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與人----讀加爾文《基督教要義》(4)
范學德
四、唯獨敬拜上帝
加爾文認為,上帝有兩種屬性,偉大和靈性,“他的偉大足以叫我們油然生敬,叫我們因此不至於用感官去測量他;而他的靈性也不容許我們對他有任何屬世的或肉體的臆測。”(第68頁)我們只應單單敬拜上帝。
我們所敬拜的上帝是三位一體的上帝。論到三位一體,加爾文特別強調,他之所以論述這個問題,只是為了對聖經中已經說明了的區別,不應該沉默。只要大家接受這個信仰,相信父,子,聖靈就是一位上帝,雖然子不是父,靈也不是子,他們因彼此有特殊的屬性而彼此不同,他就無需多言。他說,“我們所指的位格,是神的本體中的一種存在,和其他方面是相關聯的,但因有不能互相交換的屬性而與其他兩位不同。”(第74頁)
他非常贊同那先修的貴鈎利的話:“我一想到唯一的上帝,就立即被三位的榮光所照射;同時,我一發現三位,立即回到唯一的上帝。”(第78頁)他又引用奧古斯丁的見解:“這不同的稱呼,使表明彼此相互間的關係,而不是表示實體的不同。實體只有一個。”“就基督的本身而論,他稱為上帝;但就他和父的關係而論,他稱為子。”“就父的本身而論,他稱為上帝;但就他和子的關係而論,他又稱為父。那和子有關係的,是父,而不是子;那和父有關係的,是子,而不是父;他們分開來說,是父與子,其實是同一個上帝。”(第80至81頁)而特士良則說:這三位的區別,不在性質,而在程度;不在本體,而在形式,也不在權能,而在次序。(第86頁)
加爾文如此理解三位的區別:“在動的原則和一切有限的根源,歸之於父;把智慧,忠告與一切運行的調度,歸之於子;把行動的權能和功效,歸之於聖靈。”(第79頁)他引用愛任紐的話說:“那在聖經中絕對和無限地被稱為上帝的,就是唯一真實的上帝;但同時上帝的名是完全歸於基督。”(86)
對於三位一體,加爾文一再強調這是上帝自身的奧秘。對於上帝的本體自身是什麼,我們應保持沉默。他引用奧古斯丁的話說:若追問事物的範圍,超乎了上帝的旨意,便是侵犯上帝。因此,對於那些我們知之無益的事情,我們最好是保持無知。
加爾文嚴厲批判了崇拜天使的錯誤。他認為在教會歷史上,崇拜天使具有悠久的歷史。崇拜天使的人認為,天使是人一切幸福的使者和安排者。但是卻聖經告訴我們:“天使奉派的目的,正是要證明上帝的援助是隨時隨地和我們同在的。除非天使直接領導我們歸向上帝,敬重他,尋求他,並頌揚他為我們唯一的幫助;除非我們把他們當作上帝的助手,而他們所行的一切,沒有不是受上帝所指導的;又除非他們叫我們與基督,就是唯一的中保,相聯接,完全依靠他,信仰他,仰望他,完全以他為滿足,那麼,天使的確能叫我們疏遠了上帝。”(第94至95頁)
加爾文告誡弟兄姐妹:“聖經所教訓我們的關於魔鬼的事,其目的幾乎都是要我們小心防備魔鬼的詭計,叫我們準備強固的武器,足以驅逐這些最頑強的敵人。”(第95頁)魔鬼不論在什麼地方出現,都是上帝和我們的敵人。魔鬼是一切邪惡和不義的創作者,執行者和主要的策劃者。加爾文從上帝的主權出發,特別強調“魔鬼是上帝所造的”。然而,“魔鬼本性上的這一些邪惡,不是由於創造,乃是出於墮落。不論他有什麼邪惡,都是因他自己背叛和墮落而來。”(第97頁)
聖經沒有清楚詳細地告訴我們關於魔鬼墮落的原因,時間,情形和性質,對此,加爾文解釋說,這是因為這些事不論我們是否知道,對我們都沒有什麼價值,我們應當避免討論這些與造就我們的生命無關的事情。“魔鬼在受造之時原是上帝的天使,後來因墮落而敗壞自己,又成為敗壞他人的工具”。只要我們對魔鬼有了這些簡明的認識,那就足夠了。(第98頁)
加爾文說:“正統派的信仰,不承認宇宙間任何事物,在它的本性上是惡毒;人類與魔鬼的邪惡,乃至由邪惡所生的罪,都不是出於本性,乃是由於本性墮落腐化而來;在最初所存在的,沒有一件上帝不顯現他的智慧和公義的。”(第92頁)
雖然我們知道魔鬼的工作就是反抗上帝,但我們必須深信:“魔鬼所要做的,若不按照上帝的旨意,並得到他的應許,就不能做。”(第98頁)因為撒旦在上帝的權能之下,為上帝所支配,而不得不服從上帝。即使他反抗上帝,這個反抗還是以上帝的許可為轉移的。所以,儘管撒旦出於本性的敗壞而促使他儘量反抗上帝,“但上帝既用權能約束他,他就只能執行上帝所許可的事。所以,不論他願意不願意,他總須服從他的創造者的旨意。他的工作,都使上帝驅使他做的”。(第99頁)
在這個美麗的世界中,我們隨時隨地可以看到上帝的工作,凡是我們目光所及,都是上帝的工作。但我們如何才算憑信仰理解了上帝是天地的創造者呢?加爾文認為主要有兩點:第一,思念上帝在他所創造的萬物中所表現榮耀的完全,看到上帝的偉大和權能,並把這個思想徹底地運用到自己的內心中;第二,當我們看到上帝為我們的利益和安全安排了萬物,同時又看到他在我們身上的權能和恩典,就激發我們自己信託他,請求他,讚美他和愛慕他,就相信凡是對我們有益的,我們就絕對不會缺乏。(第100至101頁)
“總括地說,我們每逢稱上帝為天地的創造者時,就應該想到,他對所造的一切萬物的安排,都是在自己的權能支配之下;我們是他的兒女,他會照顧我們,保護我們,還要教養我們,好叫我們知道每一個幸福都是從他而來,使我們常存盼望,深信在與我們幸福有關的事上,他絕不會叫我們有所欠缺,所以我們的希望除他以外,別無所託;我們有所需求的時候,可以向他祈禱,我們不論從哪一方面得着利益,都應當以感恩之心承認那是他所賜予的;我們既得了他這麼大的恩賜,仁愛,和溫情,我們就可以學習以全心去愛他和敬拜他。”(第102頁)
注釋:
(1)《基督教要義》上冊,加爾文 著,徐慶譽 譯,章文新,湯清,許牧世,趙世澤
校訂並修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香港,1996年7版。以下引用本書,只標明頁數。
[信仰網刊 | 第五期 | 200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