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誠之:ZT建立你的神學 4.神學的權威性 |
| 送交者: 誠之 2010年01月29日05:41:4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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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你的神學 第四課:神學的權威性 你有沒有注意到,在我們的一生里我們用了多少時間去尋找權威、跟從權威?在現代社會說這句話,聽起來是挺刺耳,但這話是真的。我們的汽車壞了,我們要找修理汽車的權威;我們病了,我們要找醫學方面的權威。在生活中的幾乎每一個方面,如果我們是有智慧的人,我們就會去找權威的人士,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或多或少跟從他們的指導。 在基督教神學方面情況也是如此。如果我們是有智慧的人,我們也會傾聽神學方面的權威。我們尋求指引、帶領我們去走正確的方向,我們認真聆聽他們的話。乍看一下,在基督教神學方面權威的問題是很簡單,但是對於在千禧年裡尋求神學方面指引的基督徒來說,他們發現有一些非常重要和實際的問題要去面對。在基督教神學方面我們需要哪一種權威?我們可以在哪裡找到這種權威? 這是《建立你的神學》系列的第四課,題目是《神學的權威性》,因為我們要討論在建立我們的神學時,尋求和跟從權威所涉及到的一些中心問題。我們要集中精力去看在教會歷史三個不同時期,基督徒是怎樣處理這些問題的。第一,我們要總結中世紀羅馬天主教會對神學權威的立場;第二,我們要察看早期更正教基督徒是怎樣認識神學權威這個問題的;第三,我們要探討當代更正教基督徒應當怎樣看待這些問題。讓我們首先來看中世紀羅馬天主教對聖經神學權威的立場。 一、中世紀羅馬天主教 在這些課程中我們主要關心的是歸正宗,或是更正教神學,但是我們以講論羅馬天主教作為開始,用此為背景襯托更正教的立場,這常常對我們很有幫助。我們會發現,歸正宗對神學權威的觀點,主要是針對中世紀教會的錯誤作出回應,而逐漸發展起來的。 我們察看中世紀教會時要涉及兩個話題:第一,中世紀教會對聖經權威的教訓;第二,由此而來對教會權威的立場。讓我們首先看看中世紀羅馬天主教會是怎樣看待聖經的權威。 A. 聖經 在宗教改革之前,教會內部不同的人和修會對待聖經的態度是不一樣的。即使如此,我們還是可以說,大多數中世紀神學家是相信聖經權威的,至少在理論上是這樣。但是在實際做法方面,中世紀的教會對聖經的態度,使得人幾乎無法按照承認聖經權威的這個承諾來行事。 我們察看這個問題,就會碰上三件事:第一,中世紀時期對聖經默示的極端立場;第二,對聖經含義的過分立場;第三,誇大聖經隱晦的說法。讓我們首先看看中世紀教會對聖經默示的立場。 1. 聖經的默示 總體來說中世紀的天主教神學家宣告聖經既完全是神所默示的,也是神通過人為器皿把它賜給我們的。然而不幸的是,在教會歷史的這個階段,很多神學家在對默示的認識上走上了極端。他們強調聖經是來自於神的,卻忽略了聖經在人方面,在歷史方面的來源。 中世紀教會過分強調聖經來自於神,這是有幾方面的原因。例如,中世紀的神學家十分依賴希臘哲學,比如新柏拉圖主義和亞里斯多德哲學,這些哲學思想指引着基督教神學的分類和重點。在很多方面,這些哲學思想看重永恆的實在性,大大勝過時間和歷史的實在性,基督教神學家傾向認為,在聖經的特徵方面,聖經屬天的來源比它歷史性、從人一方的來源要至關重要得多。 除此之外,中世紀的聖經學者對聖經年代的古代歷史是如此不熟悉,結果他們不能好好實際應用聖經的歷史背景。所以他們強調他們確實認識的部分——就是聖經包含了天上永恆之神所啟示的超越時間的真理――從而他們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對其他因素的考量。 2. 聖經的含義 中世紀教會強調聖經來自於神,這導致對聖經含義產生一種令人遺憾的認識。很多人認為聖經源自上天,這就意味着聖經表達其含義的方法是和其他書本表達含義的方法不一樣的。而是因着神默示了聖經,聖經就是充滿了各樣的含義。很多中世紀的神學家跟從奧古斯丁的思想,認為其中一種證據,表明聖經是神所默示的,就是聖經的經文擁有多重的含義。請聽奧古斯丁在《論基督教教義》第三卷是怎樣表達這個立場的: “我們對聖經同一句話有兩種或者更多的解釋,即使對聖經作者要表達的意思還不清楚,這樣也是沒有危險的 ……同一句話能按幾種含義加以理解,神為聖經所作的預備,還有什麼能比這顯得更慷慨,更碩果纍纍的呢?”(《論基督教教義》第三卷,《尼西亞和尼西亞後教父著作集》系列一,第2卷,第567頁) 在很多方面我們可以讚賞奧古斯丁對聖經極為重視的立場。聖經不是一本普通的書,它超越一般的特質表明它是神所默示的。我們也能認同,聖經的許多方面只能按照神超自然監督它的成書來加以解釋。 但是奧古斯丁的立場比這更遠。他相信神的默示讓聖經里的經文充滿了多重的含義。奧古斯丁不是讓我們關心寫聖經的人要表達的意思,他相信我們應當關注神要表達的多重含義。人們稱他和與他相關的觀點是“經典多元性”的立場,就是相信因為聖經是出自神的,所以聖經經文有很多層次的含義和價值。 也許經典多元性廣為人知的表現形式就是因卡西安(John Cassian)發揚光大,被稱為“四重意義”的釋經法。按照這種方法,每一節聖經經文都應當被看作是有四種不同的含義:第一,字面意義,就是一節經文明顯或一般的含義;第二,寓意,按照聖經是教義真理的隱喻來解釋經文;第三,轉意或者道德上的含義,為基督徒的舉止提供倫理的指引;第四,神秘的含義,說的是神的應許將來在末後的日子怎樣得到實現。 “四重意義”的細節,以及經典多元性的其他表現形式對我們的學習並不重要,很多作者在別處已經作了解釋。我們只是需要認識到,到了宗教改革的時候,大多數的天主教神學家相信聖經經文的含義是遠遠超過我們今天所說的正常或普遍含義的。很主要的是,他們傾向相信這些額外的含義並不是紮根在聖經作者所要表達的含義之上。事實上,他們經常認為一段經文字面或明顯的含義是太初級了,不適合作嚴肅的神學思考。相反,神學家受到鼓勵,去看重更深的,隱藏的多層含義,因為它們啟示了神對教會極大的心意。 3. 關於聖經隱晦的說法 中世紀教會對待聖經默示和含義的立場導致教會過分強調聖經的另外一個特點,就是聖經的隱晦。除了那些得到特別超自然洞察力的人以外,聖經對一般人來說是一本特別不清楚的書。 宗教改革之前,聖經內容對普通基督徒來說是很不清楚的,對此我們不應當感到奇怪。首先,聖經如此罕見,幾乎沒有人可以得到聖經。另外,研究聖經和神學的首要語言是拉丁文,除了那些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幾乎沒有人能認識多少拉丁文,能使用拉丁文。所以在這段時期,聖經對普通基督徒來說成了一本封閉的書,這並不是沒有理由的。 但是對那些有能力,有機會去讀聖經的人來說,聖經也被認為是隱晦的。他們認為神把多重的含義放在聖經裡面,是隱藏起來,一眼看不出來的。請想象一下,某人給你一張鎖起來的藏寶盒的照片,要你告訴他這盒子裡面有什麼寶貝。要知道盒子裡面有什麼,這當然是不可能的,因為寶貝是藏起來的。對中世紀時期的聖經研究來說情況也是如此。到了宗教改革的時候,人對聖經是非常隱晦的立場使得人認為聖經幾乎不可能有很多應用,不可能對神學發展有真正的權威。當然,理論上聖經仍然是神給基督教神學賜下的默示的藏寶盒。但在一切實際方面,聖經還是被封閉起來的;它是如此隱晦,要它引導神學家完成他們的工作,是不可能的事。 B. 教會神學 我們明白了中世紀教會對聖經權威的立場,就可以接着看我們要思考的第二個問題:中世紀教會神學的權威。 中世紀教會為了解決其對聖經教訓引發出來的問題,而發展出對教會神學權威的觀點。因為聖經被看作是隱晦的,它就不能發揮對神學起真正權威的作用。因此,教會權威開始在神學方面扮演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 為了要認識教會權柄這個特別的角色,我們要看兩方面的問題:第一,中世紀神學家怎樣看待他們之前的教會權威;第二,他們怎樣看待他們當時的教會權威。讓我們首先來看過去的教會神學權威。 1. 過去的教會神學權威 到了宗教改革的時候,天主教教會對過去教會權威的觀點是已經發展得相當完善。當然聖經本身被看作是教會繼承的一部分。然而,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在中世紀的時候,聖經教訓本身被人以為是如此隱晦,所以人們需要其他可以作指引的來源。結果就是中世紀的神學家查考教會神學的歷史,以此來決定他們應當相信什麼。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看教會歷史是神帶領和引導他的百姓走在真道中的歷史。出於這個原因,教會過往所教導的至少在兩方面,令中世紀的神學家產生極大的興趣。 一方面,人們非常關注早期教父。像坡旅甲(Polycarp), 伊格那修(Ignatius), 愛任紐(Irenaeus),特土良(Tertullian) 和殉道者遮斯丁(Justin Martyr),以及後期教父,比如奧古斯丁(Augustine),阿他那修(Athanasius)和耶柔米(Jerome)等人的作品,這些人深深影響着教會內不同修會的思想。這些教父通常並不被人認為是無誤的,教會內不同的派別傾向偏好早期教父傳統不同的支流。然而,大部分人還是認為神給了過去的偉大神學家們特別的看見,教會一定要特別留心他們的教導。中世紀的哲學家提出神學觀點,很少有不從教會早期教父那裡尋求支持的。 另一方面,中世紀教會更大程度地依從教會的大公議會。尼西亞會議,康斯坦丁堡會議,迦克墩會議,這些以及其他大公議會的決議非常受人重視。為了各樣實際的目的,中世紀的神學家認為這些是對聖經教導無可置疑的總結。不認同這些,這就等同於不認同聖經,不認同基督。 隨着一個世紀又一個世紀過去,教父的很多教訓和大公議會的很多決議都發展成為了正式的教會傳統。隨着這些傳統得到加強,它幫助人們制定了教會極多的教理。人們認為這些教會教理並非是可能有錯的人的神學,而是和聖經一樣有同等權威的神學。事實上,為了各樣實際的目的,教會的教理取代了聖經。在宗教改革前,忠心的基督徒是不應當問“聖經怎麼說”的,而應當去問,“教會怎麼說?” 2. 當時的教會神學權威 過往的教會權威對中世紀教會來說十分重要,當時關於聖經的教訓也產生出一種需要,要求在當時的社會要有很大的神學權威。肯定的是,教會在理論上繼續確認聖經的權威,但是聖經太隱晦了,不能指導教會去解決過去沒有得到解決的眼前問題。這樣教會怎麼可以在當前的神學爭議中找到指引呢?簡單來說,中世紀的神學家相信神使用教會等級建立了一個活權威的體系,這種等權威為基督的身體提供了無可置疑的教訓。解決當前神學爭議的權威落在神父,主教和教皇身上。很多人認為教皇就是教會無誤的頭。當教會需要作出一個神學決定,它並不鼓勵信徒去問,“聖經怎麼說?”而是鼓勵他們去問,“教會的等級權威怎麼說?” 幾十年前我在東歐一個天主教占主導地位的國家參與一個街頭傳福音計劃。有一次我要把一本聖經送給一位年輕人。他停下腳步和我交談,但拒絕接受聖經。他對我說,“我不能明白聖經,我要我的神父告訴我它講的是什麼意思。”“不,你可以自己明白聖經的,”我回答說,一面打開聖經翻到約翰福音3:16,“就看這節經文,告訴我它在說什麼。”他看了約翰福音3:16 ,非常真誠地說,“我都告訴你了,我是不能明白它的意思的,只有我的神父才能告訴我。” 儘管這位年輕人生活在現代社會裡,他對待聖經的態度和中世紀時期大多數西方基督徒對待聖經的態度卻是非常相似。 如果明白神旨意的唯一方法就是通過教會權威,那麼普通基督徒就根本沒有充分的理由去認真看聖經。就是這樣,教會官方等級權威,而不是聖經,成了那時候的人研究當時神學問題無誤的指引。 二、早期更正教 明白了中世紀教會的這些立場,我們現在就可以理解早期更正教信徒是怎樣認識聖經權威和教會權威了。在很多方面,天主教和更正教爭論的核心正是圍繞着權威這個問題的。聖經要作教會的指引,還是過去和當時的教會權威要掌管一切? 我們首先來看更正教對聖經權威的立場,然後來看更正教對教會權威的立場。讓我們先來看看更正教對聖經權威的立場。 A. 聖經 正如我們已經看到那樣,中世紀天主教對聖經的立場在幾個很重要的方面是非常極端的。在這個部分,我們要看早期的更正教信徒是怎樣回應這些錯誤,重新更正對聖經的默示,含義和清晰性的教訓。我們首先看對聖經默示的教訓。 1. 聖經的默示 我們一開始就應當說,改教家和中世紀的神學家一樣,是明白聖經有從神和從人這兩方面的來源。一方面,他們看聖經是從神而來的一本超然的書。馬丁路德,慈運理和加爾文都毫不含糊地確立,聖經是通過神的默示被交給神的百姓的。他們非常認真地看待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后書3章16節所說的,就是:“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正如這節經文教導的,終極來說聖經是來自於神的,目的是給神的百姓提供完全可靠的特殊啟示。 改教家們相信神的手保守了聖經脫離謬誤。神超然地給了聖經作者關於過去,現在和將來的信息,祂親自督導他們的寫作,所以他們所寫的一切都是真實的。至為重要的是,神的默示給了聖經絕對、不容置疑的權威。 但是改教家們避免了中世紀教會的錯誤,他們也承認聖經的人類作者對聖經的內容和含義作出了顯著的貢獻。早期的更正教信徒不是把聖經看作仿佛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一樣,而是強調聖經是在歷史過程中,以人為器皿而臨到人類這裡。 這種對人是作者的立場是和耶穌和聖經作者他們自己對聖經的立場非常一致的。比如說,在馬太福音22章,從41到44節我們看到這樣的話: “法利賽人聚集的時候,耶穌問他們說:‘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他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耶穌說:‘這樣,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還稱他為主,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 在這一段聖經里,耶穌用了詩篇第110篇1節來難倒那些法利賽人,他專門讓他們留心去看大衛,這節經文的人類作者。耶穌和法利賽人都同意彌賽亞是大衛的後裔。但是如果大衛是在初世紀的巴勒斯坦,他是不大可能稱他的後裔為“主”的。耶穌就是這樣,要法利賽人解釋大衛為什麼把這個稱號歸於他的那位子孫。請注意,耶穌的論證是集中在這個事實上的,就是聖經的含義部分是取決於它的人類作者生活的細節。像這樣的關於聖經作者和人物的例子有很多,比如摩西,以賽亞,耶利米,大衛,保羅和其他作為神話語器皿的人。這些人類器皿對聖經作出了顯著的個人貢獻。 改教家們從這些和其他的例子中,得出正確結論,就是聖經是出自實實在在的人類處境,是人在具體的歷史環境中所寫成的。如果基督徒要正確理解聖經,他們不可以只強調聖經是從神這一方的來源,也要強調聖經具有從人類和歷史的來源。 2. 聖經的含義 重視聖經默示中人的方面,這對改教家們決非僅僅是一種理論,這還大大影響了他們對了解聖經含義的認識。 我們可以這樣總結這個問題:改教家們不是跟從中世紀羅馬天主教的模式,去在聖經里找尋隱藏起來的神的意思,他們努力按照聖經經文字面的含義,按照聖經的人類作者要向他們原本聽眾傳達的含義來解釋聖經。 在這裡,我們要留意,早期的更正教信徒並沒有徹底地與中世紀教會的聖經研究方法分道揚鑣。有時候宗教改革時期的作品還留有着經典多元性解經的痕跡。例如馬丁路德對詩篇的注釋,就表明了他還是繼續依賴這種解經方法。然而要說一句公道話,和與他們同時代的大多數天主教神學家相比,改教家們是不斷更多強調聖經的人類作者要傳達的含義。大部分時候他們是把對聖經經文的理解建立在經文原本的含義之上。對於更正教信徒,這種歷史性的關注對聖經解釋來說是至關重要的。 要了解宗教改革早期對聖經經文字面和明顯含義的強調,我們應當記住,這種釋經法是在15世紀西歐文藝復興時期已經形成了。文藝復興,或者叫“新生”,這個名字源自宗教改革前在西歐,人們對古典羅馬,特別是希臘文學和文化再度產生興趣。在文藝復興之前,大部分的學者只能通過翻譯了解古代希臘的經典,在大部分情形里,他們的解釋是在教會監督之下。在不同時期,教會實際上是接納了柏拉圖,亞里斯多德和其他的希臘學者,結果他們的著作被解釋成是支持基督教教義的。但是,在文藝復興期間,許多學者找到贊助人,這些贊助人支持他們擺脫教會監督去認識古代的經典文獻,他們開始按着這些文獻作者一開始希望人理解的那樣去解釋這些作品。結果就是,對人們極為看重的古典作品的解釋開始聚焦在這些作品的歷史含義上,這經常和教會的教訓形成強烈的對比。 在文藝復興的時候。新版的希伯來文聖經和希臘文聖經也得以出版,這也導致在對聖經解釋的顯著改變。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在此之前,人們解釋聖經經文,主要是在教會指導下,在教會教理的支持下進行的。但是按照文藝復興的原則,許多聖經學者,特別的更正教的學者,開始擺脫教會的控制去讀聖經,去尋求按照聖經原本的歷史含義來建立他們對聖經的解釋。 更正教以按照原本含義和字面意思作為一切聖經解釋的基礎,這樣的導嚮導致對聖經含義理解顯著的改變。更正教信徒認為每一段聖經經文都有一個統一,一致的含義。正如《韋斯敏斯德信條》第一章第9條所言, “聖經任何一部分真正和圓滿意義……不能有多種,只有一個。”我們可以把這種立場稱作對聖經含義的“一元觀”。 當然,更正教信徒認識到聖經經文經常有比字面意思所表明的多得多的含義。聖經里的經文和基督教真理有很多牽連關係,是超過原本人的作者當時所能理解的。但所有這些層面都是那唯一、真實、完全含義的一部分,因為它們是和聖經明確的含義相輔相成的。 3. 聖經的清晰性 更正教信徒除了強調聖經默示和人有關的方面,以及聖經一致的字面含義的重要性,他們同時也確立了聖經自身的明確性或清晰性。改教家們不是把聖經看作隱晦的,需要權威的教會解釋,而是強調聖經是可以被人認識的。 有幾個因素是特別促成了更正教對聖經清晰性教訓的發展。首先,可移動式印刷機的廣泛使用,使得越來越多的聖經得以印刷出版。人們可以得到聖經,這使得基督徒可以自己看聖經,判斷天主教教會宣稱聖經隱晦的說法是否正確。第二,勇敢的先行者開始把聖經翻譯成普羅大眾的文字,這也使得人們可以自己去看聖經是否清晰。第三,宗教改革強調聖經的字面意思,這也使得神學家們可以把他們對聖經的解釋建立在可檢查,可試驗的基礎上。很簡單,他們不再需要依賴教會權威來告訴他們聖經的意思。人們用這些方法查看聖經,這使得他們普遍認識到,和天主教的觀點相反,聖經是非常清楚的。甚至連反對馬丁路德和宗教改革、忠心於羅馬天主教的人文主義者伊拉斯墨也寫道,“莊稼漢也能明白聖經。” 這些發展為更正教信徒開闢了道路,使他們可以確立聖經的清晰性,使聖經重新成為基督教的實際權威。更正教信徒在這種新環境下,用全新的認識來看聖經,事情就變得很清楚了,就是天主教教會曾經宣告是很難明白的許多關鍵性的聖經經文,實際上也不那麼難理解了。更正教的解經家發現他們越是研究聖經,聖經的教訓就越發顯得特別清晰。 在宗教改革開始的頭幾十年間,更正教信徒對聖經的清晰性是極其樂觀的。一切看起來都很簡單:讀聖經,讓神學去迎合聖經里神清楚的啟示。但隨着新教運動繼續考察聖經,更正教信徒對聖經的立場變得更實際,他們開始談論聖經當中不同程度的清晰性。事情開始變得清楚,就是聖經的某些部分是比其他部分更清晰的。情況也開始變得很清楚,就是馬丁路德相信是這樣,加爾文主義者相信是另外一樣,跟從慈運理的人相信的又是另外一種,早期對聖經清晰性的樂觀立場讓位給了更成熟的觀點。 事實上,對更正教這種更成熟的觀點,我們本不應當感到驚奇。甚至連使徒彼得也承認,聖經裡面的一些事情是很難理解的,他在彼得後書3章16節寫道: “(保羅)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 請注意彼得是怎樣說的:他不是說保羅所有的書信都是容易理解的;他也不是說它們都是難明白的。他而是說,保羅信里有一些地方是難明白的。 所以,更正教的改教家們和中世紀的教會形成鮮明對比,他們高舉聖經,超越教會的權威。更正教信徒認識到他們不是被切斷,與神在聖經里的啟示隔絕。他們確立聖經的清晰性,因此聖經重新得以被確立為超過教會權威的絕對權威。 B. 教會權威 我們已經看了早期更正教對聖經的立場,現在我們也要看看早期更正教信徒是怎樣看待教會權威的。 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改教家們把他們的立場建立在聖經的默示,含義和清晰性上,重新確立聖經是掌控神學的唯一無可置疑的準則。然而,我們也一定要認識到這個事實,就是早期的更正教信徒並沒有完全拒絕教會神學的權威。相反,更正教信徒相信教會神學有很大的權威,但是堅持這種權威是次要的,是服在聖經教訓之下的。 為了有助於我們去認識更正教對教會神學的立場,我們要從兩個方面來着手。首先,早期的更正教信徒怎樣看待過往的教會神學權威;第二,他們怎樣看待當時的教會神學權威。我們先看早期更正教信徒對過往神學權威的立場。 1. 過往的教會神學權威 儘管我們很多人可能會覺得難以想象,但早期的更正教信徒也承認教會教父的教訓,以及教會早期的信經也有很大的權威。改教家們堅持一種活潑的教會觀,他們堅信聖靈帶領早期教會進入很多很重要的真理,他們認為當時的基督徒應當承認這點。 我們在上一課已經看到,改教家們用“唯獨聖經”的大紅標語來論述聖經的權威。遺憾的是,今天很多的福音派基督徒,對“唯獨聖經”這個教訓,心存嚴重的誤解。 在我們今天,很多福音派基督徒錯誤以為“唯獨聖經”這個教訓就是意味着除了聖經,我們不可以有別的權威。但這並不是宗教改革的立場,這並不是“唯獨聖經”這個教訓真實的推論。改教家堅持“唯獨聖經”,這並不意味着聖經是信徒唯一的權威;而是意味着聖經是信徒唯一無可置疑的最終權威。這聽起來可能會很奇怪,但是更正教信徒極力捍衛“唯獨聖經”這個教訓,這並不是因為他們拋棄所有其他的權威,而正是因為他們看重其他的神學權威的緣故。 為方便起見,我們來看看《韋斯敏斯德信條》第一章第10條對這些問題的總結,這對我們會有所幫助: “決定宗教上的一切爭論,審查教會會議的一切決議,古代著者的意見,世人的教訓和私人的靈感,都當以在聖經中說話的聖靈為最高裁判者,而且對其判決拳拳服膺。” 這一段話牢牢確立了在聖經中說話的聖靈就是“決定宗教上一切爭論的最高裁判者”。換一句話說,教會一切的判斷都要按照聖經的標準來進行。但請注意這裡所用的言語。在聖經中說話的聖靈,是“最高裁判者”。如果某樣事情是“最高”的裁判者,那麼自然就有其他、非最高的裁判者。事實上,《韋斯敏斯德信條》在這一段話里提到了幾樣這些其他的權威。看起來是按照重要性來排列順序的,它提到了教會會議;古代作者(或者教父);世人的教訓——指的是過去現在教會裡其他人的教訓;私人的靈感——就是對聖經經文含義內在的認識或確信。《韋斯敏斯德信條》承認這些權威,但是把它們看作是第二位的,是隸屬在聖經絕對權威以下的權威。 天主教神學家經常指責改教家拒絕過往的教會神學,但是改教家堅持他們關於“唯獨聖經”的教訓,也很謹慎,不拒絕過往的權威。首先,早期的更正教信徒常常引用早期教父來支持他們的觀點。事實上,隨着《基督教要義》有超過二十次的修訂,加爾文是加上越來越多對早期教父教訓的探討。 另一方面,《基督教要義》裡的一段話也清楚表明了早期更正教信徒對教會會議權威的立場。請聽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第四卷里是怎樣說的: 我並不是拒絕一切的會議,或完全推翻它們的一切決議。然而他們仍堅持說,我貶低了它們的權威,讓每個人隨意接受或拒絕會議所決定的。決不如此。不過講到任何決議時,我願堅持兩件事:第一,我要詳細考查,該會議是在何時舉行的,因着何事,有何目的,由誰參加;第二,該會議中所討論的題目應當用聖經的標準來審核。會議的決議應有力量,也應被認為是暫定的,但這並不足以免除我所提到的考查。(加爾文,《基督教要義》卷四,第9章第8條) 在這裡,加爾文所說的有幾點非常重要的見解:第一,他堅持要按照歷史來理解教會的會議。它們不是超越時間,從神那裡而來的直接啟示。文藝復興時期的解釋方法——就是關注字面的,歷史性的含義——應當被運用在看待教會會議上。信徒應當“詳細考查,該會議是在何時舉行的,因着何事,有何目的,由誰參加”。 第二,我們看到“唯獨聖經”的教訓帶領加爾文去堅持教會的教訓應當最終用聖經來衡量,這並不令人感到驚奇。正如他在這裡所說的,我們一定要運用“聖經的標準”。 但對於我們這裡要達到的目的,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加爾文宣稱過去的教訓應當被當作是“暫定的”判斷來被人接受。這就是說,教會歷史悠久,古時候的發現,應當被作為我們暫時,初步的判斷加以接受;我們應當接受它們的教導,直到謹慎的釋經證明它們是錯誤的為止。 加爾文的策略反映了當時那引導眾人的智慧(最極端的更正教信徒除外)。絕大多數的更正教信徒明白,他們應當承認早期教會和教會的信經有很大的權威。他們是帶着暫定的態度接受看待過往的教會神學,他們承認聖經至高無上,以此約束一切。 2. 當代的教會神學權威 我們已經看了早期更正教對過往教會神學權威的立場,現在我們要來看看更正教信徒是怎樣看待和他們自己同時代的權威的。當他們努力回應神學上的問題,他們自己承認哪一種的權威,要求別人承認哪一種的權威。 你可能還記得,中世紀的天主教教會發展出了一全套的當代神學權威體系,最終得出教皇無誤論的說法。更正教改革主要就是拒絕這種對教會神學的態度。只有聖經的權威才可以被接受為是無可置疑的。教皇,教會會議,以及其他的教會權威都會犯錯,都會有誤。 很要緊的一點就是,我們要知道早期更正教信徒是極為尊重教會裡被正式按立的教師的權威。個別的學者,教會裡的博士是值得大大尊敬的,因為他們進一步發展了宗教改革的神學。事實上,幾乎每一個宗派的更正教信徒都制定了他們自己的信條,要理問答和信經,這些被承認是教會裡第二位的權威。 早期更正教信徒對當時被正式按立的神學家是如此尊重,因為他們相信聖經教導跟從基督的人應當尊重神在教會設立的權威。聖經裡面很多地方講到這個問題,但我們以保羅在提多書2章1節和15節給提多的教導為例子,我們看到: “但你所講的,總要合乎那純正的道理……,勸戒人,用各等權柄責備人。不可叫人輕看你。” 早期的更正教信徒明白,很多像這段聖經經文教導的,要求跟從基督的人要盡一切可能順服在被正確建立的教會帶領者之下。建立基督教神學不是脫離這樣的權威架構,由個人或團體去完成任務。 這種在教會權威和聖經權威之間的平衡可以用一句歸正宗教會反覆宣講的古老口號加以概括:“歸正教會在不斷歸正”,拉丁文的簡寫就是 semper reformanda,“不斷歸正”。這些口號表明基督教會裡歸正宗分支是要完全認識到,教會的權威雖然很重要,但它一定總是要接受聖經的仔細察驗。 三、當代更正教 我們已經看了中世紀教會和宗教改革初期,我們現在可以來思想這一課的第三個題目。當代的更正教信徒應當怎樣看待這些問題?我們應當怎樣看聖經和我們當代教會神學的權威? 要回答這些問題,我們首先要討論我們對聖經當有的立場,然後提出一些很重要,應當怎樣看待我們今天教會神學的立場。讓我們首先留心來看關於聖經的教義。 A. 聖經 我們要討論貫穿這一課一直在講的三個問題,就是聖經的默示,聖經的含義和聖經的清晰性,以此來看當代的聖經觀。在我們這個時候,人在這些問題上有幾種不同的觀點,都宣稱自己是跟從宗教改革的傳統。我們要察看這些觀點,評價它們的價值。我們首先開始看看當代對聖經默示的立場。 1. 聖經的默示 任何宣稱自己是當今的更正教信徒,讓人相信這一點的人,都會接受認為聖經是神所默示的。然而我們這個時代對應當怎樣表述歸正宗對聖經默示的教導存在着極大的混亂。 當代更正教信徒中至少有三種廣為人接受的聖經默示觀。在一邊的是常被人叫作羅曼蒂克式的默示觀;另外一邊是類似極端,稱作機械式的默示觀。在這兩種極端觀點的中間是一種被稱為有機式的默示觀。讓我們簡單看看這三樣。 羅曼蒂克式默示廣泛被更傾向自由派的更正教信徒所接受。按照這種觀點,聖經是在一種浪漫意義上由神默示的,很像我們說莎士比亞,倫伯朗,或者巴赫是得到“靈感”一樣。神激發聖經的作者,但是祂並不監督他們的寫作。按照這種觀點,聖經只不過是人的意見,所以是有錯的,對教會沒有絕對權威。不用說,那些希望繼續按照宗教改革精神前進的人,他們一定要拒絕這種默示觀;它通過否認聖經的可信性和終極權威,拋棄了更正教對“唯獨聖經”的持守。 另外一邊是機械式默示,有時也被叫做“口述式的默示”。這種觀點多多少少都是認為聖經作者寫聖經時是相對被動的。按照這種觀點,神實際上是自己寫作聖經,而人的作者只是作為祂聽命的秘書。總體而言,這種默示觀也是偏離了宗教改革“唯獨聖經”的原則,否認了人類作者所處歷史背景和原本含義的重要性。正如改教家們特別指出的那樣,當聖經原本含義的規範遭到否認,聖經實際的權威就被破壞了,聖經的含義就不能被人認識和遵守了。我們被迫要把我們自己的意見讀進聖經裡面。結果就是聖經本身不再是我們在神學方面至高的權威。 當代歸正宗神學必須要避免落入羅曼蒂克式默示和機械式默示的極端里,重新確立聖經默示完全的有機本質:就是神感動聖經作者寫作,監督他們寫作,所以他們所寫的是無誤和帶着權威的;但是祂沒有攔阻他們自己的思想,動機,情感和神學。在默示上人和神的層面並非互相衝突。相反,全部聖經都表明了神跨越時間的真理,但卻是用高度與人有關,受文化影響的文字表現出來的。所有聖經教訓都是所有時代的標準,但是它的教訓是和具體情景的範疇聯繫在一起。歸正宗的有機聖經默示觀強調,整本聖經來源於人和神,既具有歷史性,又具有超越性的特徵。這樣,歸正宗關於聖經無誤的教訓就能得以堅持。 毫無疑問,在更正教對聖經默示的三種主要立場當中,那些希望在我們這個時代進一步歸正的人要認識到,有機聖經默示觀最完全地與那些引發、導致更正教改革的各樣原則相互吻合。 2. 聖經的含義 遵循宗教改革傳統的當代神學家除了要強調聖經默示有機的本質,還必須要正確看待聖經含義的本質。再一次,在這方面人有彼此相差甚遠,卻認為自己是代表歸正宗思想的立場,但並不是所有這些立場都是對宗教改革理想的進一步促進。在這些彼此相差甚遠立場的一邊是一種可以被稱為“當代多元性”(contemporary polyvalence)的觀點,另一邊是一種被稱為“單一一元觀”(simplistic univalence)的觀點,在中間的是一種可以被稱為“綜合一元觀”(multi-faceted univalence)的立場。讓我們先看“當代多元性”的觀點。 在最近幾十年,歸正宗神學家講論到聖經經文的多元性,相信聖經經文有許多不同的含義。古典多元性是因為聖經是由神而來,而確信聖經有多重的含義;但當代多元性的觀點通常是建立在人類語言含糊不清這個立場上的。 實際上,當代多元性教導聖經經文是空蕩蕩的器皿,是任由解釋的人把含義加在裡面。當然,正如器皿有特定的形狀,聖經經文的語法是確立了一些基本含義方面的範疇。然而,在這些範疇裡面,具體的含義是由解釋聖經的人表明出來的。以此為基礎,有人認為我們需要擯棄宗教改革對聖經字面含義不變標準的強調,認為我們應當把我們自己的解釋加在聖經經文當中,極少或者根本不需要關心到底什麼是原本的經文和字面的含義。但我們一定要拒絕這種多元觀,因為它廢除了聖經的權威,給解釋的人有權利把他們自己的立場強加在聖經里。 另外一邊的立場就是我們稱之為“單一一元觀”的觀點。這種觀點正確堅持了聖經每一段的經文都只有一個主要含義的立場,但是它錯在不承認一個含義可能會是綜合複雜的。 以約翰福音3章16節為例: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一個持單一一元觀的基督徒可能會這樣說:“這節經文很簡單;約翰福音3章16節告訴我們,我們一定要相信基督。”這個歸納就其本身而言是對的,但是這節經文講的比這多得多。它也明明白白講了神的愛,基督道成肉身,基督的死和復活;講了世人,永遠的審判,以及永生。因為聖經的教訓是多重交互關聯的網絡,這段經文也暗示了聖經在其他地方會更直接講到和涉及到的各樣各樣的主題。在這個意義上,約翰福音3章16節只有一個含義,但這個含義超越我們可以對它所作的任何總結。當我們看不到聖經的含義是如此複雜,總是超越我們所能解釋的,我們就會很危險地過分認為,我們對聖經的解釋就是聖經本身。我們的解釋取代了聖經本身的權威,否認了“唯獨聖經”。“唯獨聖經”相信聖經總是在我們的解釋之上的。 在這一系列的立場當中居中的是“綜合一元觀”(complex univalence),這是和早期宗教改革的立場一致的。《韋斯敏斯德信條》在一章第9條描述了什麼是綜合一元觀,它說, “對聖經哪一部份的真正和圓滿意義發生疑問時(該意義不能有多種,只有一個),就當用他處較為更明了的經文,藉以查究和明了其真義。” 按照這種觀點,每一節經文都有一個含義,但是這個含義是綜合,多方面的,是由全本聖經建立的多重交互關聯的網絡啟示出來的。我們今天需要確立綜合一元性這種歸正宗的觀念,因為它確立了聖經給出權威的含義,而不是要由我們來提供這種含義。但它也不容許我們把聖經的地位降低到我們對教義的總結這個水平。每一節聖經經文都是一個權威,超越我們最盡力的神學探求和對其解釋。 這種多面一元觀的立場提供了一種處理聖經含義的方法,使我們可以在我們今天繼續推動歸正宗神學的發展。 3. 聖經的清晰性 我們現在可以來講一講當代歸正宗對聖經清晰度的立場。我們還是用一個範圍內的三個點來說明,這會對我們有所幫助。在一頭,我們看到當代認為聖經是“徹底隱晦”的傾向;另外一頭我們看到當代認為聖經是“徹底清晰”的傾向;但在中間的是宗教改革認為聖經是“程度上清晰”的教訓。 我們不難看到今天有的更正教信徒認為聖經幾乎是完全隱晦,向我們是隱藏起來的。他們常常按照解構主義和後現代解經學的精神,認為聖經是隱晦的,因為他們就像評價所有其他文學作品一樣,相信聖經是自相矛盾,是自我挫敗的。按照他們的觀點,聖經解釋的歷史已經表明了如此多的釋經難題,要準確判斷今天應當怎樣去明白聖經,這幾乎是不可能的。 沒錯,儘管我們有足夠的人為溝通,聖經啟示的邊緣和邊界部分總是會有些難以明白的地方,但我們不能說聖經在每一樣事情上都不清楚。聖經里有很多地方是相當清楚的。這種觀點並不反映宗教改革對聖經清晰性的立場。如果我們今天要繼續推動宗教改革的精神,我們就一定要拒絕像這樣的誇大聖經隱晦性的觀念。 在另外一頭,一些更正教信徒相信幾乎所有的聖經都是如此清楚,人們可以很快,很輕鬆地理解。鼓吹這種觀點的人更經常能堅持這種簡單的聖經清晰觀,而不被人駁倒,因為對一切不是出於他們這群非常狹小基督徒團體的聖經解釋,他們都立刻加以拒絕。 對於今天很多持歸正宗傳統的神學家來說,誇大聖經的清晰性就成了一個根大的試探。我們很心急,不讓聖經落在現代懷疑主義和玩世不恭的泥潭裡,但是這樣把聖經清晰性過分簡單化,並不代表宗教改革對聖經清晰性的立場。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早期的改教家們承認聖經某些部分如果不是無法理解,起碼也是很難明白的。 在這一系列對聖經清晰性立場中的中肯看法,就是一種承認聖經是在程度上清晰的立場。這是《韋斯敏斯德信條》第1章第7條的立場,我們看它是這樣說的: “經中所有的事本不都一樣清楚,對各人也不都同樣明了;但為得救所必須知道,必須相信,必須遵守的那些事,在聖經的各處都有清楚的提示與論列,不但是學者,就是沒有學問的人,只要正當使用普通方法,都能得到足夠的理解。” 請注意,《韋斯敏斯德信條》分得很清楚,和得救必然相關的事情,在聖經各處都是很清楚的,但是它也承認,不是聖經里所有別的地方都是同樣清楚。換言之,聖經既不是完全不清楚,也不是完全清楚。 你會還記得,在上一課我們用一種確定度錐體的模式來區分我們對不同的基督教教義所持的信心。在我們這個確定度錐體的底部,是我們鬆散堅持的信念,因為我們對它們的信心程度是低的。在頂部,我們看到的是我們牢固堅守的核心信念;放棄它們就是放棄基督教信仰。在這兩端的中間,是我們用不同程度的信心來相信的其他所有事情。 在很多方面,我們用類似的方法來思考聖經清晰性的問題。第一,聖經教導的很多方面,包括得救必須要知道的事情,是幾乎或者根本不需要用做學問的功夫去認識明白。正如《韋斯敏斯德信條》所說的,“學者和沒有學問的人”都能明白這些事情。其他聖經的信息也屬於這一類。事實上,聖經很大一部分都是相當容易明白的。例如,要認識到神創造了世界,或者確實有名字叫亞伯拉罕,摩西和大衛的人,或者以色列人去到埃及,後來又出來,這些都不是難的。新約聖經很清楚地教導,耶穌是在拿撒勒長大的,有跟隨他的使徒們。這些和其他數不清的聖經部分是如此清晰,為了明白這些事情,沒有人需要化上研究和做學問的努力。 第二,聖經某些方面是只有那些研究古代歷史,經文批判,聖經原文,釋經方法和神學的嚴肅學者才能明白的。這些包括比如像保羅的末世觀,創世紀的歷史性目的等這樣的事情。聖經的這些和其他方面要求人付出更多研究的功夫。但只要化上足夠多的學術努力,很多一開始看來是模糊不清的事情都會變得更加清楚。 最後,聖經的某些部分,不管我們花了多少學習的努力,看起來仍然都是不清楚的。當我們嘗試去把聖經對應的部分,比如撒母耳記,列王記和歷代志,或者新約的福音書合併一起參考,關於聖經難以明白更明顯的例子就出來的。儘管在這些領域我們已經取得很大進展,但仍有很多問題看來是不能解決的。 所以,當我們來查考聖經,我們總要記住,聖經的一些方面是要比其他方面更清楚。只有面對這個事實,我們才能負責任地處理聖經權威這個問題。儘管毫無疑問所有聖經都是權威性的,但在實際應用方面,我們可以按照聖經不同部分顯示出的相對清晰程度,來把握聖經對我們權威性的指引。 所以我們看到了,為了在我們今天表明歸正宗的傳統,我們一定要在聖經清晰性這個方面避免當代的極端,確立聖經的清晰是程度上的清晰。 B. 教會權威 基於上述對聖經權威的認識,現在我們就留意去看教會權威在當代歸正宗神學中所起的角色。我們要再次把注意力集中在兩個方向上:首先,我們看看當代的歸正宗神學家應當怎樣看待過去的教會權威;然後,我們要討論當代的歸正宗神學家應當怎樣看待當今的教會權威。讓我們首先看過去的事情。 1. 過往的教會神學權威 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早期更正教信徒認識到聖靈在過往教導了教會許多真理;他們應當恰當地尊敬和服從教父的教導,信經和教會長久的傳統,接受這些作暫時初步的判斷。然而,早期的更正教信徒堅定確立聖經高於教會過往的教訓,以此作為平衡。他們依靠過去的,但也努力用聖經的標準衡量教會所有的教訓。 不幸的是,今天的歸正宗神學家常常發現,要牢牢持守這個早期更正教立場的兩個方面,是不容易的事。我們注意到有三種的觀點:一端是傳統主義,另一端是“聖經主義”,而在這些極端的中間是歸正宗“不斷歸正”的作法。 在一方面,當代的歸正宗神學家常常落入“傳統主義”的圈套。我指的傳統主義,是那些偏向和中世紀羅馬天主教會非常相似的作法。歸正宗傳統主義確立聖經的權威,當然是拒絕天主教的傳統,然而很多時候歸正宗傳統主義者是如此看重歸正宗信仰的表達,以致在實際方面,他們沒有對過去作充分的審查。 如果你對今天的歸正宗神學家有很多認識,你就很有可能已經發現了這種傾向。歸正宗神學家經常接受歷史性的教義立場和過往的作法,以致到了一種地步,就是在實際方面,這些傳統被當作進行當代思索和實踐不容置疑的基礎。太過經常的是,這些本意是好的歸正宗神學家在回答神學問題時傾向簡單地問,“歸正宗的信條是怎麼說的?”而不是問,“聖經怎麼說?” 另一方面,當代歸正宗神學家在處理過去的教會權威時也會走向另外一個極端。他們陷入了那被稱為“聖經主義”的極端里,這種極端是啟蒙現代主義的基督教版本。這些神學家的做法讓人覺得每一個人都一定要到聖經這裡來,不依靠過去更正教傳統的幫助來決定一切的神學問題。 一次又一次,那些看自己屬於教會更正一派的神學家是這樣回應歸正宗傳統主義的,他們這樣說:“教會從前怎樣說,這並不要緊。我只關心聖經怎麼說。”這種宣言遠遠超出了順服聖經,以聖經作為我們最終權威的做法。它忽視了神的靈賜給教會的智慧,只容許當前做工的個人或單個團體作神學上的判斷。 為了在今天繼續推動宗教改革的精神,我們一定要再次確立“不斷歸正”。我們一定要努力確立聖經的至高無上,也不忽視宗教改革傳統的重要性。 一方面,我們要在今天“不斷歸正”,這就要求我們不僅把早期教父和教會會議的決定作為暫時,初步的判斷加以接受,而且對待我們自己的歸正宗信條和傳統也是要如此。我們有《韋斯敏斯德信條》,《韋斯敏斯德大小要理問答》,《海德堡要理問答》,《比利時信條》,《多特信條》。除了這些文件,我們還有一些過去教會領袖和神學家所寫的非正式的文章。另一方面,這些過去的權威總要服在聖經不容置疑的教訓之下。要在今天繼續推動宗教改革的精神,我們需要學習怎樣在聖經權威之下,去如此判斷過去的教會權威。 2. 現在的教會神學權威 看完歸正宗神學家今天應當怎樣看待過去,我們現在要來看一個同樣重要的問題:歸正宗神學家應當怎樣看待當代的教會權威?我們應當怎樣看待今天正在發展的神學權威? 我們已經看到,早期的更正教信徒認同,教會中被正式按立的領袖發展起來的神學是有價值的,但是他們也小心不去高舉教會中活着的權威,以免這些超過聖經的教訓。不幸的是,當代歸正宗神學家再一次發覺,要跟隨早期更正教信徒的立場,並不十分容易。他們大多數人在看待和理解當代歸正宗神學時,也往往會傾向於走各樣的極端。 在一方面,歸正宗神學家傾向懷疑今天的教義陳述。另一方面,很多人傾向對當代教義陳述採取一種實用主義的態度。但是真正的歸正宗神學所採納的方法就是努力做到“在當代教義陳述上忠心”。 這種觀點不是對當代歸正宗神學報極其懷疑,或者實用之上的態度,而是抱着一種心願,在我們今天的神學領域作出“忠於聖經的陳述”。讓我們解釋什麼是忠於聖經的陳述。 為了明白我們指的是什麼,我們應當省察我們自己是怎樣看待神學論述上的對與錯。在對待當代歸正宗神學家權威的問題上,人存在着嚴重懷疑主義和教條主義的極端立場,部分原因在於人簡單地用二元論的詞句來評價教義性的論述。就像傳統的抽象邏輯對錯表,人把神學教義看作是簡單的對或錯。但在實際中,取消這種抽象的模式,這會對我們有所幫助。用連續程度去思想教義論述的真實性,用對與錯之間的這個連續範圍作為參照,把它們看作是在一個範圍內,有各樣的可能,這對我們就更有幫助。所有的神學論述多少都有對與錯,這取決於它們是多麼接近地反映出聖經無誤的教訓。 在這個連續範圍的一邊,我們發現一些描述聖經教訓的神學立場是好的,足以讓我們有無愧的良心,把它們看為是“對的”。當然它們不是完美的,但除非有某些修正出現,表明它們是不足夠的,否則它們就足以被看作是對的。在這個連續範圍的另一邊,其他的神學立場是如此偏離聖經教導,以致我們能夠給它們貼上錯誤的標籤,除非有某些修正出現,表明它們是可接受的。 以“神有主權掌管萬有”這個論述為例。這個論述足以接近聖經的教導,以致我們可以就它所說的,說它是對的,覺得這樣沒有問題。聖經確實教導神有主權掌管萬有。然而,因為這句話可以有所改善,所以在某種意義上,它是不完美的。例如,如果我們要把合乎聖經的信心和自然神論或者宿命論區分開來,除非我們把一些條件加在這句話上,把神應對歷史事件的護理這實情包括其中,否則這句話就會誤導人了。 類似,“耶穌就是神”這個論述,是和聖經非常接近,可以在大多數情形里被接納為是對的。就它所言,這個論述是代表了聖經的教導,對此我們感到滿足。但在某些上下文的情形里,我們認識到這樣的論述可能會掩蓋了這麼一個事實,就是聖經也教導基督完全的人性。在這樣的情形里,我們一定要給這個論述加上條件,把基督的人性包括在內,然後我們才能負責任地把它接受成為是真實的論述。 所以,最後我們可以對當代神學發展有這樣的說法。一些神學論述是相當接近聖經,可以被算為是對的。其他的是非常遠離聖經,可以被算為是錯的。但就一切神學論述的制訂而言,有一件事情是沒有錯的,就是一切教會神學的論述,都可以得到改進。這不過只是早期歸正宗的格言“不斷歸正”而已,或者就像我所說的,“一個聲稱為最終的神學論述,不過只是缺乏想象而已。” 當我們說,當代歸正宗神學的目標就是作出忠於聖經的神學論述,我們指的就是這個意思。一方面我們不懷疑當代的教會神學,我們不是拒絕所有意義上的權威,不是認為不需要順服教會今天所說的。另一方面,我們不應該完全教條化;我們不堅持說當代神學論述是完全的。我們而是謙卑,負責任地使用神賜給我們的一切資源:解經,基督徒之間的互動,以及基督徒的人生,以此發展形成出忠於聖經的教義論述。我們努力讓我們的教導儘可能與聖經的教導相一致。我們的教義和聖經越接近,它們就有更大的權威;它們離聖經越遠,它們的權威就越小。但在一切情形里,教會神學一定要順服在聖經之下。我們的目標就是作出忠於聖經的神學論述。 結論 在這一課里,我們探討了聖經權威和教會權威之間的關係。我們檢視了中世紀時期發展起來的幾種觀點。我們也了解到早期宗教改革是怎樣更正了這些觀點。最後,我們探討了在聖經和教會的權威方面,如何把宗教改革的立場應用在我們自己這個時代的需要上。 建立一種基督教的神學,這需要我們認真評估聖經和教會的權威,我們思想里牢記了這一課的原則,就能避免很多過去困擾教會神學的問題,也能避免很多很多在今天仍然困擾我們的問題。我們就能建立起那能夠服事教會,能將榮耀歸於上帝的神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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