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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夫:普遍性啟示和特殊啟示概說
送交者: 喜來登 2002年12月17日23:03:2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一:普遍性啟示和特殊啟示概說

我們的神,是創造萬有的神,也是掌控萬有的神。
神對人類的啟示,可以分為兩個大類別:

1。普遍性啟示(General revelation):神在任何時間內,向所有人而發,人人皆有可能領受的啟示。

2。特殊啟示(Special revelation):神在特定的時間,向特定的人物,賜予的啟示。

也有人稱其為:“自然”和“超自然”啟示。前者着重表明:普遍性啟示是借自然現像作為傳遞媒介;後者則說明了,神直接介入自然界而成就了特殊啟示。

神學學者Berkhof曾這樣闡述過:

普遍性啟示根植於神的創造,以人為人而發,特別針對人的理性,其目的為實現人受造的原意,使其能認識神並享受與神的交流。

特別啟示根植於神的救贖計劃,以人為罪人而發,只能借信心來正確地理解及領受,其目的是使人雖受罪的困擾,仍能達到他受造的原意。

一: 普遍性啟示

A。 普遍性啟示概說

普遍性啟示可以分為兩種主要形式:(1)宇宙(自然)的本性;和(2)人自身的本性。

(1) 諸天述說 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詩19:1)

就象貝多芬以其一系列的音樂傑作讓世人體會到他的才能,同樣的,宇宙萬物,本身就顯明了神的榮耀。

(2)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 神,卻不當作 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羅1:19-21)

使徒保羅在這裡,所論及的,就是那些沒有獲得任何特殊啟示的人。

人的本性里,有着認識神,感受神的天性。所謂“神的永能和神性”指的是,神之所以為神,使神值得人們敬拜的種種特質。

生命存在,宇宙萬物活動本身,就是神存在的證據。聖經上說:

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徒14:17)

許多人認為是理所當然的自然定律,使徒保羅和巴拿巴,則明確地告訴我們,那也是神真實存在的直接證據。

B。 普遍性啟示的實際效果

神向世人作普遍性啟示,是為了人認識到有神的存在,並且尋找神。

要叫他們尋求 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徒17:27)

(老子,“神州”中描述成先知性人物的老子,或許,就是這樣的一位哲人,他在追求,尋找那個宇宙萬物之後的掌控者,但是,他卻不能明確地認清。)

人在尋找神,但是,憑人自己的力量,卻不能真正地找到。因為,普遍性啟示的作用,被罪所阻擋了。保羅說“行不義阻擋真理”(羅1:18)

罪的代價就是死!什麼叫死?質言之,可以說成是:與神的隔絕。神州里的“老子”,難道不是一個罪人麼?罪人難道可以憑一己之力,到神那裡去麼?

世人都犯了罪!

人尋找神的過程中,最根本的問題,並不是“理性”上的問題,而是“意志”(罪性)方面的問題。

自從我們的祖先,受引誘要“象神一樣能明辨是非”(創3:5),罪就進入了人類世界,罪就隔離了神和人。

人走上了一條以“自我”為中心,而不是以“神”為中心的路。

罪人如何能夠獲得真理呢?罪人是按着自己的感受,自己的理性來解釋普遍性啟示,企圖建立一套“讓人滿意”的人生哲學。
(遠志明筆下的“先知型”人物,不是說要:“雞犬之聲相聞,老死而不相往來”麼?不相往來,就是“愛”麼?!先知?!)

古今中外,哲學家,思想家,科學家,藝術家,都在對“普遍性啟示”作着各種的反應,各種的理解和研究。幾乎每一個國家,每一個社會,每一個歷史階段,善惡是非,義與不義。。。都可以在普遍性啟示中,找到根源。當然,不同的人,不同時代的人,對普遍性啟示的理解,回應,都會有着發展,有着不同的認識。

小夫或許可以這樣說:普遍性啟示在很大程度上,阻擋了罪惡的猖獗蔓延,使得人類社會沒有迅速地全然混亂與毀滅。

或許,小夫更可以這樣說:如果沒有普遍性啟示,人罪惡的本性,或許已經早已經完全地毀滅了人類歷史和文明。

讀大學的時候,小夫曾經這樣赤裸裸地對同學們說:人類歷史的根本動因,就是:(1)食慾;(2)性慾。“食色,性也!”

(1) 為了滿足“食慾”,人與人必須妥協,共同合作,對抗兇猛的動物,對抗不可知的自然界。

(2) 為了滿足“性慾”,人渴望“出類拔萃”,渴望在各個可能的地方,超出旁人,以贏得異性的青睞。

一起,都是為了“人”,為了“人自身的需要”。和平,不過是一種相對的,暫時的“妥協”。

罪人所提出的各種“高尚”的道德,思想體系,其目的是為了什麼?是為了“滿足人的需要”!
這條路,能走得通麼?!

二: 特殊啟示之必要

自從罪進入人類世界,人最大的需要,就是追求得救之道!

我們回顧歷史,可以看到,人憑着自然和良心,明白有神的存在,而神又是按着道德定律來建立這個世界。但是,不論從自然界裡,還是從人的本性之中,人一直在尋找,尋找得救之道,卻找不到。

去看人類各種宗教,各種道德哲學思想,我們可以看到,當人沒有接受神的特殊啟示的時候,永遠不可能找到脫離罪惡捆綁的真正出路。大部份宗教,道德哲學思想,都可以理解為人對這個出路的追求,對普遍性啟示的回應。

他們的感知,困於從普遍性啟示所得來的知識之內,他們知道,有某種的標準存在着,但是卻看不清,講不明。力有不逮之餘,他們只好另立種種方法,去彌補這種不足。

很自然的,這些根據普遍性啟示而立的宗教,道德思想體系,都是靠行為的宗教。它們既然不知道救恩的真道,只有不住地增加人的責任,有許多時候,甚至是以人的禁慾,自虐為表現。

沒有神的憐憫,沒有神的特殊啟示,人類絕不可能從罪的重負下,得到真正的安息的。

人在尋找擺脫罪的捆綁的途徑,神,更是在充滿愛心地等待着浪子的歸來。

特殊啟示,不僅只是補充了普遍性啟示中所沒有的,更重要的,特殊啟示,彰顯了人的罪!人是無力自救的!不要自欺其人了!

主耶穌來了,道成肉身,為我們架起了一座橋,一座回到神那裡去的橋。

三: 特殊啟示

在特殊啟示之外,人對神的認識,永遠是在黑暗中的探索。

除非神自己直接向人啟示,人是永遠不可能見到光明的。

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
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來1:1-2)

這段話,歷史性地總結了特殊啟示:(1)特殊啟示是一個歷史的過程;(2)特殊啟示又有許多不同的方法,(3)神的兒子,主耶穌的來臨,是特殊啟示的高峰。

我們一起來看一下,特殊啟示的幾種主要方式。

1。 神的顯現(Theophany)

Theophany一詞,由兩個希臘詞根構成。(1)Theos,意思是:“神”; (2)Phaino,意思為:“使。。。看見”,或者“出現”

神以看見的形體直接出現,或直接向某人說話,聖經里有多處記載。見創12:7;創17:1;創18:22,19:1;創32:24-30。。。不一一列舉。

其實,嚴格地說,主耶穌的“道成肉身”,來臨人間,也可以算作一次“神的顯現”。不過這一次有不同。因為主耶穌取了“罪身的樣式”(外表上看起來,是和我們人一樣的,度過了三十餘年)。而在別的地方,聖經里記載的,神僅是暫時地借用某形體。

2。 異象和異夢

聖經里所記載的異夢,大家可以看雅各夢見的伸上天的梯子(創28:12-16);約瑟的夢(創28:12-16),所羅門的夢(王上3:5);馬利亞丈夫約瑟的夢(太1:10,2:12,19)。他們都在夢中得到了啟示。

其實,不獨神的子民有異夢,法老和尼布甲尼撒都有過異夢。(創41:1,但2:3)我們知道,這些是異夢,道理很簡單:因為聖經上這麼說了!

與異夢類似的,還有異象。

聖經里,先知們多處記錄着他們所領受的異象。事實上,聖經里有時候,就稱“先知”為“先見”Foreseer,他們先看見了!先知以西節,曾經在異象中,清楚地看見了耶路撒冷的聖殿!(結8:3)

3。 直接的溝通

聖經里多處有記載:“神說”,“耶和華的話臨到我”。。。對這種溝通方式具體是如何進行的,我們似乎也不太確定。

有時候,聖經里明確說了,是有聽得見的聲音的:徒9:4;撒上3:1。

有時候,我們確定的知道,是種內在的談話,比如我們在默禱時向神說話,聖經里,也有徒10:9,徒13:2,都是這種形式的。

聖經里民12:8的神和摩西“面對面說話”,如果嚴格地按“字面直接翻譯”,是“口對口”。

4。 天使

有時候,神會用天使來傳達神的啟示。尤其是在神的一件新工作開始之際。

例如:律法賜予摩西是經天使為中保(加3:19;徒7:53);救主降生的大喜訊,由天使向伯利恆城外的牧羊人宣布(路2:10,13)。

5。 神跡

神直接向人傳達神的真道(作特殊啟示)時,神常常行神跡來證明神的臨在。

我們可以這麼說:神跡就是異乎尋常的事件。通常,神是按着我們稱為自然的定律來推動宇宙萬物;當神選擇用不尋常的方法行動時,神跡就發生了。

聖經里提及神跡的用語,顯明了它們的功用,在於啟示。

以色列人哪,請聽我的話: 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跡,將他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 (徒2:22)

這裡,彼得用了“異能,奇事,神跡”來形容耶穌的神跡。

大家要注意,彼得並不是把耶穌的神跡分成三類,而是從三個角度描述同一件事情!

“異能”,是表明了神的大能。(具有“爆炸性)。原文的dunamis,在英文中已經演變成為“炸藥”dynamite。

“奇事”,是表達了人的主觀感受:神跡,令人詫異,令人驚訝。

“神跡”,這或許是中文行文習慣的缺憾,無法完全對應地翻譯出來。英文是譯作:signs。記號,路標,指向標!聖經中記載的神跡,就有着“標記”的效果,讓人的注意力,專著於此事。

聖經中,關於神跡的紀錄有許多,不一一列舉。

神跡在特殊啟示中,有兩個重要的作用:

(1) 讓人肅然起敬,注意到特殊啟示正在進行,留意神的工作。

(2) 神跡顯明了神的大能,以及神向世人彰顯大能的目的!(最明顯的例子之一,大家可以看有問有答中,永不止息的一個問題,小夫有過簡要的回答。在馬可福音第二章,醫治癱子的神跡中,主耶穌,表明了自己道成肉身的神性-主耶穌有赦罪的權柄!)

神跡固然是一種啟示,但唯有通過讓人可以明白的文字,話語等方式,它們的意義才得顯明。因此,神跡,可以說成是傳達神的話語的使者的記號。彼得說,神跡向百姓“證實”或“肯定”了基督的身份。保羅也曾說,神跡是他“使徒的憑據”。

小夫之所以寫了這麼多“神跡”,是因為,看到了網上,又多了許多“追求神跡”的朋友,靈恩派的朋友們,我希望,你們多了解一下聖經里,關於“神跡”,關於“方言”的教導。

你們求神跡?神跡到底是什麼?

你們求神跡?你們求神跡是為了什麼?

你們求神跡?你們求到的一些“怪事”,真的是神跡麼?

6。基督本人
神的特殊啟示,是個漸進的過程,通過神所揀選的人(包括主觀意志上,抵擋神的人),有時候,甚至是動物,傳達神所要向人類所作的啟示。

而這種漸進的,以“多種方式”,分開“多次”所進行的片斷性特殊啟示(見希伯來書1:2),都是指向特殊啟示的最高峰--道成肉身的神。

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裡面藏著。 (歌羅西書2:3)

基督來臨人間,可以說成是:特殊啟示中的特殊啟示。

基督不是單純為神“作出”啟示(象先知),基督本身“就是”神!

在始祖犯罪前,伊甸園裡,人和神“同在”,“同行”,“同工”。人是可以直接見到神,並和神交談的。

而人的罪,破壞了這種和諧,隔絕了罪人和聖潔的神。人,再也不能直接見到神了。(創世紀2-3章)

神要告訴人類的特殊啟示,是通過一個媒體(先知就是其中常見的一種)傳達給整個人類。而人,卻不能面對面地見到靈界裡的神。

神來了,帶來了人類的救恩,帶來了神道的真理!

神取了人(罪身的形狀),屈尊來到了人間。從始祖犯罪之後,第一次,人類世界和神可以有了正面,直接的接觸。

從來沒有人看見 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約翰福音1:18)

這裡大家要注意,“表明”(exegesato)神,不可以理解為主耶穌只是個“更偉大”的老師,主耶穌只是把神的真道解釋,闡述的“更好”。

誠然,主耶穌可以被理解為,人類歷史上,關於神的真道的最好的老師。但是,主耶穌,就是他所教授的真道的化身。

“表明”,更進一步的意思是:看見了主耶穌,就等於看見了神!

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 (約翰福音14:9)

使徒保羅這麼寫到:

因為 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裡面,(哥羅西書2:9)

神在基督里的啟示,借着主基督的教訓,明確地,直接地表達出來.他被視為那位教師.(約翰福音 3:2) 主基督不僅是個最好的老師,更是個最有權柄的老師.(馬可福音 1:22).

除了話語的教導,神也借着耶穌的整個人格及行為,表明,見證神的真道.

(經文待補)

神的道,在十字架和復活的事件中,達到了高峰!

加略山上,神借着賜給世人的神的兒子,而啟示了其無限的愛,在愛子以全然無辜的,為世人的罪而作的犧牲中,神啟示了其無限的公義和聖潔. 當神的兒子,從死里復活過來的時候,救贖的信息已經完全,信徒永生的應許也得到確定.

耶穌不僅是啟示的高峰,耶觫更是一切啟示的主題.聖經為主作見證:

你們查考聖經(註: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翰福音 5:39)

因為,主前的先知們和主後的使徒,都是受到聖靈的默示,而作的聖經.而聖靈,也就是基督的靈!

就是考察在他們心裡基督的靈,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是指著甚麼時候,並怎樣的時候。(彼得前書 1:11)

。。。因為預言中的靈意乃是為耶穌作見證。”(啟示錄 19:10)

7。 聖經(默示)

最後介紹一種特殊啟示--默示。

神愛世人!(約翰福音3:16)

神為人類所安排的救恩,不是為特定的一些人,一群民族而作的。救恩,是為萬族萬民而安排的。

此後,我觀看,見有許多的人,沒有人能數過來,是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來的,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衣,手拿棕樹枝, 大聲喊著說:“願救恩歸與坐在寶座上我們的 神,也歸與羔羊。”(啟示錄 7:9-10)

神所作的種種特殊啟示,不僅是針對當時的人而作,更是對後世的萬民,萬族而作的。

神的特殊啟示,不僅是我們的得勝的依據,更是我們每個信徒存活的依據。(申命記4:1)

神賜下聖經,這種特殊的特殊啟示,就是為了使我們世世代代的信徒,能夠有一個信仰的原則依據。

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註:或作“凡 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叫屬 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后書 3:16-17)

這裡我們可以看到,聖經成書過程本身,就是一種特殊啟示-默示。

聖經里的大部份內容,就是用文字記錄了前面所提到的各種方式的特殊啟示。但是,聖經的寫作過程本身,則是另一種的特殊啟示-默示。

何為“默示”?英文翻譯作:God-breathed。這個名詞,是由希臘文聖經里Theopneustos一詞翻譯而來。

Theopneustos這個合成詞,由兩個詞根組成:(1)Theos: 神God;(2)Pneo: 呼吸Breathe。

所謂的“默示”,如果字面直譯,可以翻譯作:(人領受)神吹出的氣。

通過與其他特殊啟示的方式的比較,我們可以看到默示的特點:

當神直接向人說話的時候(或通過天使),神處於完全的控制,主導地位;作異夢,看見異象的人,基本上,也是處於一種完全被動的地位,領受神的信息。

換一種表述,也就是說,其餘各種的特殊方式,神完全控制大局,人則明確地意識到,感覺到神正在發出特殊啟示。

而默示這種方式則略有不同。聖經作者寫作聖經的時候,並沒有明顯地感受到神的控制,在一定程度上,我們可以說,是一種人和神的“合作”。作者並不是一個機械的速記員,神尊重,允許他們發揮自己個人的個性,和寫作風格。

神的靈在作者裡面工作,籍着作者,把神對人的啟示--聖經,寫出來。

二:“神州”的批判

“神州”的偏差之處,就在於,沒有認識到,普遍性啟示,和特殊性啟示的不同。

從而,“神州”把老子,中華古籍,這些,人類面對普遍性啟示,所作的思考,所作的回應,等同於了特殊啟示。

人類對普遍性啟示的回應,因時代的變化,因人的變化,而又有着變化,但是,究其根源,是罪人,以其人為本體,而作的思考。大哲大智如老子,孔子,均不能脫離其人的局限性,更遑論其罪人的局限性。

老黃之說,孔孟之道,再如何在表面上,“神秘”,“類似”聖經的真道,也是和神的真道,有着本質的不同。

作為一個“愛國”的信徒,我們大家有兩點要注意:

A。民族主義,愛國激情,質言之,都是源於人的罪。自從罪進入人類世界,人和神隔絕了,同時,人也和人隔絕了。“人以群分”,“非我族類,其心必異”,這難道,不是罪的隔絕麼?

B。聖經的至高無上性!唯獨聖經!

中華傳統上,有着“道並行而不悖”的俗見,但是,作為一個信徒,我們要知道,除基督信仰外,別無真道!我們要知道,聖經不是一部人所寫的道德書,哲學書!

混淆了特殊啟示(聖經)和人類對特殊啟示所作的回應之間的根本性區別,就其學術觀點而言,就是不信!

西方社會福音派學者,本末倒置,謬稱哲學為神學的基礎,無視基督真道超越人類歷史發展的絕對性。特殊啟示,豈能和凡俗宗教同日而語?神的真道,又豈可和文化哲學,等量其觀?!

而“神州”的道路,似乎走的就是這一條,當然,神州的作者,或許並沒有明確地意識到。但是,無視特殊啟示與普遍性啟示本質上的不同,無視聖經的至高無上性,無視聖經一脈相承的整體性,甚至無視中華古籍的前言後語,斷章取義,牽強附會,張冠李戴,強使基督聖道與中國古文化相和合,這一條路,是危險的!

舊瓶裝不了新酒!

罪人如果能夠靠一己之力,明確認識神的真道,那麼,還需要神所安排的救恩麼?!那麼,還需要神的特殊啟示麼?

這裡小夫要再三說明,小夫願意相信,“神州”的作者,是本着愛主的熱心,但是,因為其真理認識的局限性,造成了“以人的力去成就神的工”。小夫願意相信,“神州”的作者,是熱心愛主的弟兄。

三:引導?還是迎合?

1。中國的“天道”觀念和“禪讓”並非中華所特有

中國上古,至先秦時代,無論是甲骨文的卜辭,還是詩經,書經,易經,論語,中庸,左傳,墨子。。。等中華古籍中,一直有着“尊天”,“順天”,“事上帝”的說法。

但是,這種原始的一神信仰Primitive Monotheism,並非中華所獨有。這其實,是人類自然的稟性。人類學,歷史學的研究證明,世界許多種族的原始民族,都曾有過一神的信仰觀,以後,才發展出拜物主義,精靈崇拜,圖騰主義,和鬼怪迷信。

同樣的,“禪讓”制度,也並非中華的特有。人類學,歷史學的研究表面,上古的人類,所謂“黑暗時代”的人們,局限於當時的自然,社會條件,生產力條件,並不能建立起有效的國家機器,以維護“世襲”制度。

因此,共產主義學者,有所謂“原始共產主義”之說。

“原始”並不全然是貶意,一定程度上,原始,可以理解為:樸實。

但是,這種“原始的一神信仰”和我們的基督信仰,有着本質上的不同。

人類憑普遍性啟示而得出的“原始一神論”,僅能對神有着若干模糊的認識,卻不能對一位全善全愛,公義聖潔,全知全能的三一真神有正確無誤的認識。

而人類的歷史,在負面意義上說,就是一部邪惡日增的歷史。(經文待補)

人的罪性,決定了,人類,文明科技的進步歷史,往往又是一部挑戰,背叛神的歷史。

缺乏了對三一真神的明確認識和敬拜,隨着人類文明的進步,原始的一神論,樸素的天道觀,日趨變質,上焉者,或成為虛無的泛神論Pantheism,或成為理神論Deism;下焉者,便流為一種迷信邪靈,崇偶像的低級宗教觀念。

認清了這一點,今天的華人信徒,大可不必充滿民族自豪地說,我們的祖先,曾經有過“敬虔時代”。敬虔?敬虔的定義是什麼?如果說,原始一神論的時代,就是敬虔,那麼世界各族,都有過敬虔,那麼,今天的耶和華見證人,按這個標準,算不算“敬虔”呢?

2。 因勢利導

小夫似乎可以說,人類始祖犯罪的內在直接原因是因為--驕傲。蛇誘惑人吃禁果,背叛神的時候,是這麼說的“。。。你們便如 神能知道善惡。” (創世紀 3:5)

人,妄想和神一樣!因此,人選擇了犯罪。

同樣的,今天的中國人,傳統的中國人,其內心之驕傲,之狂妄,不亞於美國人,甚至而有過之!

中華以“天朝上邦”,“中國”自名之,自居之,雖歷盡近百年的屈辱與磨難,其驕傲之傳統心態,並不見根本性的轉變。

拳匪作亂,蔑稱我基督真道,為“洋教”,時至今日,學者中,仍有不少人,因着內心的驕傲,與偏見,激烈抨擊歸信真道的中國人曰:“忘本”!(?)

如何攻破這些成見,與偏見的壁壘?

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 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 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 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哥林多後書10:4-5)

“因勢利導”是一種選擇。

神的聖愛,是萬族萬民的愛!

我中華民族,所固有的樸素的原始一神論,空洞的天道觀,實比現在迷惑國人的各種不純正的宗教信仰,更為質樸,更為接近真道。

接受神的普世救恩福音,中華民族,這一在黑暗中摸索流浪的古老民族,回歸正道,何其有“忘本”之說?!

按這些自以為固守中華之本的人的標準,聽從一個印度王子的學說,算不算“忘本”?接受兩個德國猶太人的學說,算不算“忘本”?!

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哥林多前書 99:20-22)

因此,向那些驕傲的,自以為固守中華傳統的中國人,小夫就作中國人,為要得着中國人。向這些“軟弱”的人,小夫就選擇作“軟弱”的人,並不“純然理性,冷靜,客觀地批判”,並不“開門見山”,“單刀直入”;為的是,要體諒國人珍視“中華道統”,“民族精神遺產”這些“軟弱”的思想,因勢利導,使他們能夠對於基督真道,不至於“深閉固拒”,從真正的中華傳統,作為雙方交流的共同起點,引導他們歸向真理。

但是,小夫要再三申明兩點:

1。大家要清楚地知道,一切的人的“口舌筆墨”都只是人的努力,並不一定合乎神的心意,更不一定能夠帶人歸主。

因為: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 神的大能;(哥林多前書 2:5)因為 神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哥林多前書 4:20)

2。傳講純正的福音,而不可用混合的中國特色基督教,去迎合

聖經嚴厲地警告我們:

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 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啟示錄22:18-19)

更何況,混合的信仰觀,似是而非的“拜上帝教”,“中國特色的基督教”,根本就是背棄真道,痴人說夢,何異於“水中撈月”?!

何為純正的福音?小夫的個人理解,就是要堅守我們信仰的基要真理,小夫個人總結如下:

1。聖經的絕對權威和絕對無誤!唯獨聖經!

2。三一真神。(包括原來基要主義宣言的基督論)

3。主再來,末日的審判和永遠的火湖。

4。除基督外,別無拯救。

不靠神跡,不靠智慧!

高舉十字架,高舉世人看為笨拙的,十字架上的主耶穌!

傳講純正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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