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也許我不是上帝預先揀選的? |
送交者: 雅1 2010年07月06日09:25:1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njhuar3(Following @njhuar via Twitter) 1、有人問我:信耶穌就是為了永生麼?求永生,不就是貪生怕死嘛 (很多人傳教鼓吹永生不死,的確也吸引了很多文化不高的人信教;但是對於許多“文化高”、“捨身取義,視死如歸”、“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的人就不堪了) 2、我們知道在世界未有之前,上帝就已經揀選了屬於他的子民,那麼會不會有人根本就不是上帝預先揀選的人呢?是不是有人甚至有“信徒”,根本就不是屬於耶穌的羊呢?即使他想信主也枉然? (既然有預定揀選論,那麼神愛世人,也只是愛部分人了?會不會註定有部分未被揀選的人,任你是否打算信主,也永遠將沉淪於地獄?)
星星點燈 所以,神主權的揀選,是無可推諉的。 雅億 聖經事實: 叫人無可推諉的是人拒絕,而不是神挑選! 聖經事實“人沒有聽見麼.誠然聽見了” 你信哪個? 10:13 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耶穌是神,凡是信只有神能免除自己的罪給自己出死入生的路的,就得救了。 耶穌前的人,有2類, 一類是外幫人--我們的祖先--主給了良心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地是非標準,他們不清楚有個耶穌道成肉身怎樣為普天下的人獻了贖祭來救,但他們只要知道自己達不到的良心要求,只要求告神-主名--換句話說,他們信耶穌是信耶穌的內涵-意思就是信只有神能免除自己的罪給自己出死入生的路的--這樣的信耶穌的內涵就是信靠耶穌了。 我們的祖先,在“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知道信耶穌的內涵--用主刻在世人的良心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地是非標準判斷自己達不到的良心要求,只要求告神幫自己免除自己的達不到。但他們估計多半認為自己還可以,而拒絕求告主名,他們當然有拒絕恩典的機會。 然而, 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有實體有聖經的人,如果拒絕,那日所受的,比祖先要恐怖多了,所謂耶穌家鄉的人看了那麼多還拒絕,那日所多碼所受的要比他們還好些! 神不偏袒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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