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懷瑾:論語別裁:顏淵第十二:自知者明 |
送交者: Bach 2003年07月30日13:30:5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子張問明。子曰:浸潤之譖,膚受之訴,不行焉,可謂明也已矣。浸潤之譖,膚受之訴,不行焉,可謂遠也已矣。 子張問什麼是“明”?孔子就答覆他上面的兩句話,這是我們要注意的。尤其是年輕朋友們前途無量,更要注意“浸潤之譖,膚受之訴。”這八個字。將來領導別人,乃至朋友同事之間的相處,是很難避免的。 “浸潤”就是“滲透”手段。“譖”是講人家的壞話。“膚受”就是皮膚表面上的一點點傷害。“訴”是心理上的埋怨、攻擊。“遠”,就遠離錯失了。 我們看歷史上和社會上許多現象,尤其當過主管的,更體會得到,許多人攻擊的手段非常高明。一點一滴的來,有時講一句毫不相干的話,而使人對被攻擊者的印象大大改變。而身受攻擊的人,只覺得好像皮膚上輕輕被抓了一下而已。所以這八個字,特別要注意。自己千萬不要這樣對人,同時自己也不要聽這些小話進來,尤其當長官的,對於這些小話不聽進來,是真正的明白人。但作明白人很難,尤其作主管,容易受蒙蔽,受人的蒙蔽,要“浸潤之譖,膚受之訴。”在你面前行不通,你才是明白人,這是孔子對於“明白人”的定義。做到這一步,才會遠離錯失。至於老子所講的“明白人”又進一步了,老子說:“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能夠知人,能夠了解任何一個人的人,才是有大智慧的人,能夠認識自己的,才是明白人。人都不大了解自己,對別人反而知道得清楚。因此在老子的觀念中,“明白人”並不多。 上面都是講個人“仁”的修養,包括了內在的和外用的,下面又轉了一個氣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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