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解新約--(1)聖經─包含兩個宗教-2 |
| 送交者: 西邊雨 2002年12月02日06:22:1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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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新約 在約書亞記一章8節里,我們讀到:「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總要晝夜思想,好使你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如此,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凡事順利。」這律法書是指摩西寫的舊約全書中的頭五本書。我們怎應知道呢?因為在第7節,神要約書亞:「謹守遵行我僕人摩西所吩咐你的一切律法……」,摩西吩咐的,是記載在這頭五本書中。 那麼,如果我們謹守遵行了這些律法,不也道路亨通,凡事順利了嗎?這說法有什麼毛病呢?毛病是在於把別人的信函當作我們自己的來看,將律法當作基督徒的教導。誠然,聖經中的確有很多給基督徒的教導,但也有更多的教導是給別人的。要明白聖經,便要把什麼是寫給你的,什麼是寫給猶太人的分開。寫給基督徒的,即去遵行。如果去遵行給別人的教訓,毛病就出現了,會使你生活得像個猶太人,而不像基督徒。很不幸,這是現代教會通常見到的現象。很少有人提醒我們說:「全部聖經都是為我們益處而寫的,但不是全部都是針對我們而寫的。」 5.新舊的分別 經文中有一些明顯的線索可助我們對新舊約有明確的分析。 第一,耶穌與摩西之別。 在約翰一章17節,我們讀到:「律法是藉着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摩西並沒有把恩典帶來。什麼是恩典呢? 恩典是一種「不應得」的福份,不靠謹守遵行什麼而賺到的福份,而是白白得到的福份。相反的,舊約中的福份,是靠謹守遵行律法而得到的。這種分別是很大的,一個是應得的福份,一個是不應得的福份。 基督教的信仰不是靠行什麼,而是靠信什麼,我們成為神的兒女是因了信,不是靠了我們謹守的修行。所以從耶穌和摩西之不同可見到新舊約的分別。 第二,恩典的蹤跡。 在新約全書中,恩典這字一共出現過155次。我們應當注意到用這二字的地方。在馬太、馬可和路加福音中,這個字僅出現過一次。其他的154次都是在約翰福音至啟示錄中。這必定有其中的原因。我們可以問,耶穌的事跡不也都記載在馬太、馬可及路加福音中嗎?的確是的。為什麼恩典這個字僅在路加福音二章40節提到那麼一次呢?那經句形容耶穌長大之情形,說他「充滿智慧,又有神的恩在他身上。」 自從約翰福音開始,我們才發現這奇妙恩典的出現,這觀念和以前的觀念是那麼的不同。不但我們藉恩典得救,並且我們生活在恩典之中,是我們生活的方式。 第三,摩西的接班人。 神對摩西預言說,將有一個先知來頂替他。見申命記十八章15節的記錄:「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這個先知是指誰呢?彼得在使徒行傳三章22節中引用到這段舊約的經文,他暗示這先知就是耶穌。司提反在使徒行傳七章37節里也引用這經文,也表示這先知是耶穌。按照這段經文這興起的先知必須是猶太人,因為是「從你們弟兄中間」興起的。 摩西是舊約的先知,他從神那裡得到了啟示,就將五本律法書寫了出來,整個猶太教就是建立在這些律法上,猶太人都聽從了他。現在這個新的先知,必有新的啟示,和舊的律法不同,所以他們必須轉過來聽從他。新舊不同之處,在希伯來書中說得很清楚。首先,讓我們看希伯來書七章18-19節:「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這先前的條例就是指摩西律法,說是已被廢掉了。再看七章22節說:「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從耶穌來的約,就是這更美的指望。在八章6節又說到:「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換句話說,這些經文指出舊約的軟弱,又說新約有更美的指望,使我們能進到神面前,因為新約是建立在神更美的應許之上,與舊約非常不同。 但是這些希伯來信徒對這道理不太明白,他們要回去守舊約,一面遵守摩西律法,一面要跟隨耶穌基督。希伯來書之目的就是要喚醒他們,因為他們既然已信了這新先知,有了新的啟示,就應當不再需要這舊約,把它放棄才是。現代的基督徒似對這道理也欠明了,常見不少弟兄們,腳踏兩隻船,同時遵奉新舊兩約。 6.新約的開始 現在主要的問題是,新約是從何時開始的?是照馬太福音前那「新約全書」的首頁開始嗎?我們知道新約和耶穌基督有密切的關係。在他生命過程中的哪一段時期是新約之始?是他降生的時候嗎?還是當他卅歲開始傳道的時候?他是新約的大祭司,照律法卅歲是猶太祭司開始供職的年齡。這問題是很重要的,因為新約若是從耶穌傳道的時候開始,那麼他在馬太、馬可和路加福音中的教導都是新約的教導,因此凡是新約的教導,都是針對基督徒而寫的。 到底聖經中對新約何時開始有答案嗎?的確是有。在路加福音廿二章20節中,耶穌在被釘十字架的前一夜,與門徒吃最後晚餐時,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他預言次日的死,這杯代表他將流的血,是為建立新約而流的。所以新約是在他被釘十字架死亡之時,流了血之後才開始的。在十字架之前,耶穌仍生活在舊約之下。 7.耶穌和舊約的關係 從福音的記載中,我們可以看到許多關於耶穌生平的事跡,能夠很清楚的知道他與猶太教的關係是怎樣的。他降生在一個猶太的家庭中,第八日受割禮,按律法到時被抱去耶路撒冷獻給神,從小受猶太教的薰陶,安息日上猶太會堂,遵守摩西律法,是一個生活在律法下典型的猶太人,並不是基督徒。他的降生沒有改變猶太教。 當他卅歲開始傳道時,被奉為猶太夫子,教導猶太人遵守摩西律法,及舊約中的經典。他說他不是來廢掉律法,而是來完成。很多人以為耶穌帶來更多的律法。因他講解神的誡命。事實上,給律法是摩西的職責,耶穌的使命是去完成這些律法。這話是怎麼說的呢?因為耶穌是世上唯一無罪的人,沒有冒犯過任何律法,全部摩西律法他都十全十美的遵守了,所以就因如此,他完成了律法。再說,律法的要求甚嚴,必需以生命的死亡來償付干犯律法之罪,結果就是與神隔絕。耶穌以無罪的身份,代替有罪的人去死,付了罪的代價。如此他的代贖工作也完成了律法。因為律法的要求已被他償付清了。 他是唯一無罪的神子,能夠以死來付清一切世上的人,在所有的世代中,所犯的一切罪過。 8.同觀點的馬太、馬可、路加福音 在希伯來書九章15節說:「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應許永遠的產業。」這裡說,他受死之後才成了新約的中保。在十字架之前,馬太、馬可及路加福音所描寫的耶穌,關於他在世卅多年的史跡,是站在猶太立場的記載。他們描寫的耶穌,是一個猶太夫子,猶太先知,他將神的話講解給猶太人聽,很少提到外邦人(甚至於在約翰福音中也少提及),他是專為以色列家迷失的羊而來的。他關照門徒在馬太福音十章5-7節說(當代福音):「外族人的地方不要去,撒瑪利亞人的城鎮不要進,只要到以色列人當中,尋找迷失的羊,你們要邊走邊傳:天國快來臨了!」 他們所傳的是什麼呢?他們傳的是猶太的天國福音,因為在舊約中神曾對以色列人應許了一個王國,建立於大衛王的王位,是一個無窮盡的以色列王國,與外邦人無關(見撒下七:16)。耶穌當時來,就是要應驗這預言,做以色列的王。東方博士來到耶路撒冷就為了要拜這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嬰兒。這三福音敘述到耶穌來世的目的,及猶太人拒絕他的經過。直到最後晚餐時,耶穌才首次提到新約,及他要為新約流的血。你若要找關於基督教的定義,在馬太、馬可及路加福音內是找不到的,因為這三福音是站在十字架前之觀點而寫的,唯有約翰福音是從十字架後的觀點寫的,與前三福音十分不同。 新約全書的那頁紙,因放在馬太福音之前,叫人以為從這頁紙之後,所有耶穌的教導全是針對教會來說的。事實上,這些教導仍站在舊約的立場,新約要待十字架之後才開始。雖然耶穌是教會的創立者,新約的中心人物,實際上,照前三福音所描寫,他仍是一個舊約時代的人物。他在十字架前的教導大半是為了猶太人說的,不是新約的教導。當他提到教會時,僅說到將來要建他的教會。後來在使徒行傳,才見到開始建立的記錄。至於耶穌怎樣在十字架後對教會的教導,我們將再詳細討論。 9.不同觀點的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是寫於第一世紀的末期。所有研究神學的學者都同意,約翰福音與前三福音十分不同。馬太、馬可及路加福音是同屬於十字架前的觀點,而約翰福音給人十字架後的觀點,沒像前三福音那樣濃重的猶太氣氛。並且似專為外邦讀者而寫的,因每當引用猶太名詞時,必加註解。主題不是猶太人的王,而是神子來救世人。 為了這些原因,新舊約劃分的地方,很可能將約翰福音作為新約全書之始。舊約的創世記開始說:「起初(In the beginning)神創造天地……」,約翰福音的開始也說:「太初(In the beginning)有道……」。這種劃分雖然有點勉強,但是約翰福音的內容,的確含有不少對基督徒的教訓。 10.耶穌怎樣教導教會 當然,耶穌基督為神子,他說的話全是天父要他說的,我們做基督徒應當重視他所有的語言。但是,我們也知道他在福音中的教導幾乎全是為了猶太人說的,而且不是新約的教導。那麼,他對教會就全無教導嗎?事實上不是如此,他的確對教會有許多的教導,這些教導不是當他在地上時說的,而是在他升天之後,經聖靈向教會說的。在新約中我們可以讀到很多聖靈對教會的教導,大半是記載在新約的書信中。其中的道理,全是耶穌針對教會的教導,經聖靈藉着保羅、彼得、約翰等使徒,以書信的方式傳達給教會。我們怎能確知是這麼一回事呢,因為耶穌自己在約翰福音十六章12-14節,專為這辦法解說,這是在他釘十字架的前一天晚上說的: 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 是這樣的一個情形。許多道理是耶穌在十字架前教導了,但是很多教導是在十字架後,從天上向教會說的。教的是什麼呢?是「一切的真理」,他不是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嗎?不但是所有的真理,並且要把將來的事也告訴我們。這些事以前是沒人知道的。不然,保羅是從哪裡知道,復活的程序啦,審判啦,敵對基督的啦,大災難啦?他是從聖靈那裡得知的,而聖靈是從基督那裡得到的,「因為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 啟示錄是怎麼來的?這書不是約翰自己想出來的文章,而是聖靈把耶穌基督的啟示傳達給約翰而來的。所以基督從天上教導了教會,他的教訓都可以從新約中的書信上找到。我們不應當說,這是彼得的思想,這是保羅的意見。他們所寫的全是聖靈的工作,把重要的道理,從我們的救主,神子耶穌基督,傳達給我們。所以耶穌不單是在世教導了猶太人,在升天后,他並將所有的真理都教導了教會。 保羅在加拉太書,辨白他所傳的福音。他是怎麼說的呢?對這福音的來源他說(一章12節):「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他將這福音資料的來源歸功於耶穌基督。同樣的,因為有人懷疑保羅有何權柄寫下這些道理,他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37節說:「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很多人對保羅不滿,認為他寫的許多東西是他自己的意見,譬如不准婦女在教會中發言等。但是保羅的教導都是從主那裡得到的,所以我們必需當心,因為這些話都是神珍貴的話。 11.耶穌和新約的關係 除非我們能明確斷定新約在歷史上是何時開始,聖經仍然是一本困惑的書。一旦明了何時為新約之始,我們才能將耶穌的教導分辨出來,哪一些是專給以色列人的,哪一些是給教會的。希伯來書九章15節把這分段點,指明為基督在十字架受死之時:「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又在16節說:「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 (「遺命」原文與「約」字同),因為人死了,遺命才有效力。」所以這新約必須要待立約者死了才能生效,和遺囑一樣,等立遺囑之人過了世才有效,耶穌基督必須在十字架上流血受死後,新約才有效。 12.信徒和新約的關係 不要忘記,聖經是神的話,所有的話都是為我們(基督徒)而寫的(羅馬十五:4),但不全是針對我們寫的。譬如,神叫約書亞去毀滅及占領迦南地,神沒有叫我們去這樣做。神叫挪亞去造方舟,也沒叫我們去造。可是在新約的書信中,我們可以找到許多給教會的教導。但是,如果你不是基督徒,這些教導也不是給你的。我們基督徒常有的毛病是,硬將新約中的道理應用在不信的人身上,似乎強要他們去遵守。這種觀念是不適當的,因為新約的道理是專給信徒的。你若不信,新約唯一對你有益處的,就是耶穌替你贖了罪的好消息,這個好消息就是稱為「福音」。在約翰福音中很詳盡的記載了這個道理,叫你可以因信了耶穌為基督而重生為神的兒女。一待你信了之後,新約書信中的道理,就成為給你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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