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與文化
耶穌曾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可十二17)因此,按照聖經的方式,我們應該用“啓示歸啓示,文化歸文化”的方式來處理人類的精神現象。啓示是來自神的透露,自上而下,通過體驗而起作用,所以人們有耳不見得能聽,有眼不見得能看;文化是來自人的創造,自下而上,通過經驗而起作用,所以凡人有耳就能聽,有眼就能看。啓示與文化既然有如此明顯的界限,當然不該混同。
杖唬聳峭ㄟ^文化(如人的語言)去理解啓示(神的旨意),以建立信仰,所以在人的信仰中必定有文化的成分。但是信仰與文化還是有分別的。(謝選駿)
聖經和大自然是神的啟示,因為那是神的直接作品。間接地講,一切都是來自神。但直接地講,只有聖經和神的創造來自神。
老子既不是特殊啟示,也不是一般啟示。只是老子,這一位智者的作品。其中有智慧,但不是神的直接作品。那裡面有十字架嗎?有耶穌的血嗎?有認罪悔改嗎?(謝選駿)不要胡亂聯繫,把什麼都說成是啟示。神的啟示已經完畢,都在聖經里,都在主耶穌身上。我們還要在加點東西在聖經里嗎?非要加上中國我們才滿意嗎?老子既不是特殊啟示,也不是一般啟示,這不是明擺着的嗎?聖經沒有明確說的,我們不要瞎聯繫。弄不好這就是褻瀆神。正如一位弟兄所說,這簡直有點一貫道的味道。
現在亂得很,都要趕時髦。不僅是老子,什麼詩經,屈原的天問,裡面都有人的啟示?那是人對神,人對自然,人對人的探索,是人的智慧,不是神的啟示。我們不要信來信去,連常識都沒有了。
信仰與生活
現在有一個信仰的誤區,認為信仰可以解決我們的一切問題。其實,每件事情都有屬靈意義,但並不是每件事情都是屬靈的。我生病了,這是身體問題。我失業了,這是個生存問題。我怎麼對待這些事情,是抱怨神,還是依靠神;積極努力,還是消極怠工,這是屬靈方面的事。並不是我信神了,就會賺錢了,就會持家了,就成了別人。
信仰的核心是罪的問題。我狗屁都不是,我什麼都沒有,但我可以過一個聖潔的生活。為神作美好的見證,不是在財富,地位,工作,家庭,身體等方面作見證,而是在愛神愛人聖潔方面為神作見證。更不是踢球踢贏了就是為神作見證。
聽說某足球運動員說中國女足走下坡路是因為拜偶像。什麼亂七八糟的。這是個足球水平問題,不是個信仰問題。作為個人,神對該足球運動員有帶領,我承認。但神不會去救一個足球隊。如果是這樣,那巴西,那法國怎麼解釋。簡直是一塌糊塗。信仰成了我們的萬金油了。人沒有信仰不行,但有了信仰並不是什麼都行了。
遠志明弟兄愛神,愛靈魂,愛國。但他的神學是混出來的。他自己也是這麼說的。否則,就不會說孔子是最大的慕道友,老子的道就是聖經的神。說保羅身上的刺就是某種難以除去的罪。是嗎?神會故意讓一個罪停留在保羅身上嗎?到了十字架第一集的馮凱,簡直是一塌糊塗的無以復加。他是在利用神,還是在敬拜神?沒有神,中國一塌糊塗。有了神,中國就萬事大吉了嗎?我們是想救國,還是想救靈魂。如果最高目標是救國,信仰就很容易成為工具。最後不但救不了靈魂,毀壞了教會,而去也救不了國。但如果我們真的救了靈魂,自然會對國家有積極影響。還是讓我們關注靈魂吧!這才是神給我們的使命。抗日戰爭時期,宋尚節牧師去抗日了嗎?他還是在傳福音。因為這是神的託付。神關注的是天上的國,不是地上的國。神關注的是地上的靈魂,不是地上的國。事奉神,是依靠自己的過去,還是依靠新生?是依靠我的學問,我的名聲,還是依靠神的道?保羅說,我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我們知道得太多了,我們關注得太多了。
總之,基督信仰的所關注的是個人靈魂得救,是個人脫離罪。不是組織,而是個人。不是其它任何的東東,就是罪。當然基督徒以個人身份在社會中發揮積極作用,這是當且僅當的。一個重生的人,必然對社會,對家庭,對朋友,對公司有正面影響。但我不可以代表某個組織,涉及什麼經濟發達,什麼民主政體。這已經不是信仰的範疇。我更不能利用傳福音的機會,在神的講台上講這些東西。神的講台是講神的道的,不是要灌輸某種政治理念。傳道人的使命永遠是傳福音,這是神的呼召,是神的託付。
最後:
看十字架,我至少看了五遍了。但感動歸感動,我們還是要對神的道,對神的真理下功夫。不可以為了譁眾取寵而歪曲了神的道。這簡直是抓了西瓜,漏了芝麻。因為讓人得救並且改變人生命的,只有是神的道。“神是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按真理拜他。” 心靈和真理同等重要。而且,傳福音固然重要,但可以用武力傳嗎?可以用虛假傳嗎?可見,傳福音的方式同樣重要。我們不可以為了追求一時的轟動效果,誤傳神的真理。這就成了假師傅。所以馬丁路德說,要逃避作傳道人,就象逃避地獄的烈火一樣。因為傳道人的責任太重大了,這就象醫生,能為了表面上好看不作手術嗎?這是救人還是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