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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好消息 (四.成為基督徒)
送交者: 范學德 2002年12月24日07:40:1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這部分的想法變化很大,在如何向大陸人傳福音中作了新的探討,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范學德文集中新寫的體會 在彩虹網頁的右下角

71。 好消息

主耶穌的門徒彼得和約翰都說: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他們親眼看得了主耶穌的復活,他們親耳聽到了耶穌要他們把福音傳到天涯海角的命令,他們親身經歷了復活的主在他們生命中所彰顯的奇妙的大能,因此,他們不能不說。


我沒有親眼看得主耶穌的復活,但我相信彼得和約翰為此而作的見證。促使我相信這樣的見證的,不僅是我在理性上無法推翻聖經關於耶穌復活的記載,更在於我自己親身的經歷。復活的主是我可以親身經歷到的,是每一個信他的人都能親身經歷到的。有了這樣親身的直接經驗,信仰才成為我生命中的實際。

我之所以能成為一個基督徒,是因為基督徒們向我傳了“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的福音,”我在聖靈的感動下,相信了這個賜我新生命的好消息。

福音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我只有真的是相信了,而不是假信,或者半真半假地信,我去傳的才會是我相信的福音。

真信的基礎是自己的親身經歷,而不僅僅是聽別人怎麼說,聽聖經上怎麼講。福音到底是不是好消息,只有親身經歷後才能知道。我是在親身經歷了福音在自己生命中的奇妙作為之後,才真的相信福音的確是好消息。

身傳重於言傳

只有我與上帝的關係和好了,我才能確信福音是使人與上帝和好的福音。

只有我的心安息在主的懷抱中,我才能知道福音是使人平安的福音。

只有耶穌成為我生命的主,我才能開始明白福音是給人帶來新生命的福音。


72 走出去

基督徒是福音的使者,我無法想象自己願意成為一個基督徒卻不願意去傳主耶穌的福音。

人的心不歸向耶穌,就成了一個迷失了路的亡羊。傳福音就是尋找亡羊。路德曾經說過,每一個基督徒都有亡羊要找。這亡羊或許是自己的父母,弟兄姐妹,或許是自己的朋友,同事,也或許是偶爾併到的過路人。只要這個人沒有信耶穌,他就是基督徒要竭力去尋找的亡羊。

主耶穌關心著每一個迷路的人,他盼望所有的人都能得到上帝的所賜的生命。他來到世界上就是要尋找這些人。他任命我們成為他的福音的使者,就是要我們和他一起去尋找所以這些人,□要我們未來他而去愛這些人。我如果不去傳福音,我就什麼亡羊也看不見;我若不去尋找,我就永遠也體會不到主耶穌對天下失喪之人的憐憫之心。

我不能坐在教堂里等待別人來聽福音。在我們這個時代,人們有許多地方去,去教堂,往往是他們的最後選擇。許多來自中國大陸的同胞,他們從來就沒有看到過教堂是什麼樣,多年的無神論教育又使他們好像天生就多了一份對教會的戒心,把教會視之為異己的東西,他們很少會主動來到教堂,即使來了,往往看了一兩眼,滿足一下好奇心之後,就走了。

因此,主命令我們要“去”:去就是走出去,走到一切沒有相信耶穌的人們當中去,尋找每一個迷失的人。在迷途中的人,只有當我們去尋找他們,才能知道他們在哪裡。

走出去,就是用各種可能的方法,接觸自己有可能接觸到的人,把福音傳給他們。探訪是走出去,請朋友到家裡來坐坐也是走出去。打電話,發電子郵件,寫信,傳閱福音書籍和雜誌,探親,等等,都是走出去的方式。

走出去就是採取主動,主動向他人傳福音,讓自己周圍的人有機會聽到福音。

我能否走出去傳福音的關鍵不在於我的時間,我的能力,而在於我能不能走出自我中心的狹隘天地。我的心若是以主為中心,我就一定會牢記主的命令,“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並把這個命令,這個委託看得很重很重,那樣,我的眼睛就會看到那些失喪的亡羊,我的心就會為他們而感到傷痛,對世人的憐憫之心就會促使我向他們傳福音。


73。我愛傳講福音


我非常喜歡一首聖詩:

我愛傳講主福音,傳講天上妙事,傳講耶穌愛罪人,傳講他為人死。

我愛傳講主福音,福音是神大能,能救罪人免沉淪,能叫死人得生。

我願意這首聖詩能成為我的禱告。

愛傳福音的愛不是人的天性,也不是我的天性,沒有人生下來就愛傳福音。我的天性是願講許多的廢話、閒話,假話和無聊的話,但不願講上帝的話,也不願聽別人對我講上帝的話。即使我已經成為一個基督徒了,我也不是一直願意傳福音的。一些時候,我的舊我總是拉我後腿,讓我別傳福音了。因此,我必須祈禱,求聖靈像一把火在我心頭燃燒,使我燃起傳福音的熱情。只有基督徒,才會去傳福音;只有出自對基督的愛,基督徒才能愛傳福音。

基督徒是靠著祈禱才愛傳福音的。只要我奉耶穌的名祈求,耶穌就一定會把傳福音的願望放到我心中。只要耶穌在我心中,我心中就會有一種止不住的傳福音的願望,我就能愛傳講主福音。

基督徒對傳福音的愛,證明了基督徒是一個軟心腸的人,他愛世人。是耶穌的愛激勵了我們,才使我們的心腸變軟了,我們分有了一份來自耶穌的不忍之心,不忍心看到世人走向永恆的黑暗,不忍心看到自己的骨肉之親走向永恆的滅亡。孟子說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就如一個人突然看見有個小孩子馬上就要掉進井裡,任何人都會頓時產生惻隱之心一樣。而今,基督徒看到的是世人已經在水火之中了,他焉能無動於衷!一個基督徒若是用基督的心來愛世人,他就是啞巴,也要開口說話,傳大好的福音。

若不是出於對世人的愛,我愛傳講福音就會變成一個宗教工作。我必須經常提醒自己,我是不是真的愛那些我對之傳福音的人們,我是不是以耶穌的愛來愛他們。當然這樣的愛不是指站在講壇前心中所感受到的那種激情,也不是在遠距離所思考的博愛,這樣的愛是我對自己周圍的人表現出來的實際的愛,是對那些我能親身接觸到的人,對那些需要我幫助而我又能幫助他們的人切實的愛。

若我沒有真誠地去愛,若我沒有真實地去愛,我就沒有資格去傳福音。

抓住機會傳福音,沒有機會,就創造機會去傳福音,這就是對福音的愛。

我愛傳講主福音的愛只能源於我對主耶穌的福音的愛,而不是我愛“傳講”什麼。只有我一直生活在主的愛之中,只有我心中充滿了對主的愛,只有我不斷地經歷福音親自改變我生命的奇妙能力,我才會渴望世人都能認識我的主、愛我的主,我才能向熟悉我的人見證上帝是愛。

愛主,活在主的愛之中,聖靈就會使我愛傳講主福音。


74。 不可推卻的責任


基督徒是奉命傳福音的。無論面對什麼環境,無論生活在什麼時代,一個基督徒都要盡一幾之責:傳福音。不論古今,主的命令是不變的,傳福音是基督徒對世人應盡的一份責任,只要天下還有一個人不信耶穌,基督徒就不能推卸自己的責任。

上帝讓我看到了許多聖徒,他們傳福音的熱情就像一把火炬,在漫漫的黑夜裡不停地燃燒,無論外面的環境如何險惡,無論內心的爭戰如何激烈,他們都竭盡一幾之力來履行自己的責任,打自己當打的仗,跑自己當跑的路,竭力得上帝的喜悅。

上帝讓我以這些聖徒為我當效法的榜樣,打我自己當打的仗,跑我自己當跑的路,盡我自己當盡的責任,若不如此,我就是對上帝不忠。

我不能從自己的情緒出發來決定我是否去傳福音,情緒好了就去傳,不好就不傳了。我只能從我的責任出發,想到主對我的委託,不論我的心情和情緒如何,都要承擔起自己的責任。我要通過祈禱,不斷提醒自己不要忘記了自己的責任,把自己的情緒和心情調整對頭,高高興興地去儘自己的責任。越是當我信心軟弱、情緒不好、不願意傳福音的時候,越是當外面的困難越來越大的時候,我越要提醒自己傳福音是我的責任,想到我對耶穌的那一份承諾,要求自己盡對主、對世人應盡的一份責任。

當我不願意傳福音的時候,我要牢記的只有一句話,就是保羅說的:即使我不甘心傳福音,但“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既然已經託付我了,我就要盡責。

主居然把關係他人生死存亡的大事託付在基督徒的手中了,這是他對我們的最大信任。我們牢記住了自己的責任,就不會忘記主對自己的信任。人生最難得的,就是能被他人信任。如今,這麼信任我們的竟然是主耶穌,我怎麼能辜負呢?

人不能辜負上帝對自己的信任。

人不能不儘自己在人生中應當盡的責任。上帝的恩典並不取消我們的責任,而是成全我們的責任,使我們在恩典的激勵下心甘情願地儘自己的責任。

人若不願儘自己的責任傳福音,他總是能找到種種藉口:工作忙,家務事多,對聖經不熟悉,對科學方面的事實不了解,缺乏口才,性格內向,不好意思在眾人面前講話,等等。這一切也許都是事實,但這仍然不能使人可以推卸自己的責任,因為那責任已經委託給每一個基督徒了,當我說耶穌是主的時候,我已經承諾要擔當起我的責任了。

主並沒有說只有一個閒人才能去傳福音,也沒說傳福音的人必須是一個聖經學者,一個科學家,一個雄辯家、演講家。主要求的只是一個門徒,基督的門徒。基督的門徒就是一個基督的使者,他立志把福音傳到萬國萬民。

傳福音是我的責任,保羅說,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

75。 認真地聽。

傳福音是我一生要學習的功課。主要我學習的功課首先不是如何講,而是如何聽,以一種什麼樣的心態聽上帝的聲音,聽那些尋找信仰的朋友們的聲音。

我曾經以為傳福音就是我講別人聽:不管人家愛聽不愛聽,有沒有時間聽,我總要講,要辯論。即使別人厭煩了,反感了,我也不在乎,認為那是他們心裡頑固。這樣的態度不僅引起了別人對自己的反感,也使他們厭惡福音了。

我講,你聽;你講,我不聽,這樣的一個傳福音的模式,是典型地以我為中心。傳福音既然是把上帝的聲音傳給別人,它要求我首先要聽上帝的聲音,其次是聽朋友們的聲音,最後才是自己的。但我卻本末倒置了,聽到的大都是自己的聲音!

傾聽朋友們的心聲,是我在傳福音中對朋友應盡的第一個義務。正如潘霍華所說:在團契中,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所負的第一個義務,就是在於聽他人的意見。。。當我們聽弟兄們的話語時,我們正是作上帝的工。基督徒們,尤其是牧師們,往往以為在與他人相處的時候,他們非要貢獻什麼不可,並認為那是自己對別人所能做的唯一的服務。他們忘了靜聽的義務,比口講的義務更重要呢。同理,在傳福音中,我們對朋友們所負的第一個義務也是聽他講話,什麼樣的話都要聽,有聲無聲的都要聽。

電影(鳥人)的結尾說:再也沒有人聽別人說話了。這真是我們這個時代的可悲。我們一天到晚被包圍在各種聲音或噪音中,從收錄機、電視、電話、電腦,到老闆的指令,同事的抱怨,都是聽他人或機器在對我講,卻很少有人聽我有什麼話要說。若我傳福音也照樣是不去聽別人說話,那我講的話沒有人聽也就不是什麼稀奇事了。

只有聽人講話,才能知道人家想的是什麼,才能了解他們的需要。任何一個醫生都知道:下藥必須對症。

許多時候,由於沒有仔細聽不同人的不同聲音,所以,我講來講去,都是我要講的話,傳達的都是同樣的信息。不是對症下藥,而是對什麼病都下同樣的藥。於是,我問別人不關心的問題,回答沒有人問的問題,沒有人想要的東西,我卻大量提供。

只講不聽,這不是方法的不當,而是態度上有毛病:驕傲。自己剛剛聽了幾句,就覺得聽懂了,不耐煩了,其實並不明白;別人若多講了幾句,就覺得耽誤自己的時間了;別人講自己的故事,覺得沒什麼新鮮事,似乎自己也曾歷過。其實不盡然,沒有一個人的故事與另一個人的完全相同,即使彼此相似的事情,不同的人也感受不同,影響不同。

我最需要警惕的驕傲是:我有時會自覺或不自覺地認為我向你傳的是上帝的福音,並且是為了你的好處,因此,你應該聽。這樣,我就把自己擺在高人一等的地位上了,有多少人願買這份帳呢?

主啊,求你賜給我一顆堅定的信心,讓我進入疑問者的疑問中;以來自你的憐憫和慈愛敏感地覺察並認同痛苦者的痛苦,與孤獨的人為伴。主啊,讓我謙卑下來,虛心地聽朋友講話,那正是你要我聽的話。

76。 不是對象,而是朋友。


記得老師有一次在課堂上說,許多基督徒信主兩三年後,就幾乎沒有什麼非基督徒的朋友了,這樣,你還向誰傳福音呢?真的是這樣嗎?回想起來,大概是如此。自己信主後,非基督徒的朋友少了許多。與有些朋友的聯繫不緊了,與有些朋友談話的話題越來越少了,有時太忙於教會的活動,沒有時間和朋友相處了。不錯,表面上自己的朋友比過去多了,但這些朋友大都是參加教會活動的朋友。

願意成為一個基督徒就不能與世俗為友,但不與非基督徒作朋友並不是不與世俗為友。追求聖潔是遠離罪惡,而不是遠離罪人,是拒絕這個世界的罪惡,而不是不接觸這個世界。道成肉身的耶穌進入的是一個有罪的世界,並且,他情願與這個世界中的罪人為友、向他們傳福音。若以不與世俗為友為藉口而不與人為友,那麼,愛人如己就無從談起,傳福音也無從談起!

為什麼朋友會越來越少呢?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把周圍的人只當作傳福音的對象,沒有真誠的作他們的朋友。接觸他們的動機,就是為了傳福音,談起來三句話不離本行─基督教,這樣,朋友間的共同話題、共同興趣就愈來愈少,別人也無法忍受總是談信仰的宗教壓力。

朋友就是朋友,我不能把朋友們只當作傳福音的對象。他們和我一樣,同樣是人,是為上帝所造且有上帝形象的人。不錯,人墮落了,心靈被扭曲了,人性被罪污染了,但他仍然是人,不是物,不容我們把他們只看作是單一的對象,即便是傳福音的對象。

上帝創造的人是有多方面需要的,它並非只有單一的需要─信仰的需要,儘管它是最高的需要。不錯,只有福音才能滿足人生命的最高需要,但是,我和朋友們之間存在的基本共同點卻不是福音,而是他們的需要。只有認識到這個需要,關心這些需要,才能使懂得如何用福音來滿足這些需要。
一個最基本的需要就是愛與被愛的需要。傳福音若不是出於自己對上帝的愛,並且在這愛的激勵下愛自己周圍的朋友,那就會把朋友們只當作我們的工作對象,而不是當作朋友,就無法把上帝的愛送進朋友的心中。我不能只向朋友們傳福音卻不實際地具體地愛他們;我不能只愛他們的靈魂,卻不愛這整個的一個人─上帝所創造的一個獨特的生命。

把周圍的人只當作傳福音的對象,這是對上帝所創造的人的妹視與輕慢。人就是人,不是什麼對象。人是需要我們去尊重,去理解,去愛,去容納,去為之服務的!當我們這樣與人相處時,我們是把人當作我們的同類,我們的同胞,我們的朋友,我們的弟兄,我們才能在內心中深深地體會到什麼是“神愛世人”。


77。宗教術語


傳福音不能不講耶穌,基督徒不能不傳揚基督並他被釘十字架,並且死後三天復活。耶穌是主,這是我在心裡和口中都公開承認的。我能承認這些真理,這是我的福氣,是上帝對我的恩典,我無法不讚美我的主。

福音,這是獨一無二的信仰,它有自己獨特的語言,如上帝,天父,耶穌,基督,聖靈,因信稱義,道成肉身,等等。這樣的詞彙,包含了基督教信仰的核心,絕對不能不講,不然,我所講的一切都是文不對題。耶穌是主,這是我們信仰的集中表述,世人是能聽懂的,我也該把它說明白。

但是,過了幾年基督徒生活後,自己生命的基督化雖是步伐緩慢,但口頭上的基督教話語卻已經一套又一套的了,並且,愈來愈習慣於用這套話語來表達自己的思想了。開口就是啟示,稱義,揪贖,寶血,罪,罪人,得救,成聖,等等。在傳福音中也大不考慮聽眾的接受程度,很自然地就把這些術語全搬出來,對慕道友進行基督教術語的狂轟爛炸。聽者不知所云,被這些術語弄得暈頭轉向。這實在是嚇走或趕走慕道友的好辦法。

有位牧師說,基督徒在傳福音中,張口就是一大堆的基督教術語,成了大講基督徒圈外的人聽不懂的“屬靈的黑話”,這話也許重了點,卻值得我深思。或許,稱為“宗教行話”不那麼刺激。

記得自己才聽到福音時,也害怕別人講那一大套宗教行話,聽不懂,心煩,但又不願在人前顯得無知。現在,我似乎已經忘記了自己的過去,也開始習慣於堆砌“宗教行話”的萬里長城了,或者說,玩弄“屬靈黑話”的遊戲了,這實在太可怕了。怎麼可能想象我要告訴人家好消息,卻使人不知我說的是什麼呢?

我若願意傳福音並且願意別人能明白福音,我一定要問自己兩個問題:第一,當我滿口是宗教術語時,我明白不明白自己講的是什麼?第二,我那麼講,別人能不能聽明白?我講的目的是不是讓別人聽明白?愛因斯坦說得好:“除非你能以簡單的方法來傳達一件事,否則你就還未真正了解它。”

我必須承認,自己對聖經了解得非常浮淺。在我們華人中通行使用的合和本聖經,是本世紀初翻譯的,有的話半文半白,有的句子彆扭,咬嘴,有的名詞早已無人使用,我若是照本宣科,別人不僅不懂得我講的是什麼意思,而且連我講的是那一門子的中文都懷疑了。更可怕的是,他們對聖經也望(聽)而生畏、生煩了。

福音是對天下萬人講的,是人能夠聽明白的。我必須像主耶穌學習,用簡單明白的語言把福音的深奧道理講清楚,使別人能有興趣聽,能聽明白我講的是什麼。

求主幫助我,讓我在傳講他的話語的時候,漸漸地明白其中的深刻意義,並用當代中國人能夠聽明白的中文把這意義深入淺出、通俗易懂地講出來。上帝的話語本來就是讓人聽,並讓人能聽明白的。兩千年前主傳福音時,他的話漁夫、農夫都能聽明白,今日我傳福音,也應當讓人能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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