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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上帝撒謊成性
·方舟子·
載搜狐方舟子打假專欄:
http://it.sohu.com/7/0703/35/column210733545.shtml
我以前已一再指出,原教旨基督徒在傳教時,往往有撒謊的習慣,而且大概
覺得為傳教而撒謊也會得到上帝的寬恕甚至獎賞,所以即使謊言被戳穿,也不會
覺得有絲毫的羞愧、悔改。例如,我已撰文證明過在網上頗為著名的傳教士微言、
錢錕、里程、林羔羊等人都撒謊,但對他們的傳教職業好像也沒有什麼影響。網
上還有一個特別狂熱的原教旨基督徒“基甸”,在1995年左右開始上網傳教,就
撒了個彌天大謊,聲稱英國著名的科學刊物《自然》也刊登神創論的論文。這個
謊言被我戳穿後,他並沒有表示出任何的羞愧,仍然繼續撰寫大量的謊言連篇的
傳教文章。我早已失去了繼續揭露他的興趣,以為他已在非信徒中名譽掃地。直
到現在,看到塗建華主辦的“科學無神論”網站竟然把基甸在2002年年底寫的
《“上帝不存在的證明”與“上帝存在的證明”》一文當成“學術爭鳴”文章登
出,才覺得還有多說幾句的必要。
“學術爭鳴”允許出錯,但不允許造假,基甸的文章根本達不到這個起碼的
要求。他所引用的吉米·霍爾特文章還可算是學術爭鳴,我在後面再跟霍氏爭幾
句,現在先來戳穿一下基甸的謊言。他先是撒了一個關於我的謊言:“在美國的
傳媒和網絡上常常會看到很多‘某某還有某某這樣的名人都是無神論者’的消息,
也常常被中文網上的反基人士(方舟子等)拿來為無神論‘壯膽’。”別的無神
論者怎麼想的,我不知道,但被點了名的我卻從來沒有以某某名人是無神論者來
為自己壯膽,倒是常常在得知我尊敬的某個名人無神論立場不堅定後而為他遺憾。
對我來說,相信無神論是理性思考的結果,而不是盲目的信仰,所以不像信徒那
樣沒有安全感,沒有必要拉名人為自己壯膽。我之所以多次撰文證明達爾文、愛
因斯坦以及絕大多數傑出的科學家都不信神,恰恰是因為基督徒反覆自作多情地
把這些名人拉來為自己壯膽。
基甸還撒了個關於霍氏的謊言:“對絕大多數的一般人而言,霍氏認為真正
合乎理性的選擇只有有神論和不可知論(上帝的存在既不能證明,也無法證偽,
所以無法在理性上判定真偽)。”這個謊撒得相當弱智,只有不知理性為何物的
人才能撒得出來:有神論和不可知論在邏輯上互相對立,非此即彼,怎麼可能都
屬於“合乎理性的選擇”?細讀霍氏原文,並無這種說法,恰恰相反,他借哲學
家范·因瓦根(Van Inwagen)之口說,相信上帝的存在並不是據於理性,但是
人們也不能很好地證明它是非理性。他進一步指出,同樣,有神論者也不能證明
無神論是非理性。(見霍氏文章的倒數第三段。原文見:
http://slate.msn.com/default.aspx?id=2075653)也就是說,在霍氏看來,有
神論和無神論在邏輯上是對等的,既不是出於理性的選擇,也不能證明是非理性。
這似乎是不可知論的觀點,但是他並沒有對不可知論進行判斷。所以基甸所謂
“霍氏認為”如何如何,絕對是個謊言。
霍氏之所以懷疑某些自稱無神論者的美國名人是否真算得上無神論者,是由
於他誤解了什麼是無神論。霍氏把無神論者定義為相信上帝不存在的人,而要求
他們證明上帝不存在。霍氏的定義與一般的不同。例如,《美國傳統詞典》、
《韋氏英語詞典》等美國英語大詞典,都把無神論者定義為“不相信或否認上帝
或神靈的存在的人”。只要不相信上帝的存在,就都被認為是無神論者,霍氏所
說的那類相信上帝不存在的人,只是無神論者的一部分(有時被稱為強無神論
者),但是並非無神論者的全部。不相信上帝的存在,並不需要自己去證明,只
要認為上帝存在的證據不足以令人接受,就可以不相信。舉證的責任是在有神論
一方。正如我們不相信孫悟空、狐狸精、聖誕老人、獨角獸、維納斯、邱比特……
等等的存在,並不需要自己去證明,而只要認為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它們存在,
就夠了。取證的責任是在相信上帝、孫悟空、狐狸精、聖誕老人……存在的一方。
因此,如果你要當一名無神論者(不相信神的存在),並不需要自己去做任
何證明,而只要認為有神論的證明不能令人信服,就行了。如果你要像我一樣當
一名強無神論者(相信神不存在),情況稍微複雜一些。這時候人們會要求你做
出論證。要證明某個事物不存在,往往是很困難甚至不可能的,但是也並非全都
如此。如果指的是某個具體定義的神,那麼是有可能證明其不存在的。例如我們
有非常好的理由(種種不合理的設計現象)相信這個世界不存在智能設計者。我
們也有理由相信基督教所說的那個全能、全善的上帝是不存在的。其中一個很好
的理由就是霍氏提到的“來自邪惡的論證”:一個全能、全善的上帝怎麼可能允
許世界上存在邪惡?上帝或者沒有能力制止邪惡(非全能),或者不願制止邪惡
(非全善)。有神論者對此常以“自由意志”為由做辯解,如霍氏引用因瓦根的
說法:既要上帝讓我在X(善)和y(惡)之間做選擇,又要上帝保證我會選擇X
(善)而不是y(惡),這在邏輯上是不可能的。但是這個辯解是個狡辯。世界
上許多邪惡——天災——和任何人的自由意志都沒有關係,為什麼上帝不制止?
即使是某些人的自由意志導致的邪惡——人禍——也往往與受害者的自由意志無
關,不是受害者所能自由選擇的,上帝為什麼不保護這些無辜的受害者?霍氏其
實也知道這個“自由意志”是一種狡辯,所以他才以開玩笑的口氣說自己相信上
帝是100%善但是只有80%的效力,如此才能解釋世界上發生的一切事情(邪惡
可以解釋為是上帝無能去制止)。
要證明這個“100%善80%能”的霍氏上帝或其他類似的奇怪神靈不存在,
是不可能的。但是我們相信這些神統統不存在,並不是非理性的選擇,而是完全
理性的:對未知的事物,如果我們預先認定它不存在,那麼要推翻這個認定,只
要等以後發現了它就行了;反之,如果我們預先認定它存在,那麼要推翻這個認
定,卻需要徹底查找所有的地方才行,而這往往是不切實際的。所以,在實際上,
特別是在科學研究中,為了能夠檢測,在沒有確鑿的證據表明某個事物存在以前,
我們都是認定它不存在的。有神論者實際上也在悄悄運用這個原則,比如,基督
徒信仰的是一神論,顯然認為希臘神話中的神或道教中的神不存在,儘管他們並
沒有徹底地去搜尋過。他們在對待自己的神和別人的神時,採用了雙重標準。我
們卻對所有的神採取同一個標準:認定神不存在,而等着別人來向我們顯示神存
在的確鑿證據。
2004.1.16.
附:
“上帝不存在的證明”與“上帝存在的證明”——從《聖誕節挑戰無神論者:你
能證明上帝不存在嗎?》談起
作者:基甸
出處:http://godoor.net/jidianlinks
MSN的Slate電刊今年聖誕刊登了一篇作者為霍爾特(Jim Holt)的主題文章叫
《聖誕節挑戰無神論者:你能證明上帝不存在嗎?》
(http://slate.msn.com/default.aspx?id=2075653 ,以下稱霍文)。
作者自稱是相信有一位“100%的善意,80%的全能”的上帝在掌管宇宙萬物
的有神論者,不過他似乎並非一位“正統”/“福音派”(或按照方舟子的定義
是所謂的“原教旨主義”)的基督徒(他也並沒有說自己是基督徒)。然而這篇
文章的內容對於中文網絡卻頗具相關性,其中涉及的議題都是中文網上基督徒跟
反基人士經常爭論的題目(早幾年還有每到聖誕就會來一次有神無神的“信仰大
戰”的說法--也許美國人也一樣喜歡在聖誕節談論上帝)。
霍文一上來就開宗明義地向無神論者的信仰提出了質疑和挑戰。在美國這個
據說90-95%的人都相信某種形式的神明的國家做一名無神論者意味着什麼?在美
國的傳媒和網絡上常常會看到很多“某某還有某某這樣的名人都是無神論者”的
消息,也常常被中文網上的反基人士(方舟子等)拿來為無神論“壯膽”。霍文
舉了幾個流傳較廣的 “名人”的例子,指出事實上這些人是否算得上是真正的
無神論者是大可懷疑的,其中有的只是“反教”(批判教會,教徒,宗教),有
的是象羅素那樣的“不可知論者”/“懷疑論者”,但他們其實都不是真的相信
“上帝不存在”(即斷然否定上帝的存在)的徹底的(極端的,“原教旨主義
的”)“無神論者”,有的甚至是站在“自然神論”或者基督教本身的立場來批
判有神論的宗教(如基督教)。我想到自己在中文網上講“反教”與“反基”,
“懷疑論者”和“無神論者”等等的區別,也算講了好幾年了,很多人好像還是
不清楚其間的區別,看到這一節不免一邊微笑,一邊苦笑。
接下來霍文對無神論者提出了純粹理性層面的挑戰:你能證明上帝不存在嗎?
既然要講理性,無神論者不也需要證明上帝不存在嗎?無神論者不是宣稱科學的
進步已經證明有神信仰的不理性嗎?19世紀以來科學主義(包括達爾文主義)不
是已經成為西方學術思想的主流,把任何超自然的神明的存在都自動剔除於學術
界/科學界之外了嗎?無神論者既然堅持理性主義的立場,那這個“證明”的利
刃應該是雙面的。
相信上帝存在的人(不僅僅是基督徒)也有很多思想敏銳非常理性的人,他
們也可以對無神論提出理論性上的挑戰,無神論者為什麼只能懷疑別人的信仰,
而不能懷疑自己的懷疑?無神論者為什麼就可以免於“證明的負擔”?
實際上,就算以科學而論,20世紀的一些新的科學發現也許跟一般人想象的
相反,更支持某種“上帝”的存在--儘管這個“上帝”不一定是亞伯拉罕以撒雅
各的上帝,甚至不一定是任何形式的宇宙主宰,儘管用諸如天文學物理學關於宇
宙的新的科學發現來“證明”上帝的存在也可能會有漏洞和謬誤。但是“上帝不
存在” 的證據又到底在哪裡呢?真有人完全靠理性成功地“證明”了“上帝不
存在”嗎?
照霍爾特本人看來,真正在理性上有效的“上帝不存在的證明”只可能有兩
種。一種是用邏輯質疑上帝觀念的自洽性,比如用“上帝能不能造出他自己也舉
不起來的石頭?”來挑戰上帝的“全能”;另一種是用邪惡(和苦難)的存在來
證明上帝不可能存在的“邪惡/苦難論證”。對第一種論證,霍氏簡略地指出這
個基本上是哲學性的問題古往今來已經有過很多的爭論,而結果最多可以說是沒
有定論,也就是說這個論證並非是公認有效的一個“上帝不存在”的論證。霍氏
認為第二個論證是難度更高的一個挑戰,然而他同時指出“邪惡/苦難論證”可
以用 “自由意志”予以反駁:又要上帝給我選擇甲(善)或者乙(惡),又要
上帝負責保證我會選擇甲(善)而不是乙(惡),這本身就是自相矛盾不合邏輯
的(霍氏提到Notre Dame大學一位哲學家在普林斯頓就此題目的演講作為例證)。
所以其實這兩個論證都並不完全,在邏輯上並非是充分的。
對那些極端的無神論者來說,上帝的不存在無法證明的事實是不會動搖他們
的信仰的--因為那是他們的“信仰”。他們會辯解說上帝的存在也同樣無法證明
(他們在這一點上也是對的)。這些極端的無神論者也許很有名,但是(在美國)
畢竟是極少數。對絕大多數的一般人而言,霍氏認為真正合乎理性的選擇只有有
神論和不可知論(上帝的存在既不能證明,也無法證偽,所以無法在理性上判定
真偽)。
對基督徒來說,認識“上帝不存在的證明”的缺陷當然是有意義的,而其有
意義並不僅僅是因為對“護教”有幫助。霍氏舉的那兩個經典的論證,也是網上
基督徒跟非基督徒討論信仰會經常反覆碰到的FAQ。基督徒對這兩個質疑都有認
真理性的回應--儘管象邪惡/苦難這樣的問題就基督教信仰而言確實也有“奧秘”
(上帝沒有啟示到讓我們的理性可以完全理解)的成分。“大石頭問題”的確是
相對簡單一點的一個問題。基本上提問者是自己設計了一個隱含邏輯矛盾的問題,
所以是這個問題本身有問題,而上帝的“全能”並不包含上帝會違背自己的屬性
的可能(上帝“不能”撒謊,
上帝“不能”自相矛盾,等等)[1]。“邪惡/苦難論證”除了連非基督徒也
可能指出的有邏輯上的不充分性,基督教信仰的邪惡/苦難觀更不是沒有話說,
網上已經有不少基督徒有很好的言說[2]。
同時,基督徒也應該對“上帝存在的證明”進行反思。今天的福音派基督徒
都不會再企圖用純粹理性上的論證去“證明”上帝的存在了。但是我們應該了解,
歷史上確實也有不少“上帝存在的證明”。網上曾經有人給大家“科普”過25種
“上帝存在的證明”[3]。這些證明在今天看來沒有一個是邏輯上完美的,然而
在歷史上的當時卻曾經被視為非常成功的證明,而且證明者多為當時最傑出的基
督教思想家神學家,同時也是極為虔誠熱愛上帝獻身信仰的人,如做出著名的
“本體論證”的安瑟倫--“本體論證”直到今天仍然是哲學界神學界還在爭論的
題目,不過基督徒可以放心地相信“本體論證”也並非真的是僅僅靠邏輯在理性
上成功地證明了上帝的存在[4,5]。歷史上這些思想家的努力並非沒有價值(安
瑟倫“以信求知”的理念在今天對基督徒思考“信仰與理性”的關係仍然有很大
的幫助 [6]),然而他們的錯誤,正是信仰受到理性主義的污染的結果。基督教
信仰/聖經清楚地指出人背離上帝墮落的結果,是人整體的/全人的墮落,就認識
上帝而言,墮落後的人的理性是“無知”而“昏暗”的(羅馬書1章),“上帝
的存在可以證明”的立場背後的信仰預設是“人還有能力單單靠着自己的理性認
識上帝”,而這跟“上帝可以被證明不存在”背後的信仰預設同樣是理性主義式
的。理性主義在西方哲學界和思想史上已經被後現代等思想挑戰質疑甚至推翻,
對基督徒來說,我相信聖經的思想和我們的信仰本身就能夠對理性主義有足夠的
批判。“上帝不存在的證明”與“上帝存在的證明”歷史上有不少,今後還會有
更多。“證明”被接受不用得意,今後會有人推翻的。“證明”被駁倒也毫不希
奇--而且駁倒“上帝不存在的證明”不等於證明了上帝的存在,駁倒“上帝存在
的證明”不等於證明了上帝的不存在,這是很簡單而直截了當的邏輯。
“上帝的存在既不能(單單靠理性)證明,也無法證偽”這個事實是否一定
引向不可知論?不是。這不僅是因為人不單單只有理性,而且更是由於上帝不是
沉默無言的一個“命題”。上帝確實已經“說話”,向我們這些被造之人啟示他
自己。這是人類認識上帝唯一的途徑,也是一種令人感動的希望和聖愛。
2002年歲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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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頭:這方舟子的腦袋是亂套
一,他根本沒懂基甸引霍氏文章在說什麼。
二,他自己對公理體系的概念更是胡里八塗!
神的存在(即使不說神的啟示部分)是有神論者的信仰基礎,是公理性的存在,這是理性的!
有神論者用理性證明神的存在的努力都是徒勞的,能被證明的還叫什麼公理?
如果人能用理性證明神的存在,那麼這人比神還神了!他的理性成了神的存在的前提了,這就形成了一種邏輯循環:因為人的理性存在,神的存在才被理性證明,因為神的存在被證明,人的理性被神創造出來的事實才被證明,因為人的理性是被神創造出來的,神的存在才能被人的理性證明,因為神的存在被人的理性證明了,人的理性被神創造出來的事實才被證實,因為人的理性是被神創造出來的,神的存在才能被人的理性證明,因為神的存在被人的理性證明了,人的理性被神創造出來的事實才被證實,因為人的理性是被神創造出來的,神的存在才能被人的理性證明,因為神的存在被人的理性證明了人的理性被神創造出來的事實才被證實,因為人的理性是被神創造出來的,神的存在才能被人的理性證明,因為神的存在被人的理性證明了,人的理性被神創造出來的事實才被證實,因為人的理性是被神創造出來的,神的存在才能被人的理性證明,因為神的存在被人的理性證明了,......
本來不打算停下來了,一直循環到方舟子告饒為止,突然想起來,他要是沒長腦子的話,這金毛獅王的獅子吼功可就是衝着石頭髮了,白扯了!反正聽人講他罈子裡的人盡被他罵白痴弱智了,既然滿罈子都是白痴弱智,那壇主肯定也好不到哪兒去。
要不?他怎麼能說出下面的蠢話來?
"因此,如果你要當一名無神論者(不相信神的存在),並不需要自己去做任
何證明,而只要認為有神論的證明不能令人信服,就行了。"
“有神論的證明”要是真能令你“信服”,你就成真正的白痴了。那是金毛獅子吼功夫,你的小腦袋扛得了嗎?
愣朝人家要公理的證明,就像朝人家要1+1=2的證明一樣,人家拿不出來你就說1+1不等於2了?這就是理性的思考了?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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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難怪舊約詩篇提醒:愚妄人心裡說,沒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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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希臘哲學家伊壁鳩魯的命題談開去
搖頭
有無神論者打出了希臘哲學家伊壁鳩魯的命題來反對基督教:“神不可能既是善的,又是全能的。為什麼這麼講呢?他論證道:神是存在的,惡也是存在的。對於惡之存在,有兩種可能性。一是,神有能力阻止惡,但他卻不願意阻止惡發生,因此神不是善的;另一種可能性是神意欲阻止惡,但卻無能力阻止,因此神不是全能的。”
我們看出這裡的善和惡的判斷顯然是以人為標準的:神為人消滅了惡,神就是善的,否則神不願意阻止惡就是不善的。
說神有能力阻止惡卻不願意阻止惡是沒有依據的。起碼遙投在這裡即可指出一點,神對人類有救贖計劃,為此主耶穌基督為我們上了十字架。人類得救的最終結果就是擺脫惡的捆綁,回歸到至真,至美,至善,至愛的唯一真神那裡去。
是神沒有能力阻止惡嗎?或者說是神沒有能力馬上阻止惡嗎?
神是全能的,沒有神做不到的。
那麼問題出在哪兒了?
問題出在命題上了,這個命題的最大漏洞就是他將惡與人剝離開了,將惡與人對立起來的同時又將善定義在除惡的基礎上。
實情卻是惡與人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人是萬惡之源。神要是想立即消滅惡很容易,只要消滅人就行了。這種除惡的方式,作為人本身你能接受嗎?
神之所以沒有消滅人類以徹底地根除惡的存在,正是因為神是至善,至愛的。只要人類沒墮落到無可救藥的地步,神總是給人以出路。
有一個孩子在玩兒“悶聲大發財”的時候不理會媽媽的愛,愛對他來說是一種妨礙,等意識到自己把穢物排到了褲襠里的時候也沒存着找媽媽解決問題的心,而是拿着沾的一屁股穢物來證明媽媽的愛並不存在。
從伊壁鳩魯之流的身上我們看到了這個頑劣孩子的影子。提出“至善的化身為何與惡並存?”和提出“愛我的媽媽為什麼會允許這麼骯髒的我存在”在認識問題膚淺幼稚強詞奪理方面是等效的。
那孩子也許是出於惡作劇的心理,而部分心剛硬的人卻憑這種邏輯作武器揮舞了兩千多年且有繼承者將這部分幼稚得不能再幼稚的人群標榜成是“思考者”,怎不令人苦笑,搖頭,嘆息呢?
“無神論者”啊,你們從哪方面論不好?怎麼居然抱着伊壁鳩魯的大腿論呢?他那也叫哲學命題?還兩難命題呢!就用這種腦筋論事,什麼題他能不為難呢?要用腦思考,要透過現象看本質,要追根溯源,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答案是有的,不能找不到就搞個一難兩難的結論來矇騙自己。
當你真關心人類的苦難和世間的惡時,探究這苦難和惡的根源應該是很正常的思路,這一切聖經都揭示給我們了,有所追求的人都能從中得到啟迪和智慧。
而我們當中有些人恰恰忽略了這最正常的思路,反而匆匆忙忙地拿人世間的惡和苦難去挑戰神。為什麼?因為他們並不真正地關心人類的命運,他們關心的只是自己的狂妄給自己帶來的卑污的迫害快感。
同樣讀聖經,他們卻得不到神的啟示。怎麼回事呢?難道真象神所說的任憑他們的心剛硬,任憑他們被豬油蒙住了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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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甸:[轉]新雨絲論壇“方迷”的回應
[方迷](新語絲讀書論壇,January 19, 2004 )
商榷一下:說“謊言”有些過了吧?
》所以基甸所謂“霍氏認為”如何如何,絕對是個謊言。
在大段地討論了霍氏的真正觀點之後,說這句話顯得很不恰當。
基甸很可能是不能準確理解霍的觀點,畢竟這些個哲學觀點有幾個
人能弄得清清楚楚?否則你也不必大段地解釋霍的真正的觀點是什
麼了。說他錯了可以,說他在撒謊我感覺不對。除非你能證明基甸
明知道霍的正確觀點是什麼,然後故意歪曲成相反的觀點,否則這
里的謊言說很難成立。
另一個謊言論也很牽強:
》他先是撒了一個關於我的謊言:“在美國的傳媒和網絡上常常會看到
》很多‘某某還有某某這樣的名人都是無神論者’的消息,也常常被中
》文網上的反基人士(方舟子等)拿來為無神論‘壯膽’。”
感覺他這也只是他的真誠的觀點,比如說,象達爾文算不算無神論者,
也許在你看來是一個定論,是一個不值得爭論的觀點,但在他看來可能
正好相反。當然,我也覺得他是錯的,是他在拿‘一些名人也是有神論者’
壯膽,但那只能說他愚蠢和錯誤,要證明他是在撒謊,就得找到他曾經
也承認過這些名人不是有神論者的言論。
撒謊的定義,應該是,明知A是A,卻有意將它說成是B。
如果是將A錯誤地理解成B,即使你千百遍地糾正他是A,但他還是認為
是B,只能說他愚蠢和固執,而未必就是在撒謊。
象基甸這樣頑固不化的基督徒,顯然更可能這些是他愚執的觀點,而不是
撒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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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好!: 方舟子回應
霍氏把自己的觀點說得明明白白,哪裡存在理解有誤的問題?
所有跟貼·加跟貼·新語絲讀書論壇
送交者: 方舟子 於 January 19, 2004 18:05:39:
回答: 商榷一下:說“謊言”有些過了吧? 由 方迷 於 January 19, 2004 09:53:23:
以介紹某人觀點為名,卻捏造與其說得明明白白的觀點
相反的觀點,難道不是撒謊?
我解釋霍氏的觀點,是為了讓沒有看過原文的人知道
霍氏的真正看法是什麼,以便讓大家知道基甸在撒謊,
又不是因為霍氏的觀點有什麼難懂之處。你卻能扯上
“哲學觀點有幾個人能弄清楚”,如此苦心為騙子辯護,
真夠“迷”的。如果有人看到鹿,卻非說他看到的是馬,
你是不是也要跳出來說他不是在撒謊,振振有辭地說你焉
知他明知是鹿卻說馬?鹿和馬的區別有幾個人能弄清楚?
……但是不管你怎樣狡辯,對腦袋正常的人來說,指鹿為
馬就是撒謊。
對懂英文的人來說,下面這句話有什麼弄不清楚的?基甸
能從中讀出霍氏認為有神論是理性選擇,無神論不是理性
的選擇,不是撒謊嗎?
Van Inwagen concluded his lectures by saying that although his own belief in God was not based on reasons he could state, no one had provided a particularly good argument for supposing it was irrational. By symmetry,if you just happen to be of an atheist kidney, like Katha Pollitt and Christopher Hitchens, or indeed Marlon Brando and Jodie Foster, no theist will be able to convict you of irrationality, ei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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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方舟子《為上帝撒謊成性》
基甸
(2004-01-18)
“科學無神論”網站的“學術爭鳴”欄目幾天前曾經刊登了我在2002年寫的
《“上帝不存在的證明”與“上帝存在的證明”》一文(以下稱甸文)[1]。
今天在網上看到方舟子針對我這篇舊帖的“打假”文章《為上帝撒謊成性》
(以下稱“方文”)以後,再到“科學無神論”網站看,我的文章已經被撤
掉了。(方文後面附有我的那篇文章,可惜沒有把參考文帖一同附上。)
方舟子給自己這篇文章起了個很搶眼的題目,“為上帝撒謊成性”。我跟方
舟子“爭鳴”確實已經有一些年頭,現在我跟他沒有機會再在同一個論壇上
“爭鳴”(因為儘管基督徒網友多次“邀請”,方舟子卻不“願意”跟基督
徒在同一個論壇“爭鳴”,而方舟子自己的新語絲讀書論壇又不准“原教旨
主義基督徒”發“傳教”帖)。這篇文章指名對我“打假”,我倒覺得是件
很好的事情(儘管我的文章當然並沒有成心“撒謊”“造假”的問題)。看
得出來方兄對我的文章和我引用的霍爾特的文章(以下稱“霍文”)[2]還是
仔細認真地看過的。雖然方舟子聲稱我的文章“根本達不到[學術爭鳴的]起
碼的要求”,我倒不介意再認真地跟他“爭鳴”和討論一下。
“撒謊”和“造假”這樣的說法,本身是“學術爭鳴”中不應該濫用的的
“誅心”之論。了解方舟子的人都知道他濫用這類“人品攻擊”性的用詞已
經是多年的“習慣”,濫用多了大家也“習慣”了這樣的“語言暴力”。
(方的眾多“論敵”中也有人用同樣低級甚至更加低劣的手法對他“以牙還
牙”,我多次說過,我很不/更不欣賞某些對方舟子進行“人品攻擊”的人,
儘管方舟子自己有些時候也有一些“硬傷”落在別人手裡)。方文雖然也說
“學術爭鳴允許出錯”,但是很多時候方舟子完全分不清爭鳴對方的“出錯”
和“撒謊”/“造假”的區別。
就個人立場而言,我自己(跟很多其他基督徒朋友一樣)是絕對不相信“為
傳教而撒謊也會得到上帝的寬恕甚至獎賞”的。我一貫的立場是基督徒說謊
即使是“出於好意”或“為了傳福音”也是上帝不喜悅的罪。我曾經整理過
網上基督徒關於“基督徒能夠說謊嗎”的討論[3]。對一些在基督徒當中以
訛傳訛的“迷信”,如(方舟子反覆揭批過的)“愛因斯坦是基督徒”[4]
等等,我也一直在網上“闢謠”(方舟子在我和其他基督徒糾正這個說法之
後仍然不斷反覆“揭露”這個“謊言”)。
方文中“揭批”的我的“謊言”,我相信有的是我可能有“出錯”,有的卻
是方舟子自己可能有“出錯”。方舟子所謂的我的“謊言”,一共有三個。
雖然我也知道指控容易解釋難,本着求真求實的精神,我還是逐一回應一下。
第一個“謊言”是指我“在1995年左右。。。聲稱英國著名的科學刊物《自
然》也刊登神創論的論文”。這件事情確實是我九年前初次上網就在ACT跟
方舟子爭論的。儘管我當時是“初出茅廬”,一定出過今天回頭看來可能覺
得是很低級的錯誤,就這件事情而言,我卻只是說了《自然》也刊登過質疑
進化論的人(方所謂的“神創論者”)的讀者來信(不是“論文”)。九年
的時間已經過去了,我手頭已經沒有當時ACT的帖子的存檔,如果方兄手頭有
我當時關於這件事情的帖子(包括後來回他的帖子),不妨貼出來大家看看。
如果我真的說過“英國著名的科學刊物《自然》也刊登神創論的論文”,我
倒是願意重新為自己(多年前)的低級錯誤公開表示“羞愧”並改正。(方
兄已經不是第一次提起這件事情,我覺得有必要澄清。)至於方舟子說我在
此之後“繼續撰寫大量的謊言連篇的傳教文章”,但是他“早已失去了繼續
揭露[基甸]的興趣”,我想說的是第一我在“初出茅廬”以後直到今天確實
寫過相當不少的關於基督教的文章,其中有相當部分是回應和反駁方舟子和
其他“強無神論者”(我所謂的“原教旨主義無神論者”)的,這一部分的
文章都可以在“駁方集”中[5]看到,歡迎大家去看看是否是像方舟子說的
那樣是“謊言連篇”。第二在ACT之後我跟方兄至少在南開BBS聖經板和宗教
論壇等論壇上有過直接的“交鋒”,“駁方集”中也有當時帖子的存檔,所
以至少在那個時候(1996-2000年左右)方兄對“繼續揭露”基甸還是很
“感興趣”的。對我自己來說,儘管有不少基督徒朋友認為方等反基人士的
反基文章“已經沒有什麼影響”而且“沒有討論價值”,我自己卻不那麼認
為[6]。我一直在關注包括新語絲在內的反基文章,並且有繼續有不少回應[5]。
方舟子所謂的第二個我的“謊言”,是我在甸文中所說的“反基人士(方舟
子等)拉名人為無神論者壯膽”的事情。“拉名人壯膽”的說法當然有很多
主觀性的推斷在裡面(而且我是借用方舟子一直用來批判基督徒的說法),
不過我這麼說當然是有一些根據的。方舟子自己除了“多次撰文證明達爾文、
愛因斯坦以及絕大多數傑出的科學家都不信神”,也曾經“多次撰文證明”
林肯華盛頓富蘭克林等美國歷史名人和其他一些名人是“無神論者”,這些
“證明”本身有一些“硬傷”,比如當年我在宗教論壇跟方舟子爭論“美國
政史名人的信仰”的時候就指出過一些他的錯誤(當然他並沒有因此“覺得
有絲毫的羞愧、悔改”),我當時就說過他是“拉名人壯膽”[7]。今天我
仍然這樣認為。無論如何我有這樣的個人的看法根本不存在什麼“撒謊”的
問題。
第三個“關於霍氏的謊言”,撇開“謊言”的“誅心”論斷,方舟子倒是真
的在甸文中找到了一句可能有漏洞的話。我在甸文原帖中說“對絕大多數的
一般人而言,霍氏認為真正合乎理性的選擇只有有神論和不可知論(上帝的
存在既不能證明,也無法證偽,所以無法在理性上判定真偽)”。我重新仔
細讀了霍文,霍氏自己的確自稱是相信有一位“100%的善意,80%的全能”的
上帝的有神論者(我不認為他是在“開玩笑”),霍文的主旨也確實是“上
帝的存在既不能證明,也無法證偽,所以無法僅僅依靠理性來判定真偽”。
我的“霍氏認為”的推論主要根據的是霍文最後總結的三種可能的“神學選
擇”(theological options),即(1)你可以像霍氏自己一樣相信宇宙萬
物有一位“100%的善意,80%的效率”的“存有”(“上帝”)在掌管(有神
論);(2)你可以同意邏輯實證主義者的看法,即“上帝存在”就認識論而
言是沒有意義的,所以既無所謂真,也無所謂偽(不可知論);(3)你可以
做一名“唯一神教派的基督徒”(Unitarian--我這裡引用的是英漢字典上的
翻譯--當然還是有神論者)。所以霍氏的三種可能的“神學選擇”其實是兩
種有神論加上不可知論,“強無神論”不在霍氏的options之列。儘管如此,
我還是意識到甸文原帖中的“霍氏認為”一語可能(因為表述得不好)有不
夠忠實於霍文原意的問題。另外“真正合乎理性的選擇只有有神論和不可知
論”這句話我本來是想說(除了極少數的“強無神論者”)對絕大多數的一
般人而言,可能的理性的“選擇”(如霍文用的"options"一詞)要麼是有神
論,要麼是不可知論,但是我的確表述得不好,可能造成一些混亂。方文指
出這句話的問題,還是有一定道理的。在此我為自己說法的不嚴謹表示道歉。
我已經對甸文的這一句做了修改(切實的改正)。甸文的主旨,即借霍文之
題“發揮”,對“上帝不存在的證明”與“上帝存在的證明”這個議題進行
的一些論述,仍然保留。儘管除了“謊言”的“誅心”以外,方舟子從甸文
中僅僅挑出一句有漏洞的話進行批駁也可能有“只攻一點,不及其餘”的問
題,我仍然要在此對方兄認真的批評指正表示感謝。
因為篇幅的關係,對方舟子對霍文的批判我只順便簡單提一下。方舟子提到
兩點霍文的“缺陷”:一是霍氏的定義與英語詞典不同,二是用“自由意志”
為邪惡/苦難論證“辯解”只適用於人禍而不能解釋天災。對前者我一直很
不“欣賞”方舟子把字(詞)典當“聖經”的做法,字(詞)典都是人寫的,
一定也有其“信仰先設”的,搬字(詞)典來爭論信仰的問題,本身是有問
題的。對後者我只簡單提兩點(1)“自由意志”的論證並非辯駁邪惡/苦難
論證的唯一的論證[8];(2)按照基督教的信仰,人用“自由意志”背離上
帝的結果,不但是人的墮落和受詛咒,也“連累”宇宙萬物受到詛咒。其它
的辯駁大家可以參考搖頭兄等的帖子。
方文中提到的幾個“網上頗為著名的(職業)傳教士”實際上都不在網上,
只是在網上能看到他們的文章,而且這幾位也不都是“職業傳教士”,除林
獻羔(方文誤為“林羔羊”)是住在廣州的老傳道人以外,里程以前是科學
工作者,“全時間”出來傳道不久(傳道人不一定是“傳(宣)教士”),
錢錕是生物學教授,微言我不太清楚,但好像也是一個科學工作者。我自己
倒是常在網上,不過我只是一個一般的“平信徒”,個人的職業也是科學工
作者。不過方舟子提名的這些人(包括我自己)倒是都是基督徒。對方舟子
的“揭露”文章,我希望我們用真正實事求是的態度對待,有錯就改,沒有
可以“反批判”,但是完全不用“護短”,因為上帝要我們“用心靈和誠實
(真理)”敬拜他傳揚福音。正如加爾文所說,“假如我們相信,上帝的靈
是真理惟一的源泉,那麼不管真理在何處顯明,我們都不應該拒絕或藐視,
要不然我們就是侮辱上帝的靈了。”如果真理籍着上帝的“普遍恩典”(common
grace)在方舟子等的“基督教批判”中顯明,我們同樣不應該拒絕或藐視。
我們都是有限的人,難免都有出錯的時候,基督徒認真對待方舟子等的批判,
可以幫助我們“有錯必糾”,服膺真理。
參考文帖:
[1]基甸《“上帝不存在的證明”與“上帝存在的證明”》
http://godoor.net/jidianlinks/holt.txt
[2]Jim Holt,"The Atheist Christmas Challenge--Can you prove God doesn't
exist?"
http://slate.msn.com/default.aspx?id=2075653
[3]對話《關於“基督徒能夠說謊嗎”的討論》
http://noah.ccim.org/archive.nsf/0/aa3bd3330b6bb76a8525689d006d0ba1
[4]對話《愛因斯坦是不是基督徒?》
http://noah.ccim.org/archive.nsf/0/8fd42efb8a44d1f48525693e006d8a3d
[5]“駁方集”
http://noah.ccim.org/htdocs/archive.nsf/BoFangJi?OpenPage
[6]參見基甸《又見“科學,迷信,宗教”之爭》
http://www.godoor.com/article/list.asp?id=1125
[7]基甸《回應方舟子關於“美國政史名人的信仰”的網帖》
http://noah.ccim.org/archive.nsf/0/e06d0f39da984e21852568ff0006f6df
[8]參見“上帝與苦難”專題網頁
http://godoor.net/jidianlinks/kuna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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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甸: 昨天晚上熬夜寫的,請大家幫忙把把關,檢查一些還有沒有漏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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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頭: 基甸兄耐心平和的辯論文風實在令人佩服,我對他的偏執狂妄“弱智”貼子實在是不耐煩了。他文中還有一處致命傷,是我說他對基甸兄的帖子根本沒有看懂的原因。
他的原文:“這個謊撒得相當弱智,只有不知理性為何物的人才能撒得出來:有神論和不可知論在邏輯上互相對立,非此即彼,怎麼可能都屬於“合乎理性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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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tian: 基甸兄寫得有理有據有情,用心良苦我也經常上新語絲。那裡的反基文章幫我帶着問題學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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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嘴的: 無聊,什麼時候讓上帝出來顯個靈,不就解決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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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 您如何認識那位與大家冒昧平生的上帝呢?
即使他今天向您顯現?
Without a prior understanding or foreknowledge of anything about God, someone that we are yet to meet in person, how on earth can we discern the heavenly being? And discern by what faculty at our disposal? Furthermore, what critera are fitting for the revelatory being to be rightfully called GOD?
Unless, of course, we are convinced a priori that God has,in his condescending way, "revealed" something about himself through human prophets in human history as written in the Holy Bible.
But on what account we mortals can begin to trust that the Almighty God has indeed left his marks traceable and discernable?
Mind you go back to square one with me for a moment? Do you believe in the proactive and preemptive revelation of God if there is a Creator God?
If you answer NO, may I ask you on what basis you lay such a hopeless and daring claim?
I answer a resounding YES! My basis? Just look at the person of Jesus Christ of the early part of the first century.
Investigate about Jesus Christ and you shall know the truth. And the truth shall set you f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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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puts: 說基督徒《為上帝撒謊成性》實在過分。謊言被重複一千遍就成了真理。基督徒看到對基督教有利的文章,自然會相互傳播,而不會花時間,花精力,去證實對錯真偽,甚至根本不會想到要去證實對錯真偽。其實絕大多數基督徒並不會誠心撒謊,而是在無意中傳播謊言,而他們自以為那是真理和事實。當然有極少數的基督徒會有意撒謊,比如:里程和遠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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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督徒: 別為跟那人囉嗦累着了,那人是不會聽的。多為他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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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回應:且看基甸是如何試圖以新謊言掩蓋舊謊言的
送交者: 說得好! 2004年1月19日17:35:42 於 [彩虹之約]http://www.bbsland.com
回 答: 回應方舟子《為上帝撒謊成性》(初稿) 由 基甸 於 2004年1月19日09:11:55:
且看基甸是如何試圖以新謊言掩蓋舊謊言的
所有跟貼·加跟貼·新語絲讀書論壇
送交者: 方舟子 於 January 19, 2004 20:44:58:
基甸寫了篇回應,如此為自己辯解說:
> 第一個“謊言”是指我“在1995年左右。。。聲稱英國著名的科學刊物《自
> 然》也刊登神創論的論文”。這件事情確實是我九年前初次上網就在ACT跟
> 方舟子爭論的。儘管我當時是“初出茅廬”,一定出過今天回頭看來可能覺
> 得是很低級的錯誤,就這件事情而言,我卻只是說了《自然》也刊登過質疑
> 進化論的人(方所謂的“神創論者”)的讀者來信(不是“論文”)。九年
> 的時間已經過去了,我手頭已經沒有當時ACT的帖子的存檔,如果方兄手頭有
> 我當時關於這件事情的帖子(包括後來回他的帖子),不妨貼出來大家看看。
> 如果我真的說過“英國著名的科學刊物《自然》也刊登神創論的論文”,我
> 倒是願意重新為自己(多年前)的低級錯誤公開表示“羞愧”並改正。
下面是基甸當時說的原話:
“顯然神創論的東西NATURE一類的刊物上也有。建議感興趣的朋友兩邊的東西都看看免得迷信盲信。”
“我在神創論網頁上SEARCH了CREATIONISM:BIBLOGRAPHY,有幾篇是NATURE和SCIENCE
上的文章(括號內是TOPIC)。至於如果不合舟子“神創論文章“ 的 ”底線“,
就只有抱歉了。(我手頭沒有這兩本刊物]。
Nature, v. 292, p95-96 (Creation)
Nature, v. 248, p168-172 (Taxonomy)
Science, v. 231, p830-833 (Carbon 14)
Science, v. 247, p838 (Australopithecines)
... (also check out the website below)”
注意基甸一直說的是“東西”、“文章”,而且還正兒八經地
列出論文文獻。我跑了一趟圖書館,查出他列舉的四篇“文章”,
第一篇是封讀者來信,其他三篇是進化論的論文,戳穿了其謊言。
現在他居然說他沒有說是論文,而且把我說的“讀者來信”歸
到自己頭上,還要以受害者的身份出來“澄清”,這不是撒謊,
是什麼?
基甸又說:
> 我的“霍氏認為”的推論主要根據的是霍文最後總結的三種可能的“神學選
> 擇”(theological options),即(1)你可以像霍氏自己一樣相信宇宙萬
> 物有一位“100%的善意,80%的效率”的“存有”(“上帝”)在掌管(有神
> 論);(2)你可以同意邏輯實證主義者的看法,即“上帝存在”就認識論而
> 言是沒有意義的,所以既無所謂真,也無所謂偽(不可知論);(3)你可以
> 做一名“唯一神教派的基督徒”(Unitarian--我這裡引用的是英漢字典上的
> 翻譯--當然還是有神論者)。所以霍氏的三種可能的“神學選擇”其實是兩
> 種有神論加上不可知論,“強無神論”不在霍氏的options之列。
霍氏是如此說的:“對其他任何人來說,看來有三種神學選擇……”
(For everyone else, there would appear to be three theological options.)
這其他任何人,指的是上文說的有神論者和無神論者之外的人。也就是說,
在霍氏看來總共有五種選擇。基甸隱掉“For everyone else”一語,聲稱
霍氏認為只有三種選擇,進而又斷言無神論不在選擇之列,這不是撒謊,
是什麼?
另外,Unitarian是基督教中的一個異端,反對三位一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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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ccerfun: “說得好!”老兄,請把方博士請來如何?方舟子既然那麼牛,也該知道彩虹是基督徒論壇,倒是顯一下真身,讓大家開開眼。在彩虹跟基甸大戰三百合,一定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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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le: 他來也得掂掂要不要用真名.群羊在,獨狼敢肆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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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甸: 你不會是方舟子吧?
搬帖這麼勞累,不如叫方兄自己到這裡來發言?
1。“神創論的東西”:方舟子貼上來的我的“原話”,顯然是從我的幾個不同的帖子裡面抽出來“編輯”在一起的。即使是這樣,我的原話裡面仍然沒有說“論文”(讀者來信是“東西”,也是“文章”)。現在回頭看,值得我慚愧的是當時沒有像方兄那樣認真去圖書館查出那幾篇資料,在不知道那幾篇的具體內容的情況下,我的那幾句話也確實有不確的地方。(我用“澄清”一詞,只是希望“實事求是”的意思,並沒有“受害者”的意思。)
2。:“對其他任何人來說,看來有三種神學選擇……”:霍文只有明確地講“三種神學選擇”,並沒有提到“五種選擇”。我也並非故意“隱掉”“對其他任何人來說”。“其他任何人”指的是上文提到的人之外的人,而上文提到的人,一是為有神論辯護的哲學家Inwagen(他說雖然他的有神論信仰並不建立在他能夠言明的理性之上,卻沒有人能夠令人信服的證明他的有神論信仰是不理性的),二是那些同樣不可能被理性說服的無神論"kidney"--“有無神論脾氣的人”(霍氏對“強無神論者”調侃性的稱呼)。霍氏之所以把上文提到的人排除在外,我理解他的意思是有神論哲學家和無神論"kidney"畢竟是很少數的比較“特殊”的人(不具有普遍的代表性),而“其他人”是指你我這樣的“一般的人”,這些人才是占絕大多數因而也更有代表性的“芸芸眾生”。對絕大多數的一般人而言,可能的“神學選擇”只有霍氏最後總結的這三種。(我在原來的“甸文”中有“對絕大多數的一般人而言”一語,其實還是有一些道理的。)當然我的理解不一定完全準確,我相信跟方舟子討論能幫助我自己和大家更準確地理解霍氏的意思。
我當然知道Unitarian(“唯一神教派”,顧名思義)是反對三位一體的。我用詞典上“唯一神教派的基督徒”的翻譯,本來也只是為了調侃一下方舟子的“字(詞)典教”。“唯一神教派”在“正統”基督徒看來也許是異端(不是真正的基督徒),但是詞典上仍然用“唯一神教派的基督徒”來翻譯,這說明詞典是不能像方舟子那樣當成“聖經”一般盲目崇拜的。(方舟子一直堅持濫用“原教旨主義”等詞,也許也能從詞典上找到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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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le: 打氣.老方路數是在細節上死纏,還是他的人為大字典為'准'(他對它的崇拜比俺們愛聖經有過之無不及,PFPF:)).俺就想啊,那大字典的作者也可以戴上唐僧帽傳教去了.這不已經白得個從不置疑的大徒兒了嗎?
老方在自己罈子上'氣急敗壞'的濫開'白痴弱智'腔,也不想想,他老跟他罵為弱智白
痴的人滋滋有味的對陣,他把他自己的水平星兒定哪兒了?尊重對手人格便是尊重自
己,這句話俺以為實在是普通常識吧?他不尊重對手人格呢?那他以為他在普通常識里
是什麼玩意兒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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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現代: 基甸兄方舟子是很嚴謹的這點的確值得肯定!
方舟子無非是“慕道友”,他雖然讀聖經,沒有聖靈的帶領決不可能讀懂聖經,只會被魔鬼利用,他可能不知道--這就是人的局限性。
認識神是智慧的開始。方舟子僅把自己局限為神創造但“臥在那惡者手下”的世界裡(約一5:19)真是可惜,你看他思維都越來越狹隘了--正如小夫所說:無神論者是沒有想象力的。
最後感謝天父 神給您極大的耐心在網上與以方舟子為首的無神論者爭戰--您是在靠主與大鬼爭戰,以前小夫無非是在靠主得勝幾個小鬼。
我的確認為我們可以幫助方舟子進行學術打假或其他眾人所認為有益的事工,方舟子“追求真理”必定會與主相遇。
最後您分享一下雅各書2:13節“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夸勝。 ”
願神祝福您,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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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ccerfun: 你根據什麼確信【方舟子追求真理必定會與主相遇。】?
【我的確認為我們可以幫助方舟子進行學術打假或其他眾人所認為有益的事工,方
舟子“追求真理”必定會與主相遇。】
我不覺得我們一定要在他的事情上有分,雖然他打假是對的。
你根據什麼確信【方舟子追求真理必定會與主相遇。】?
我們的重點應該是傳講神的道,使人悔改。
如果只是在遊戲規則上下功夫,只是治表不治本。
只要人心向善,敬畏真神,才會從心地不斷約束自己,以至最終脫離罪的捆綁。
雅各書2:13節“因為那不伶憫人的,也要受無伶憫的審判,伶憫原是向審判夸勝。
”
另外,您給這段經文是什麼意思?是指基甸兄對方舟子沒有憐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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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 嘗試從聖經的眼光看滋意抵擋神的人
抵擋神的人是罪人,此其一。
罪人是在魔鬼的奴役之下,是不自由的罪人,此其二。
魔鬼是所有說謊之人的父,消極抵擋神的不自由罪人,是在魔鬼的謊言之下受騙;積極抵擋神的不自由罪人,是積極說謊的罪人。此其三。
積極說謊的罪人,以公義自居去打假,是令人笑話的偽君子(假冒為善的人),是為上帝所不齒的無恥之徒。他的“義行善舉”猶如破爛的衣杉,經不起上帝看。此其四。
要打假,先打自己生命與心靈中的虛假,成為一個被神稱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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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le: 是這樣的,聖經是神的話,神在聖經里明確說了,認識他是智慧的開始.沒有認識他的,有知再多仍是在無智里打轉.知識不是自動等與智慧,尤其人生智慧,更不是狹隘到等於科學獨門知識的累加.如果自以為懂點科學知識就可凌駕人類遠勝於此的智慧之上,實在是一葉遮目,不見泰山.再說了,人類單是知識,就有歷史,政哲,文藝,宗教信仰等等不知多少倍異於科技的領域.以一科學小目去論斷天下所有,何況是如此偏狹的以己口味,極乏公正的刪選打鬥,不是超人就是自以為是超人的一介庸夫,只不過可能比常人多點妄想而已的神經質.俺眼皮子淺,這輩子沒見着過半個超人,電影兒里倒是見過編出來的影子.那可當不得真吧?他啊,離認得神差着十萬八千里呢,別看跟個無心的和尚般,也能念那兩句經, 還是個歪嘴和尚般,好經都念不出好味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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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現代: 簡單回答【我的確認為我們可以幫助方舟子進行學術打假或其他眾人所認為有益的事工,方舟子“追求真理”必定會與主相遇。】我不覺得我們一定要在他的事情上有分,雖然他打假是對的。你根據什麼確信【方舟子追求真理必定會與主相遇。】?
答:耶穌基督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真理只有一。尋求的必尋見。
我們的重點應該是傳講神的道,使人悔改。
答:不能否認方舟子也是人,無非是未悔改的罪人。
如果只是在遊戲規則上下功夫,只是治表不治本。
答:很對。
只要人心向善,敬畏真神,才會從心地不斷約束自己,以至最終脫離罪的捆綁。
答:很對。
雅各書2:13節“因為那不伶憫人的,也要受無伶憫的審判,伶憫原是向審判夸勝。”另外,您給這段經文是什麼意思?是指基甸兄對方舟子沒有憐憫嗎?
答:靠主就已經得勝。勝利者才有憐憫。
抵擋神的人是罪人,此其一。
答:對。
罪人是在魔鬼的奴役之下,是不自由的罪人,此其二。
答:對。
魔鬼是所有說謊之人的父,消極抵擋神的不自由罪人,是在魔鬼的謊言之下受騙;積極抵擋神的不自由罪人,是積極說謊的罪人。此其三。
答:你是否也積極抵擋神?
積極說謊的罪人,以公義自居去打假,是令人笑話的偽君子(假冒為善的人),是為上帝所不齒的無恥之徒。他的“義行善舉”猶如破爛的衣杉,經不起上帝看。此其四。
要打假,先打自己生命與心靈中的虛假,成為一個被神稱義的人。
答:方打假的部分遊戲規則是科學規則,您有時也遵守,如生病了去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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