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日記——1月10日 |
送交者: 恐高的鳥 2002年01月11日22:54:1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詩篇10 1. 主說只有在他裡面才有自由,但是好像信主的基督徒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不能隨着自己的意思去做,還有什麼自由可言?做一個基督徒,好像不是一件快樂的事情。 到我自己經歷了一些事情之後,我才知道,原來引起我不快樂的就是我的“自由意志”和神的意志的衝突,當我完全放下我自己,放下我的欲求之後,我才能去做神吩咐我做的事情。所有的痛苦都根源於我自己的想法。我有要求的時候,就不能完全去投入到要做的事情裡面,我為自己留了餘地和退路,在那樣的時候,既委屈了自己去做,又不能完成要做的事情。 主所說的十字架的意思是殉道,犧牲。那麼我們也可以說,跟從主,作主的門徒,必須要犧牲自己,放下自己的要求,當我們為主去征戰的時候,主會為我們預備我們所需要的,我不必為我自己操心,耶和華以勒,主自有預備。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要完全投入到事情中去,那就只可能投入到一件事情,不是自己就是主,如果兩頭都不放,什麼也做不成,作不了主的門徒,也作不了自己。 放下,放下自己。當我完全在主里的時候,凡事都可做,因為我是為主做,當我完全為主的時候,我發現我所需要的,主給了我。感謝主,我知道了什麼是自由。 既然凡事都可做,那是不是也包括不好的事?我們不用擔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做了錯事,得罪了主,只要我的心裡有主,他不會領我去他不願意我去的地方。“我知道你作這事是心中正直,我也攔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創20:6) 感謝主,我知道他會帶領我,保護我,我要跟隨主,我要一生主在主的殿中,阿門! 2. 亞伯拉罕沒有撒謊,卻也沒有說出全部的事實。為什麼,因為亞伯拉罕有着人的懼怕。 從亞比米勒的角度來看,亞伯拉罕是欺騙了他,但亞伯拉罕從自己的角度來看,卻是沒有撒謊,亞伯拉罕只是為了保住自己的生命,從撒拉的角度來看,她也沒有撒謊,她只是為了保護她所愛的人。 人從自己的角度來看,總是看見對自己有利的一面,看見自己的損失,沒有看見他人的痛苦,雖然知道要為別人着想,也並不能真的做到。我有沒有體貼他人的意思?我有沒有站在他人的角度看問題?我沒有,我沒有做到。我是不完全的,求主加添。 亞伯拉罕有沒有錯?沒有說出全部的事實是否等同於撒謊?用半真半假的事來掩飾真相當然是撒謊,不論理由是否動聽。人性軟弱,我們總是用人為的方法來解脫困境,但神依然保守我們。求你寬恕我!主,我是不配得赦免的,但我求這恩典。 我承認我做不到最好,我承認我的過錯,我承認我的軟弱。不要為我自己尋找美麗的藉口,不要為我自己開脫,不要為我自己的過錯掩蓋和隱藏。我剖開自己給你看,看見真實客觀的我。知恥近乎勇,承認了才能面對自己,承認了才能避免下次的過犯,承認了才能洗乾淨。 我不能做到愛我的仇敵,愛陌生人,我對我家人、朋友的愛也不能夠完全,我承認我做不到最好,那我可以先從基本的做起:對人對神存着無虧的良心。我不會得到每一個人的愛和滿意,但我不能虧欠天良,我是軟弱的,主,求你幫助我,給我力量。 主,求你給我明亮的眼睛,好叫我看自己合乎中道,不太高也不太低,好叫我看清你的道路,好叫我知道怎樣去行。 阿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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