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查經(創2:1-3) |
送交者: 喜來登 2003年05月05日07:36:5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05/01/03 (創2:1-3)經節: 2:1 2:2 2:3 分享: 因心:(約翰福音:1:1-4) "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這道太初與 神同在。 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表明基督是以"道"參與創世的.祂從創世以前就"與神同在",因祂"就是神". Joshua:(靈意解經1:24-2:3)創世記開始是“空虛,混沌,黑暗”,神就造“光,分開,充滿”。神造日月星,是為了地球,神造地球,是為了大地,神造大地是為了生長青草蔬,神用青草蔬菜充滿地,同時是為了動物和人能有吃得,神造動物是為了人能去管理。那神造人是為了什麼呢?是為了神能住在人的心中。如果說蔬菜被人吃是蔬菜的價值,青草被動物吃是青草的價值,動物及地被人管理是它們的價值,那人的價值是什麼呢?就是被神居住,被神充滿。如果說第七日,神息了他創造的工,但神還未進入真正的完全的安息。因接下來人沒有吃生命果,而是吃了智慧果。真正的安息在啟示錄的最後一章。當神安息了,人才有了安息。而神重建他的安息之處是在耶穌十字架上死時說“成了”為開始的。所以信耶穌的人也已開始進入了神的安息。也就是真正有了人的價值。因神住進了心中,被神充滿。 Joshua:如何理解“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 神究竟在什麼時安息? candle:我的理解,是神歇了創造的工,而不是所有的工。賜這一天讓人安息,安靜記主。 Joshua:那新生兒是不是神直接創造?如是,那神的安息是在什麼時候?只在創2嗎?
soccerfun :聖經也沒說以後就不創造了。"because on that day he took his rest from all the work which he had made and done."這裡用的是"had made and done." 震全球:Maybe... such as the SARS virus ? soccerfun:廣義地說應該是上帝造的,起初萬物都是他造的。往下就難推了,讓我試試。 Candle: 為甚麼我要在聖日中放下一切愁煩的心思,專心仰望神?
誠然,創世記第一章的全部三十一節經文中,作者只用「伊羅興」(Elohim)來稱呼神;但到了第二章,卻用了神自己的名字——「耶和華」。無論如何,神名字的相異,不足以證明這兩章聖經出自不同的作者。法國醫生雅思突(Jean Astruc)在一七五三年首次提出這項理論,他認為創世記第一章乃取自某些早期的文獻來源,而作者只知道神名叫「伊羅興」;但創世記第二章卻取自另一些來源,作者稱神為「耶和華」。德國來比錫的艾思漢(J.G.Eichhorn)根據出埃及記六3,將雅思突的理論推演至包括整卷創世記。艾思漢解釋出埃及記六3的意思是,依照與創世記第一章相同的「文獻來源」,在摩西的時代以前,「耶和華」此名仍未被人知曉。暗示了在創世記內用「耶和華」來稱呼神的經文,都出自不同的來源——J:而假設在摩西以前,J文獻來源的作者已知道神名叫「耶和華」。 出埃及記六3記載:「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神(El Shaddai),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經文似乎暗示在摩西以前未有人知道這名字,然而,這個解釋與希伯來文的使用方法有衝突。「知道我名耶和華」或「知道我是耶和華」這句子有特別重要的含意,在舊約聖經至少出現過二十六次,而每次使用這句子時,含意都是人藉着自己的實際經驗,知道神是耶和華——他是守約的神,他磨練、關懷,並把自己的約民從痛苦中拯救出來。因此我們從出埃及記六7得知:「你們要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是救你們脫離埃及之重擔的。」神把十災降給埃及人,他們也是藉着痛苦的經歷而了解神是守約的——「埃及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出十四4) 法老顯然知道摩西的神名叫耶和華,所以出埃及記五2記載埃及法老的說話:「耶和華是誰,使我聽他的話,容以色列人去呢。」因此,出埃及記六3的意思是:「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顯明為超越一切自然力量的神,是無所不能的創造者及統治者(即EI Shaddai--「全能的神」);但我還沒有向他們顯明我自己是守約的神,會以神奇贖罪的方法施行拯救,將全部以色列人從埃及人的捆綁中拯救出來。」 「耶和華」此名顯示神的信實和對約民的關心,雖然這名字也適用於表明他對每個信徒的關懷。因此,創世記記載神與亞伯拉罕及其家族的關係時,作者稱呼神為耶和華。然而,要等待摩西的那一代人,才看見神行奇事的能力並為他們開創一個新紀元。神為拯救以色列人而行的神跡,一個接着一個,成為出埃及記的特色。與此同時,當以色列人背叛神時,神亦會施行懲罰。直至最後,約書亞帶領他們安全地進入迦南,並依照摩西的律法而建立一個新聯邦。我們應循上述方向來解釋出埃及記六3的真正含意,而不是照底本學說(JEDP)學者艾思漢(Eichhorn)及其追隨者所持的方法。 討論至此,我們要返回問題的中心,解釋創世記二章與一章中神的名字為何不同。事實上,從上文討論的亮光中,我們已知道其中的原因。創世記第一章描述創造之工,並陳明他是宇宙及自然界的統治者,因此,「伊羅興」是唯一的名字,適合用來稱呼神。但到了第二章時,神與亞當及夏娃立約因此,神(伊羅興)以「耶和華」陳示自己,表明他是滿有恩慈及立約的神。因此,在第二章內,「耶和華」此名與「伊羅興」(譯按:中文和合本作「耶和華神」)連在一起,共出現十一次,而「耶和華」從未有單獨出現。由此可知,那位在六個階段內創造宇宙的神,亦是那位照自己形像創造亞當,愛他如自己兒子一樣的主。第三章的情況也一樣,「耶和華」從未單獨出現,只與「伊羅興」連在一起。要到四章一節,在夏娃的評論中,「耶和華」此名才首次出現,未有與「伊羅興」連在一起。 創世記第二及第三章中,神的兩個名字都是連起來使用的。由此看來,我們着實很難想像,為何雅思突(Astruc)與艾思漢(Eich-horn)或其他學者,會建立一個理論說,有一種早期的資料來源是只懂得神名叫「耶和華」的。在創世記二與三章內,神的兩個名字都聯合在一起出現,於是,會有人認為某些後期的編輯,把一小段以「耶和華」作結的「耶典」,與一小段用「伊羅興」開始的「伊典」或「祭司典」縫合在一起。然而,若我們考查其他國家或任何時代的文獻,便會知道這種人為而異乎尋常的過程,從不會在連續兩章內不斷出現。假如要相信創世記二與三章的情況一如上述,那不就是太過幼稚而輕信嗎? 結束本段討論之前應指出,根據古代近東的比較文學可知,圍繞着以色列人的民族,都有習慣用最少兩個不同的名字來稱呼他們的神氏,有時甚至是三或四個名字。埃及的阿西利斯神(Osiris,下界的神及死亡的審判官)被稱為Wennefer(那良善的一位),Khent-amentiu(最重要的西方人)及Nebabdu(Abydos的神);這四個名稱,都在柏林歷史博物館的伊克夏羅多法石碑(Ikhernofer Stela)出現。在巴比倫,巴力(Bel)被蘇默及勞南尼人(Nunamnir)稱為思里勒(Enlil)(比較Prologue of the Lipit-Ishtar Law Code);同樣,月神被稱為Sin及Nanna。而偉大的女神伊斯他(Ishtar)亦名為Inanna或Telitum。在摩西時代以前,敘利亞北部烏加列的迦南人文化,巴力(Baal)通常被稱為A1iyan,而父神伊勒(EL)亦名Latpan:工匠的神(Kothar-wa-Khasis)亦名Hayyin(參看Prtichard.ANET,P.151,Aqhat條下)。 在古希臘的情況也是一樣,宙斯(Zeus)亦名Kronion及奧林匹斯(Olympius),Athena是Pallas,亞波羅(Apollo)是Phoebus和Pythius;上述名字都可見於荷馬史詩的平行句。假若要堅持說創世記一與二章乃源自不同資料,就是忽視了以色列人周圍民族所流傳下來大量文學作品的證據了。艾思漢及雅思突等人以神的名字有差異為證據,而堅持創世記一及二章源於不同資料;但從研究比較文學而得的事實看來,上述意見着實難以被理智地接受。 馬有藻 A、創世(1-2章) 在兩章的篇幅中,作者先概論萬物之起源(1章),再詳記人之被造(2章)。此兩章非如新神學派者認為是從二抄本合參而成,故前後矛盾。事實上,作者的原意在第1章中把人放在神創造的世界內,第2章內把人放在創造神的手中(注8) 。 神在遠古之先早已定下他救恩的計劃,這個救恩劇幕由他自編自導,而要以色列人飾演。序幕開啟後,神為救恩故事布景,創始萬物,把人放在其中,又把選擇順服或抗拒神的旨意放在人心,也把與神相交的本領放置其內(伯32:8;39:17〔反比〕;傳3:11)。神不得不如此作,因為此是道德律之部分,不然人則為機械性的活物而非真正的活物了。
對創造之工作一全面評述後,作者繼而詳細引申在創世記一章已經提及的一項重要事情——創造人。肯尼思·吉青(KennethKitchen)說: 創世記第一章在記載了萬物的創造後,才簡略提及人的創造。但在第二章內,人是作者記載的重心,還特別地陳述他及他的生活環境。兩章經文是互相補足的,一方面記載「萬物」的梗概,另一方面集中在人及其生活環境那裡。假若我們不覺察這一點,便覺得經文暗澀難解,因而被難倒了。(Ancient Orient,P.117) 吉青(Kitchen)繼而引述埃及銘文的一些例子,如在德模西三世(Thutmose III)的卡拿克詩體石碑(Karnak Poetical Stela),吉布巴加爾石碑(Gebel Barkal Stela),這段由烏拉圖(Urartu)出土的皇家銘文,記載守護神夏底(Haldi)戰勝埃及的敵人,繼而一再詳細複述烏拉圖王得勝的經過。吉青接着說: 古代近東的紀念性文獻(即用作紀念某君主的豐功偉業)「未曾」被某些人或編者修改潤色。但若將這些文獻的情況強加於創世記第一及二章,是何等荒謬呢?可是,真的有人這樣做!十九世紀學者將十八世紀見識淺薄的學者的推敲思索結果加以系統化,不加批判研究就希望將這些觀念保存。十八世紀的學者根本是這門知識的「門外漢」,對古代近東文獻的形式及文字使用方法缺乏認識(同上引書)。 當我們細察創世記第二章的其餘經文,便會發覺這章聖經是描寫神為亞當與夏娃預備理想的環境,讓他們在那裡開始生活,與神有親密關係,是神的順服而負責任的孩子。五及六節描寫在伊甸園內的野地原來的情況,那時候,在神所設立的特別水系內,草木未發芽滋長。第七節提及亞當是個新造的人,神為他準備了伊甸園。第八章記載神安置亞當在伊甸園,亞當在那裡觀賞及享受美麗而富饒的環境。九至十四節描述伊甸園內有各式各樣的美味果子,由伊甸園流往四周低地的河流,水量極豐,使各種果樹生長繁茂。第十五節指出,神派亞當看守管理伊甸園。 綜覽第二章首十五節經文後,便清楚得知作者寫這章聖經不是要記載創造過程。考查古代近東文明中的所有宇宙論,便會知道沒有一篇宇宙論會刪除太陽、月亮、星宿、海洋的記載;然而,創世記第二章卻沒有這方面的記述。由此看來,創世記第一章無疑是在希伯來經文內唯一的創造記載,成為創世記第二章的背景。此外,要待神把雀鳥動物帶到亞當面前,命令他詳細觀察每一隻動物及雀鳥,為它們起合適的名字時,有關動物的記載才在創世記第二章內首次出現(18-20節)。但在亞當有這段經歷以前,他已被帶領進入與神立約的關係裡。神允許他吃園內所有樹上的果子,除了一棵——分別善惡樹(16-17節)。第十八節顯示神如何預知亞當對於伴侶的需要,並在這方面滿足亞當——最初是與動物及雀鳥作伴(19-20節),當這些也不能滿足他時,神使用最接近亞當心臟的一根骨,做成了亞當的妻子,作為他的伴侶(21-22節)。創世記第二章以描繪亞當的喜悅作結,他歡欣地接受這個新助手,並毫無保留地愛她。 創世記第二章的結構與從比較文學得知的所有創造記載都截然不同。作者從未把創世記第二章用作記載神的創造工作,只是記載人被創造乃是作為神的兒子,神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亞當,並將生氣吹給他,使他與神自己有親密的個人關係。所以,創世記二章顯然是建基於創世記一章,卻非代表在創世記一章以外的不同傳統,也不是另一份有不同創造次序的記載。 9. 在神宣告創造之工完成(2:1)之後,第一次出現了“安息 介紹 觀察與評論: 2. 神在這裡的目的是明顯的,即要照着他的形像和樣式造人。 3. 人在另一方面也是獨特的,對於動物和魚鳥,神只是命令他 4. 在1:27節中再次申明人的被“創造”(bara)是照神的形像, 神的命令(1:28-30) 6. 在第三章人墮落以前,人和動物都是素食者,因為那時沒有沖 神的稱讚(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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