高燒達39度以上,到半夜出汗,全身衣服濕透,早上熱度退盡,照常起床,但胃口很差,流質都難下咽,如此有半年多。經一生檢查,認為非肝炎即肝癌,要送隔離醫院。但西安隔離醫院在郊區,我女兒因不能在旁照顧,堅決不送。我越來越清楚,神要我離開女兒,所以想跟親友回滬。但一提到回上海,我女兒及痛哭流淚。可是我天天發高燒,東西一點吃不進去,以致瘦骨如柴,但我精神一直很好,醫生也覺奇怪。我深知神的旨意無法抗拒,所以和女兒商量,向神提出三個人難以解決的問題,放在主的面前,兩人同心向神祈求,如神垂聽成全,你也可以知道神的旨意。她也同意我的建議,於是80年春節後,將這三個難題放在主前。真奇妙!第一個最難辦到的是,3月7日就解決了。第二個也相當棘手的問題,於3月13日晚上神也為我成全了。第三個問題,在3月20日左右,神也替我辦妥了。於是我女兒也清楚了神的旨意,只有流淚答應。有一天,一位十分愛主的老弟兄來看我,我女兒流着淚告訴他,“現已清楚神的旨意,如果再不放她,神把媽媽收了去,那我暑假寒假也不能見到她了。” 自我肯定回滬後,病情就逐漸好轉,接到我小兒子來信,決定來接我時,熱度就退盡了。並蒙上級照顧,80年秋,把我的小兒子調回上海工作。 82年暑假,因我兩個外孫都要考學校,所以我女兒不能回滬探親,要我去西安住幾個月。當時我身體很好,想去幾個月,總不成問題,所以托人去買票後,忽然熱度又達39度以上。知神攔阻,我兒子準備買到票後,去車站退票。後來熱度退了,我心裡又有動搖。下一天凌晨,突然聽到“巴蘭”二字,我就驚醒過來,想到“巴蘭”是一個不順服的先知(民數記22-24章),心裡十分恐懼,我把情況告訴兒子,我倆都覺得神一再攔阻,不該再去。不料當天午前,接到女兒來信,他們知道我決定去陝,高興非凡,我的大外孫,笑得連話也說不出來,我的心就大大動搖。雖我兒子一再勸阻,但我左思右想,如去信告訴他們不去,勢必叫他們大失所望。於是禱告神說,“我這次不能不去,如神不喜悅我去陝,讓我到了西安就病。”這個決定,證明我愛兒女勝過了愛主,當然不蒙喜悅。我到了西安,大外孫一見我就說,“今後不再讓你回上海了。”到西安第二天,神按照我的禱告,熱度又達39度多,每天如此,和79年病情完全相同。 我平時寫信很勤,大兒子好久不見我去信,估計我一定病了。就寫信問我女兒,她不得不直言相告。82年8月10日上午,接到大兒子電報,知已動身來接我。不一會兒,那位老弟兄拎了好多東西來問我:“老姊妹,你要回上海,清楚了神的旨意沒有?”我說:“雖不太清楚,但剛才接大兒子電報,他已動身來接。”他說:“我已清楚,今天黎明前,我問神,‘那位老姊妹,你要在西安接她去,還是讓她平安回上海?’主說,‘讓她平安回上海。’怕你走時我沒空,所以提前來送你。”但我離陝時,他們老夫婦仍然來送我。 自我大兒子來陝後,我的熱度就退盡了。我離陝後,女兒還不放心我的身體,仍請那位老弟兄禱告,過了一些日子,老弟兄特地去告訴我女兒,主還不叫她母親回去,她才放了心。 想到以色列人出埃及,因不順服神的旨意,在曠野繞道四十年,吃了不少的苦,我也因一再叛逆神,以致也吃了七年多痛苦。 奉勸主內弟兄姊妹,我們要多蒙福,而少受責打,必須信靠順服。 我離開上海十多年,已不習慣老家廚房的高低不平的水泥地,所以剛到沒幾天,因走路不慎,東倒西歪,因小媳婦扶住,沒有跌交,但腰部碰在水泥柱上而受傷,不久也就好了。 78年8月間的一天夜裡,我雙手捧着一鍋剛燒好的茶葉蛋,想放在吃飯間的桌子上,因腳碰在石級上,從廚房跌進了吃飯間,連飯桌也撞離了原來位置,桌上的半導體,從桌子上掉到地上,一鍋蛋倒了滿地。但我既不燙壞,也不受傷,僅在膝蓋上擦去了一些皮,可是把家裡的人都嚇壞了。 我從82年60歲到今年85歲,大概跌了十多次,每次蒙神托住。主的愛真實無微不至,我雖有千嘴萬舌,頌主也不夠! 從1963年開始,多次到了死亡邊緣,有兩次,已經完全失去知覺,不省人事。但轉眼件間,突然清醒過來,真像從死里復活。 還有好多次,尤其在我第二個孩子去世以後的一個月中,經常嘗到天恩的滋味,當時我的喜樂,真像潮水那樣涌流出來,實非言語所能形容,只有嘗到過的人,才能理解。大概所謂心花怒放,就是這樣。 我得到主的恩典,真是述說不盡,常在最痛苦中,得到大喜樂,所以主耶穌說:“在世上你們有苦難,在我裡面有平安!”這句話,在我一生的經歷中,實在是千真萬確。正如經上所說:“耶和華的使者,在敬畏他的人,四圍安營,搭救他們。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投靠他的人有福了!”(詩34:7,8) 我的母親信主以後,每次聽道回來,總是好好回憶,查看聖經。不但把真理牢記在心,而且完全按着聖經上的真理,生活出來。所以神特別愛她。無論大小事,祈求就必得着。神在我母親身上,行了不少神跡。 1933年,我在家裡老屋後面園子裡,蓋了一棟房子樓上讓我父母親居住,樓下大廳,由禮拜堂聚會使用,前面舊屋,租給人家。有一次,我母親出外聚會,我父親不慎,將一間舊房,租給巫婆。我母親回來知道後,心裡很不平安,但又不能叫他們搬走。於是我母親就在新屋的天井裡禱告!唱詩!巫婆的丈夫,看到自己的老婆被邪靈附身,大叫大喊。她說:“他們是信耶穌的,叫你們不要搬到這裡來,你們還是搬來了。”巫婆的丈夫,進來墾求我母親說:“沈太太!求求你,不要再唱了,我的老婆已經暈倒在地。我們明天就搬”。第二天,真的搬走了。 最後我還告訴你們一個寶貴的見證:是我老友的獨生女兒,自幼信主,長期患肺病。在離世前幾天,她把項鍊,戒子等飾物,都交給她母親說:“這些東西我不需要。”到了禮拜天,她父母親都休息在家,她母親燒了只雞,她喝了雞湯,又吃了雞腿,雞胗,雞肝等,然後要起來小便。她母親就扶她下床,她忽然滿面笑容地對她父親說:“今天上帝要接我去了!”於是對她母親點點頭說:“媽媽再會!”又轉過臉去對父親說:“爸爸再見!”就安然去世。 她父親來電話告訴我這消息後,我立刻叫車到他們家裡,估計他的父母,肯定非常悲痛。我從樓下一直哭到三樓。她母親安慰我說:“吳太太,你不要難過,安安(她女兒名字)臨終前的見證好極了。”於是把經過詳細告訴了我,使我大得安慰。當入棺前,她母親準備將安安的飾物,仍然放在她身邊,請親友們代為記住,但當她入棺時大家都忘得一乾二淨,因為在那邊,根本不需要這些東西,所以神讓我們都忘了。 投靠耶和華的人,真是有福,我何等盼望地上所有的人,都來到神的賜恩座前,投靠在他大能的膀臂下,得着他十字架的救贖,享受赦罪的平安!真是今世得內心的平安喜樂,來世得永遠的福祿,何等美善! 來吧!朋友們!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一切願意來的人,都可以來,白白的得生命水喝,使你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主耶穌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5:37)所以我上面所敘述的見證,沒有半句謊言,也沒有絲毫誇大,不過怕浪費大家的寶貴光陰,所以儘量寫得簡短,以致有詞不達意之處,歡迎指正。(轉自“福音見證集” --- http://inewlife.esmartweb.com )簽名
|
|
![]() |
![]() |
| 實用資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