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生:聖經與中國文化之比較
作者:謝文郁
幾年前,教會的一位弟兄作見證,說他有一天開車在路上突然想到,他在這個世界
上比許多人都幸福,因為他有永生。聽完這位弟兄的見證,我心裡感謝神;因為神
讓這位弟兄有感謝的心。天父愛我們每一個人,所以把他的獨生子耶穌賜給人,讓
一切信耶穌的人永遠有生命,而不是像被砍下來的葡萄枝那樣沒有供養,腐爛消亡。
但我心裡同時想,這位弟兄說的“永生”是什麼意思呢?我們在查經班經常遇到這
樣的問題:我們肉體死後的生命是怎樣的生命?是不是我們每天無他事可做,整天
不斷在唱歌讚美神?有人說,這樣的永生也挺無聊的。我記得很久以前看過一部香
港電影,說有一個人得着仙人的許諾永遠不死。結果他活了好幾百歲;他的幾代孫
子都死了,他還是活得好好的。有一天,他覺得他活膩了,想死。但他再也找不到
那位仙人了,所以死不了。於是,他就千方百計去找死。他的永生就是他的痛苦,
就是他的包袱。所以我們常聽到一些對基督教有好感的朋友說,他們不想要永生。
因為心裡有這些問題,所以我當時很想問這位做見證的弟兄,你說的永生是什麼意
思?事後,我找到機會問了他這個問題。他回答說,“永生就是永恆的生命。”那
什麼叫“永恆的生命”呢?他回答說,這還要問嗎?然後他接着說,你這個人就是
哲學學多了,世上的學問太多。神的話語不需要那麼尋根究底。雖然是半開玩笑,
我還是一時啞口無言。
約成定義與反思的必要
人的思想跟着語言走。語言是有意義的符號。因此,人的思想是跟着具有一定含義
的語言走。人的行動一方面受情緒支配,另一方面則受思想影響。也就是說,我們
在語言中使用各種概念,而這些概念的定義對我們的生活是有深遠影響的。我們每
一個人都在一定的語境裡長大,因而都有自己的概念體系;並且每個人都有自己定
義概念的獨特方法。而如果我們不進行反思,那麼,我們在使用某概念時,就一定
是用它在該語境中的「約成定義」。
因此,我們要問:在中文語境裡,“永生”究竟是什麼意思?作為中國人,在談論
“永生”概念時,若不追問它的含義,就等於是用中國傳統文化的約成定義來理解
它。當這位弟兄對我說“這還要問嗎?”時,他覺得這不是問題,因為“永生”概
念的定義,在他的語境裡不是問題。其實,當他這樣說時,表明他對這個問題並沒
有深入的反思過,因而他對“永生”概念的定義,就只能是一般中文語境的約成定
義。而在我看來,這個約成定義是有問題的,因為它不是《聖經》要傳達的福音。
為了對這個問題有深入的了解,我想在這裡簡單討論一下中國傳統思想對永生概念
的定義,然後對照《聖經》的有關論述,作一些初步的比較,指出兩者的根本區別,
以期我們在傳播神的福音,或領受神的恩典時,在思想上能有比較清楚的認識,即,
所領受的是神所應許的永生,而不是自己想當然爾的永生。
中國傳統的永生概念
我們知道,中國人的永生概念是由儒家、道教、和佛教關於生死問題的立場所定的,
或者說,這三家的基本立場,成為我們定義“永生”概念的文化情境。
就原始而言,儒家是從「孝」的角度來理解永生問題。根據《左傳》(昭公七年)
的記載,當時流傳有位暴死的酒鬼名叫伯有,常出來鬧鬼,針對此事,子產(當時
一位受尊敬的賢哲)發表了一番評論。子產說,人的生命由兩個部分組成,一部分
稱為魄,主要構成身體方面的生命力;另一部分是人的魂,主管意志、情緒和智力
方面。一個人在生活中保養好魄和魂,身體和智力都會強壯。當人死去時,魄和魂
就會分散。但是,如果一個人在壯年時突然死去,那他的魄和魂還可能聚而不散,
並有能力做壞事。伯有可能就是屬於這種情況。伯有成鬼是一種特殊現象。在正常
的情況下,人生而有魄和魂。這魄和魂都需要好生保養,使它們強壯。人老而死去,
魄便回歸於自然,消失於萬物之中。但魂是一種精神性的存在,如果在有生之年對
魂有很好的保養,比如人的智力達到了很高的程度,那麼,當人死後,他的魂還是
不會散去。不過,由於魂沒有魄的支援,因而無法作用於物理世界;於是,魂就變
為靈(神明)。一個家庭,由於血緣的關係,他們的祖先的靈會聚在一起。也就是
說,一個家庭在歷史上的有名人物越多,其祖先就越有神明。這種看法是中國的宗
族觀念和宗族紐帶不斷加強的重要原因之一。
子產的這種說法,基本上定規了儒家對生死問題的看法。在他們看來,人死後是要
回到陰陽二氣之中的。如果一個人活着的時候不努力修德養性,他死後就融入陰陽
二氣之中,無法被辨認。但是,若是他努力追求立德、立功、立言,那他就能加入
祖先的神靈之中,留芳後世,不致淹沒。很明顯,儒家談論的是家族的永生,而不
是個人的永生。中國的祭祖傳統便是以此為基礎的。這種永生概念後來轉化為對
“留名青史”的嚮往態度,對知識界人士的影響從未消失。
儒家的生死觀缺乏對個人生死問題的關注,這一點被佛教傳教士覺察出來了。關於
儒佛的這一較爭,我們可借南北朝的一位名僧慧琳的評論,來看當時佛教和儒家對
話時所關心的問題。在他的《均善論》(見《宋書》卷九十七列傳第五十七)中,
慧琳通過白學先生(為中國儒家的立場辯護)和黑學道士(佛教代表)之間的對話,
來指出儒家的不足。其中有一段黑學道士的論證談到,儒家只談當世的立身之道,
對於個體的來生,最多也不過所謂祖先之靈對子孫的祝福;這樣的思想完全無法接
觸個體的死後去向和來生問題。然而,佛教恰好對這個問題有深入的看法,認為每
個人都必然關心生命的永恆問題,對人的過去、現在、未來都有說法。因此,佛教
高於儒家。佛教在傳入中國時,以靈魂輪迴說論個人的來生問題。在這種說法裡,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靈魂;如果人在今生今世不好好積德修行,他的靈魂就會降級,
下輩子再投胎時,就會成為較低級的存在,如從男人到女人,到各種動物,到樹木,
依次遞降,最後走向地獄。如果一個人能不斷積德修行,他的轉世就是依次升級,
最後進人極樂西方世界。
佛教的這種說法對普通百姓很具吸引力。因為每個人都有一種生存衝動,即要活下
去,活過今天、明天、明年、一輩子、下輩子、再下輩子,以致永恆。這種生存沖
動是指向永恆的。儒家的學說能滿足可以出人頭地的人,因為他可以立德、立功、
立言,在祖宗的神靈中有地位,從而有永恆。但是,對於一般百姓來說,他們只能
做小事,且無論如何努力,也不可能出人頭地;因而所謂的立德立功立言,對他們
來說是太大太難了。當佛教引入輪迴說時,人們在個人轉世中發現,他們只要做一
點點好事,也可以進入永恆。於是,佛教在永生問題上找到了突破點,吸引了大量
的民眾皈依。儘管後來佛教大師們發現,民眾的這種靈魂永生觀念並不符合佛教中
的無我教義(如玄奘在翻譯佛經時,就注意到中國佛教對“我”的宣揚是違反佛教
教義的),但已經無法扭轉一般民眾的靈魂輪迴觀了。因此,民間佛教以積德為主
的修行方式,從來就沒有中斷過。這種永生觀念不僅在佛教信徒中存在,對一般民
眾也有影響,甚至在中國基督徒談論永生時,也可見其痕跡。
中國人的永生觀念還受道教的「長生不死觀」的影響。道教(和老莊的道家有區別)
主要是指葛洪所提倡的神仙學。神仙也就是指那些擁有永生的人。葛洪在論證人可
成仙時談到,人在出生時稟受陰陽二氣,如果能好好保養所稟之氣,使它運行和諧
平衡,井條有理,那就可以不讓所稟之氣流失,從而延年益壽,長命百歲,直到不
死。也就是說,我們可以找到一些方法,在待人接物,飲食起居,修身養性等方面,
使自己現在所有的一切東西不至於毀壞,保持到永永遠遠。這種永生觀強調的是保
持現有的不致喪失。人們對自己已有的好東西(如自己的身體、家人、財產等等)
往往有懷戀之情,並隱隱希望能夠永遠擁有它們。所以道教談論的是一人得道,雞
犬升天。深究起來,這種永生觀是企圖靜化時間,讓時間停留在此時此刻。一個人
即使在很糟糕的狀態里,也總是有好的方面值得他留戀的(除非他面臨自殺的選擇)。
道家的永生觀就是要滿足這種留戀之情,許諾人們,如果按照道教的修煉方式,就
必能使自己所喜愛的東西與自己同在,直到永遠。
中國人的永生觀,歸結起來是這三種說法:儒家認為人可以通過個人的努力,立德
立功立言,弘揚祖宗的神明,青史留名;這是所謂的精神永存。佛教認為人在輪迴
中,每個人在世時要努力積德,以期在來生的輪迴中更上一層,一步一步修煉成佛;
這是所謂的靈魂永生。道教追求長生不死,是要保持自己當下的身體直到永遠;這
是所謂的身體不朽。儒家和佛教的永生是一種死後的生存,而道教的永生則是保持
此生到永久。一個中國人如果對永生的概念不加反思,那麼,他的永生觀就不會超
出這些說法。
聖經的永生觀
《約翰福音》記載了耶穌關於永生問題的許多談話。耶穌是從“重生”的話題中轉
到永生問題的。他告訴尼哥底母:“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三3),尼哥
底母覺得不好理解。耶穌接着說,重生就是信耶穌乃神的兒子,而信耶穌就得到了
永生(三10~14)。耶穌的這番重生而永生的說法,對於尼哥底母來說還是難以明了。
受難前,耶穌向天父禱告:“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
這就是永生。”(十七3)人們往往覺得,信耶穌和得到永生,在時間上有所先後:
相信在先,以後(死後)就能得永生。其實這是一種誤解。耶穌明明告訴我們,它
們原是一件事。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十四6)這句話顯示,信
耶穌、重生、和永生這三者是同時並存的。或者說,永生不是一種未來式,而是現
在式;不是一種時間的無限連續性,或所謂的死後生命,而是一種當下的生存狀態。
這是一種怎麼樣的生存狀態呢?對於一個沒有在信心裡經歷耶穌的人來說,這樣的
生存狀態是不存在的,因而是不可理解、沒有意義的。所以,尼哥底母在聽耶穌的
談論時,把握不住耶穌談話中的“重生”、“永生”之概念。尼哥底母還沒有信耶
穌,因而無法體驗耶穌所說的永生,是怎樣的生存狀態。然而,保羅信主之後,實
實在在地每時每刻都經歷耶穌;因此,他很清楚耶穌所說的“永生”是怎樣的生存
狀態。保羅這樣描述他所體驗到的永生的:“罪的工價乃是死,唯有神的恩賜在我
們的主基督耶穌里乃是永生。”(《羅馬書》六23)保羅是在「生和死的意義上」
來談論他所體驗到的永生。不信耶穌的人生活在罪里,因而是死的;信耶穌的人得
着了的恩典,所以是活的。在保羅看來,永生乃是當下的生存狀態,是和耶穌同復
活的生存狀態,是擺脫死亡轄制的生存狀態。人在這種永生的生存狀態中是這樣的: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
喜悅的旨意。”(同上,十二2)保羅所體驗到的這種生存狀態,是一種不斷更新的
過程,不斷去體驗神的旨意。
在罪里是死,在恩典里是活。這種體驗表達了保羅對生和死的深刻理解。作為概念
而言,“生”指的是一種新陳代謝過程。凡無法更新的事物或事件,就是死的。人
在罪里的生存,是以自己為中心,因為自己的欲望、感情、思想高於一切,支配一
切。這種生存不承認神,因而也不敬畏、不接受神;這種生存完全受這個世界現有
各種觀念的支配;這種生存沒有更新變化的過程,因為人們無處得到新的給養。這
樣一種沒有新因素進入的存在狀態,在保羅的體驗中是一種死。當然,人還在吃飯、
運動、有感情、有思想(因為作為生物體,人還有新陳代謝),但這無非是像在做
重複的機械運動。這樣的生存無非是一具行屍而已。
要擺脫這樣的存在狀態,耶穌說,就要重生。重生就是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並相
信他是我們的救主。相信耶穌也就是跟隨耶穌;跟隨耶穌是也就是接受他的恩典。
當我們這樣向耶穌敞開自己時,就不再受這個世界所束縛,而能進入一個恩典源源
不斷的生存狀態。接受恩典的過程也是一個不斷更新變化的過程。凡依靠自己的努
力所得到的,人們往往不會認為是恩典。恩典肯定不是我們努力的結果,而是神所
賜下的。恩典永遠是出乎我們意料的。因此,接受恩典的過程是接受新東西的過程。
在保羅的體驗中,生活的每一件事都有神的恩典,因而他發現,他時時刻刻都在經
歷舊我死去、新我造就的變化。保羅還指出,這個過程是一個體驗神旨意的過程。
人總是希望所收到的東西是自己認為美好的;但一件東西的好壞,是由自己現有的
價值觀來決定的。如果我們固守自己現有的價值觀,就常常會拒絕神的恩典。比如,
神的恩典往往以苦難的形式給我們,但沒有人會覺得苦難是好的。然而,當我們在
苦難中體驗到神的祝福時,我們的價值觀就會被更新。體驗神旨意的過程也是一個
更新的過程;同時,人又是在被更新之中,去體驗神的旨意。這一種生存狀態就是
“永生”。
這樣一種永生顯然不是在談論死後的生活。它既不是儒家講的光宗耀祖,也不是佛
教的西方樂土追求,更不是道教的長生不死。我們接受的永生,是從耶穌成為我們
的救主那一時刻起,因着耶穌的恩典而不斷更新的生存狀態。這是我們現在就在享
受,且直到永遠的生命。
原載《恩福》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