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救恩歷史的時間性與救恩根源的超時間性 |
| 送交者: 新民 2002年12月12日21:29:1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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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小弟這方面的貼子曾涉及這個論點。現稍微展開。 救恩歷史明顯是在人類歷史的時空中逐步展開的,從始祖墮落,到挪亞,到亞伯拉罕,到以色列民族,到摩西、大衛、施洗約翰等舊約先知,直到所預告所預備的人類救主耶穌基督,那獨一真神兒子的臨世,成就偉大的救恩。這是有強烈時間特色的救法。 然而,神的永恆救恩在人類歷史中的具體實施一開始就是普世性的。這可以從亞伯拉罕之約開始明顯看出來,更可以從耶穌頒布的大使命看出來。的確,除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任何別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徒4:12)。蒙恩而重生得救、因信主而稱義的一體兩面的道理自不待言。 那麼在耶穌之名從未傳到之處,包括主前主後沒有聽聞其名的人中,有沒有得救的人,他們是如何得救呢?我們已經滿有把握知道,未聞耶穌之名的先人中,真有得救的,比如,與神同行的以諾、挪亞,信心之父亞伯拉罕,撒母耳、大衛、以利亞等等。 那麼這些信神而得救的人的罪如何處理呢?答案:耶穌! 所以歸根到底:所有得救的人都是因為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以及他死而復活的大能),沒有一個例外! 那麼,世上一些“好人”如果不得救的話,我們心理好象過不去,比如我們自己的一些親人朋友,或者古代“聖賢聖哲”。這是狹隘的親情觀和某種集體榮譽心在作怪。罪人中的確有五十步(甚至五步)的大好人(象使徒行傳第十章中記載的意大利人哥尼流),只是他們一定都蒙神記念,也一定蒙神拯救。如果某些“好人”還好不到當他遇見(被傳講)天下第一“好人”、真神兒子、人類救主耶穌基督而謙卑地(相見恨晚)毅然決然地欣然接受的話,他何好之有!人以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該當何罪! 最後,神既然是全知的神,他就一定清楚無誤地知道某某人對救恩的反應態度,即使不給他哪怕只有一次悔改的機會,神也絕對知道他是否得救的人。所以,神在他全知中行使主權,定奪人的生死,無可厚非。有人冤枉說神是暴君,只是表明那罪人不真認識神平衡的公義、聖潔、慈愛、憐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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