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 |
| 送交者: candle 2004年01月22日08:04:4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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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歐洲的那一隊裡頭,有位足球巨星,他就是匈牙利人普希卡斯。他不但進球最多,也是每場比賽勝利的部署人。 決賽過後時,普希卡斯接受當時一家大報的採訪。他這天興致很好,有問必答。他告訴記者:“我不踢足球的時候,談足球。我不談足球的時候,想足球。” 對普希卡斯來說,他對足球是情有所鍾,足球就是他的生命。這是為什麼普希卡斯能夠成為超級巨星的道理。 情有所鍾可以左右一個人,讓他不顧一切。據說,小說作家薩瑟要是不寫書,或者少讀書,他就周身不舒服。 喜歡打高爾夫球的人,差不多會一天到晚想改進他的球藝。打網球的人,總喜歡拿着球拍到處走,練習拿的方法,鍛煉手力。 嗜好賭博的人,可以為了賭錢傾家蕩產,甚至讓家人挨餓都在所不惜。 嗜酒如命的人,要是不喝酒就活不下去。 愛財如命的人,會一天到晚,挖空心思,賺錢省錢,夜間做夢也在想錢。 真的,一個人對一件事要是不能情有所專,嗜之如命,絕不能成就偉大。他要有成就,必須能夠說:“我活着就是為了這個。” ·一月二十五日·生活(二) 這就是說:我們永不忘記祂的十字架,永不忘記祂為我們所作、所受的。 基督徒佩戴十字架的習慣,其實是非常有意義的,可以讓人永不忘記釘在十字架上的人了,以及祂為了解救人類在十字架上受的苦。 這也就是說,我們永不忘記祂與我們同在。 無論是早上、是正午、是傍晚、是夜間,不分日夜,我們都清清楚楚的知道,基督看顧我們,祂與我們同在。信主的人都會在某一個時候,在生活中某一個特別的場合,感到耶穌基督的同在。我們在禮拜堂,在特別在聚會中,在禱告的時候,會覺得基督與我們相近。但是對真正的基督徒來說,基督是經常與我們同在的。我走路、我工作、我洗碗洗渫、我做粗活的時候,祂都與我們同在,就像我們在至聖所里一樣。 這也就是說,沒有得到祂的同意,我們決不採取任何行動。 我們一生為了各種不同的動機而行動,或為名,或為利,為了生活舒服,為了安全或者一種萬丈雄心,敢可以為了自我保護,我們採取行動。基督徒無論做什麼事,只為了一個目的,就是得基督讚許。要是我們作行動的決定前,把每個決定、每句話、每個思想,都放在耶穌基督的面前,取得祂的同意,不但我們的行動會大大不同,我們的生活也會有新的樣式,新的姿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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