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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奇異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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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丁兄,您“認識”神嗎?
送交者: 誠之 2003年12月20日12:21:1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丁兄,請評一下:

送交者: 誠之 2003年12月18日13:24:00 於 [彩虹之約]http://www.bbsland.com

神所以要人榮耀他,為的要是人能認識他。

所謂的“認識”,就是與他有“同房”(這是一種文學的描述,表達一種十分個人)的關係,因為認識了神,回復與神和好的關係,知道他是造我們的上帝,因而打從心裡發出敬拜讚美的聲音。在這個認識、敬拜的過程中,他也得了榮耀。如果你不認識他,就不能反射他所賜給人的美好的形像,也就是“虧缺了上帝的榮耀”。這是我對“榮耀神”的理解。

看您的文章,知道您對基督教下過一點苦功。
但是,恕我這麼說,您對聖經的了解,是有偏差的。

聖經的主題,是神與人的關係,聖經寫作的目的,不在證明有沒有神,不在證明上帝造了世界萬物,而是要顯明救恩的真理,也要告訴人,人可以認識上帝,“知道自己有永生” (約壹5:13)。什麼是“永生”,就是“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 (約17:3)。

這就是我想得到的“好處”。

聖經中所有“你想求什麼,神都會應許”的經文,都是指的這個涵義 --認識神,得着聖靈--說的,而不是有些“迷信”的基督徒所以為的,神會特別恩待你,醫治你,給你財富等等“世俗”的“好處”(這些是人所表現出來的軟弱之處,我沒有貶低的意思。因為我也是個軟弱的人。如果有一天,我需要向神求這個恩典,神“可憐”我的軟弱,應允了我的禱告,我感謝神。但如果這不是神的旨意,我也一樣感謝神,因為他已經讓我認識了他,這已經是最大的恩典了,其它任何的事“好處”都不能取代這個“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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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榮耀神,我們的理解其實差不多

送交者: 丁春秋 2003年12月18日18:06:59 於 [彩虹之約]http://www.bbsland.com

回 答: 丁兄,請評一下: 由 誠之 於 2003年12月18日13:24:00:

但是,我覺得,榮耀神並不只是知道自己有永生等,認識神並不只是認識神這個
概念,還必須是認識神的屬性,他自願彰顯出來的各種屬性。如果我們只是關心
神慈愛的一面,我們經常會忽視神公義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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