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愛與人的愛作者:遠志明
「愛」是普世性的體會,每個人都有「愛人」與「被愛」的經驗。不過,世間除了
人的愛之外,還有一種超越的愛,那就是神的愛。然而,人的愛與神的愛有很大的
不同。人的愛有缺陷,神的愛卻完備無比。
人的愛--三個缺陷
1. 有條件
所謂有條件的愛,就是只愛可愛的,不愛不可愛的,更不愛可恨、可惡的。
孔子有句話說:「父為子隱,子為父隱,執在其中。」意思是,父親犯罪兒子幫忙
隱瞞,兒子犯罪父親幫忙隱瞞,此乃深明大義。這就是中國人的愛,它歷來都是有
條件的。「九一一」事件,賓拉登為何要炸美國?因為他愛回教世界!他愛回教世
界有多深,恨美國就多深。
又如,我看金庸的武俠小說時,感覺其中到處充滿仇恨。但有一次我的朋友說,金
庸講的不是仇恨,而是愛。我再仔細一想,果然,每個故事仇殺的背後,都是因愛
而起:你殺了我父親,我就苦修苦練,然後殺你全家,以為是天理得勝、良心得勝。
其實,沒有愛的地方,也就沒有恨;愛不深的地方,恨也不可能深。愛若是刻骨銘
心,一旦失去了,就會導致刻骨銘心的恨。因此,人間哪裡有愛,哪裡就有恨,當
條件變化時,愛就轉化成恨。即使最親近的人,愛也會轉化:小時父母愛孩子,但
長大出現隔閡時,父母會說:「這孩子白養了」,兒女也開始算計:「父母跟着我,
是否會吃虧?」
所以,人間的愛有條件,而一有條件,就會導致「恨」。
2. 無能力
作父母的或許能無條件的愛孩子,但有時卻「愛莫能助」,因為我們是有限的、又
是有罪的。譬如,有的父母教養孩子沒有智慧,溺愛他們,結果便把孩子愛壞了,
變成可恨的孩子。
而最明顯的則是,愛在死亡面前毫無能力。我們都盼望所愛的人不死,但每個人都
會死。從古至今,生離死別成了每個故事裡最驚天動地的情節。最動人的愛情小說,
往往是用死來反映出愛的強烈。
我希望所愛的人永遠與我同在,可如果不幸或不得已而分離了、永訣了,那種刻骨
銘心的傷痛,導致無比的遺憾。於是人世間一代又一代、父母與兒女、夫與妻、男
與女之間,處處充滿了遺憾,因為我們的愛缺乏能力。
3. 為自己
人的愛根本的標記乃是「以自我為中心」:看見美人,我覺得很舒服;愛所戀慕的
對象,我感到很快樂。至於那些不可愛的人,則會讓我們覺得不愉快,不想理會,
自然也不會去愛了。審美原是好的,但以自我為中心的愛,讓人想要獨占,成為自
己的享受。這種行為反應雖然純粹是感覺的問題,並不關乎利益,卻會導致犯罪、
爭奪:「江山多為美人折」、「英雄難過美人關」。由此可以看出,自我為中心的
愛是多麼可怕。
人間的愛原本是美好的。我們都曾被人愛,也都去愛過人。從人而得的愛有時成為
我們活着的動力。可惜,以上三點使人之愛成為美中不足的愛,使美好變成遺憾、
抱怨、甚至仇恨。然而,有一位愛世人的神,他的愛卻正好相反。
神的愛--無條件
1. 聖經對愛的詮釋
聖經說,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5),
顯出他的愛何等寬闊、豐富、完備。聖經又說,神就是愛,愛是神的最高原則。耶
穌曾說明,律法的總綱就是愛,「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
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太二十二37~39)所謂最高原則就是,所有一切都必
須放在它的下面,由它來衡量,但人卻不能衡量它。保羅說,若我有天使的語言,
各種恩賜,什麼都有,卻沒有愛,就什麼都不是(參,林前十三1~3)。
耶穌來到世上,把愛解釋透了。他指着大自然、天上的飛鳥、地上的百合花、日頭、
雨水講神的愛。神在造人時,就白白地把陽光、空氣,和水賜給人,任何人都不能
控制這三樣,它們是神的恩典、神的愛。印度詩人泰戈爾說,當你看到一朵花,感
到美時,你應該感謝神,因為這是神的美意。因為花的美,成為你心中的美。這是
神在永恆中所定意的,為在此時此刻賜福你的心靈。
父母生孩子之前,把孩子所需要的東西都預備妥,神創造天地也是如此,神的預備
表明了他對人的深情厚愛。所有一切都不是我們要求的,都是在我們不知道的時候
神就預備妥當的,神的愛是何等偉大。
但人是何等忘恩負義,天天享受神的愛,卻否認神的存在,反而說,一切都是自然
碰撞出來的。且不說現代科學已經證明,宇宙有時間的起點,並不是無限的,只要
想想,如果是隨便的碰撞,哪能將宇宙碰得這麼巧、這麼妙,而在碰撞中產生的人,
還會有智慧、喜歡美、不想死!
2. 耶穌活出神的愛
耶穌活出了神的愛。神不區分好人、歹人,同樣將陽光、空氣和水白白賜給他們,
耶穌對人也是如此。不論我們是否體面、失業與否、多麼自卑,他都愛我們。他以
無條件的愛赦免犯姦淫的婦女,他與罪人稅吏同席吃飯。
耶穌的愛就像父母對子女的愛。如果一位父親有十個孩子,其中有一個墮落,他會
先去尋找拯救那個失喪的孩子。耶穌的心也是如此,他來,是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
(參,太九11~13)。
耶穌在十字架上愛殺害他的人,為他們禱告。他復活之後並沒去報仇,完全不像武
俠小說中的情節。相反的,他似乎把被殺的事情忘了,一次都沒提,反而叫門徒去
傳播神的愛。
文化大革命時,我們批鬥村里兩位老基督徒,從早批到晚,聲嘶力竭,但他們始終
笑咪咪地看着我們,從表情上來看,反而是他們贏了!後來學生把他們反鎖在教室
里,又忘了送飯給他們吃,以致他們活活餓死。文化大革命時,天父藉着好些像這
兩位老人家一樣的基督徒,來愛我們這一代紅衛兵、紅小兵,以致很多人後來成為
神的兒女。
我愛我的女兒,沒有任何條件,只因她是我女兒,我願意用生命來保護她,這是生
命的愛。耶穌的愛也是如此。他給我們的是無條件的大愛。他不像穆罕默德,頒布
許多律法要我們遵守,也不像釋迦摩尼,給我們玄妙的智慧道理。他把他自己的生
命給了我們。
耶穌的一生何其卑微,他生在馬槽,為木匠的兒子,沒有進過學堂,死在十字架上。
然而他為我們死,又為我們復活,將神的生命賜給我們。這是真正的神,他造我們,
知道我們需要生命的愛。無論我愛不愛他,他都愛我。
神的愛--有能力
神的能力足以讓人永遠不死。人生好比走鋼絲,神的能力則像在下面保護的大網;
走鋼絲總有失足掉下來的時候,但神的大網會托住我們。人在臨死之前,肉體毫無
力氣,但靈魂卻非常成熟、活躍,兩者完全不相配。我的奶奶彌留之際,對我說,
她看到了哪些死去的親友,對她說了什麼話。我的哲學導師臨死之前對我說,如果
再能活下去,他不要研究馬列主義了,他要研究生命哲學。這是多麼成熟的靈魂之
聲!「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誠哉斯言。
靈魂與肉體並不成正比。按唯物論,物質決定精神,物質若不行了,精神也就不行
了。事實上,人死的時候,精神不行了,靈魂卻很活躍。「人死如燈滅」的說法毫
無根據,科學並不能證明死後有無靈魂,為什麼我們卻執意相信人沒有靈魂呢?每
一個人對永生都深切的渴慕,而且在瀕臨死亡時,總有一股不甘心死的力量在軀體
中掙扎,這些都指向靈魂的實在。一旦死亡,肉體要入土,靈魂卻要出竅成熟了。
耶穌在世上時,曾經行了許多神跡奇事,醫好了不少人。其實,倘若他是專程來治
病的,還不算合格的醫生,因為他並沒有讓所有的人都得醫治。但是耶穌行神跡,
目的是要顯出神的榮耀,好讓我們相信神而得生命--這生命不是指肉體的生命,而
是那在我們裡面今生發光、來生常存的「永生」。
每當我抬頭,看見滿天星斗,就相信神會為我預備去處。還有什麼比滿天繁星及人
的良心更奧秘?為何人無法泯滅良心?因為神的靈、神的形像在我們心裡。神在我
們身上有徵兆,可惜許多人卻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因着神的愛,耶穌來了,要開
我們的眼睛,並賜給我們能力,讓我們能與神相通,與永恆相通,超越死亡,超越
短暫。因着這樣的愛,我們的人生不致絕望!
神的愛--舍己之愛
人的愛是為自己:我愛你我高興,我愛你我痛快;但神的愛是:我愛你我就不舒服,
我愛你就得流血、流淚。這種「舍己的愛」才是真正的愛。耶穌被釘在十字架時多
麼痛苦,但他因着愛,甘願走上這條不歸路,代替我們承受罪的後果。人間若有這
種愛,家庭將會多麼和睦!
聖經給愛下的定義為: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林前十三4)。這種愛不是被動的、
不得已的忍耐,而是主動的、又充滿恩慈。所以,真正的愛是:你不可愛,但我仍
然愛你;我沒有「想愛」的感覺,但仍然愛你。這時代所講的愛,是按着自己的喜
好、順着熱血澎湃的情慾去愛;但真正的愛卻是在澎湃不起來時,仍然能愛。順着
情慾的愛,收的是敗壞死亡,順着聖靈的大愛,卻能得生命。
現代流行歌曲中所唱的愛,都是有條件、無能力、愛自己的愛。真正的愛卻是犧牲
自己,去愛所應該愛的。真正的愛戰勝罪,真正的愛才能亨通。台灣作家張曉風說:
愛的反義詞是麻木--可惜很多老夫妻都已落入這樣的光景。真正的愛是接納對方,
按他的本相來愛他,並用愛幫助對方戰勝罪惡。神的愛正是如此!
得着神的愛
無條件的愛,用文雅的話講,就是「無緣無故的愛」:無論你如何糟,我都愛你。
按人來說,真難作到,其實我們完全不可能有這樣的愛。但若我們在主里,就不難
了,天天與耶穌在一起,與他交朋友,你我就能改變,裡面能蘊育出他那樣的愛。
朋友,世界上有一個偉大的愛在等着你。然而這愛有個特性,那就是:你必須知道
而且相信,它才屬於你。如果世界上有個人一直愛着你,但你不知道,對你就毫無
用處;然而一旦你知道了,那將對你產生何等巨大的力量。這份愛會像光一樣,照
亮你的生命。耶穌就是如此,他代表天父來到地上,給我們這些渴望愛、卻得不到
愛的人,帶來了神真正的愛。凡是認識他、知道他,而相信他的人,這愛就屬於他
們。
從此,你只要看到陽光、花草,聽見鳥叫、蟲鳴,就會想起神的愛;因着有耶穌作
你知心的朋友,你就能慢慢地活出真愛來。
本文為神州傳播公司總編導遠志明弟兄的布道信息,朱俐姊妹整理,未經講員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