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 知恥 (四.成為基督徒 ) |
| 送交者: 范學德 2002年12月17日23:03:2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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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知恥 信耶穌使我知恥辱,耶穌使我在祈禱中強烈地感受到恥辱是一個實在的東西,我要按照上帝的標準向上帝懺悔,因為我的一切過犯都是對上帝的冒犯,是錯誤的,可恥的。 按照當今時代流行的標準,一切的價值都是相對的,因此,廉恥也是相對的:一件事在此地為恥,在彼地就不為恥;在此時為恥,在彼時就不為恥,一切以時代、文化和民族為轉移。所以,相對主義的價值標準要把羞恥感從我心中拿去,以對什麼都無所謂來取而代之。 這樣的相對主義的價值標準可以說是正合我的私心、妄念和邪情。 過去的幾十年,我在罪惡中生活得太久了,對自己生命中那些邪惡東西的感受已經不太敏感了。冷眼看大千世界,倍感道德是在上者束縛和欺騙平民百姓的工具。於是明知是錯的事情,既然大家都不以為然,自己也就不在乎了。就這樣,我的天良一天一天地接近於泯滅。 是耶穌使我的良心甦醒。有上帝在,是非、善惡的區別與對立絕對不會消失。上帝對人的要求是絕對的,不依時代的轉移而轉移。天不變,道亦不變,上帝的話就是永不改變的道。來到上帝面前,我才知道我一直背叛上帝,走進了光之中,我才看到我的靈魂被鎖在黑暗裡。於是我心悅誠服地承認我是個罪人:我過去走入歧途反抗上帝,我如今常常不順從上帝的旨意,得罪上帝,將來我還會一再跌倒,有負上帝的厚愛。 我的罪,就是我在世界上的生活中擺脫不掉的羞恥。 古人云,知恥為勇。知恥就是知罪。 知恥就是知道自己的每一個罪過都是在上帝面前犯下的,是對上帝的冒犯。在上帝聖潔之光的照耀下,我的罪過顯為黑暗,它是絕對的黑暗,絕對的醜陋,沒有任何地方可以被遮掩,沒有任何理由可以辯護。這樣的知,是令我羞愧不已的。 知恥為勇。這勇是心靈的勇。 知恥就是認罪。 上帝啊,我犯罪得罪了人,得罪了你,這令我良心不安,我向你認錯,求你饒恕我的過犯,求你赦免我的罪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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