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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問 又偷換了概念!
送交者: gaolian 2012年04月08日15:00:0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這得看我們怎麼理解認知下定義的.

在整個討論中, 您一再強調認知是實實在在的客觀事實上的證明. 說我們人無法認知. 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trd_id=697778 您自己也說: "這個能夠被我們認知的世界,很可能僅僅是整個世界的一個子集,.... " 在您的這段文字中, 您對認知的定義包不包括"相信"這主觀的方式? 還是象我們所理解的那樣仍舊僅限於客觀事實上的證明???

1) 如果,您對認知的定義包括"相信"這主觀的方式, 那麼您上面那句話說錯了, 因為整個宇宙萬物(包括神)我們都可憑"相信"去認知了, 也就不再會有不可認知集的存在了!

2) 如果,您對認知的定義不包括"相信"這主觀的方式, 而僅限於客觀事實上的證明, 那麼神界的東西也就絕不會劃入可認知集的範疇!

在我們的討論中您偷換了概念! 您對認知的定義在上述兩個中換來換去, 還自以為是! 

下面我的陳述用第二個定義:認知=客觀證明

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btrd_id=2183626&btrd_trd_id=698467您說:"好比我們說:人心隔肚皮。說明人心是不可認知的,但我們總能從他可認知的有限的行為開始,去了解它不可認知的無限的人心,對吧?你能說這方法無效?come on,高!你的戲法變到這裡應該game over了!"

您這裡了解認知都是一個概念嗎? 如果您說YES, 那麼我們用客觀證明來代替這個句中的了解認知,再睜眼看看, 您的這句話是什麼狗屁邏輯! 

說白了, 認識神, 只有憑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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