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墮落與救贖—— 讀加爾文《基督教要義》(19) |
| 送交者: 范學德 2003年08月27日08:56:2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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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最後的復活 信徒的信心與盼望,是向着那‘存在天上的盼望’的。我們的上下左右都為猛烈的試探包圍着,若非拋棄世俗,專心於那距離相當遙遠的天上的永生,我們必將站立不住。只有那慣於不斷地默念永生復活的福氣的人,才能對福音有確切的進步。 (第406頁) 基督的益處只有那些能提高心意,仰望復活的人始能欣賞。所以保羅以下面的標誌來表示信徒的特徵,“他們是天上的國民,並且從那裡仰望救主”(參腓3:20)。無論有什麼災難壓迫着我們,這拯救必將支撐我們,直到救恩的完全達成。(第406至407頁) 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整個福音便是虛妄;若我們只有今世的盼望,就算比眾人都可憐了,而福音的威權,不但將在某一點墮地,而是在一切有關兒子的名份和救恩的成就上,都要失掉意義。雖然許多哲學家承認靈魂不滅,卻很少承認身體復活的。這復活的真理是很難為人的智力所了解的。“為使信心勝過這大障礙,聖經供給了我們兩種幫助:其一是基督的例子,另一是上帝的全能。因之,每逢想到復活這一件事的時候,我們當想到基督,他曾取得了人的性格,同人一樣,在世完成了凡胎俗體的一生,卻得着不朽的生命,現在成為我們將來復活的保證。”在基督復活這面鏡子中,我們看出了復活的一個生動影象,可以叫我們心中有了一個確據。 (第407至408頁) 要證明復活,我們的心必須朝向於上帝的無限權能,如保羅所說:“他要按着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3:21)。這裡所指示我們的乃是一個不可測度的神跡,它的長闊高深,竭盡人的智能,都不能參透,我們若以自然常道來忖測它,那是非常不合理的。我們應當記着,只有那心中充滿欽敬,且能將復活的光榮完全歸於上帝權能的人,才能相信來生的復活。(第411頁) 對於靈魂在今生和來世之間的處境,那過度好奇的追究既是不合理,也是無益的。要追究上帝所容我們知道的事理以外的那些不可知的事情,確屬愚笨和僭妄。聖經上所宣布的只是基督與人同在,接納他們進入樂園,在那裡可享安樂;同時,一切被棄絕的人的靈魂都受應得的刑罰,如斯而已,再沒有多說別的。至於靈魂的住處問題,其追究也是徒然而毫無意義的。讓我們滿足於上帝所指定給我們的範圍吧,就是曉得虔誠人的靈魂在辛勞的爭戰完畢之後,就離世而進入福樂之境,喜樂地靜候那應許的光榮果實,但那最後果效須待救主基督再來時始能成就。 (第415頁) “讓我們記住,那復活的目的乃是永恆的福樂;復活的美妙,縱使盡一切人的語言也不能表達其最微小的一部分。因為,雖然經上明明告訴我們上帝的國是滿有光輝,喜樂,愉快和光榮的,然而這些話的真意義仍然超越乎我們的理解,若在謎中,直待那日到來,他要面對面地將他的榮耀顯現給我們。”“讓我們記着,一切的幸福全都包括在這恩典中了。在我們對這一個默想有了長足進步之後,我們仍將承認我們所能想像到的,若與這莊嚴的奧秘相比較,仍甚卑微。” (第416至417頁) 上帝在分配恩賜給世上的諸聖者時,既不曾叫一切人心中有同等的亮光,所以在天上施賞賜時,也將給予不同等分的光寵。我們若查考聖經,就會知道,聖經不只是對一般信徒作永生的應許,而且是對每一個信徒作特別的應許。 (第418至419頁) 2003.7.8日深夜 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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