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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欣: 如果神在職場中掌主權
送交者: 楊愛程 2009年05月02日15:01:2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職場上的祭司(四十):如果神在職場中掌主權 朱家欣(首刊於《真理報》加西版2009年5月號) 你沒有想過誰在職場中掌權呢?你認為在每天的工作場景中,誰是終極的「老闆」呢?在今期的「職場上的祭司」一文中,讓我們分享到如果神在職場中掌主權,或者說,如果你能確信神實在是職場中的掌權者,那對你上班的態度有什麼影響呢? 如果神在職場中掌主權,那麼我們便知道神在任何處境也必有供應和帶領:在工作上。相信我們必定會經歷到高低起跌時,可能是一些難題,可能是一些挫折。在當中我們會感到憂慮、愁煩、懼怕。特別在這動盪的金融海嘯時期,基本的工作保障也變得岌岌可危,那實在令人泄氣。然而,讓我們相信神正在掌權,祂是我們的牧者,使我們必不缺乏,祂的杖和祂的竿必引領我們走到青草地、溪水邊。當我們困惑時,神必甦醒我們的心靈,當我們走在幽谷中,神必安慰我們。就算是在敵人面前,神也使我們能安然自在,因為有神的同在! 如果神在職場中掌主權,那麼我們便需要謹記工作是神所賜的,我們要感恩,要謙卑:你認為你的工作是你靠着自己的努力去贏取回來,還是神恩典的賜予呢?有時我們也忘記了萬物都是神所賜的,我們以為自己的能力和才華才是成功的因素。老實說,尤其是當在工作上有所佳績,得人稱讚之時,我們便順理成章地把自己放在一切的中心,把功勞歸於自己,忘記了能力、才華、機會、環境這些因素也是在神的主權之內,頌讚和榮耀是應該歸於神的。 如果神在職場中掌主權,那麼我們便應該以神的教導為標準,而非以世界的價值觀:記得我在過去的文章中分享到職場是「屬靈」還是「屬世」,其實是取決於我們知否神在工作中與我們同在。我相信最少九成的讀者並非是在教會或基督教機構工作,那是否表示這九成的基督徒每星期也有四十小時的「屬世」生命呢?當然不是!若果我們相信神是職場上的「終極老闆」,我們便不需要將工作的時間定義為「屬世」,而能夠活出一個以神為首,貫徹始終,一星期七天而整全的基督徒生命。 如果神在職場中掌主權,那麼我們便不須為他人的作為,或其它不公平的事而惱怒不快:因為我們知道審判在神不在人,只要我們「存着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里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彼前 3:16)。 如果神在職場中掌主權,那麼我們必要作出卓越的表現來彰顯我們那卓越的主:彼得前書2:9經文說:「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當中指出我們基督徒身份是何等尊貴,我們的使命是何等重要。所以,我們在職場上無論待人,處事也要追求卓越,好讓人認識到我們有一位至聖至善至美的「終極老闆」。 盼望我們時常謹記神是終極的掌權者,祂更是慈愛,施恩典,每天在職場上與我們同在的那位至高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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