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網刊 | 第五期 | 2003年7月]
上帝與人----讀加爾文《基督教要義》5
范學德
五、人是上帝創造的
人具有肉體和靈魂,這是加爾文對人受造的基本看法。在他看來,靈魂是天性中最主要的部分,而他所謂的靈魂,是指那不朽而屬被造的本質,是人最高貴的部分,有時他又稱為靈。
靈魂是超乎世界之外的,它具有對上帝的認識,靈魂是不朽的。“人心的機智能觀察天地,和自然界的奧秘,它的智慧能了解和記憶各時代的事物,能融會一切事物,使它們井井有序,又能由過去推測未來,凡此種種,都足以證明在人心中,必有與肉體判然不同者存在着。”(第104頁)
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創造的。上帝的榮光,雖表現在人的外形上,可是他真正的形象,無疑是在靈魂中。(第106頁)
人的靈魂有兩種功能:理解力與意志:“理解力的任務就是辨別事物,哪一種看來值得採納,哪一種不值得採納。意志的任務就是選擇理解力認為好的,排斥理解力所認為不好的。”(第113頁)
加爾文從靈魂出發,進而討論了上帝創造人時所賦予人的上帝的形象。他認為,形象與樣式這兩個名詞並沒什麼區別,樣式一詞,不過是用來補充說明形象而已。“所謂上帝的形象,是指人性超過所有其他動物的一切其他優點而言。這個名詞。是指亞當在墮落以前所具有的完整品性,這就是說,他有正當的智力,有理性所控制的情感,和其他一切管理得宜的官感,並因天性上所有這些優點,是和他的創造者的優點相類似。雖然神的形象,主要的還是在思想和心靈上,或在靈魂和靈魂的智能上,然而人身無論哪一部分,多少都蒙神的榮光所被。”(第109頁)換句話說,上帝的形象就是“尚未變壞的優美人性”。(第110頁),也就是把人提高到一切動物之上的人獸之別。
但自亞當墮落後,“我們雖然承認他裡面的神的形象沒有完全消滅,但因腐化過甚,所餘下的,也只有可怕的丑相了。所以,我們的拯救和復原的開始,非借重基督不可”,就是要基督按照上帝的形象,再造我們。(第109頁)
在亞當被創造的時候,他有選擇善的自由意志,叫他可以借着自由意志的選擇而獲得永生,“亞當如果自己願意的話,很可能站立得穩,因為他墮落是出於自己的意志;他的意志可左可右,沒有堅忍不拔的精神,所以很容易地就墮落了。他原來有選擇善惡的自由;他的思想和意志,原來都是完全正確的,他的各部官能,都是安排妥當的,聽他命令;直到他將自己破壞後,才把一切優點糟蹋了。”(第114頁)
注釋:
(1)《基督教要義》上冊,加爾文 著,徐慶譽 譯,章文新,湯清,許牧世,趙世澤
校訂並修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香港,1996年7版。以下引用本書,只標明頁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