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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認信聖經無誤的意義與當今適切性(林慈信)
送交者: 852 2003年11月14日05:56:5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二、 當今《聖經》觀巡禮

讓我們認清今天不同神學派別對《聖經》所抱之態度:

(一) 字意釋經之基要派 (Literal Interpretation)
他們篤信聖經無誤,並相信《聖經》是逐字默示的(verbal inspiration),也是全部默示的(plenary inspiration)。他們對聖經論本身下了不少詮釋工夫、發展其意義;這些方面我們十分認同和欣賞。不過,其中部分人士的一些宣告被其他福音派人士所拒絕,例如:(一)英文欽定本(King James Version, 1611)乃聖靈所默示的;(二)《聖經》中每一個字都應用字意解經法(literal interpretation)去解釋,不論文體或上下文為何。這部分人士在這些方面的言論,並不代表所有認信聖經無誤者。

(二) 天主教之傳統教導
天主教也教導《聖經》之無謬無誤。不過,他們同時也宣稱教會(大公會議)及教皇之官方教導也具無誤性及絕對權威。巴刻(J. I. Packer)正確地提醒我們,「天主教及東正教在最重要的地方誤解了聖經」(《當代神學辭典》中巴刻撰寫之〈聖經無誤〉一文,頁597)。他提醒得不錯,因這「誤解」乃建立在一個錯誤的「權威觀」上,即:《聖經》與教會有同等的權威管轄信徒之良心(power to bind the conscience)。當前,一部分福音派人士與天主教人士合作,不過兩者之基本信仰根基截然不同,合作只可在社會道德,作先知秉行公義方面(如反對墮胎等),不可在信仰、講壇、聖禮上相交。Promise Keepers(守約者邉櫻┰諉綯e辦的大型聚會,曾邀請天主教的紅衣主教站講臺,這一動向是正統福音派需留意警惕的嚴重妥協。

(三) 自由派(Liberalism)及新正統派 (Neo-Orthodoxy)
十九世紀之自由派,跟著康德(Immanuel Kant),從士來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等思想走,論到基督教信仰之真義時,認為只是人本,不是神本﹔是人的宗教經歷,不是上帝的直接啟示﹔是主觀的,不是客觀的。士來馬赫以來,不少聖經學者及神學家不信《聖經》所記載之超自然事件。包括耶穌基督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祂從死裏復活;亞當乃上帝親自創造的在歷史上存在的一個人等等。很不幸地,今天一部分華人神學家,為了瞭解文化,向文化說話(這也是士來馬赫之原意及動機),十分欣賞、推崇士來馬赫,或不自覺地在思想上成為士來馬赫派人士。查士來馬赫之宇宙觀乃泛神論——上帝與大自然等同。他認為宗教之本質,乃人深深地意識到自己絕對倚靠宇宙中那無限的(consciousness of man’s absolute dependence on the infinite in the universe),這「無限的」可稱為神,也可稱自然,兩者無異。

新正統神學,以巴特(Karl Barth)為代表,受祁克果(Soren Kierkegaard)之影響,強調人宗教經歷之主觀性(subjectivity)。並美其名,稱作「主體性」。巴特認為上帝的話(Word of God)與《聖經》是不同的;前者為人與上帝在時空中之存在相遇,乃是不能被改化為語言、思想系統的。而《聖經》則是上帝的話(啟示)之見證或記錄,是人寫的,有錯誤,不完全。不過當人讀《聖經》時,上帝可能再次與人發生存在的相遇(existential encounter),因此《聖經》在那一刻(只在那一刻)的相遇中又成了(成為)上帝的話。2

把《聖經》與超越經歷的「神的話」分開,聽起來很敬虔;事實上這種手法在聖經論這基礎性的教義上大打折扣。巴特式的聖經觀已被美國一大宗派在1967年寫入其信條(Confession of 1967)中;茲中譯如下:
「上帝之獨一,足夠的啟示乃道成肉身之耶穌基督,上帝的道。聖靈透過《聖經》對耶穌基督作了獨特的、權威性的見證。這見證被接受及被順服為書面的上帝的話。《聖經》不是眾多見證中之一個見證,而是獨一無二之見證。教會已接受了新舊約《聖經》為先知及使徒之見證;在《聖經》裏,教會聽到了上帝的話,而教會的信仰及順服,都由這話培養及管制。」3

這段信仰告白,主要描述了耶穌基督之道成肉身、聖靈對基督的見證、《聖經》被寫成書的事實、及教會順服《聖經》等歷史事實。教會「聽到」在《聖經》「裏」的「上帝的話」。但信條中從不提及《聖經》就是上帝的話,更遑論《聖經》的無誤了(請注意,這段的標題乃是《聖經》 ﹕ “The Bible” ,而不是《聖經》)。這只是對一些事實的鋪陳,等於沒有宣告任何聖經論的信仰!這種信條,可令完全不接納《聖經》權威的激烈派,及新正統派人士,及不明事理的「好意、樂觀」的福音派人士,都同時接納。今天不少神學家的著作,就是朝著這方向走:論說聽起來正統,但同時可令信仰完全偏離正統的教會內外人士接受。

換言之,新正統(及新福音派)神學家之偏差,不僅在於他們說甚麼,更重要的是(而更牽涉到)他們不提甚麼。問題的焦點在於,他們不肯、不敢、不願意重申那些傳統、正統信仰中的要點。

華人福音派神學界人士中,近年來有不少欣賞、推介、甚至「活用」巴特(新正統派)的啟示觀的。茲舉一例說明。下面一段文字,出自一篇維護在影音世代中「文字」(讀書)的重要性的文章。「道」與文字,之間有著辨證式的,微妙的關係:

「道成了肉身,上帝在地上留下了痕跡,在人世的歷史中。見證人目睹耳聞,親身摸過,爭辯過,否認過。都過去了。隨肉體之歸於塵土而煙滅。感官的接觸都過去了。還剩甚麼?遺留下了痕跡,以文字留在人世的歷史中。文以載道。道,顯現於字裏行間之中,有待搜索、追尋、營造、想像、建構。一個歷程,絕非當下。直至,那日子,那時辰。

此間,還是文字!4」

新正統派在華人神學界中之流行,一定導致教會及信徒的信仰主觀化。客觀的真理、命題式的啟示,逐字的點示,系統的教義,都將被棄絕。前途不堪設想!

(四) 新福音派(Neo-evangelicalism)
新福音派於一九七零年代興起。查美國富樂(Fuller)神學院於1940年代創辦,起初信仰非常正統:但到了七零年代,其中有一部分教授開始棄絕「《聖經》無誤」觀念。他們強調解經需瞭解其上下文及歷史文化背景,亦認信《聖經》在信仰(救恩、靈命)及生活方面乃信徒之最高權威。但在歷史(如神蹟)及科學方面,按照現代學術的標準,則有不準確、不可靠、不真實的片段。

他們是如何理解《聖經》的權威呢?有人說,《聖經》整體是神所默示,但其中某些部分不是神默示的。另有人提出,《聖經》某些部分是神所默示的,所謂「正典中有正典」,但不承認全部《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5 當時富樂的Jack Rogers及其他教授,受到福音派神學家之強烈批評,曾於1975年在美國麻省Wenham召開特別會議;雙方(富樂教授與他們的批判者)達不成協定。具正統信仰之傳道人遂組織國際聖經無誤協會(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Biblical Inerrancy),在十年內召開了數次大型聚會,發表了,等文件。然後照原定計劃,十年後結束了ICBI。6

《聖經》無誤這一問題也影響了美南浸信會(全美人數最多的宗派)。其最高層之領袖們經過了多年的權力鬥爭後,保守派人士總算獲得某些神學院院長要職。

新福音派在一九九零年代,已嘗試奪取「福音派」(evangelical)這名銜,企圖將承認聖經無誤之信徒,被排擠在「福音派」門外。如Roberta Hestenes博士(著名女牧師,神學教授、大學校長)曾在《今日基督教》雜誌上,作了如下的宣稱:
「我想在字意上多講一些(belabor the language a bit)。『福音派』一詞,是應用在好幾百萬位長老會、循道衛理公會、聖公會、信義宗人士身上的。我不願意用這詞在那些在主流教會外面的人。7」

這是一個嶄新的定義!實在叫讀者費解。若按Hestenes博士這個定義,成千上萬的保守宗派內的人士(如播道會、宣道會、浸宣會、改革宗長老會、路德會、循理會,聖潔會等),及獨立教會(包括弟兄會,福音堂等)內的人士算是誰呢?
按照Hestenes牧師的說法來推理,那些仍舊認信《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無誤等真理,但身居主流宗派外面的人士,若用教會歷史上曾用過的名詞,應被「列為」基要派(fundamentalists) 了!8

不過,這又何嘗不可?早在一九五零年代,巴刻在英國聖公會新派神學興起時,便寫了《「基要主義」與神的道》一書﹔在書中作了一些澄清:若「基要派」是指相信《聖經》的默示、相信《聖經》及聖經無誤,及的權威的話,那麼我們應站起來宣稱:是的,我們是「基要派」!但我們不認同「基要派」一詞同時所包含的其他涵義,如:教育程度偏低,視野狹窄,對持不同觀點的人有偏見、對世事及當代思潮不關心、無知等!

《「基要主義」與神的道》一書,四十年後的今天讀起來,仍頗有適切性!

(五) 後現代的詮釋學
邁進廿一世紀,學術界中最具影響力的詮釋理論,乃後現代主義的「解構主義」(deconstructionism)。後現代主義欲完全擺脫傳統西方對絕對真理追尋的關切,稱之為“logocentrism”(羅格斯中心主義)而棄之。後現代思想,跟隨尼采等之思想,認為宇宙沒有意義,語言本身也沒有意義,只是政治權力的工具。語言只是意識形態(ideology)。字只不過是符號(sign),它是甚麼東西的符號?解構主義大師德里達(Jacques Derrida)說:字,只是人想到關於一件物體的聲音形像(acoustic image)的符號;字,只是隨意性地制定(arbitrarily assigned),隨意地與物體連在一起的。字本身沒有甚麼意義,只有某一時代社會慣用的語言系統才是絕對的。

後現代詮釋學否認,詮釋的目的是要掌握作者的原意。文本(text)的作者,在一旦寫完文本就已經不存在(absent),等於死了。而文本本身有無其他不變,穩固的意義呢?沒有,因為文本與讀者之間有著相互的關係,讀者們對文本賦予不同的意義,因此才產生了文本本身。故此,文本──一個有統一,穩定意義的文本──是不存在的。

後現代詮釋學不但宣稱作者不存在,文本不存在;連讀者──我自己──也不存在!因為當我讀文本時,不是我在讀,而是當代的詮釋群體(hermeneutic community)在讀,我只代表了當代的語言文化系統而已。結果,後現代詮釋學給我們的結論是:作者不存在,文本不存在,連我也不存在。如今常存的,只是語言──當代社會慣用的語言系統(conventions);當然,語言本身也隨著時間在改變。9

這種虛無的思想,正在操縱不少福音派神學家及釋經學家。很多在中文神學期刊發表的介紹後現代詮釋學的論文,都全盤照收,不加批判,10 叫華人信徒盲從最新的世俗思潮。這是一個嚴重的趨勢,華人教會需醒悟過來!

後現代主義批判現代(modernity)高舉理性,乃是合理的。不過基督教內人士,在過去三百年來,不是每一個神學家都盲從啟蒙邉擁睦硇災髁x,也有對現代性及唯理性主義提出批判的,如凱伯(Abraham Kuyper,1900年前後的荷蘭首相,神學家),Cornelius Van Til(范泰爾,已故威斯敏斯特神學院護教學教授),Carl Henry (韓客爾,>的作者,>雜誌創刊編輯)11等。當代福音派神學家,跟著世俗後現代主義走,批判基督教神學幾百年來崇尚理性(logocentrism),用不變的本體論建立神學架構,實屬不幸。其實,福音派神學應效法范泰爾、韓客爾、薛華等人士,因為他們早就提出現代性(modernity)裏自主的理性(the autonomous reason)乃死路一條!令人難解的是,直到虛無主義的解構主義者批判了現代主義之後,福音派又跟著後現代的哲學與神學的尾巴走?(順便一提:接受巴特新正統神學,與存在主義哲學的現代主義神學家,雖自稱福音派,確很難有效地回應後現代詮釋學:一種人本思想,沒法批判另一種人本思想!讀者可參閱各中文神學院期刊。)

重建語言在啟示中的足夠性,是當代神學的急務。已有少數神學家在這方面努力,嘗試建立一種在後現代期能被人接納的全理性(validity);如Alvin Plantinga, Nicholas Wolterstoff基於十八世紀蘇格蘭哲學家Thomas Reid而建立的non-foundationalist epistemology。在這方面,中、西神學家尚需努力!

後現代,表明五百年來的現代期已結束了,進入後現代期。歷史上曾有「黑暗時期」,修道士在黑暗時期保存、抄寫、傳遞聖經,把真理及文明帶到北歐;在黑暗的今天,我們極需廿一世紀的新修道士,為保存語言、啟示、合理性、及真理與E知識的根基(所謂認識論)而爭戰。

廿一世紀的今天,是教會回到正統信仰的時候了!

一、 《聖經》無誤當今之重要性:致異議者

三. 「聖經無誤」之真義

四. 《聖經》無誤之涵義

五. 《聖經》無誤之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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