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查經(創1:24-31) |
送交者: 喜來登 2003年05月01日18:45:1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04/28/03 (創1:24-31)經節 1:24
------------------------------------------------------------------------------ 討論 思齊: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現在很多地方是人生得太多了呀,有國家,人就不可能遍滿地面,除非都不限制移民.感覺還是不能生太多了. wc:我覺得遍滿地面已超額完成, 一對始祖夫婦的生養眾多, 和幾億夫婦的生養眾多好象不是一回事.能有人的地方,連中國人都有,何況還有那麼多別國人. 遙投:神造我們的目的是讓我們管理我們所處的這個世界,這是我們應守的本位。如果我們太過操心靈界裡的事情是不是有點越權了? candle:有點兒。這是指人的主觀出發點應該如此,不越權。不過,保不齊,您不想操心,卻會有那些玩意兒不甘神管着我們,要來攻擊強奪。所以,還是應該有所知曉的好。不打無準備之戰。爭奪不光是世間,也是有靈界。我們的世界是神按影兒造的,我的理解,屬世的爭戰同樣是影兒,也是全豹之一斑,一葉知秋。不可不慎不備。 ------------------------------------------------------------------------------ 參考資料 Candle:zt 聖經靈修版: 信仰與工作的關係可真大!我選工作的標準是…… 神為甚麼用複數的代詞“我們”稱呼自己呢? 人是照神的形象造的,可不是沒有價值的──人是這樣說,你認為呢? 男女平等!聖經中哪裡說過? 人與環境的關係,早在創世時已定下了。真的嗎? 有時候我總覺得自己微不足道,怎麼辦好? zt 丹尼斯-莫克: 『系統查經』
創世紀一24-26記載創造過程的第六(即最後)階段。神使地上的動物各按其種類而產生(24節的lminah及25節的lminehu,意思是「各從其類」,但沒有指明最先創造的是雄性抑或雌性);這創造過程的高潮是創造人,關於這一點,上文已有詳細討論。 在各段創造過程的記載結束時,都有一句說話出現:「有晚上,有早晨。」這句顯示一過程完結的句子之所以存在,似乎有兩方面的原因。第一:這句經文要弄清楚,「象徵性的時間單位」所代表的,究竟是一個由日出至日落的「日」,抑或是二十四小時的「日」。yom(日)可用於上述兩種情況中。事實上,yom首次出現於第五節:「神稱光為『書』,稱暗為夜」;因此,必須顯明每一個創造日都由一個完整的二十四小時循環來象徵着,而這循環於前一天的太陽下山時開始(依照我們的計時方法),而在第二天太陽下山時結束。 第二:要在下一個創造階段開始之前,形容上一個創造階段的開始及完成,二十四小時的「日」便比只是日出至日落的「日」較佳。假如作者寫下這句公式化的經文,乃為顯示神的創造過程是分幾個特定階段進行的,那麼,我們便不應照字面意義解釋,而說聖經作者所表達的是神於二十四小時內完成一個創造階段的工作。
第六天,上帝創造了人,是在造出世上所有的生命體之後,特別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 構成宇宙的所有材料,無論從物理還是化學角度來看都是一樣的。從前的人們 這是基督教教義(教理)和神觀的最大特點之一,是三位一體的,即聖父上帝 from:查經和注經資料匯總http://cclw.net/gospel/asking/biblestudy/index.htm 『人』——上帝的創造物 創世記一章廿六至卅一節 上帝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像,按着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27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28上帝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通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29上帝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30至於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將青草賜給它們作食物。』事就這樣成了。 31上帝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 故事用這着名的段落引進一個絕然不同的境界。這是用上帝直接介入事物,把它們做成的方法表現出來。以前所有用『要有』的地方,現在都很親切地改為『我們要……造……』。它也用無表情、冷冷的語句描述『人』對其他受『造』物的管治,好像是絕對必然的。但是特別強有力的則是,它敘述『人』作為(通常的譯法)按上帝的形像和樣式受造的。這一切,聽來多自負,多洋洋得意呢! 讀者不會忘記,為了要明了那生硬的第一節和謎離的第一節,我們求助於舊約中論及創造和混沌的其他經文。對於眼前的經文,我們更必須採用這個方法,因為如果不從舊約對『人』的更廣義的角度去看這些經文,便會遭遇最大的誤解。 (一) 就全部舊約說,『人』並未得到好評。誠然,除了這段經文和我們以後要論到的,另一段在詩篇第八篇的經文,這兩段經文關於『人』的教訓是很清楚而又一致的。它一而再地,用許多生動的比喻與表象反覆提及『人』的受造。人來源於地上的塵上,他的年日短少,他的生命痛苦愁煩。只是還未提及他的罪惡呢! 下面列舉幾個例子: 必死的人豈能比上帝公義麼? 人豈能比造他的主潔淨麼? 主不信靠他的臣僕, 且指他的使者為愚昧; 何況那住在土房, 根基在塵土裡, 被蠹蟲所毀壞的人呢?(伯四17-19) 人生在世必遇患難, 如同火星飛騰。(伯五7) 人為婦人所生, 日子短少,多有患難。 出來如花,又被割下; 飛去如影,不能存留。(伯十四1-2) 耶和華阿,求你叫我曉得我身之終, 我的壽數幾何; 叫我知道我的生命不長—— 你使我的年日,窄如手掌; 我一生的年數,在你面前,如同無有。 各人最穩妥的時候, 真是全然虛幻; 世人行動,實系幻影。(詩三十九4-6) 下流人真是虛空, 上流人也是虛假; 放在天平里就必浮起, 他們一共比空氣還輕。(詩六十二9) 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 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他的人。 因為他知道我們的本體; 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 至於世人,他的年日如草一樣; 他發旺如野地的花, 經風一吹,便歸無有; 他的原處,也不再認識他。 但耶和華的慈愛, 歸於敬畏他的人,從亙古到永遠。(詩一○三13-17) 因為世人遭遇的,獸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樣。 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氣息都是一樣。 人不能強於獸,都是虛空,都歸一處; 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傳三19-20) 埃及人不過是人,並不是神; 他們的馬不過是血肉,並不是靈。(賽卅一3) 有人聲說:你喊叫罷! 有一個說:我喊叫什麼呢? 說: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 他的美容,都像野地的花。 草必枯乾,花必凋殘; 惟有我們上帝的話,必永遠立定。(賽四十6一8) 倚靠人血肉的膀臂, 心中離棄耶和華的,那人有禍了。 因他必像沙漠的杜松,不見福樂來到。(耶十七5-6) 最後,創世記第二章有另外一個創造的故事。在第七節,我們看到一個關於人的起源,比第一章更詳盡的敘述:『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上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如果宣講這些經文中沒有關於『人』的神性,或給人深刻印像的東西,這人便是個輕率的注釋家。 (二) 現在我們明白為什麼在上節必須指出,就整體而論,創世記第一章里的『人』是肯定地有他應得的地位。在對他運用使人驚奇的語句中,這章沒有離開一般舊約對他的評估,而且這裡的評估甚至得到公認,並以它為基礎。 可惜傳統上對本章最後部分的解釋,通常未盡明了。他們每每從『人』性中尋找一些能力去鑑定神性的形像——他不朽壞的靈魂,他的推理能力,他超卓的智慧,他的自由意志,他的道德觀念,他的自我意識。這樣一來,他們表現出他們不是受人文主義環境的影響,這種人文主義無論是古典的或者現代的,都是使『人』成為測量事物的尺度。這與舊約的想法十分不一致,在舊約里,上帝才是萬物的尺度。對於希伯來人來說,認為人配得神性的權利,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事。 創世記一章廿六至卅一節(續) 現在,我們要尋求一種人具有神性的形像與樣式的解釋,而這解釋卻不使我們遠離『人』是受造的,正如我們剛才被提醒的,它是舊約對人性的看法的一個要素。 (一) 這是不容易辦得到的。因為當我們考查舊約中其他使用與上帝『形像』和『樣式』有關的經文時,只有很少幾處,能像創世記一章廿六節下文那樣突出。 最顯着的(對英語讀者)要舉第二條誡命:『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出二十4)。可惜出埃及記中的這兩個名詞,沒有一個與創世記那兩個相同,因此我們很難說,希伯來的聽眾會立即想及這誡命。不過,出埃及記的用字並非那麼不一致,以致創世記第一章的作者不能用它;同樣,創世記的用字,在誡命中也非不合用。這樣,如果第二誡並未馬上出現在聽眾的心中的話,創世記一章廿六節是很容易理解的。 但是縱然如此,創世記用字的本身,很容易使作者所說的,被誤認為近於偶像了。 關於『形像』(希伯來語tselem),顯着的事實是,在舊約中它的出現,大多數指的是外邦人的偶像,例如木頭、石頭或金屬造成。巴比倫人或迦南人,或以色列其他鄰邦,以這些為他們的神的形像。民數記卅三章五十二節提到迦南的神;列王記下十一章十八節提到巴力;阿摩司書五章卅六節提到那在撒瑪利亞污辱了的聖壇,與耶和華同被敬拜的未識之神。他的聽眾必會疑問,作者用這樣的個字來說以色列的上帝,要達到什麼目的呢? 當他們聽到『形像』一詞之後,接着是『樣式』希伯來語(demuth)時,他們不安的感覺可能增加。 有關的經文在以西結書及第二以賽亞(“Second Isaiah”)書中都可以找到。 『形像』一詞在以西結書第一章,先知企圖用文字敘述他蒙上帝選召的經驗中,至少出現十次。他在異像中所見的一切都用『的形像』或『的形狀』的短語開始,重複地加以形容,包括四個基路伯,輪中套輪,一個寶座,在寶座形像以上(26節)有彷佛人的形狀。他總結(28節)說:『這就是耶和華榮耀的形像』。就以西結而言,上帝的臨在是不可以描述,而只可以暗示的。連如『形像』這樣一個字,使用起來都是太強烈了。 那位被擄的先知,警告與他一同被擄的人,要棄絕崇拜偶像,因為上帝根本沒有『形像』。 你們究竟將誰比上帝, 用什麼形像與上帝比較呢? 偶像是匠人鑄造, 銀匠用金包里, 為它鑄造銀鏈。(賽四十18一19) 把像這樣的主觀意義附加上去,顯然地,會使這故事的最初聽者,對於『樣式』和『形像』一樣感到迷亂。一個希伯來作者特別是一個祭司——怎麼會用這些危險的詞彙論述人類與上帝的關係呢? (二) 對於這個困境,我以為只有一條出路。 創世記第一章的作者,敘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或者——在這上下文中,比較好的翻譯是——作為上帝的形像)與『按着她的樣式』而創造的,作者是一定有意用反語。他所用的字,十分之九以他想表達的意思是不相適合。他的用意一定是想給他的聽眾一些適當的意思加上光彩。我們必須假想,作為希伯來人,在他們受到開始的衝擊之後,便會漸漸地接受他的信息。我們設身處地,也會如此的。 我且來試試意譯一下。據我看來,作者是儘量用最嚴厲而又引人注意的手法,試圖說明關於『人』的兩件事—— (甲)首先他說:『你們知道,那些愚昧的人敬拜偶像,偶像所代表的卻是外邦人那些並不存在的神。至於獨一的真神,她也有——請原諒我用這字——她的「形像」,只是那形像並不是一塊石頭,而是我們人類。我們在地上代表他。但是我們當然並不是一塊石頭。我們代表她,並非因我們存在,而是因為我們幫她作事。』 (乙)然後他說:『你們知道,我們實際上不能描述上帝,但是我們往往用人類的字眼去述說她,活像他事實上真的對我們說話,叫我們作事,喜歡我們,生我們的氣,等等。在這些有限的意思里,你可以說她「像」我們,它是一個「人」。正如在同樣有限的意思里,我們人類是「照着她的形像」受造的。在她的創造之中,惟有我們能對他說話,聽她對我們說話,順服他或背逆他——簡而言之:回應它。他在她的恩典里,這樣創造我們,好叫我們能作它的「代表。」』 (三) 如果那是對創世記一章廿六節的含義的正確詮釋,我們便開始了解為什麼作者那麼小心翼翼地說出來,一方面,『人』不過是上帝造的,正如它的其他受造物,含義並無二樣。作者絕無言爭論。在另一方面,他在寫一篇關於創造的廣義記錄,這記錄並不是我們以前幾頁所引述的,關於『人』的其他經文的作者們的用意。他要說些關於『人』在整個受造秩序中的地位。對這一層,他想清楚地說出,上帝選擇了『人』在這世界中為她的旨意,擔任非其他受造物所能充當的角色。而且根據這一點,上帝已經單獨與『人』建立親切的關係,使他能通過他,把他的旨音傳達下去。作者的問題,乃是如何把這第二個真理傳給他的聽眾,而不必損害第一個真理。他的解決辦法是用一些恰當的反語,去修飾他的用詞。 他用這個辦法,不只把這麼高的一個身份指派給一個受造物,從而擴大了上帝的奇妙的恩典;同時也叫我們不要忘記上帝。這樣作,冒了大險。存她對『人』的創造中十分特殊的身份,在這個階段不置一詞,便是絕未完備了;把這身份列作創造的大高潮,卻不強烈暗示它相輔相成的性質,便是給『人』放心去專橫跋扈。因此他選了一些不協調的詞語去描述人,希望能幫助他的聽眾編成一幅均衡的圖書。 我建議創世記一章廿六節第一部分比較完備的譯文如下:『然後上帝說,我們要造人(扮演)作我們(在地上)的代表,(作)一個(足以)像我們自己(能以了解我們創造的用意)的人』。我們接着要看看第二部分如何與此配合。 創世記一章廿六至卅一節(續) 洛杉磯加州大學教授小懷德(Lynn White Jr.)在一九六七年出版的科學雜誌上,發表一篇以『我們生態危機的歷史根源』為題的文章,指出探索出西方科技的卓越,是由於基督教戰勝了中世紀歐洲的異教。它的宣傳者和神學家,把舊異教徒以前常常遷就的那些保護之神的自然界倒空了。例如,異教徒以前會斬去一棵樹,或者咒罵一條溪水,好叫這些東西不被利用。他們的改宗者卻充分利用這些。我們研究的這些經文在他們的耳朵里,他們便開始去征服全地。聖經告訴我們,上帝計劃把整個宇宙交『人』使用,也讓『人』治理。人是用泥士造成的,但是他不只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而且被置在其上,奉上帝的名治理全地,並要管理各種行動的活物。 懷德教授是說,在西方的科學心靈里,對於自然界萬物過份冷漠,引致毫不留情地使用它,基督教誤解創世記第一章的這種情形必須負很大的責任。 從歷史上考慮,猶太人中的基督徒對『人』的看法或者無論如何,這種以她為創造之主的方面,是基督教對世界最有力量的遺產。現代西方已經大部分放棄了基督教的上帝觀,但是基督教對『人』與自然界的關係的態度,卻仍然為他們所普遍保持。『瞧不起哥白尼,宇宙全體都繞着我們的小地球旋轉。瞧不起達爾文,在我們心裡,我們並不是自然過程的一部分。我們超越自然界,瞧不起它,喜歡隨意使用它。』 (一) 這是可怕的訴狀,由懷德教授根據自身為實踐的基督徒作出的。對任何自稱為基督徒只知退縮的人,它包含太多真理了。請看看基督教國家和以前是基督教國家的,如共產主義的俄國,又看看其他信奉別教的國家。二者之中,是誰以極高的速度吞沒地球的油和其他天然資源;誰在很久以前,便已經夷平他們的森林,而且掃清野獸;誰吃掉多餘的一份自然恩惠而肥潤,而誰挨餓呢?日本也許表面是個例外,其實不然,它的工業成就純粹藉助西方的知識和技能,與其傳統的信仰無涉。 事實很明顯。基督教與創世記,對這些好像有許多回答。 (二) 當然,懷德教授所描述的,雖然是個現實的基督教,但卻是一個貶值的,摻了雜質的基督教。得勝的基督教認為那樣了解創世記是片面的,甚至完全只是虛假的。 我對過去的幾十頁注釋,花了不少的苦心。目的是希望正確地了解——意思是照希伯來人的原意去了解這一章:地上的動物和植物在上帝眼中,有其不可奪取的尊嚴;所以它們在我們眼中,也應當有同樣的尊嚴。本章清楚地表白人類與動物界有牢不可破的聯結,彼此關係在一起。本章分享其他舊約經文對『人』的很低的估評,並不是想對舊約以上帝為萬物惟一尺度的基本信仰加以動搖『挑戰』,事實上我們也不應如此。總而言之,我們應把『人』毫不猶豫地放在他所屬之處,那就是在同被造的萬物之旁,而不是在上帝之旁。 如果一定要給『人』在被造中有一個特殊地位,那就是一個被委任的地位,而不是與生俱來的特權地位。『人』是上帝在地上的代表,是她的大使,除了他的神聖的主委託他之外,在本質上他沒有權力或特權,而且他還要向她交賬。如果基督教神學把這些經文撕拆,離開它們的上下文,而強加一些並不存在的意思,把『人』放在一個台上,於是——不論是否有意,放出懷德教授所盡情描述的災難的風暴,這並不是創世記的過失。 (三) 那末,我們如何來解釋廿六節的第二部分,和廿八節所說的嚴厲的用詞,『人』要治理『全地』呢?或者更確切地說,希伯來聽眾對這些經文如何了解呢? 第一個動詞,希伯來語radah,在英文標準修正本譯作『有管轄』,比只是『治理』(新英文聖經)或『控制』(摩法特譯本)更強得多。列王紀上九章廿三節用以述說所羅門監管所徵集的強迫勞工,以建造聖殿及他自己的宮室;以賽亞書十四章二節用以敘說以色列將來要戰敗她的欺壓者,轉過來轄制他們。英文的『支配』或『作主人』比較正確地解釋這個動詞的意思。 第二個動詞,希伯來語kabash,譯成『使服從』,字面的意思是『踐踏』。撒迦利亞書九章十五節,敘說以色列末日踐踏征服她的仇敵的武器(或軍隊)。又在耶利米書卅四章十一節,用以述及耶路撒冷的公民抓回他們在巴比倫人侵占猶太時釋放了的奴僕。征服含有使人不愉快的細微差別。 敏感的希伯來人馬上會看出作者所想的是什麼。他會記起詩篇八篇六至八節論及『人』的類似經文: 『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 使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 在此之前,詩人說及上帝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這些動詞屬於主權的詞語。它們是權威的,帝王的動詞。但是人類一般的並不是君主。就這上下文說,只有上帝是王,是宇宙之王。惟有它對受造物有絕對權力。 他也不會忘記,再早一點,詩人曾經表示他完全不相信上帝把這樣的一個受造物,提升到如此的一個地位(3、4節): 『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 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 便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 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 創世記的這些經文,對它們的最初聽者,不可能暗示『人』可以對上帝的創造為所欲為。連帶『形像』這詞,他們要強調作為他所擁有的這樣的權力,乃是上帝所給予的,而他只是作為它的代表,作為專制君王對他的百姓,或嚴厲主人對他的奴僕的權力,因為它畢竟是上帝的權力。人只有正確使用這些權利(不像人類的獨裁者),才能像上帝親自使用它們那樣。 (四) 西方基督教界把這一部分創世記,解釋得毫無表情,以致它在原來希伯來語中所具有相輔相成與誇張——甚至幽默,都完全被忽略了,這是多麼可悲的事呢!它激發了西方人的傲慢和野心,但事實上它應產生相反的作用才對。而且它作的那麼徹底,連像懷德教授這樣的一位歷史學者,雖然是個信徒,卻簡直未察覺除了前面的解釋,還可能有其他的解釋。 懷德在他的文章結束時要求『改變對基督教看法』。他自己提出聖法蘭西斯(St.Francis of Assisi) 作為一個比較有價值的模範,說他是『在基督教歷史中自基督以來,最偉大的激進派』。他寫道:『了解法蘭西斯的一個門徑,乃是他對謙卑美德的信仰——不是個人的,而是全人類的。法蘭西斯試圖把人從受造物的君主政體上革除,而建立上帝全部被造物的民主政體。』 但聖法蘭西斯不應被視為反對創世記第一章。我已經兩次引述說明它。他們是用不同的方法,卻說明同一件事,殊途同歸。遠在這一位中世紀聖者未渡其富有模範作用生活之前,上帝的話在創世記一章已經寫下了一個更美好、更公平、更幸福的世界的理想藍圖。如果它所說的,得到人們聽信,生態危機——和人類許多其他的危機——便會消失。
創世記一章廿六至卅一節(續) 在結束廿六節之前,應當稍為論述關於上帝提及自己。在這裡,就在第一章里,只在這個地方特別用第一人稱眾數的『我們』和『我們的』(但29及30節,他又恢復用單數我)。這情形通常隱含基督教三位一體在創造中運行之意(第二位格是創造的道,一直在發言,而第三位聖靈則在第二節中),但是古代希伯來人怎能知道這些東西是什麼呢?如今比較常見的,是把這比作無上的或編輯的『我們』——但那是歐洲的見解,而不是希伯來的。然而,如果它不能用這兩種解說中任何一種,那麼它的意思又是什麼呢? (一) 詩篇第八篇類似的經文,在這裡再給我們幫助。其中第五節說上帝賜『人冠冕』,也說『你叫他比天使(或作上帝)微小一點』;或者像欽定本說,『比天使低一點』。事實上,希伯來文是伊羅欣(Elo-him),是上帝的正規字眼,這是研究聖經的人都知道的,而這字本身是眾數的。這字一定是早期以色列的祖宗正像鄰邦一樣拜多神,後來在他們成為一神的信徒時,殘存下來的。因為這字等於喚醒他們,在別人有許多神靈,分立而又常常爭執時,對他們卻是只有一位獨神,而且他的旨意與目的是一致的。 不過,在舊約中仍然有幾處地方是眾數的。其中,大多數指的是外族神,正如出埃及記十二章十二節指埃及的多神,或者在詩篇九十五篇三節:『耶和華為大神(伊羅欣),為大王,超乎萬神(也是伊羅欣)之上』。甚至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二十3),其中的神字,也是眾數的。但是很偶然的才指與以色列的上帝有關的神。一個好例子是詩篇一三八篇一節:『在諸神面前歌頌你』。 在這些以外,還要加上幾個稱為『神的兒子』所暗示的東西。例如創世記六章二節(一段以後將給我們困難的經文)及約伯記一章六節與二章一節,在這些經文中說,『神的眾子』在上帝面前侍立。 在我們這段經文中,還保留異教中的另一殘餘的東西,那就是我們所熟知,從荷馬來的神靈會議中得來的。在那會議中,男神女神不時集合來商討重要事件。從以色列附近來的亞屆拉哈西斯敘事詩(epic of Atrahasis)便是一個例子。這詩包含米所波大米一個洪水故事。它開頭便是神靈會議,先是眾神決定創造人類作他們的奴僕,(與本章差異多大啊!)而其後當他們喧嚷吵鬧,以致眾神夜間不能睡覺時,卻又決定毀滅人類(參閱以後第六章五節至九章十九節的注釋,米所波大米的洪水故事了 但是在希伯來思想中,這些『眾神』是(可能除了剛才提及的創世記第六章二節那使人不安的經文之外示容許威脅真神的獨一性或威嚴的。他們並不是『天使』,天使是上帝的使者,好像是較低一級的;他們也不是舊約其他經文(例如創世記第三章廿四節;以賽亞書第六章二節)的基路伯和撒拉弗,他們是上帝的侍衛和護衛者。但是他們的任務並無很大的差別。他們是希伯來人想像中的主要角色,不是自己本有權利的人物,而是上帝的延伸,帶詩意地足以增強它的榮耀和聖潔,保衛她的超越性而不是向她挑戰。 (二) 對着這背景,我相信欽定本詩篇八篇五節的『天使』,比標準修正本的大寫『上帝』,更為接近標準。詩人正如創世記第一章的作者一樣,給人高位,而且把人描述得高至如天上上帝寶座周圍的神靈。在這裡,他——正如創世記第一章第廿六節一樣———超出了舊約對人的看法不止一步。但是他沒有遠至——希伯來人會嗎?——直接將『人』與那惟一的上帝本身相比。縱然他『比上帝微小一點』,在希伯來人的經驗里,他仍然是太近乎上帝。 在本節的『我們的』,當然必得用類似的方法解釋。創世記第一章的作者,正如我們應當在好幾處注意到的,並不慣於用有詩意的詞語去描述上帝。但是這裡他作了一個例外,而他所以作這例外的原因並不難找出。他是在警戒他的讀者,提防他將要論及『人』的話的危險性。於是他故意打開天上宮庭的光景,而暫時把上帝在她的天使當中隱藏起來。這麼一來,他就把它與『人』相隔遠一點,而準備被他的讀者對接着來的奇妙語句,有適當而均衡的了解。 當我們考慮創世記第一章廿六節後來所成就的和神學上的價值時,我們猜想作者的目的並未十分成功。他怎麼知道他小心磨鍊推測的話,會落在那些對希伯來語的細緻特色毫無感覺的人手上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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