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 Bach 兄:
忍不住,跳出來說句話。
不可知論的前提是,神是不可知的。
這是你的信仰先設與前提。
在這點上,我尊重你的選擇。(基督教信仰認為,神也尊重你的選擇)
但,到生命的終了,每個人都要為他的選擇負責。
如果你承認有神,人是被造的。
那麼,如果我們想要認識他,只能按照他給我們的條件來認識他。
神說話了嗎?我們怎麼認識他呢?
聖經是世界上唯一的一本書,自稱是神的話。
是真的嗎?這需要好好考查。
我也理解你的態度與立場。
但是,如果聖經是神的話,我們只能按照神要我們認識他的方法來認識他。
就是,先相信他的存在。相信聖經是神的話,別無他法。
因為如果我們是被造的,如果他不說話,我們怎麼能了解他呢?
對於一個你先不認為他存在的‘物件’(人或神),如何與他交往呢?
如果你願意相信他的存在,他是個會說話的神。
他很願意和你說話,和你建立關係。
約翰福音說,太初有話。話就是神。
神在造天地之初,就說了話,向我們說話。
借着歷代的人,以色列的歷史,向我們說話。
聖父在創造的事工上是顯性位格
聖子在救贖的事工上是顯性位格
聖靈在引導的事工上是顯性位格
相信主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為我們成就了救贖之功,
我們在神的面前,才成為沒有罪的人。
不是我們身上沒有罪了,而是在地位上,我們沒有罪了。
當我們願意悔改,認我們‘不承認他’的罪,歸向他,我們才能成就在他眼中無罪的地位,成為在他眼中聖潔的器皿,聖靈才願意進入我們的心,引導我們更深的認識他,那一位創造我們的神。
這是你意志的選擇。你願意嗎?
神答應我們,尋求就尋見,這是神的應許。
如果你說,許多基督徒都是假的。
那麼看看歷代基督徒偉人的傳記,會給你一些啟發,
他們的生命如何為主所轉變,成為神的器皿。
但是,你必須先踏出第一步。
不要再“不可知”下去了,你知道你錯過的是什麼嗎?
介紹幾本讓我入門的書:
1. Mere Christianity, by C.S. Lewis
2. Knowing God, by J.I. Packer
3. The Case for Christ, by Lee Strobel
4. The Case for Faith, by Lee Strob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