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省再反省。婚姻中的我在很多方面都是跟聖經的教導背道而遲的。
第一:最要命的,不尊重老公。大學幾年,和一個師姐一個師妹練就了耍貧嘴的本事,加上本性尖酸刻薄,開始和老公交往之後,幾次三番在別的同學面前,當着老公,以取笑他作為彼此關係很接近的表示,結婚之後依然多次如此。多年來在老公的極度不滿、抗議和管教之下,有所收斂,但是,這不,老公剛幾天不在家,俺就又原形必露了。唉唉,回顧一下,上大學好像唯有的兩件覺得有成就感的事:一是練就了嘴皮子,二是套牢了好老公。可惜,這兩樣水火不容。可憐我美好的大學時光真是浪費了。
第二:對老公不care,自我中心。 我想要老公把“我愛你”掛在嘴上,他卻想要我把這幾個字放在心上。反省的結果,我說這三個字的潛台詞是:“我需要你的愛,你可要好好愛我,珍惜我”,而從來不是:我愛你,所以我關心你的需要,關心你的感受,我完全接納你。
第三: 對別的男人不知迴避,讓老公很不放心。在外形上別人看來,當年我們並不是非常般配。老公是很敏感、心思很細的那種人,我則是大大咧咧,憨膽大,啥都不在乎(我們倆的性格完全長反了,要不老公多次批評我不像個女人)。我覺得,我看你順眼就行了,你還有啥不放心的?在學校,對我表示好感的人挺多(狼多肉少,大家算算比例也知道),我的長相只能說中等偏上,但在那裡,也算個“大美女”,開始和老公戀愛之後,有時有老鄉來找,跳舞啦吃飯啦,俺幾次三番把老公(當然那時還不是老公)扔在一邊,自己去和老鄉玩。老公這個氣啊,又拿我沒有辦法。我想,有什麼大不了的呢,我心裡對你很專一呀,又不會腳踩幾隻船,老鄉來玩,總不能不應付一下吧,人家又沒擺明了追我。不過,其間有一個在高中給俺寫了若干情詩被俺的沉着冷靜不理不睬氣得轉學的老同學請俺吃飯,俺也沒有拒絕,現在想想是不大對頭啊。俺們是畢業就結婚了,可是結婚之後在這方面也沒有太注意。出於黑暗心理,幾次拿別人耍着玩,到最後人家表明了態度要死纏爛打,俺才不得不抽身而退,表明決絕的態度。可怕可怕!現在想想滿後悔,為什麼聖經寫要遠離試探呢,常在水邊走,哪能不濕鞋?真的說不準什麼時候出漏子。老公當年的不放心還是百分百有理由地。
有這幾條要命的問題,我的婚姻不出麻煩就怪了。再加上個性的衝突。我自幼和家人關係都很疏遠,不知道和家人怎麼親密相處,信主前都不enjoy和孩子在一起玩的時間,這幾年靠着主的憐憫才慢慢發現,原來陪孩子玩我也能有這麼多樂趣呀。老公則完全相反,他和他父母關係很好很親密,當年第一次去他家的時候,着實讓我羨慕不已。他也是天下第一模範呆地,兩個孩子跟他在一起都很舒服快樂,當然,他發脾氣的時候除外。
感謝神的憐憫!看到問題,總是還有希望吧,在主里的希望,靠自己是完全失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