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真正的基督徒? |
送交者: 基甸 2002年01月08日21:39:4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無神論者與基督徒--回應方舟子《無神論者是什麼》(三) 作者:基甸 最初發表:宗教論壇 〔無神論者跟有神論者哪個更“道德”?〕 我也不相信個體的無神論者一定比個體的有神論者更“道德”--即使以“一般”的“道德標準”來看。至於“統計數據”,我想也不容易有“令人幸福”的結論。“信仰”與“實踐”的事情本來就不那麼簡單,所以我一貫反對簡單化的混同、“聯繫”。 但是當無神論者與有神論者(甚或廣義的“宗教人士”)談論到“道德”、“善惡”等等的時候,在“哲學”上就難免有點“尷尬”,因為“人文主義”的相對和“自然主義”的“機械”要解釋“道德”的價值到底相對來說確實比較困難。托斯妥耶夫斯基借筆下人物發出的問題:“如果沒有上帝,我什麼不能做呢?”並不那麼容易回答。當然你可以說是“人類社會的制約”,但是到底這些“制約”有什麼“終極”的根據嗎?為什麼那些人為的“道德準則”我們非要遵守呢?會不會是那些東西本身都是扯淡,如“後現代”的同志們所說只是“壓迫工具”等等,並沒有絕對的合法性呢? 無神論信仰當然也是“多元”的。但是總的來說我們可以說無神論信仰更容易引向“道德相對主義”。我剛剛抄的薛華的《理性的規避》第三章論及“現代的道德”的部分提到薩德(馬卡德沙Marquis de Sade),我記得新語絲是也有關於薩德的文章,大家可以“對照”着看看。薛華對“沒有上帝”後的“人類處境”的描述是非常精闢的: ==================================================================== 現代的現代道德 在道德的領域中也可看到這種反響。二十世紀色情文學作家皆以馬卡德沙(Marquis de Sade,一七O四-一八一四)為先鋒人物。二十世紀的今天他儼然成為極重要的人物--不再是猥褻的作家。二三十年前,在英國任何人被發現藏有他的一本作品,就夠他惹上法律的麻煩。而今,馬氏在戲劇、哲學、文學界成了顯赫人物。所有「黑色」(虛無主義的)作家們,當今的背逆作家們,都向他注目。這又為什麼呢?因為他不單是猥褻的作家,他還因為教導他們如何運用性的作品做為表達哲學思想的工具,也因為他根本上就是一位善於活用的決定論者。他了解當人被機械所包羅時會有什麼情形。他的結論是:如果人是被定命了的,則今天所認為是的就是正確的。如果人生的一切是唯機械論--如果那就是一切--道德實在算不得什麼。道德不過是社會學的結構所用的字眼而已。道德成為機械世界中社會所操縱的一種工具。今天,「道德」一辭已經是語意學的非道德的內涵。是什麼,就是對的。 這更邁進第二步--男人強於女人。自然使男人如此。因此,男性可以向女性為所欲為。馬氏在專權與共和時代都被關進監獄,就是由於他那為所欲為地憑那自然權利去嫖女人,甚至有毆打女人的行為。英文的「虐待狂」(Sadism)一字即由他而來。不可或忘的是那種行為被連繫於哲學概念。虐待狂不單以傷害他人為樂而已。它含有既是什麼就對的意思;及自然命定的強者乃完全對的看法。當今如法蘭士·克利克甚或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一八五六-一九三九,精神分析學創始人,特重「性」在潛意識中的影響力,把它應用於意識、愛、文學創作、藝術等等的領域。編注)這些人的說法,就他的心理定命論看,他們所說的正是馬氏早已告訴世人的--人是機器的一部分而已。果然如此的話,則馬氏之公式是不可避免的了--是什麼,就對。當里一直告訴人說他們是機器,我們注意到這對我們的文化事實上所產生的後果,開始在他們的行動上表現出來。你從我們整個文明中看出--從殘忍的戲劇,街頭的暴行,荒野的謀殺,也從人在藝術與生活中的死,可以觀察出來。許多與這一切類似的事情,都相當自然地從我們所追尋的歷史與哲學的洪流中浮現出來。================================================================ 《理性的規避》電子版全本(小灶中文輸入)http://www.ccim.org/~gzhao/reason/index.html > 【無神論者是不是不道德的人?】>> 這取決於你如何定義“道德”。如果象是在某些國家,把信仰神當成了一種> 道德,那麼無神論者的確是不道德的人。但是,在一般意義上,道德指的是某個> 特定人類社會的行為準則。無神論者跟有神論者一樣,或者為了能夠在社會上成> 功,或者為了受人尊敬,或者因為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或者只是出於良心,同> 樣要遵循道德準則,並不比有神論者更不道德。大多數的無神論者可能會遵循與> 有神論者一樣的道德準則,只不過出於不同的原因。我們遵循這些準則,不是為> 了取悅神或害怕神的懲罰,而是因為認為人類社會必須有這些準則才能正常運作。>> 當然,有的無神論者幹了壞事後,試圖以其無神論信仰做為藉口;但是,同> 樣也有有神論者以他們的宗教信仰為由而作惡:>> “我們必須全盤接受以下可靠的教導:耶穌基督到這個世界上來拯救罪人。> ……耶穌基督向那些將信他並獲永生的人顯示了無限的耐心。永恆的、永生的、> 不可見的王,唯一的上帝,他的榮耀與世長存。”>> 以上是美國威斯康辛州臭名昭著的系列吃人殺手傑菲里·達莫1992年2月17> 日在法庭上的宣言。 〔什麼是真正的基督徒?〕 舟子首先用“教派的存在”來“相對主義”地否定有“真正的基督徒(教)”存在。這個其實並不特別有說服力,因為基督教跟佛教等等還不同,不同的教派還是有一個“核心”的、“基要”的信仰的--也就是魯益師所謂的Mere Christianity。(見拙帖《再談教派問題》)。“互相攻殺”是人的罪性的問題(ACT魏掌柜亞桂所謂“宗教的人性”)。 舟子“如果有人自稱信仰耶穌基督。。。我們必須叫他基督徒”的“實用主義的態度”理性上實在是欠缺得很。如果法輪功的同志自稱信仰佛法,我們是不是就“必須”承認他們是佛教徒?一種信仰有它具體的內涵。如果正信佛教徒以理性的分析清楚的說明了法輪功相信的東西跟基本的佛教信仰的內涵完全不同,我們就有足夠的理由相信法輪功不是佛法。宗教信仰的實踐如果跟信仰的內容完全違背,我們也可以說“自稱”的信仰不真誠,是假的。就如一個人自稱相信“仁愛”,卻在網上滿嘴污言穢語對網友進行謾罵人身攻擊,我們也沒有“必要”相信他的“愛心”。 最?舟子用聖經可以有不同“解釋”和可能被歪曲來說明無神論者“必須叫他基督徒”的合理性,我覺得也很“扯”。“《聖經》的經文不存在唯一的、無可辯駁的解釋”不等於聖經的經文可以隨便怎麼解釋。一個自稱相信耶穌基督、服從聖經權威的人(如果沒有這兩點,還能叫“基督徒”麼?)當然也可以故意歪曲聖經的教導,但這並不等於說所有的其他人--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就“必須”理性投降,盲信迷信,他說什麼就是什麼。 無論如何,我實在看不出“如果有人自稱信仰耶穌基督。。。我們必須叫他基督徒”的理性何在。 > 【那些幹壞事的人並不是真正的信徒,他們只是用宗教信仰為藉口!】>> 什麼是真正的信徒?我們怎麼知道誰是真正的信徒,誰不是真正的信徒?看> 看基督教,有如此多的派別互相競爭、互相攻擊、甚至互相屠殺,每一個派別都> 自稱是真正的基督教,我們怎麼知道誰是真是假?如果連基督教的主要教會,象> 天主教會和英國教會,都無法讓對方同意什麼才是真正的基督教,我們無神論者> 又怎麼能夠同意?>> 因此,無神論者對此只能採取實用主義的態度,如果有人自稱基督徒,並以> 基督教信仰為由做事,我們只好當他為基督徒。也許有的基督徒是為了自己的利> 益而歪曲基督教教義,但是如果《聖經》的教導是這麼容易被歪曲的,我們怎麼> 能夠拿它當道德教條?如果《聖經》真是神的教導,神為什麼要讓它這麼容易被> 歪曲?為什麼不寫得明明白白無可歪曲?你又怎麼知道你對《聖經》的理解就不> 是在歪曲神的旨意?如果《聖經》的經文不存在唯一的、無可辯駁的解釋,而可> 以有不同的解釋,我們無神論者為什麼就要相信其中的某一個解釋是真的,其他> 的都是假的?因此,如果有人自稱信仰耶穌基督,聲稱他是為了耶穌和根據《聖> 經》的教導而殺人,那麼對不起,我們必須叫他基督徒。 〔有宗教信仰會有什麼害處嗎?〕 “宗教”當然會有害處。“宗教”裡面本來就容易摻入“人”的成分(如ACT魏老闆亞桂所謂“宗教的人性”)。那是“罪性”的問題。 “信仰”也會有害處。包括無神論信仰。還是“罪性”的問題。 但是把宗教信仰本身和信仰者個體的“社會實踐”化約等同,則是非常有問題的。這個我在網上談過無窮多次,道理很簡單。跟佛教徒講的時候我會舉“花和尚”“偽佛法”的例子。對無神論朋友來說,我說這麼搞無神論信仰的人最吃虧。例子都不用多舉。大家自己都清楚。舟子剛剛為無神論信仰者的“道德”做了辯護: > 當然,有的無神論者幹了壞事後,試圖以其無神論信仰做為藉口;但是,同> 樣也有有神論者以他們的宗教信仰為由而作惡 轉過來又用他批駁的這種“思維方式”來指責宗教信仰的“有害”,實在是標準的“雙重標準”、“不自洽”。 舟子舉的那些具體的例子,有的是“藉口”問題,有的(如墮胎等等)是“道德標準”的不同。這些具體的例子有不少在網上具體地討論過。這裡就不一一具體討論了。 > 【難道宗教信仰會有什麼害處嗎?】>> 有許許多多的害處,不僅對信仰者有害,對其他人也會有害。>> 歷史上有過許多宗教戰爭,比如基督教的十字軍東征。信徒們也許會爭辯說> 宗教信仰並不是這些戰爭的真正原因,而只是藉口。但即便如此,宗教信仰至少> 為這些戰爭提供了藉口,讓它們“合理化”。>> 歷史上也發生過由於宗教原因而導致的大規模的迫害、屠殺和種族清洗,比> 如基督教在中世紀對女巫、科學先驅的大規模迫害、屠殺。>> 即使在今天,由於人類社會的進步,宗教的危害性已大為減輕,但仍然相當> 嚴重。宗教仍然是國家、地區紛爭的根源,象巴爾幹半島、北愛爾蘭、中東地區> 的紛爭,就都跟宗教信仰脫不了關係,甚至可以說幾乎全都是由於宗教原因而導> 致。>> 自古以來,就有許多宗教領袖以褻瀆神靈為由處死異教徒或無神論者。有許> 多信徒因為其子女成了無神論者或與其他宗教的信徒結婚,就殺害了自己的孩子。>> 許多宗教信徒迷信奇蹟治病。有無數這樣的例子,信徒由於宗教信仰而諱疾> 忌醫,或者乞靈於教士、巫師的神力,因而病重身亡。有許多信徒出於宗教的理> 由拒絕接受輸血,因而死亡。>> 由於天主教會反對任何人為的避孕方法(特別是避孕套),對人口過渡增長> 和愛滋病的流行,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由於某些基督教團體反對人工流產,許多醫療診所被騷擾,有的醫生被謀殺。>> 宗教信仰對人類社會也是一個巨大的財政、人工負擔,浪費了無數的人力、> 物力和財力。信徒們花費了無數錢財用於建造、修繕教堂、廟宇,浪費了無數時> 間用於禮拜、祈禱、舉行宗教儀式、學習經文等等。這些金錢、時間本來可以用> 於更好的事情上。> |
|
|
|
實用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