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耶穌的“壞處”:慢慢地置之死地而後生 |
送交者: 新民 2003年12月08日11:54:5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根據片兒警兄的意見,我不得不寫得再恐怖一些。 第一,耶穌的福音常常會使願意認罪的罪人有一種深沉的罪疚感,不願意認罪的罪人有一種蒙羞的恥辱感,所以,傳福音必然會得罪罪人,信福音必然先得罪罪人自己。認識耶穌的同時也就認識了自己,信耶穌的同時也需要不信自己,不信自己有那麼好,認清自己其實沒有自己希望努力達到的甚至偽裝出來的那麼善良,總之,認清自己是個十惡不赦的罪人,舍掉人類救主別無拯救。不難理解,這是一個相當大的情感代價。而不好的感覺,常常不受歡迎。真信耶穌的人,難得度過一天沒有向神向人一次多次認罪的。也就是說,不信還罷,一信之後,認罪是沒完沒了的。難怪信耶穌那麼難。 第二,信耶穌需要付出生命的代價。何以見得?耶穌說,凡愛自己生命的,必失掉生命;而為我失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耶穌又說,凡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聖經說,要治死我們肉體(自然人)的邪情私慾。基本而言,信耶穌,老我(舊我,在亞當里的舊生命)不死還真不行。而除了自殺殺人的恐怖分子和一些願意拋頭顱灑熱血的烈士,很少人願意丟棄自己的生命。信耶穌的麻煩,還不是一次英雄似地死得其所就完事了,需要每天不斷地慢慢地死,直死到人肉身死為止!哎,難怪信耶穌那麼難。 第三,信耶穌除了把命交給主,連帶身外之物,都需要認真地交給主。比如,金錢的奉獻。你可能聽過什一奉獻(也就是奉獻收入的頭10%給神的家)甚至更犧牲更慷慨的奉獻。這10%比萬惡政府苛捐雜稅當然是少多了,但開始學習奉獻的人於心多少有些不忍的。君不見,流點汗可以,拔點毛不成。另外,你的時間、才幹、家庭也不再專屬於你個人,你需要把有限的生命不斷地、每日每時地投入到全心全意服事神、服務人當中。一個人做點好事並不難,難的是一輩子不斷多做好事、不斷少做甚至不做壞事。哎,信耶穌自然就難上加難了。 德國反納粹的著名基督徒牧師潘和華說,當基督呼召你跟隨他時,他是呼召你來死 (When Christ bids you to follow Him, He bids you to come and die)。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信耶穌,死定了,而且是慢慢的死,不斷的置之死地而後生,讓耶穌基督復活的生命慢慢的活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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