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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查經(創3:1-7)
送交者: 喜來登 2003年05月27日09:13:5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05/21/03

(創3:1-7)經節:

3:1
[hgb] 耶和華 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 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
[lzz] 但是永恆主上帝所造的,田野一切的活物惟有蛇最更狡猾。蛇對女人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上帝真地說過你們都不可吃麼?」
[kjv] Now the serpent was more subtil than any beast of the field which the LORD God had made. And he said unto the woman, Yea, hath God said, Ye shall not eat of every tree of the garden?
[bbe] Now the snake was wiser than any beast of the field which the Lord God had made. And he said to the woman, Has God truly said that you may not take of the fruit of any tree in the garden?

3:2
[hgb] 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
[lzz] 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都可以吃;
[kjv] And the woman said unto the serpent, We may eat of the fruit of the trees of the garden:
[bbe] And the woman said, We may take of the fruit of the trees in the garden:

3:3
[hgb] 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 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
[lzz] 惟獨園子當中那棵樹的果子,上帝卻真地說過∶『不可以吃,也不可摸,免得死亡。』」
[kjv] But of the fruit of the tree which is in the midst of the garden, God hath said, Ye shall not eat of it, neither shall ye touch it, lest ye die.
[bbe] But of the fruit of the tree in the middle of the garden, God has said, If you take of it or put your hands on it, death will come to you.

3:4
[hgb] 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
[lzz] 蛇對女人說∶「你一定不會死∶
[kjv] And the serpent said unto the woman, Ye shall not surely die:
[bbe] And the snake said, Death will not certainly come to you:

3:5
[hgb] 因為 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 神能知道善惡。
[lzz] 因為上帝知道你們吃的日子、你們的眼睛就開朗,你們就像上帝一樣,曉得分別善惡(或譯∶好壞)。」
[kjv] For God doth know that in the day ye eat thereof, then your eyes shall be opened, and ye shall be as gods, knowing good and evil.
[bbe] For God sees that on the day when you take of its fruit, your eyes will be open, and you will be as gods, having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

3:6
[hgb]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
[lzz]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做食品似乎好吃,又悅人眼目,而且可喜愛、能使人有智慧,就摘取那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一齊吃,她丈夫也吃了。
[kjv] And when the woman saw that the tree was good for food, and that it was pleasant to the eyes, and a tree to be desired to make one wise, she took of the fruit thereof, and did eat, and gave also unto her husband with her; and he did eat.
[bbe] And when the woman saw that the tree was good for food, and a delight to the eyes, and to be desired to make one wise, she took of its fruit, and gave it to her husband.

3:7
[hgb] 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
[lzz] 二人的眼睛就開朗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縫了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作圍裙。
[kjv] And the eyes of them both were opened, and they knew that they were naked; and they sewed fig leaves together, and made themselves aprons.
[bbe] And their eyes were open and they were conscious that they had no clothing and they made themselves coats of leaves stitched toge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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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Candle: ZT 聖經靈修版 :

撒但,悖逆而墮落的天使,我要如何面對它?
3:1 撒但本來是天使,因悖逆神而被逐出天堂,卻偽裝成狡猾的蛇來引誘夏娃。它既是受造之物,能力就是有限的。雖然它引誘人偏離神,卻不會得到最後勝利。神說撒但將要被女人的後裔──彌賽亞擊敗(3:14-15)。

撒但為何要試探我?要抵擋試探,我該……
3:1-6 撒但為甚麼要試探我們?撒但試探人,是要使人向它屈服,不按神的旨意生活。它成功地引誘夏娃犯罪,從此它不停地引誘人犯罪。它甚至試探耶穌(參太4:11),但是耶穌並沒有犯罪。我們怎樣才能抵擋試探呢?首先我們要知道,受試探並不是罪,除非我們在試探中屈服,才是犯罪。抵擋試探必須(1)求神賜我們力量,(2)避開試探,(3)當我們明知是錯事時,就要拒絕。沒有在試探中屈服的人是有福的,主必賞賜祝福他們(參雅1:12)。

只專注一己所無的,而看不見自己所有的──會帶來甚麼危機?
3:1-6 那蛇就是撒但,它引誘夏娃懷疑神的美善。它暗指神是嚴厲、吝嗇、自私的,不讓夏娃擁有分別善惡的能力。撒但使夏娃忘記神所賜給她的一切,而把焦點集中在她所沒有的一件東西上。當我們不去細想神賜給我們的無數福分,而只在那些沒有得到的幾件事上鑽來鑽去時,我們也會陷入苦惱之中。當你為自己缺少甚麼東西而垂頭喪氣時,就該想想你所擁有的一切並感謝神,這樣你的疑慮就不會使你犯罪了。

“自由主義”與真正的自由是兩樣不同的東西,我到底要哪樣?
3:5 亞當夏娃為得到分別善惡的能力而犯罪,且付出慘痛的代價。有時我們會有錯覺,以為自由就是“想做就去做”,但神說真正的自由是由順服和自律而來。他約束我們是為我們好,使我們不至作惡。我們有自由走在風馳電掣的車輛前面,但是我們不必等到被車子撞倒了,才知道這樣做是愚蠢的。不要聽從撒但的引誘,我們不必以作惡來獲得更多的經驗,來認識人生。

追求屬靈成長是好的,只是我在跟隨神,還是在追求像神般的權力?
3:5 撒但利用正確的動機──“你們便如神”來引誘夏娃。夏娃希望像神並沒有錯,這是人類最高的目標,我們本應當這樣做。但撒但誤導夏娃不按正途來達到這目標,叫她藐視神的權威、取代神的地位、自己來決定甚麼對自己最好。其實撒但乃是叫她作自己的神。
  要像神並不是成為神,而是反映出神的性情和承認他在我們生命中的主權。我們也像夏娃一樣,常常抱有理想的目標,卻用錯誤的方式去達到。就像政治家為要當選而賄賂選民一樣,一旦他這樣做,服務百姓就不再是他最高的目標了。
  自高自大會叫人背叛神。當我們因自己的計劃而離開神,我們就是把自己放在神之上,這正是撒但的心願。

夏娃的經歷說明美好的事與正確的事並無必然的關係,那麼,我可以做甚麼來避免犯錯誤?
3:6 撒但想使夏娃以為罪是好的、令人喜悅的、令人愛慕的事。能分別善惡似乎對她無害。人常常選擇錯事,因為他們相信那些事是好的,最低限度對他們無害。罪惡並不常常以醜惡姿態出現,那些令人喜悅的罪最防不勝防。要當心令我們著迷的試探,我們不能每次都防止試探出現,但總有一條出路讓我們可以避開(參林前10:13)。神的話和屬神的人都能幫助我們去抵擋試探。

我怎樣避免踏出犯罪的第一步?
3:6-7 請注意夏娃的動作:她看見、摘下、吃了,又遞給她的丈夫。試探開始時我們往往只是想看看而已,卻不知道這已踏出犯罪的第一步,繼而陷入試探的掙扎中。按保羅的忠告,逃避少年人的私慾(參提後2:22),我們就能勝過試探。

罪最大的危機性是叫我們輕視它的危險性,我可掌握其中真義?
3:6-7 犯罪的影響是會散播出去的。夏娃犯罪後,亞當也跟著犯罪。我們犯了錯,為了減輕自己的罪咎感,常常會叫別人一同犯罪。罪惡就好像倒在河裡的毒物一樣,轉瞬間就流淌開去。儘快向神承認自己的罪並悔改,切勿用我們的罪去污染周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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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le:ZT 丹尼斯-莫克: 系統查經

C. 誘惑與墮落(3:1-7)

介紹
完美的伊甸園來了一個入侵者,一個仇敵(撒旦),他的目的是為高舉自己,使自己高於神;他想通過破壞神的造物的道德純潔性來羞辱神。如果撒旦使得神的最佳創造拜他(撒旦),而不是敬拜神,那麼他就“贏”了。

觀察與評論:

誘惑與墮落(3:1-7)
撒旦
1. 在查考罪的本性和試探本身之前,有必要明白人類(和神的)大仇敵--撒旦的本性。
撒旦是墮落的天使,是曾帶領三分之一的天使反叛神的首領,他們被神趕出,從天上墜落。撒旦及其使者(墮落的天使)的最終結局是十分明確的--硫磺火湖(見太25:4
和啟20:10)。救恩不會臨到這些墮落的天使(見來1:13,14)。在聖經中有幾處提到撒旦的墮落(賽14:12-19;結28:11-19;路10:18;啟12:3-12)。我們不清楚天使何時被造,但很可能是創1:1所說創造天的一部份,或者更早(中文版註:或者在第四天開始,見第一課對1:1-2的觀察與評註)。清楚的是,到3:1節時已經發生了天使的墮落。因此人的墮落是第二個墮落,而不是第一次的。撒旦不是一個“它”,而是一個受造的生命。推翻神和在神的造物中羞辱神是他不懈的企圖(見伯1-2章)。“撒旦”意為“控告者”;“魔鬼”意為“仇敵”(亞3:1-2;彼前5:8;啟12:10)。聖經中還有一些其他稱號,都生動描畫了撒旦的本性和目的。蛇 創3:1大龍 啟12:9古蛇 啟12:9控告弟兄的 啟12:10彼列 林後6:15別西卜 太12:24這世界的神 林後4:4誘惑人的 帖前3:5魔鬼 弗4:27惡者 弗6:16空中掌權者的首領 弗2:2光明的天使 林後11:14說謊之人的父 約8:44殺人的 約8:44撒旦是一個已經被打敗的敵手(約12:31,16:11;來2:14-15),然而神把執行對撒旦的審判按神的計劃推遲到千禧年國度之後(啟20:1-10)。同時,雖然他看起來控制世界,實際上他是神手中的工具(見伯1-2;啟9:3-5)。基督徒能抵擋撒旦,只需通過順服神、和憑信心倚靠神的大能抵擋魔鬼(見約壹4:4;彼前5:8-9;雅4:7)。撒旦的最大伎倆就是假控告和欺哄。而罪的主要特點也是欺哄--它不是它看起來象的東西;它亂給無法實現的應許--長久的快樂和滿足。


2. 不但了解仇敵撒旦是十分有益的,明白罪的本性也是很必要的(參見詩51)。罪是什麼?

罪是:1)錯失靶心(生命未達到神所設定的目的)2)獨立於神、不倚靠神3)違背(冒犯)神的律法4)破壞和偏離神的聖潔品格和標準5)道德敗壞、卑劣6)虧缺了神的榮耀
7)反叛、背逆神8)不遵行、違背神的話

罪是什麼?罪包括所有以上一切、還有更多(例如,“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14:23;“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罪惡之根是驕傲--
高舉自己過於神。如創3所描述的,罪的本質是“向神宣告獨立”。罪是人企圖作自己的神(正如撒旦的企圖一樣)。罪的欺哄的本性使得那個提議貌似合理;我們必須認清罪的
後果(死亡和敗壞),並且明白唯有耶和華才是唯一真神,才能揭露它。

惡的根源(罪)
3. 全然完美、良善的神怎麼可能會創造象罪這樣邪惡的東西呢?這是長久以來哲學上的疑問。以下至少列舉了部份答案:a. 神沒有創造罪,因為它不是一個“受造物”,而只是良
善的缺乏。正如疾病本身不是什麼事物,而是缺乏健康,而健康是正常的狀態。因此,罪是良善的扭曲或匱乏。b. 罪的根源在於人的自由意志。為使順服神有意義,人必須有“自由”來選擇是順服還是背逆,以便看出他的忠心是否屬於心甘情願。因此,人與生俱來就具有背逆神(即:犯罪)的能力。c. 人犯罪的行為激活了向神說不的天性,使之成為人的主要性情或傾向,即罪性。亞當的每個後裔都具有罪性。罪從一人的悖逆的行為入了世界(見羅5:12)。d. 世上所有邪惡、苦難、疾病、自然災害等都是罪的後果和神對罪審判的結果--神的咒詛。我們生活在一個受咒詛的世界,這世界正處在被救贖的過程中。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對付了這咒詛,但整個罪的影響要到永恆態的時候才能被完全清除(見啟21:4,22:3)。

誘惑與墮落(3:1-7)
4. 我們不清楚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生活了多久之後才墮落,或
許長到充份地享受伊甸園的一切並與神相交(參3:8)。這裡所說的墮落不是比喻或寓意的,而是真實的歷史事件,涉及真實的歷史人物亞當和夏娃(聖經預設他們的實際存在,
並聲稱支持他們每個人的歷史真實性--羅5:12,林前15:22;提前2:13-15;林後11:3)。

5. 我們不清楚撒旦是裝扮成蛇的外表,還是實際上是一條蛇,或是利用(附身於)一條蛇來作為引誘夏娃的手段。“蛇”這個詞的意思是光亮、直立的生物。也許在罪尚未進入世界以先,蛇本來會說話,而且並不在地上爬行。很明顯,夏娃神態自若地面對蛇,並不驚奇與蛇對話。蛇是狡猾的(詭詐而聰明)。這裡翻譯成“狡猾”的詞與2:25中譯為“赤身露體”的詞有關係。亞當和夏娃在當時對罪的認識仍屬於“天真”或“幼稚”的層次,尚不能區分善惡,而撒旦已對此爐火純青,輕而易舉地欺騙了他們。

6. 請注意撒旦和夏娃只提到神(伊羅欣),而不是主(耶和華)。許多人信“神”,卻不讓他作他們個人立約的神(3:1)。

7. 撒旦的攻擊是通過對神的話提出質疑。“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 撒旦試圖使人懷疑神的話中是否有智慧,並且指責神的美善為不實。實際上神並沒有說過撒旦所建議人來反對的話。從一開始,撒旦就試圖引誘夏娃,讓她認為神的話不對或不好;至今依然使用同樣的伎倆。

8. 夏娃應該,或者直接從神那裡,或者間接通過亞當,已經聽到過她有自由--可以選擇吃各樣樹上的果子,還有那一個禁令(見2:16-17)。但是她又自發加上了一條禁令:“不
可摸”那樹;這一點也許很重要,也許不是。或許亞當和夏娃都認定聰明之舉是乾脆不要摸這棵樹,以免受試探。無論如何,夏娃對神的命令和犯罪的後果在腦子裡清清楚楚。

**中文版註:夏娃對神的禁令加以發揮,添加上神沒有禁止的東西,實際上是給魔鬼留了地步。當撒旦向她自己添上的律法重擔挑戰時,她大著膽子違背之,碰了那顆樹,然而沒有看到可見的後果。這就讓她以為可以違背神的話而沒有後果(她實際上沒有違背神的話,而只違背了自己的話),這鼓勵了她在撒旦挑戰神的真正的命令時敢再走下一步。當她吃了果子時,才真正違背神的命令,後果立即臨到(屬靈的死,神在他的恩典中延遲了執行肉體的死和永恆的死),但是後悔已晚。所以對神的話語和命令,最好是一是一、二
是二,既不要減少、也不要加添。**

9. 作為謊言之父,撒旦直截了當地控告神說謊--夏娃,你並不是真的相信神的話吧,是不是?“你們不一定死。”千萬不要混淆了這個永恆的對比:神說:“你必定死”(2:17)
撒旦說:“你不一定死”(3:4)歷世歷代以來,這個試驗都是一樣的--是相信神還是相信撒旦--其中只有一個(是神)在講終極的(完全的)真理。

10. 撒旦的解釋是蠱惑人的,是典型的半真半假的話。確實吃了果子(背逆神)會使人眼睛明亮,能(經驗性地)知道善惡的區別,但是他們絕不會變得“象神”,那位獨一、真實、聖潔的神--上帝,而僅僅是象自己,作自己的“小神”。夏娃不知道:神是唯一可以處理善惡,而不受惡的影響的。她應該將此事交託給神,靠神的引導和指示,而不是在沒有神的智慧、全知和聖潔的情況下,自己設法去分辨(經歷)善惡的區別。

11. 創3:6是一節重要經文。首先,回到2:9,可以看到神造各樣的(除了這兩顆特別的樹以外的)樹,都是“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分別善惡的樹”看似其它眾樹,實質卻不同。夏娃在此是受騙了。

**中文版註:中國字“禁”=“木”+“木”+“示”(神字邊),表示神向人表示有兩棵特別的樹,關於它們有一個禁令;中國字“婪”=“木”+“木”+“女”,表示是女人首先因為貪婪(想作神)而吃了那兩棵特別的樹之一上面的禁果,從而犯了罪。**

此處概括了我們常陷入的三種誘惑,與耶穌在曠野所受的三種試探相同(見路4:1-13),約翰在約壹2:16總結為:
肉體的情慾(“好作食物”) --身體
眼目的情慾(“悅人眼目”) --情感,意志
今生的驕傲(“能使人智慧”)--思想
能夠分辨我們所遇的誘惑的類別是很有幫助的--因為耶穌已經歷並且勝過了各項(見林前10:11-13;來4:15-16)。耶穌昔日用來戰勝試探的法寶我們今天都有--神的話語
(真道)和聖靈的能力。

12. 這場爭戰輸贏的關鍵在於人的思想意念(見雅1:13-16中試探、私慾、罪和死的循環;又見林後10:3-5)。可以說一旦夏娃的思想意念達到私慾(貪戀、覬覦--見出20:17)的地步,其不可避免的結果就是把禁果拿來吃掉。

13. 我們也當注意,夏娃使亞當涉入了自己的罪,而亞當與夏娃一樣,也沒有聽從神的命令。亞當比夏娃更清楚神的命令,卻使自己屈從於他人的壓力和勸說之中。在神面前,是亞當要對這罪承擔責任(提前2:14;羅5:12)。

14. 不幸的後果立刻顯明了。如撒旦所說,“他們的眼睛明亮了”,但是他們沒有變得象神,因為罪疚感充滿了他們,他們意識到自己的“赤身露體”,並試圖遮蓋自己的罪和羞辱。他們之間的關係以及他們和神的關係疏遠了(見3:8)。原先的那種“未證實的天真無邪”沒有了,人裡面的神的聖潔形像被破壞了。那些曾經是美麗、公開又純潔的東西如今變成了醜惡、需要被遮蓋的東西,也就是說:被罪給糟蹋了。

**中文版註:“裸”=“衣”+“果”,人吃了果子,就需要穿衣服,這種狀態就成為“赤裸”。**

罪的全部結果很快就會被宣告。神總是在講真理,撒旦總是在撒謊。我們何時才能真正明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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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le:ZT 罪的黑暗世界(http://cclw.net/gospel/asking/biblestudy/index.htm)

創世記三章一至七節

1 耶和華上帝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上帝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2 。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3 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上帝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4 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5 因為上帝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6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大,她丈夫也吃了。7 他們一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

第三章的故事在布局中是屬於第二幕,說到上帝如何處置當男人與女人違背了在園中生活的條件時,所產生的後果。

不過,為要獲得故事更深的意義,需要把事件的次序轉過頭來。在這層面,第三章所描述的並非在遠古歷史中所發生在我們始祖和他妻子身上的事,而是現時全人燈所處的境地。他們之所以在那處境之中,乃是因為他們天天背逆上帝,因為那進到更豐盛和更充實生活去的門,在他們面前砰然關上了。在人類的現實生活中,樂園並非在悖逆之前,而是在順服之後。這是一件時時向他們招手的事,只要他們肯除掉聖經所稱為罪的,上帝一定會熱烈歡迎他們的。

(一)

在這一件事中,蛇在那兒出場呢?我們在它末開始說話之前,所知道的只是它比上帝所造田野一切活物更狡猾。這當然是想像;但是我們現在已經確實知道——故不要因此便輕看它。動物只在寓言中說話,但是寓言包含許冬智慧。這些寓言通常是對人性的奇妙和弱點作誇大的評論。棲息其間的狐狸、狼、獅與雞,它們代表我們很容易的品恪典型——狡猾、魯莽、易欺等等。這裡有一個中世紀典型的猶太寓言,題目是論作學者的好處。我所以選它,不但因為它像其他許多寓言那樣有趣,也因為它與這注釋所正要說明的一些內容相近。

一隻狐狸向一棵樹上望去,看見只公雞坐在最高的一條枝子上。這公雞在它看來蠻好,因為它餓了。它出盡百般詭計叫它下來,可是那聰明的老公雞卻只是傲慢地瞪着它。

『蠢笨的公雞,』狐狸開玩笑地說:『說真的,你沒有理由怕我。你不知道鳥和獸不必再打架了嗎。你沒有聽說彌賽亞將要來臨嗎?如果你像我那樣,是一個他勒目(Talmud)的學者,你一定知道先知以賽亞書曾經說過,「當彌賽亞降臨時,羊羔與狐狸與公雞同臥,永遠和平了」』。

當它站在那裡,正美妙地說着的時候,聽到獵狗嗥叫。那狐狸開始恐懼戰兢了。

『蠢笨的狐狸啊!』公雞在樹上愉快地發言說:『你沒有害怕的理由,因為你是他勒目學者,而且知道以賽亞書所說的話。」

『對啊,我知道先知以賽亞書說的話啊,』狐狸邊溜到矮樹中去,一邊在喊叫,『苦在狗兒不知道!』(引自歐斯白氏的猶太民俗寶庫)

我們聽到這樣的寓言時,我們微笑點頭。聖經時代的希伯來人,為什麼不可以也有他們的寓言呢?並且當蛇在這故事中出場的時候,令他們微笑點頭呢?這故事不只是個寓言,它是在運用了寓言的技巧,對聽眾進行教育。許多寓言事實上試探的場景都像它所描述的。人類心中思想的事具體化了,而且把它分配在若干角色當中。在寓言裡通常全是動物,有時是花草樹木;在本故事的場景中則是一條蛇,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蛇之所以被選來扮演這個角色,是它正如狐狸一樣,普遍相信它有狡猾的性質,而且卑鄙奸險。

(二)

這故事的場景充滿心理的活動和諷刺。

作為前章由那人命名的一種動物,蛇在想像中是對當地發生的事熟悉的。它並沒有直接接近故事的男主人,而是先向女主人交談,透過他的下屬去纏住他。按着它荒謬地誇張上帝關於吃禁果中的話,對女人暗示,每一棵樹的果子都禁止他們吃。女人起初為上帝辯護,說她沒有這樣吩咐;只有園中間的那棵樹才是越限的。如果我們吃它的果子,甚至摸它,我們便要死。但是她誇張了上帝的話,她加了『也不可摸』,表現出對禁令是多麼的激憤,這也給了那試探者一個方便。

蛇的次一句話所表示的!正如我們剛才所引述的寓言中他勒目學者的狐狸。禁樹的名字男人和女人都知道,但他們好像不知道它所指的實際意思。他們不一定死,但會變得像天使般能知善惡,富於智謀(依廿二節看來,我們應把伊羅欣,欽定本譯作『天使』或者『象神』放進第五節;參看一章廿六至卅一節的注釋),這種說法事實上比上帝的禁令更為真切,更有希望。這不正擊中當時女人自我滿足的內心,與試探的目標相一致嗎?總之,那女人是絕望地被勾住了。

她用天真的眼睛看那樹上的果子,多好看、好吃;變得有智慧,多快活呢!整個情緒的全景在我們面前展開了,從粗糙的官能反應,經過美化,而至傲慢的唯智至上。就是約翰壹書二章十六節(記着這段經文嗎?)所稱為『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女人以為蛇必然是對的,聽從試探,吃了果子,而且帶些給她丈夫。他一下子便認同她所作的(他不會不懷疑的,因為他不是那園丁嗎?)也吃了。他們發現——這也是當人屈服於試探時,通常發生的情形——禁果並非如以前那樣甜美。

(三)

這犯罪的場面,我們幾乎未加注意時,便真像大白了。無須逐個指責應負的罪咎。蛇是試探者,而女人與男人則是罪人。並非女人比男人更為有罪;而是二者共同負責。在我們每一個人的心裡也是這樣進行。

那麼,罪首先便是背逆上帝,就是作它不想我們作的;罪也是我們不作她想我們作的。而它又是不安份,不滿足於他所給我們的。罪又是自欺:當我們只有順服它才能自由時,卻去渴求虛妄的自由。罪又是驕傲,就是以為我們比她更能處理我們的事務。總之,它是背逆,它是強奪上帝的地位,而又將他趕出我們的生命之外。

我們可能對第一節想像蛇會說話,發出微笑;或者像希伯來人那樣,我們也可能愉快地接受此事實;或者以現代驕傲的態度去對待,則我們可能不愉快地以為它不知應否放在聖經里。但是到了第六節,只要我們有感情或感覺,人類的困境的可怖便會追上我們。這場面並非關係他人,乃是關係我們。遠過於被逐出上帝的園子之外,我們簡直應被拒於千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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