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球迷兄 |
| 送交者: 新民 2004年01月20日07:45:3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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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18章15-18節,耶穌針對那“問題會友”有教訓說。 馬太福音
【新民答】當然有這個詞,見前文(馬太福音16:18)耶穌預告把教會建造在真理的磐石上。但因為耶穌還沒有死里復活,有形的教會當時還沒有,雖然已經在積極的預備之中。 問題2) 看他像外邦人,是不再接納了,是嗎?跟下面緊接着的要饒恕70個7次如何 【新民答】基督徒在任何時候都要饒恕人。說七十個七次(不管原文是指70+7次還是70X7次)的饒恕,其基本意思是一味地饒恕人,千萬別記私帳(不可以心裡咬牙說:還有N次,老子就可以不饒恕你小子了)。 對經過多方面多層次地勸解都無效的不悔改的弟兄,看他如不信的外邦人,一方面表示中斷與他的來往,二方面引以為戒,不要向那人學。但在心裡仍然要饒恕與赦免他對自己的得罪。拒絕與他來往(除非他再悔改歸正),不代表對他不饒恕。我們總要饒恕那些得罪我們但不願悔改的人。別人棄絕他,其實是他咎由自取。 問題3) 饒恕到底指的是什麼意思呢? 【新民答】我們饒恕人,我們就從心裡釋放他因得罪我們而帶來對我們心靈的牢籠(所謂自我釋放),也不去永久懷恨那人或追究他造成的傷害所需要得到的個人精神與物質賠償(所謂釋放別人)。但得罪人的人,他就不得不承受該有的一系列責任(包括來自家庭、教會、社會)。比如說,一個基督徒從心裡饒恕了一個殺害自己親人的(非)基督徒,這不能免除殺人犯所必須承擔的社會與法律責任。他會失去作父親和丈夫的責任,會失去會籍,他會被推上嚴厲的審判台。他固然可以悔改,把自己的靈魂交託給神,得神與被他得罪的人的憐憫,但他基本上在地上是死定了。公義與憐憫是並行不悖的。 問題4) 有人說太18:18指的是教會被授以權柄可以對問題會友繩之以教會紀律,是這樣 【新民答】天上地上的捆綁與釋放的同步(或者根據原文時態說,地上其實是施行天上定意要成就的捆綁與釋放),表明教會從主領受了極大的屬靈權柄,因為新約時代,教會是真理的柱石與根基。由於福音真道的傳揚,魔鬼被捆綁,罪人被釋放。教會履行必要的紀律,當然也包括在這個權柄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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