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網刊 | 第十期 | 2003年12月]
從貪財的捆綁中得釋放
周小安
提前六6-10:“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里,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今天捆綁人的一股最強大、最頑固的勢力就是貪財。如果我們要在世界作鹽作光,首先就必須從這個捆綁中釋放出來。
二十世紀一位很有洞察力的作者梅頓(Thomas Merton)說過:“在現今社會裏,金錢所扮演的角色;就像聖靈在教會中所扮演的角色一樣重要。”
在十六世紀,馬丁路德憑敏銳的觀察,注意到『作為一個基督徒,是必須經歷在心意上、思想上和金錢上的三種轉變。』對我們現代人而言,在這三者之中,最困難的可能是在金錢上的轉變。我們要從三方面來認識這個題目:一、知足的心;二、貪財是萬惡之根;三、如何從貪財的捆綁中得釋放。
一、知足的心
提前六6-8說:“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這裡講到兩件事:一是敬虔,二是知足。這兩件事加在一起就是大利了。今天我們暫時不能講到敬虔,只能着重在知足的心。
(一)知足與貪財
知足正是貪財的反面。一個人有了知足的心就不會再貪財了;反過來,一個不知足的人就會貪財。我們只要知道了什麼叫貪財,也就知道了什麼叫知足。有人說,我們現在的問題不是貪財,我們面對的問題是生存。說這話的人是不了解貪財的定義。其實,貪財的人並不局限於富人,窮人也同樣有貪財的問題。不過,貪財在富人身上的表現跟在窮人身上的表現有所不同。貪財在富人身上的表現往往是貪得無厭,在窮人身上的表現往往是為金錢憂慮。但兩者在本質上卻是相同的。有人給貪財下了一個定義:比現有的再多一點。對富人來說,他的錢已經夠多了,可能一輩子也花不完,但他卻還想再多一點,所以是貪得無厭。對窮人來說,他覺得現在所有的太少了,不安全;如果再多一點就安全了,所以就為金錢憂慮。
(二)知足是明智的表現
“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如果我們常常用這句話來提醒自己,就會變得更明智,也就更知足了。如果我們到一個地方去旅遊,我們會抓緊時間去參觀那個地方的名勝,至於住的、吃的、穿的,只要夠用就行了。我們通常不會在旅館裡購置豪華的家具,購買過量的衣物和食品,因為我們不久就要離開那裡,豪華的家具、過量的衣物和食品都帶不走。同樣的道理,我們活在這世上幾十年,就像一個過客,能夠有衣有食不就該知足了嗎?幹嗎還要貪財呢?為什麼這樣簡單的道理,我們卻難以明白呢?原來,自現代以來,人類在科學、技術、工具性知識上有了長足的進步。但是,在目的和價值的知識上,卻大大地退化了。我們只看重那些眼前的、暫時的、和物質的東西,卻忽略那些將來的、永恆的、靈性的事物。結果就變得不明智,被貪財所捆綁。
(三)知足的表現
所以,一個知足的人是一個明智的人,一個明智的人也是一個知足的人。一個知足的人有如下四方面的表現:
1、為已有的感恩。一個知足的人是一個懂得感恩的人。一個懂得感恩的人是一個蒙福的人,也是一個喜樂的人。
2、不為沒有的而抱怨。一個知足的人不會為沒有的東西而抱怨。一個不知足的人常常抱怨,一個喜歡抱怨的人既不會蒙福,也不會快樂。
3、不跟別人攀比。一個知足的人的滿足是根據基本的生活需要,有衣有食他就知足了。他不需要跟人攀比。如果跟人攀比,他總會找到比自己擁有更多的人,他就永不會知足了。
4、少要求,多給予。一個知足的人的另一個特徵是少要求、多給予。他學會了“施比受更為有福”的道理。一個給予的人一定是一個喜樂的人、也是一個更蒙福的人。
二、貪財是萬惡之根
提前六9-10說:“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
里,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一)貪財所帶來的危害
在這裡,經文向我們指出貪財帶來的兩種惡果:第一種惡果是使人“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里,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在今天的中國大陸,我們看到這一種惡果是何等的真實、何等的普遍、何等的觸目驚心。不僅是民間百姓落在這種惡果之中,各級的領導幹部、法院、軍隊、醫院、高等院校都落在這種惡果當中。最近聽到的、最可怕的報導是:據今年七月《哈佛評論》雜誌報導,在過往十年來,中國農村因家境貧窮而被逼非法出賣血漿,又缺
乏適當消毒措施的管制,而帶來崩堤般的愛滋瘟疫爆發,實屬史無前例,是中國獨有的瘟災現象。所謂『愛滋病村』分散在中國中部七個省分,其中以河南、河北、安徽與陝西為最嚴重。這些非法販賣血漿行業的業主,雖是私營牟利,卻大部分同時是省方的官員。在這公私模糊不清的界線上,使衛生更難管制。這些非法血漿買賣,不但沒有正當消毒,而且為了減低商業成本而重複使用污染了的儀器。
據《哈佛評論》雜誌報導,單是半個河南省,『愛滋病村』最多的地方,就已有超過五十萬人因賣血有關而染上愛滋病,比因吸毒而染病的人要高出七倍多。河南省的一個愛滋病村內,就有百分之四十染病者,竟追得上今天非洲愛滋病村落的最高記錄。
貪財的第二個惡果是:“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這是發生在信徒身上事情。當一個人決志信主的時候,他就從黑暗入光明,出死入生,就像當年以色列人出埃及一樣。可惜,不少信徒信主之後,沒有繼續追求長進,而是停留在埃及邊緣。他們貪財的心還沒有死去,世界的誘惑仍然很大,結果就漸漸被世界奪去,是何等令人惋惜!
(二)金錢是一種權力
在近代歷史上,教會在看待金錢上曾經把握得不准,結果使金錢的魔力越來越大,幾乎控制了整個世界。教會在看待金錢上犯了什麼錯誤呢?就是小看了金錢對墮落的人所具有的魔力。例如,生活在十七世紀,清教徒中有史以來最傑出的牧師巴克斯特認為:對聖徒來說,金錢是身外之物,只應是“披在他們肩上的一件隨時可甩掉的輕飄飄的斗蓬。”然而,西方的歷史卻證明這斗蓬將變成一隻鐵的牢籠。
只有當我們從“權力”的範疇看新約聖經中有關金錢的教訓時,這些教訓對我們才有意義。金錢就是一種權力。耶穌用“瑪門”來代表財富,便是將人格化的特性加在財富上。當他宣稱:『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六24)時,他是將瑪門人格化,把它當做一個敵擋神的神明。耶穌是毫不含糊,清清楚楚地指出,金錢並不是一種不具人格的交易媒介;金錢也不是一種在道德上屬於中性的東西。瑪門其實是一種權力,一種尋找機會來支配我們的權力。
當聖經談到金錢是一種權力時,並不表示金錢是一些含糊或不具人格的東西,同時也和我們所理解的能力——『購買能力』不同。根據耶穌和所有新約聖經作者的教導,金錢背後存在著一股屬靈氣的力量,它給予金錢能力,也賦予金錢獨立的勢力。因此,金錢是一種靈活的媒介,
它能刺激我們對它熱愛。由於金錢能刺激我們狂熱地愛它,它的黑暗面也就表露無遺。德國的神學家潘霍華曾經很正確地指出:『我們心內的空間,只能容納一種完完全全的委身,而我們只能忠於一位主。』我們必須識別瑪門的誘惑力。金錢擁有一股魔力,要贏取我們的心。在我們的錢幣,紙幣或任何我們用來代表金錢的物質背後,正是這種魔力在作祟。瑪門要取得我們的心。瑪門要求我們對它盡忠,要將我們生命中的仁慈之心吸取乾淨。
事實上,金錢確是有很多『神明』的特性。它能給予我們安全感、滿足感、自足感,引誘我們犯罪,賦予我們權力,它更似乎是無所不在。不過,最可怕的,還是它要爭取成為全能的『神』。
金錢希望成為無所不能、要擁有所有權力,所以它並不滿足於我們把它看為我們所珍貴的東西中的一種。它要擁有無上的權力,並要將其他的東西擠出去。這正是我所提到有關金錢的奇異之處。我們重視金錢的程度,已大大超過它本身的價值。不只是貧窮的人想賺錢,那些巨富更加拼命撈錢。雖然金錢對他們來說,只是錦上添花,但他們仍是拼命去抓取。至於那些中產階級人士,則繼續購買過於他們所需的房屋、買過於他們所需的汽車,擁有過於他們所需的衣服。事實上,我們大部分人只需要我們現時所擁有東西的一半便能生活,並不需要作任何重大的犧牲。可是,我們卻感到自己只是勉強達到收支平衡的地步而已,而且不論我們是賺取壹萬伍仟元、伍萬元或拾萬元,我們都會有這種感覺。
試想想我們加在金錢上的各種標記——這些標記與金錢的真正價值沒有任何關係。如果金錢只是一種交易媒介,那麼,我們給予金錢顯赫的地位便毫無意義,不過,我們卻這樣作。我們以一個人的收入來評定他的價值;我們以一個人所擁有金錢的多少來賦予他的地位和聲望。人們用盡一切手段賺錢,原因是在現代的社會中,金錢是勢力、影響力及權力的象徵。
只有當我們明白到金錢背後的魔力,我們才可以明白這些事的意義。金錢背後有一股不能見的力量,是誘惑人的、欺騙人的,這個力量要求我們作出完全的委身,使徒保羅也看到這個事實,於是告訴我們:“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六10)。
當保羅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時,他並不是指金錢造成所有罪惡,而是指一個貪財的人,他是會不擇手段去奪取和抓緊金錢。對貪財的人來說,他是會摒除一切束縛,為了金錢而去作任何事,這就是金錢的誘惑力。對貪財的人來說,是不可能有折衷辦法的,因為他已沉迷於金錢之中。今天我們已被金錢所蠶食,被它支配,金錢已成為要求人全然效忠的偶像。
三、如何從貪財的捆綁中得釋放
當我們認識了貪財是一股捆綁我們的勢力之後,接下來的問題是:我們如何從這種捆綁中得以釋放?下面我向大家介紹六個得釋放的步驟:
首先,讓我們省查一下自己對金錢的感受。我們大部分人需要克服的最大障礙,並不是明白聖經中有關金錢的教訓,而是如何克服我們的恐懼。我們害怕擁有太少錢,但我們的恐懼很多時侯都是不理性的。例如,一個人賺的錢雖然比中國農民平均收入多出一百倍,竟然還會害怕落到飢餓的邊緣。這些都是一些真實的感受,需要我們認真處理,它們經常是來自孩童時期的記憶。
我們當中有些人是在貧困的環境中長大的,並且直接地體會到因缺乏而帶來的焦慮。這種經驗使我們本能地產生一種擁有和囤積的心態。因此,如果要我們放棄所擁有的東西,實在叫我們惶恐不安。這些感受跟很多其他感受,已經限定了我們對金錢的了解。所以,只有當我們能克服這些感受時,我們才能回應聖經要我們盡忠的呼召。
第二,讓我們把眼光放遠。我們總是習慣於將自己和其他與自己相似的人比較,結果經常發覺自己比別人窮。我們要改變這種舊習慣,學會以世界公民的角度,看看自己和全人類的關係。事實上,那些擁有汽車的人,是屬於世界上層社會;那些擁有一所洋房的人,已經比這個地球上百分之九十五的人更富有;雖然我們大部分人都曾經遭遇過入不敷出的困難,但讓我們認識到在芸芸世界公民之中,我們已經是十分富有的人了。
第三、讓我們為自己的貪心向神悔改。我們之所以受金錢這股勢力所捆綁,是因為貪心;我們之所以貪心,首先是因為我們把安全感建立在財富之上,而不是建立在神裡面。根據一項統計調查,中國人賺錢的各項動機中,安全感居首位,享受只排在第七位!當我們把安全感建立在金錢之上時,我們實際上是把金錢當作了神。我們讀詩篇,經常會讀到這樣的詩句:神是我的避難所;是我的山寨,是我患難時隨時的幫助。詩篇二十三篇說:“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領我到可安歇的水邊。”在這些詩句中,詩人所表達的信念是:神是我們安全感的基礎。把任何其他的事物當作安全感的基礎都是拜偶像。
我們之所以貪心的另一個原因是,我們把金錢當作我們價值的衡量標準。當我們擁有越多的金錢時,我們就越感到自己有價值;當我們越缺乏金錢時,就越覺得自己沒有價值。這種情況雖然全世界都有,當在中國人當中格外嚴重。在中國文化里,沒有得到神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的啟示。我們所有的傳說是“女娃造人”。女娃怎麼造人呢?女娃用兩種方法造人:她首先用手捏黃泥造了一些人。後來覺得太慢了,就用一根繩子抽在黃泥塘里,所濺出來的黃泥就成了人。用手捏的黃泥人就是社會上有地位、有財富的人;用繩子濺起來的黃泥人就是普通的人。所以,中國人缺乏內在的神聖價值意識,中國人總是以外在的社會地位、成功和財富來決定一個人的價值。問題是,當我們以財富來決定自己的價值時,財富就成了我們的價值基礎。這樣一來,我們就是把財富當作神了。
詩篇十六篇第二節說:“我的心哪!你曾對耶和華說:‘你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可見,“主”跟“好處”是不能分開的。如果神是我生命的主,那麼我的好處就都在他裡面。如果我的“好處”在財富金錢裡面,那麼財富金錢就成了我的主。不管你口裡怎麼說,心裡怎麼想,事實就是這樣。第五節又說:“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在我們的觀念中,神和產業是分開的。神賜我們產業,神跟產業是不同的。如果我們不改變這種觀念,我們就很容易滑到愛產業不愛神的泥坑裡去。
使徒保羅說:“我已經丟棄萬事,當作糞土,為要得着基督為至寶。”如果我們像他一樣,以基督為至寶,就不會以金錢為至寶,也就不會有貪心了。
第四,棄絕貪財的靈,棄絕瑪門。貪財和瑪門是一種邪惡的權勢。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他已經向這種權勢死了,也就是敗壞了這種權勢。所以,貪財的權勢在基督里已經一無所有。當我們受洗歸入基督的時候,我們也就歸入了他的死,因此也就脫離了貪財的權勢。所以,一個真正相信耶穌的人,也就已經與基督同釘了十字架,也就已經從貪財的捆綁中得以釋放了。如果你仍感到這種權勢在捆綁你,你不要疑惑,也不要擔心,你只要相信聖經上的話,奉耶穌之名,捆綁貪財的靈,吩咐它離開,並且永遠不要再回來,就行了。
第五,讓我們經歷全然奉獻的意義。神吩咐亞伯拉罕獻上他的兒子以撒,我深深體會到,在他下山的時候,『我』和『我的』這兩個詞語的意義,對他來說,已完全改變。使徒保羅也說到『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林後六10)。當我們學習全然奉獻,我們便會得到這樣的經歷:甚麼都不屬於我,但每一樣東西卻為我所享用。
我們迫切需要改變對『所有權』的理解。或許我們需要將自己所擁有的每一件東西,都刻上“由神所賜予,屬神所有、為神事工所用”的印記。我們需要找些方法,不斷提醒自己,一切都是主的,不是我們的。
第六,讓我們甘心樂意,慷慨大方地施予。一定要捐得樂意,一點也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悅的。”施予能幫助我們擊敗內心那頑強的守財奴。即使是貧窮人也需要知道他們可以施予。只有付出金錢或若干財寶的行動,才能在我們的心裏消滅那可惡的貪念。
我們首先要忠實地十一奉獻。除此以外,我們可以捐贈給那些無力償還我們而又有需要的人;捐贈給教會或神學院;捐贈給宣教機構.無論我們作何事,讓我們都莫忘記不斷的施予。哥士比(Gordon Cosby)曾經說過:『施捨金錢,就能勝過那壓制我們的黑暗勢力。』
2003年9月29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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