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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懷瑾:論語別裁:公冶長第五:名臣的典範
送交者: Bach 2003年01月06日07:00:1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名臣的典範

  孔子又批評一個人,是當時春秋時代,比孔子稍稍早一點,鄭國有名的首相,對鄭國有了不起的貢獻的,名叫子產。

  子謂子產,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養民也惠,其使民也義。

  子產是歷史上有名的好宰相,好政治家,孔子非常佩服他,說他特別有四點君子之道,不是普通的常情、德業、修養等等可比。因此孔子對他四個長處,在歷史價值上加以評論。他說子產自己嚴肅得很,管理自己非常恭謹,不馬虎,這是很難得的。一個人對自己最易放鬆,往往認為錯處總是他人的,很少對自己的錯失反省,而子產做得到“行己也恭”,實在難得。同時又“事上也敬”,子產做首相,對於主上非常恭敬。恭是自己內心的肅誠,敬是對人對事態度上的嚴謹。換言之:對上接受命令時,不只是服從,有好的意見時要提出力爭。執行命令,要盡心,不只是敷衍了事。最怕的既不能令,又不受命;你要他提意見辦法,他表示沒有異議,你教他執行,他又呆在那裡。而子產對上對下都能敬於其事。“其養民也惠”,他能促使經濟繁榮,對於社會百姓,大家能得其所養,安定生活,對於社會有貢獻,有恩惠給人民,因此老百姓感恩於他,他有命令下達時,各個服從。但是“其使民也義”,他又非常合理、合時、合法,人家樂意聽他用,的確是大政治家的風範。所以鄭國有子產才能興起來,因為他有四點君子之道。這四點長處並不僅是政治家才應該具備,而我們不是政治家就用不着,沒有這種事。如果我們拿這四點來作人處世,就是成功的一半,所謂君子之道,大有可望了。

  孔子講到另外一個人,就是晏平仲。齊國人,曾任宰相,年紀比孔子大一點,但與孔子同時。孔子到齊國所以不得志,就是小矮子不讓他去,齊國本來想請孔子去,小矮子告訴齊王:“你能有這度量,可以請他來嗎?”這個話皇帝一聽,心裡有數了,就不敢請孔子去。但是孔子對於晏子很佩服。

  子曰:晏平仲善與人交,久而敬之。

  他說這個人作朋友了不起,歷史上有他的專門著作——《晏氏春秋》。晏子是大政治家,可說是孔子前輩,年齡雖然差不多,但比孔子出道早。《古文觀止》上有一篇,輯自《史記·管晏列傳》,提到晏子的車夫,一天回家時,太太要求離婚。車夫問什麼原因,他的太太說,我今天在門縫中看到你駕車載晏子經過門口,晏子那麼矮,做了宰相,名震諸侯,還是簡樸無華,自居人下的樣子。而你身高八尺,只是他的僕役,卻顯得意氣揚揚、自足自滿的樣子。你竟是這樣沒有出息,不長進的人,所以我要離婚。晏子的車夫聽了這番話,就馬上改過,力學謙卑,第二天駕車都變了。晏子看見他突然一反常態,樣子變了,覺得奇怪,問明了原因,晏子就培養他,從此立志讀書,後來官拜大夫。從這個故事可知晏子有他了不起的地方,孔子尤其佩服他這個人對於交朋友的態度。他不大容易與人交朋友,如果交了一個朋友,就全始全終。我們都有朋友,但全始全終的很少,所以古人說:“相識滿天下,知心能幾人?”到處點頭都是朋友,但不相干。晏子對朋友能全始全終,“久而敬之”,交情越久,他對人越恭敬有禮,別人對他也越敬重;交朋友之道,最重要的就是這四個字——“久而敬之”。我們看到許多朋友之間會搞不好,都是因為久而不敬的關係;初交很客氣,三杯酒下肚,什麼都來了,最後成為冤家。

  講到這裡,我們想到中國人的夫婦之道——“相敬如賓”——賓是客人,對於客人無論如何帶幾分客氣,如果家人正在吵架,突然來了客人,一定暫行停戰,先招待客人,也許臉上的怒意沒有完全去掉,但對客人一定客氣有禮。夫婦之間,在最初談戀愛時,西門町電影院門口等了兩小時,肚子裡冒火,對方來了,還是笑臉迎上去,並且表示再等兩小時也沒關係。如果結了婚,再這樣等兩小時,不罵一頓才怪!因為是夫婦了嘛!所以夫婦之間,永遠保持談戀愛時的態度——相敬如賓,感情一定好。不但夫婦如此,朋友也如此。擴而大之,長官對於部下,部下對於長官,也是這個道理。

  這個“敬”的作用是什麼?好像公共汽車後面八個字的安全標記:“保持距離,以策安全。”少碰為妙。

  普通人交朋友,恰恰與晏平仲相反,時間久了,好朋友變成冤家,這對五倫中的友道,實在有虧。尤其是我們這一代青年,對任何人都不大相信,友道根本上已成了問題。必須急圖匡正。以便維繫“久而敬之”的交友原則。

              玩物喪志

  接下去,談到了臧文仲。

  子曰:臧文仲居蔡,山節藻梲,何如其知也?

  我們首先要了解的,臧文仲是孔子父母之邦——魯國的大夫,為臧孫氏,名辰。“居”字在這裡,和“囤積居奇”這句成語中的那個“居”字的意義相同。“蔡”是大烏龜,就是在街上特產店中可買到的玳瑁。講到烏龜和狗,在中國上古的文化中,都是很受重視的東西。平常碰到廣東朋友,就往往會談到吃狗肉。為什麼廣東朋友歡喜吃狗肉?因為廣東、福建一帶,直到現在還保存了不少唐代以前的文化。同時在中文音讀方面,廣東、福建的語系,很多地方還保有唐代的中州音。我們研究詩詞、讀古文、講音韻平仄。假使用現在的國語發音,有時候會有很大的困惑;我們如用國語來朗誦古詩詞,就會常常讀錯音的。例如一個字的平、上、去、入四聲,現代改為第一聲、第二聲、第三聲、第四聲。但第四聲(入)往往和平聲沒什麼分別,所以原來的四聲等於只有三聲。原來的上、去、入等三聲都是仄聲,但現在聽見有人用國語朗誦詩詞,對入聲字就念成了平聲,這就是因為現在的國語,一、四兩聲不容易分而發生的毛病。

  我們中國字的念法,不但有平、上、去、入四聲,事實上以中原音為準,有宮、商、角、征(知矣切)、羽、變宮、變徵等七音。(笛譜上有合、四、一、上、尺、工、凡等七個音階。)所謂中原是古南陽,現在的河南、鄂北一帶,為中原的中心地帶。京戲中皮黃的黃,就是指湖北黃陂、黃岡一帶而言,如“大王”這個名詞,在京戲裡念成“代王”的音,廣東話的“大佬”也念成“代佬”,這就是古音。所以現在要研究中國的文學、文化,都必須懂得廣東話,乃至福建話(包括台灣話)。因為廣東話、福建話有七個音,尤其閩南話到了八音,它的鼻音非常多,有些是國語沒有的音。

  為什麼我們說廣東人的吃狗肉,也是來自上古的文化?我國自古以狗作祭品。自三代以來,差不多到商周時代,祭品中才取消狗,改用牛、豬、羊等作祭祀的犧牲。老子《道德經》有:“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的話——一般人批評老子這句話為陰險、刻薄,看事情太透徹。因為他們解釋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天地無所謂仁不仁,生了萬物,又把萬物當芻狗來玩弄。這是對老子思想的誤解,或者故意曲解來作幽默用的。老子“芻狗”的本意,就是草做的狗。狗在古代本來是作祭祀用的犧牲,在祭祖宗、祭天地等典禮中,如現在的冷豬頭、牛、羊等。後來由於社會風氣的演變,不再用真的狗,而用草扎一隻狗形來代替。相當於後世在拜拜的時候,用面做的豬頭來代替真的豬頭一樣。芻狗做好以後,在還沒有用來祭祀之前,大家對它都很重視,碰都不敢隨便碰;等到舉行祭祀以後,就把它丟到垃圾堆里去了。

  儒家常說天地有仁心,滋生了萬物;老了則說天地無所謂仁,也無所謂不仁。天地生了萬物,並沒有想取回什麼報酬。人幫助了人,都往往附帶了條件,希望有所回報。於是老子說人要效法天地。天地生了萬物,他沒有居功;天地給萬物以生命,他沒有自認為榮耀;天地做了好事,使萬物生生不息。凡是能做的,做了就做了,沒有條件。所以真正要成為聖人,就要效法天地的這種精神,養成這樣的胸襟。所以老子的“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的真正意思是:天地看萬物和那個丟掉的草狗一樣,並沒有對人特別好,對其他的萬物特別差。人之所以對萬物差,是因為人的主觀,人的自私的觀念;這是老子的本意。

  總之,這是說明上古把狗肉看得很重要,同時也把烏龜看得很重要。剛才說過了,研究古代文化,比較接近的,要從廣東、福建兩省的文字、語言、風俗、習慣着手。本省同胞的祖先,都是來自閩粵的,他們祭祀時用米做的烏龜很多。而在大陸其他各省,對烏龜就很忌諱。實際上烏龜在唐代以前都是好的象徵。認為它的壽命很長,又代表了厚道、富貴,所以本省現在還保留這個風氣。

  現在講到“蔡”,就是大龜——玳瑁,是龜中特別好的一種。戰國時代,對大龜看得很珍貴。如果現在有人以此為題寫博士論文,一定也可以拿到一個學位。司馬遷在《史記》中寫了《日者列傳》、《龜策列傳》,就提到過烏龜。所謂“日者”在古代包括了天文學家、氣象學家、占卜、算命等都在內。過去對於這些像科學,又像哲學,又像玄學的東西,都歸“太史公”掌管。所以當時太史這個官,就是專管歷史和這些事情的。司馬遷的《史記》中,常有“太史公曰”,因為他是歷代世襲的太史,他是把父親捧出來:“我爸爸說的。”後來司馬遷承襲父職也做了太史公。他自己要罵人的時候,不好意思直罵,就說“太史公曰”——“我爸爸當年說的”,這是司馬遷寫文章調皮的地方。

  司馬遷在《日者》、《龜策列傳》中,寫到卜卦用烏龜的事。古代認為烏龜有神靈,卜卦要用烏龜的殼。卜卦的人如何找得到那麼好的烏龜殼?古代的情形不知道,據我們所看到的,就很殘忍了。是把烏龜上下夾住,然後在烏龜後面用火一燒,烏龜被燒痛了,拚命想逃走,可是殼又被夾住了,最後向前猛竄,龜肉飛了出去,殼就留下來,所謂“脫殼烏龜”就是這情形。這種龜殼,就被認為有神靈,拿來作卜卦之用。

  司馬遷因為世代研究這類東西,天文、氣象、卜卦等等都會,因此他在《龜策列傳》中,對這件事寫得很妙。他說烏龜如何如何靈,如何如何神。在春秋戰國以前,遇到國家大事,連大臣們都不能決疑的時候,就用卜卦來決定。他還舉出了許多例子,來證明烏龜如何靈驗,但寫到最後,妙了!他寫道:“江淮人家,常畜龜飲食之,以為能導引致氣。”最後這麼一句,意思是說:據小子我遍游名山大川,讀萬卷書,行萬里路,到了南方一看,江淮之人,長江以南,湖南、廣東一帶的人,他們還吃烏龜的肉呢!這篇文章到此就完了。你說他迷信不迷信?這可不知道了,也許這是他的歷史哲學。上面說了烏龜很靈驗,既然很靈驗,又自己保不住,江淮的人還吃烏龜肉,就可見不靈驗。假如不靈驗,又何必去迷信?但一定說是迷信,上面又舉了很多靈驗的事實。由此我們知道古人寫文章,不像現代的人寫文章沒有根。古人寫文章不但有根有據,而且不輕易下結論,非常客觀。

  現在回到本文。如上面所說的,因為古人對於烏龜非常重視,魯國的大夫臧文仲居蔡,把一個玳瑁藏起來。當年沒有博物館,臧文仲是一位大夫,在自己家裡,修了一間房子,把這個玳瑁供起來。這間供玳瑁的房子,漂亮極了。“山節藻梲”,就是古代木質的建築物,在梁柱上雕刻有山水。“藻”是海藻形的花紋浮雕。“梲”就是接梲的地方。為了供一隻烏龜,特別在家裡修一棟建築物,又修得那麼漂亮、華麗、奢侈。一般人都認為臧文仲很有智慧,很有學問。孔子就說:“何如其知也?”——這個“知”讀“智”——像他做這樣事情的人,為什麼一般人說他很有智慧呢?孔子認為臧文仲做這件事,太不懂事,幾乎是近於無知。他相信一個人到了某種地位時,在言行上,一舉一動,一句話,都會影響到社會風氣。以現代社會而言,如果一個有權位的人家,養一隻小狗,給它蓋棟小洋房,就未免太過分了。當一個社會艱難困苦的時候,這樣做是不應該的,這不能算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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