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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查經(創2:18-25)
送交者: 喜來登 2003年05月22日18:04:5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05/20/2003

(創2:18-25)經節:

2:18
[hgb] 耶和華 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lzz] 永恆主上帝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個幫助者做他的配偶。」
[kjv] And the LORD God said, It is not good that the man should be alone; I will make him an help meet for him.
[bbe] And the Lord God said, It is not good for the man to be by himself: I will make one like himself as a help to him

2:19
[hgb] 耶和華 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他的名字。
[lzz] 永恆主上帝用地上的塵土塑造了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給叫什麼;那人怎樣叫各樣有生命的活物,那就是那活物的名字。
[kjv] And out of the ground the LORD God formed every beast of the field, and every fowl of the air; and brought them unto Adam to see what he would call them: and whatsoever Adam called every living creature, that was the name thereof.
[bbe] And from the earth the Lord God made every beast of the field and every bird of the air, and took them to the man to see what names he would give them: and whatever name he gave to any living thing, that was its name.

2:20
[hgb] 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
[lzz] 那人(或譯∶亞當)便給各樣牲口和空中飛鳥跟野地各樣走獸起了名;只是那人自己卻沒有遇見一個幫助者可以做他的配偶。
[kjv] And Adam gave names to all cattle, and to the fowl of the air, and to every beast of the field; but for Adam there was not found an help meet for him.
[bbe] And the man gave names to all cattle and to the birds of the air and to every beast of the field; but Adam had no one like himself as a help.

2:21
[hgb] 耶和華 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
[lzz] 永恆主上帝就使人眯眯沉睡;當那人睡覺的時候,永恆主上帝就取下了他的一條肋骨,又用肉去補而合起來。
[kjv] And the LORD God caused a deep sleep to fall upon Adam, and he slept: and he took one of his ribs, and closed up the flesh instead thereof;
[bbe] And the Lord God sent a deep sleep on the man, and took one of the bones from his side while he was sleeping, joining up the flesh again in its place:

2:22
[hgb] 耶和華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
[lzz] 於是永恆主上帝用那人身上取下來的肋骨建造一個女人,帶她到那人跟前。
[kjv] And the rib, which the LORD God had taken from man, made he a woman, and brought her unto the man.
[bbe] And the bone which the Lord God had taken from the man he made into a woman, and took her to the man.

2:23
[hgb]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lzz] 那人說∶「阿!這是我骨中之骨,我肉中之肉阿!這可以稱為女人,因為這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kjv] And Adam said, This is now bone of my bones, and flesh of my flesh: she shall be called Woman, because she was taken out of Man.
[bbe] And the man said, This is now bone of my bone and flesh of my flesh: let her name be Woman because she was taken out of Man.

2:24
[hgb]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lzz] 因此人才離開父親和母親,同他的妻子膠結,二人就成為一體了。
[kjv] Therefore shall a man leave his father and his mother, and shall cleave unto his wife: and they shall be one flesh.
[bbe] For this cause will a man go away from his father and his mother and be joined to his wife; and they will be one flesh.

2:25
[hgb] 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lzz] 那人和妻子都赤身裸體,也彼此不覺得羞恥。
[kjv] And they were both naked, the man and his wife, and were not ashamed.
[bbe] And the man and his wife were without clothing, and they had no sense of sh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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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Candle: ZT

聖經靈修版 :

神用不同的方法造男造女來表達婚姻的精義,對我有何提醒?

2:18-24 神的創造工作,直到他造了女人才告完成。他本來可以像造男人那樣用地上的土造女人;然而,他選擇用男人的骨頭和肉來造女人。他要向我們說明,婚姻象徵男女成為一體,是二人的心靈與生命奇妙的結合。在聖經中,神一直認真地看待婚姻。你已經結婚了或者準備結婚嗎?你願意持守這個要二人成為一體的諾言嗎?婚姻不單要使二人成為密友,更要成為一體。

神造男造女,自是有分別,我要怎樣看待異性的角色?

2:21-23 神裝備男人女人擔當不同的任務,而這一切的任務都是要榮耀神。女人由男人而出,人類又是由女人而生;每個角色都有其獨特性,在性別上並沒有孰優孰劣之分。

對戀愛及婚姻的態度,有甚麼地方需要神的話語來校正?

2:24 神將婚姻賜給亞當和夏娃,他們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婚姻不是為了方便,也不是社會文化的產物,而是神所設立的;當中有三個基本意義:(1)人要離開父母,並且公開自己與配偶的合法關係;(2)男女雙方要愛對方勝於一切,負起責任,使對方幸福快樂;(3)二人藉親密的性關繫結為一體,這種關係是婚姻所獨有的。

我在生命中是否隱藏了甚麼,以致阻礙了與神和與配偶的關係?

2:25 你有沒有留意過嬰兒在眾多陌生人面前赤身露體地爬行,一點也不覺得難堪?他沒有覺察到自己是赤條條的,正如亞當與夏娃在犯罪以前對此也毫無尷尬一樣。但犯罪以後,他們感到羞恥和尷尬,跟神有了隔閡。我們在婚姻里也常常碰到這些障礙。夫婦間應該沒有隔膜,雙方能夠坦然地彼此敞開,但因為我們有些事情不想讓配偶或神知道,於是我們就會掩蓋自己並藏起來,像亞當夏娃圍上無花果樹的葉子並躲避神一樣(3:7)。婚姻若缺少靈性上、感情上、理智上的結合,肉體上的親密關係往往也會受到破壞。同樣,當我們不能向神陳明內心的隱秘時,我們與他的交通也會斷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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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經注經資料匯總 http://cclw.net/gospel/asking/biblestudy/index.htm

與自然同在

創世記二章十八至廿五節

這些經文引進了第三和第四個角色,一個女人直接的;另一個蛇——間接的,我們以後發現,它是上帝所造的動物之一。就布局說,動物(包括飛鳥)和女人是造來與人作伴,以減輕他的寂寞的。

(一)

要注意創造的次序又一次與第一章的不同。在這故事裡,次序是人——動物——女人。在那裡,飛鳥(連同在這裡沒提及的魚)是在第五天受造,地上的動物是第六天,而(也在第六日,但在動物之後)人與女人是同方法受造。但是這些只是外表的差異不同(除非我們要在創世記中找科學的與歷史的真理,這些乃是外表的),每一故事的內里教訓卻是極其相似的。一切生物作為惟一的創造主的受造物而聯成一體;這一體如不違背它對世界的心意,便不會受到破壞。

(二)

在創世記第一章的情形,這個教訓是藉『各從其類』這個詞組強調出來的,它給每一飛鳥、魚和走獸(實際上每一種植物也是)不可奪取的生存權利和在上帝對萬物的計劃中的獨特地位。人被委任一個職位:有權力管理它們。但是描述他有上帝的『形像』,並不如通常所慘被人們解釋的,是空白一片!任憑他去自由利用。人的權力乃是一種被委託作上帝副手的權力,強烈地含有他要對他的受託身份交賬,而且他會發現這不是一件輕省的工作。

在此段經文中,這教訓用比較可爰的方法述出。我們無須費煞心機去把握作者的心意,他簡單精巧的描繪上帝親自領動物到人面前,期待地等候着,看他要叫它們什麼。正如創世記第一章(在那裡是上帝給名字)一樣,命名的行動象徵對它們行使權力,由人全權決定當如何做。但是第一章里的『治理』和『管理』的嚴厲口吻沒有了,取而代之的乃是寧靜、信賴與和諧。十分可惜的是我們對待同是受造物的態度,我們通常學創世記第一章的嚴厲,遠過於我們仿效這裡的柔和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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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斯-莫克:系統查經

介紹
在記述第三章人的墮落之前,摩西首先記述了夏娃的被造,並傳給我們神對婚姻的完美計劃,婚姻也因罪而受損害。明白以下幾點很重要的:神創造的次序、在神眼裡男女的平等價值,以及神分配給男人和女人的不同角色。

觀察與評論:

造夏娃(2:18-22)1. 在2:18前亞當在園中多久並無定論,但一定長到足夠他感到孤單(見2:20),然後他可能請求神滿足他的需要。即便如此,根據經文,是耶和華宣告說:
“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2:18)神唯一說過“不好”的一件事就是亞當的孤單。請牢記:神所造的人是一個“關係性的存在”,有與他人相交的需要。
是神決定為要亞當造一個“合適的配偶”(幫助者),意思是一位能與男人相互交往的另一部份、能使男人變得完全的伴侶。“幫助者”一詞是一個好詞,甚至在聖經中提及神時,也用這個詞(見詩33:20)。

2. 雖然神象造人一樣也是用土造出來各樣動物;但是神通過叫人給動物命名來表明人被賜權柄來管理它們,所以動物不能成為人的“合適的另一部份”(配偶)。請注意亞當命名了那些神帶到他面前(2:19)的動物,就象挪亞帶入方舟那些被神引領“到你那裡”(創6:20)的動物一樣。動物可以作人的伴侶,但不能作適合的配偶(2:20)。

3. 因此神主動解決此事,造一合適的伴侶作男人的配偶(助手)好使男人完全(完成、完滿)。(中文版註:“完”=“家”+“二”+“人”,家有二人才算完滿。)雖然男人和女人有同等價值,但功能角色有所不同──男人應該是領導者,供應者和保護者;而女人應是男人的助手(伴侶和配偶)。丈夫應是富於愛心的領導人和富於自我犧牲精神的僕人;而妻子應是順服的支持者和體恤的伴侶(弗5:18-33)。根據聖經,妻子順服丈夫與地位和價值毫無聯繫,而完全是體現出神所設計的不同功能角色,為使每個人都得到滿足感和活得有效率、有成果(見林前11:2-12;提前2:9-15;弗5:22-23;西3:18-19;彼前3:1-7)。

4. 神使亞當沉睡,由男人(ish)造女人(ishshah)。夏娃由亞當身上的一條肋骨(或一邊、一旁)造成,然後神“領她到那人跟前”。由男人身體的一旁的肋骨(2:21-22)所造強調了女人是男人的伴侶(肩並肩),以及兩人具有同等價值的觀念。

5. 亞當醒來時,在讚嘆之餘,他稱她為女人,因為她由他而出,是他的組成部份,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2:23)。(中文版註:“肉”=“內”+“人”,妻子是“內人”,是男人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

神對婚姻的完美計劃(2:23-25):6. 請牢記神造女人是為給男人一個配偶、伴侶和助手,並是神把她帶到男人面前(2:22)。這裡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神對婚姻的本意是:一夫一妻、至死不分;即婚姻是異性結合、永久到底、一夫一妻、和潔淨神聖的,因為這是神設立的。婚姻的神聖不可侵犯性清楚體現在整本聖經中(如:瑪2:141-16);它也是耶和華與以色列、基督與教會的屬靈關係的現世類比。聖經也同樣清楚地表明基督和保羅都曾肯定婚姻的重要性、神聖性、和永久性(見太19:1-12及林前7)。聖經中關於靈性和肉體兩方面的婚姻的基本概念總是包括以下幾點:

1) 神聖 (神所立的關係,人不能終結)
2) 誓約 (一生的、到死才止的委身、交託)
3) 伴侶 (交通;共度時光;共同的興趣與活動)
4) 交流 (親密的聯合與相交,“合而為一”)

符合聖經的婚姻可以這樣來定義:婚姻是一個神聖的、終生的、委身的誓約,為的是互為伴侶,與另一個象自己一樣並不完全的人保持交通,互相為着對方的最好的利益而活。

7. “因此”(2:24)意味着一男一女應在婚姻中,也僅在婚姻中合而為一,即“二人成為一體”,這不只是肉體的聯合,而是包括情感和靈性的聯合,後二者應該是在肉體聯合之前。性的親密與結合應該是對情感和靈性結合的慶祝。注意,真正符合聖經的婚姻必須滿足三個基本要素,它們是:1) 離開──雙方都必須“離開”各自的家庭單位(父母),
結合組成一個新的、獨立的、有自主權的家庭單位;包括切斷與先前家庭在情感、財政、和安全感方面的依賴性。一旦結婚了,妻子的頭(權威人物,領袖)就不再是她的父親(和/或母親),而將是她的丈夫。婚姻中雙方的任何一方如果繼續過份依賴原來的家庭,對新家庭將起不可估量的破壞作用。每個家庭應當放走自己的孩子,並要尊重新家庭的完整和自主權。2) 聯合──這是指丈夫與妻子之間的永久“連接”,一種恆久的關係,不容任何人或事物插足於兩人之間。婚姻的長久性是靠彼此的委身、交託、信靠,而不是“情感之愛”(伯38:38);它包括要無條件地接受對方的一切一切,包括不完全之處(任何缺點)。3) 交結──是指一男一女在靈性、情感和肉體(性關係)等方面“成為一體”,雙方要親密地結合為一(合一不等於變成同樣的),這來自團契、交流和互為伴侶。

這裡所描繪的是神對婚姻的完美計劃,本意是純潔無暇的──男女二人赤身露體,卻並不感到任何羞恥。這意味着一種天真無邪、互相接受、不怕被人操縱和利用的狀態。“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19:6)位格上的平等,相互間的合一、以及執行出神所設立的
不同功能角色(順服),這三樣應當在婚姻中據體表現出來,就象一面鏡子,反映出神在自己的三位一體之內的關係。唯願如此!然而,在這完美的圖畫中,罪即將來臨,玷污在人裡面的神形像,給人帶來嚴重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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