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8_83 身傳重於言傳 (四.成為基督徒 下) |
| 送交者: 范學德 2002年12月24日07:40:1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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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不靠自己的口才 傳福音是一場爭奪人的靈魂的戰爭,基督徒打勝這戰鬥靠的是聖靈。首先在禱告中來到主的面前,求聖靈在人心中動工,讓人能敞開自己的心,接受主耶穌作為他們生命的主,這是傳福音的基本功。 自己在傳福音中最對不起朋友的地方,不是對他們講得太少,而是為他們禱告得太少。不錯,自己似乎很忙,在美國生活的一個大壓力就是大家都太忙了。基督徒就更別說了,除了常人忙的事外,還為教會的事情忙碌,越是教會中的負責同工,就越忙。但若忙得連為朋友們禱告的時間都沒有了,這樣的忙就不正常了。如果自己沒有為他們信主這一件事切切地禱告,那麼,自己在心裏面就未必真的關心他們,自己在表面上表現出來的傳福音的熱情就是可疑的。 細細想,忙只是表面原因。對上帝信心不足和過於信任自己的口才及知識才是病根所在。明知很少的人是被道理說服的,卻偏偏盼望憑雄辯說服他人;明知人信主是聖靈在人心中的工作,卻偏偏沒在禱告中來到主前,不願與聖靈同工。為朋友們祈禱時常常匆匆地走過場,急急忙忙地把一大串名字告訴耶穌,好象是把一切交給上帝了,其實是對主的大不敬,不大相信禱告的能力。 有位神的僕人,把他要為之禱告的人都記載在本子上,每日提名道姓地為他們禱告,直到他們信主為止。但自己對此卻不以為然,覺得太麻煩了,記住什麼就為什麼禱告吧。這是太相信自己的記憶力了,並且,很是漫不經心。如果自己真的把為之禱告的事看得很重,並確信自己來到了上帝的面前,那麼我是不能不把要為之禱告的人記在心上併到主前懇切地為之代求的。 口才能說服人的頭腦,但打不動人心,打動人心的是上帝的愛。 知識能使人知道關於上帝的知識,但並不能使人認識上帝,只有與上帝親自交往,才能知道上帝是誰。 傳福音的功夫,要作在傳講之前,作在密室內,在主耶穌面前,誠懇地為朋友們切切地禱告。沒有禱告,就是欠缺了傳福音的最基本的準備工作,那樣的話,無論自己準備了多麼好的講稿,都是有負於主的。對朋友們的真正關心,就於自己切切地為他們禱告。若是沒有禱告而去傳福音,那就是去談天,就是去講演,而不是傳福音。 有一首聖詩寫的多麼好:多少平安常常失去,多少痛苦白白受,皆因未將各樣事情帶到主恩座前求。這也是自己在傳福音中缺乏力量的一個重要原因。 主啊,帶我到你的面前,為我的朋友求,為我的同胞、我的親人檔告。主啊,請聽我的禱告:救救我的骨肉同胞吧! 79 多知多聞 許多朋友他們也知道相信上帝好,特別是對他們的家庭和孩子好,但他們之所以不信,不是他們故意不信,而是他們面臨著許多知識上的問題。一個牧師說得好:對於知識上的困難,必須以知識上的辯論來對付,而不該以道德上的罪疚來加在他身上。 不能以無知來對付知識分子,更不能說你不用考慮那些知識性的問題只要信就行了。向知識分子傳福音,既不能陷在知識中,也不能不理知識。 我們面臨的是一個知識爆炸的信息時代,幾乎再也不會出現百科全書式的人物了。因此,在傳福音時,我首先應當有勇氣承認自己的無知,自己對絕大多數的學科都一無所知。對於自己不懂的學科說三道四,這只能唬一些和自己同樣無知的人,並為有知識的人設下了阻礙他信主的障礙。 福音的使者不是無所不知的人,而是自知自己是一無所知的人。 福音的使者也不應當是無知的人,而是一個為了傳福音而竭力求知的人。 無論在什麼時候,我都不能滿足於無知,更不能以信仰為藉口而拒絕一切知識性的探討。我應當感謝上帝,他給了我一門專業─哲學,因此,至少在這個領域中,我應當有所知。信仰耶穌並不意味著自己過去所學習的一切知識都沒有用了,恰恰相反,它們都有用,關鍵在於自己是否願意讓它們為上帝所用。 反對知識,是我們華人基督教中一個十分惡劣的傳統,更可怕的是,一些反對知識的人,他們是非常虔誠的基督徒。我必須提醒自己,絕不能隨這個波,逐這個流。 更不能以聖經來反對知識。聖經中從來沒有反對知識,她反對的是那些以知識來誇口、自高自大的人。知識本身沒有罪,有罪的是人,是人的罪性使他以知識來誇口。 司布真說他一手拿著聖經,一手拿著泰晤士報。他是一個好榜樣。作為一個傳道人,我不能兩耳不聞天下事,我不僅要多聞天下事,知道這個世界上發生了什麼,還要知道人心中想的是什麼,他們需要什麼。 多知多聞本身並不是目的,更好地把人引導到上帝面前才是目的。
但時代一直在變化,人也在不斷地變化,我傳福音不能不注意到這個變化,不能不研究這個變化。拒絕研究、認識當代人的需要,對所有的人都講同樣的話,這不是我忠於福音,而是我懶惰,是自己對天國的事業不負責任。 每一個人都是獨特的,不同的人的有不同的需要。因此,自己傳福音時不能千篇一律,而應當對症下藥,到什麼山唱什麼歌。 福音能滿足人的需要,但我首先需要知道人的需要是什麼。朋友們的需要,這就是一個出發點。只有站在這個起點上,自己和他們才能有探討問題的共同前提。 也許這個需要是心靈上的孤獨或者空虛,也許它是面臨婚姻破裂的痛苦或者是人進入了中年危機,也許它是老年人對死的恐懼,或者是母親對子女教育的擔憂,也許它是在緊張的社會壓力下精神的緊張,等等,這一切,都是我必須仔細地去關注的。 自己當然不可能完全了解每一個人的特殊需求,也許自己想去了解,但他人並不願意讓自己知道,但這並不能成為自己拒絕去了解他人的特殊需求的藉口。 在每一個人的具體需要的背後,是對愛的需要,對理解的需要,對寬容的需要,對尊嚴的需要,對生存的需要。耶穌就是在每一個需要關心的人的生命中向我發出呼喊,我不能漠視這呼聲。 我絕不能蔑視人對平安的需要,對 愛的需要,對和好的需要。 福音能滿足人的需要,但傳福音的人首先要知道人的需要是什麼?不僅僅是一般的需要,而且是個人的、特殊的需要。 即使是同一個人,在他生命的不同時期,往往對聖經的某一方面的真理特別敏感,這是我絕不能輕視的。 聖經包含了滿足人一切需要的真理。它不止是一條真理,而是眾多的真理組成的一個完滿的統一體。不能只講一條真理而否認或者忽視了其他的真理。聖經中的真理歸根到底要把人引導到耶穌是主這個核心的真理上,使人認識耶穌並他釘十字架。 一個人的獨特需要,是自己向他傳福音的起點,而不是終點。我不能永遠停止在起點上不繼續前進。到什麼山唱什麼歌還必須加上另一句話,到什麼時候唱什麼歌。這就是說,和朋友們一起探討,直到把他們帶到主的面前,使他們相信耶穌是主 在當今的時代傳福音難,向在北美的華人傳福音更難,向從大陸來美的知分子傳福音難上加難。正因為難,我就必須作好打持久戰的思想準備,無論多麼艱難,絕不放棄自己的責任,把這一仗打到底。 持久戰不容易打,我願意打的是速決戰,速戰速決。最好是我講完了,你馬上就信了。這是很不現實的。現實是不僅許多人沒有興趣聽福音,不願意成為基督徒,更有甚者,還公開或暗地裡嘲笑、挖苦、污衊基督徒傳福音。 這其實也不該令我大驚小怪,自己以前就是如此。我應當在他們的今天看到自己的昨天,從而更耐心地等待他們,更同情地理解他們,更經常地告誡自己:也許自己的今天就是他們的明天。 人是不同的,個別的人很快就會信主,但大多數人卻很慢,他們需要時間。慢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對福音毫無興趣,根本就不理。可怕的是自己毫無耐心,傳幾次後別人沒有聽進去,就不傳了。 無論一個人聽福音聽了多長時間還是停止在慕道友的階段,但只要他還在聽,我們就應當感謝上帝,就應該繼續為他禱告,並從不同的方面向他繼續傳福音,誠心誠意地繼續和他作朋友。水到渠成,我的眼光不必盯在渠成沒成上,而應當集中精力送水,並把水送到地方,那個地方就是人心。 傳福音不能太急躁,更不能採取咄咄逼人的態度,催逼人趕快決志信主,那麼逼的結果往往不是把別人帶到耶穌的面前,而是使人對基督教產生了強烈的反感,再也不敢聽別人講基督了。只要反省自己過去拒絕耶穌時的那顆堅硬頑固的心,只要仔細地觀察當今的時代,只要相信聖經中對人心的論斷,在傳福音時自己就必須再三地告誡自己:忍耐、忍耐、再忍耐。 忍耐是基督徒的美德。在傳福音中,尤其要忍耐,用百般的忍耐把人漸漸地帶到耶穌面前,這是主讓自己學習的一門重要的功課。忍耐不僅是給朋友們一個思考的時間,考察的時間,而且更重要的是等待聖靈的引導。聖靈在人心中所作的工作是奇妙的,聖靈把朋友引導到哪一個地步,我就應當跟進到哪一個地步。 若不是聖靈的感動,沒有人能相信耶穌。在自己傳福音的時候,不是我一個人在行動,聖靈一直在帶領我,我是在與聖靈同工。我所需要的就是順從聖靈的帶領,明白聖靈帶領自己和朋友的方式。 基督徒活在世上一天,就應該傳一天的福音。因此,我沒有理由不忍耐,只要還活著,就一直去傳,不論向他傳了多長時間,不論他本人是否相信。 82 向親人說:上帝愛你 傳福音本來就難,向親人們傳福音就更難了。這不是難在怎麼講,講的是什麼上,而是難在我們彼此都太熟悉了。這個熟悉居然成了傳福音的障礙。但無論口怎麼難,還是得傳,不得不傳,不能不傳,因為他們不僅是我的親人,同時也是不信耶穌的人。 我若真的願意成為一個基督徒,就不能不願意我的親人也成為基督徒。上帝拯救了我,他對我的第一個要求就是要我向我的親人們傳福音。上帝要拯救我們全家。上帝對我的親人的美意和善意就是如此。如此美意,我怎麼能拒絕。 我的親人中,有生我養我的父母,有一同長大的姐妹弟兄,他們是我的骨肉之親,我怎麼能不向他們傳福音呢?我不傳,誰向他們傳呢? 我真的愛我的親人嗎?若是真愛他們,我必不能忍心眼睜睜地看著他們走向永遠的滅亡!愛是永不止息,只要有這一份愛在我心中,我就不會停止向親人們傳福音。不論怎麼說,他們畢竟是我的親人,與我血肉相連。 我真的相信上帝嗎?我真的親身經歷到了上帝與我同在嗎?若是真的如此,我就一定會向親人傳福音,因為我所經歷的這一切,我不能不希望我的親人們也親身經歷到,使他們像自己一樣,也能分享那永恆的生命。 向親人傳福音難,難就難親人們對我的過去太熟悉了,他們清楚地知道我那個“舊我”是什麼樣的。如果我一方面向他們傳福音,一方面我表現出來的還是過去的那個“舊我”,甚至比那個“舊我”更可怕,不僅壞毛病、壞脾氣、壞個性沒什麼改變,反而增加了固執和自以為是,那麼,讓他們信基督怎麼能不難呢? 化難我易的功夫不是作在親人身上,而是首先作在自己身上,讓上帝的光照亮自己的心,使自己的生命能發出來自耶穌的光。 生命的轉變是基督徒在親人面前能為主耶穌所作出的最好見證。即使他們看到了我們的新生命後仍然難於相信上帝,但至少這會大大減少他們對福音的反感。 我只求我的主把他的新生命天天賜給我,使我能在與親人們的交往中呈現出來的是一個“新我”的形象,讓這樣的一個新生命告訴自己的親人─耶穌基督就是真理、道路和生命。當他們看得自己的好行為時,我就該有勇氣告訴他們,是耶穌賜給了我新生命,並把一切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 83 身傳重於言傳 古人說,身教勝於言教。同樣我們也必須說,在傳福音的過程中,身傳重於言傳,身傳勝於口傳。 身傳是在一個人的日常生活中去傳,是透過自己是怎麼樣去生活的,是怎麼樣接人待物的,來告訴人們我相信的上帝是怎麼樣的一位上帝。 聖經教導我們要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行事為人要對得起主,要把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行事為人”這四個字,概括了身傳的基本內容。 傳福音應當是自己的信仰的自然而然的流露,不是表現在一時,而是在每一天;不僅在嘴上,而且在心裡;不僅表現在公共場合中,而且表現在個人私下的環境中。像耶穌一樣去生活,這就是身傳。 傳福音的使者,首先必須是以一己之生命來實踐福音的人,生命的道一定要在人的生命中表現出來,這就是說,別人能在他的生命中,看到那活生生的具體的福音,看到那來自耶穌的愛、良善、謙卑和正義,看到耶穌他自己。 基督徒的每一天的生活都在傳講著一定的信息,問題在於這是什麼信息,是來自耶穌的信息,還是來自其他什麼地方的信息。 德蘭修女有一段話非常美妙地說明了什麼是身傳: 你得讓別人在你身上看見耶穌 讓他們看到你如何祈求和禱告 讓他們看見你如何過上一種聖潔的生活 讓他們看見你如何與家人相處 讓別人看見你的家庭得著平安。 當別人看過你所作的事後,你就可以正視他們,然後說:這就是道路。你已從生活和經驗中,宣講了基督的信息。 跟隨耶穌,像耶穌一樣去生活,這就是身傳。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自己,而是耶穌在我生命里活著,這就是身傳。 活在基督里,這就是身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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