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愛人
追求一般恩賜的人很多,追求那更大恩賜的人卻不多。因為別的恩賜
是明顯的、實用的、容易立刻見效的,而那在神眼中看為更大的恩賜卻比
較隱藏,不易立即見效,自己無所得着。保羅叫我們要切切的求,那更大
的恩賜,且把那最妙的道指示我們(林前十二31),那就是愛。他又將愛
和其他的恩賜作了一個對比:「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
沒有愛,我就成了嗚的鑼和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
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
算不得什麼」(林前十三1~2),這不是簡單的方言,也不是普通的知識
和一般的信心,乃是奧秘、偉大、神奇的恩賜,是許多人求之不得的。然
而即或有了這一切,若沒有愛,仍然算不得什麼。
為什麼把愛看得這麼重呢?因為其他的都是外顯的恩賜,有立時看得
見的效果,愛卻是在深處且恆久。別的恩賜有可能被錯用,外顯的恩賜可
能叫人自高,也可能被錯用,但愛卻使人謙卑。沒有別的恩賜會感到手中
無物,沒有愛會感到心中空虛。別的恩賜是你有什麼,愛乃是你是什麼;
別的恩賜可以失去、停止,愛卻永不止息。所以愛是更大、更高的恩賜。
不僅如此,愛也是最妙的道,愛能深入人心,溶化剛硬,除去罪惡;愛能
帶給人喜樂、安慰、幸福,若沒有愛,任何東西都無法滿足人心中的需要。
愛究竟是什麼呢?好像很抽象,看不見,摸不着,但卻是最真實具體
的,它有性格、品德、表現、活動。下面經文給以確切的描述。有一種翻
譯為「愛是忍耐、仁慈的:愛不知道嫉妒和誇耀:愛是沒有威風和不失禮
的;愛從不為自己尋求,從不被激動;愛從不保持人錯誤的記錄;愛從不
因人罪過而歡喜,卻因人良善而快樂;愛總是包容、總是相信、總是盼望、
總是忍耐」(林前十三4~7)。這不是描繪一件東西,乃是描繪一個人,
一個最良善、美麗、真誠、可愛的人,一個毫無自私、與人無爭,滿有同
情、仁慈的人,如果在世界上有許多這樣的人,那是何等令人快樂、欣慰、
甘甜、美妙,一切的嫉妒、爭吵、傲慢、無禮、冷酷、無情、貪圖,都會
顯得那樣的醜陋、卑鄙、羞恥、無地可容,同時會喚醒、提高、影響、改
變人的思想、意念、動機、言行。
只有那位比世人更美,且超萬人之上的耶穌基督(詩四五2,歌五10),
來到世界,居住在人間。我們要求的就是這從神而來的愛(約壹四7~8),
能夠像那位滿有愛心的主。「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
神也住在他裡面。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
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約壹四16~17),
我們追求愛,就是追求神自己,難道這不比其他恩賜更高、更大、更妙麼!
七、愛神
如果我們樣樣都有,唯一缺少愛神的心,這就是不夠。神對以色列人
有此要求,對新約信徒也不例外。主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
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申六5;太廿二37~38),
但是許多信徒卻沒有遵守這一條最大的誡命,甚至沒有注意或想到去遵行。
他們所愛的是自己、家人、親友和自己的名利、地位、事業,至於愛神,
不能說完全沒有,只是距離神的標準—盡心、盡性、盡意還太遠;然而這
正是信徒所當追求的,這不是重擔,乃是福分。這並非使信徒為難,乃是
要我們得到喜樂。世上沒有一件事比愛神更為有福、喜樂,這是愛神的人
都有過的信念和經驗。神要求我們愛他,為的是將極大的好處賞賜給屬他
的兒女。
聖經中有許多應許是要賜給愛神的人。如經上所記:「神為愛他的人
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
二9),又說:「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
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麼」(雅二5),又說:「忍受試探的
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
愛他之人的」(雅一12),這是何等寶貴、重大的應許。有一天,我們要
看到國度、冠冕和永遠的榮耀、福分、快樂,都是為着愛神的人預備的,
不愛神的人將要受到無法估計,不可挽救的損失。那一天,有許多人要哀
哭懊悔,乃是為了在世上,沒有愛神、沒有愛那位創造、救贖、看顧、賜
恩給我們一切的神,沒有愛那位最良善、榮美、可愛的神,卻愛了如草木、
糞土的人和物,如夢境、幻影的事,那一天,愛神的人要坦然無懼,歡喜
快樂地來到神面前,親近、敬拜、讚美,並被神永遠、深沉、豐富的愛所
充滿。
愛神不但有來世的應許,也有今生的應許。因為神使萬事都互效力,
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如果有人覺得萬事都與他為難,處處都不
如意,心中一直煩惱、憂愁、懼怕、不安,這都是因為不愛神的緣故。若
愛神,一切的烏雲、濃霧都消散了。我們能在萬事背後,包括各樣令人不
快、失意、痛苦的事,看到那愛我們的神在管理、安排一切,而且是為着
我們的益處。不愛神的人不會感覺到、認識到神的愛。經上說:「因為他
專心愛我,我就要搭救他,因為他知道我的名,我要把他安置在高處。他
若求告我,我就應允他,他在急難中,我要與他同在,我要搭救他,使他
尊貴;我要使他足享長壽,將我的救恩顯明給他」(詩九一14~16)。大
衛從心裡說:「耶和華,我的力量阿,我愛你」(詩十八1),願愛神的
人如日頭出現,光輝烈烈(出二十6:士五31)。
愛神的人都當恨惡罪惡。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他的愛了(約壹
五3)。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約壹四21)。
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約壹二5)。可見愛神
是有具體內容和表現,愛神和愛主是分不開的(約十四21,23)。但我們
若愛世界,就要失去愛神的心(約壹二15),想同時兼愛是不可能的,不
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太六24)。揀選這一條生與福的路,
愛神,遵行他的道(申卅15~16),盡心、盡性、盡意愛主我們的神,比
什麼都重要,是值得我們付上一切代價去追求的,願主引導我們的心,叫
我們愛神(帖後三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