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不再躲藏(四.成為基督徒) |
送交者: 范學德 2002年12月12日21:29:1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62。不再躲藏 若要成為一個基督徒,我就要敢於面對自己的靈魂,這是一個基督徒應有的生存勇氣。 我常常不敢獨自面對自己的靈魂,這大概既不是怕看到自己靈魂的醜陋,也不是不知道如何面對自己的靈魂,而是麻木。這麻木不是表現為逃避、死氣沉沉,而是表現為進取,滿有勁頭地在忙,快快地工作,在各項事情中忙碌,忙完了一件事趕快又忙另一件事,生怕停下來不知幹什麼好。 現代人在繁忙的事物中一個勁地不停地忙碌,心自然就會被事與物所栓住,從而無暇顧及自己的心靈,或者根本就不在乎什麼心靈不心靈的,省察不到自己是一個靈性的存在。這就是麻木,就是以事與物來取代心與靈。 只有在上帝面前,我才能獨自面對我的靈魂,在上帝面前,人就是人,我就是我,我不是物,不是事,不是地位,權力,金錢和成就,我是一個人,一個有靈魂的人。我的靈魂是被上帝所創造的,它在被上帝創造的時候就已經被規定好了它的最終使命:它必須面對上帝,或遲或早。 當自己的靈魂在喧鬧忙碌中躲避上帝時,它怕那無所不在的那一位在注視它,它知道它是躲不過去的,但它還是要躲,它要使自己不被看見。其實這不是不被上帝看見,而是自己不看自己。 我在躲避上帝的目光。 我是在與上帝相遇時躲避上帝的目光。 這就是我在祈禱中常常感到尷尬的地方。祈禱本來是我和上帝交流的時刻,但我卻覺得上帝好像一個巨大的影子,壓得我喘不過氣來,我無話可說,更無法傾訴,覺得講話是多餘的,不必講了,快點去作些什麼。而另一方面,我又說得太多,喋喋不休,生怕上帝聽不清楚,聽不明白。這樣快快地講,是在迴避聽上帝對我講話。於是,與上帝的對話就變成了我一個人的獨白。 只有在靜謐中,我的靈魂才能體認到自己的存在,並靜靜地同上帝對話,為了達到這一靜謐,我必須把自己從事與物中抽身出來,從忙碌的活動中抽身出來,在上帝面前赤裸裸地敞開自己的靈魂,讓自己在上帝的眼光中看到自己的靈魂是什麼樣子的,並對上帝說,我願意捨棄我的靈魂,以得到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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