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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善美講座學習心得(續)
送交者: 純彩 2004年01月23日08:58:51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真善美講座學習心得(續)

7.怎樣道歉?

不要以為事情很小就用不着道歉。一根細木條如果放在眼皮底下看,會好像梁木一般粗。自己以為的細木條,在被冒犯的人眼裡興許就是梁木。

道歉要足夠的誠心,‘好吧好吧,算我錯了’的方式就不行。也不能說‘以前我若有得罪你的地方,請你原諒’,太泛泛,態度上還有點居高臨下,也不好。當然更不能說:‘那一次是我不對,但是你也有問題呀’。這樣的道歉不會達成預期的效果,更別指望別人會原諒。我的經驗是,不吵起來才怪呢。

誠心的道歉大半都會獲得原諒。如果沒有的話,也要體諒別人。


8.老大,老二和老三

一般來說,排行老大的孩子更能回應權柄,不過要是他叛逆起來,也往往是最叛逆的孩子。老二則更具競爭性,更需要被接納;假如他覺得沒有被家裡人接納,他就會出去尋求別人的接納。老三則個性獨立,善於交際。

想起我和我妹只差一歲,小時候為了新衣服和好吃的沒少吵架。我覺得自己大一歲,自然是懂得多些,免不了要妹妹聽從我。一直到一天,我吩咐妹妹做什麼,她忽然大喊,我才不呢!你以後少管我!我被她那堅決和憤怒的表情嚇着了,倒是真的不再敢管她了。先生排行老二,上面有個大他三歲的哥哥。他也是說從小就煩哥哥管他,甚至於長大以後,不願意服從任何人的管教。大概是小時候做下的後遺症吧。

孩子對父母是否偏心非常敏感。有個朋友,大女兒7歲,小兒子3歲。每當小兒子犯錯挨訓的時候,大女兒一定問‘媽媽,現在你喜歡我還是喜歡弟弟?’另一個朋友的老二(兩歲半)在媽媽教訓姐姐(四歲半)的時候,會討好的說:媽媽,我就不會那樣。我小時候父母老叫我讓着妹妹,一般的東西都是平分了,但是遇上不可分的,我就知道那會是妹妹的。小時候為此耿耿於懷,吵架的時候會說:爸爸媽媽不生你就好了,只有我一個孩子,什麼都是我的!妹妹就回嘴說:不生你才好呢!

有時我們問Andrew想不想要個弟弟妹妹?不到三歲的他回答得很乾脆:不要!哎,估計以後我有的功課要學了。

夫妻關係不和睦的家庭,孩子中容易出現某個為媽媽最寵的,某個為爸爸最寵的,甚至於祖父母最寵的孩子。結果是孩子們之間的不調和。


9. 為主受苦,還是自找苦吃?

講座舉了一些宣教士的例子,在他們所受的苦中,高維理認為只有一小部分是真正的為主受苦,其他的可算是自找苦吃。由此聯想到我們所受的苦,更可能是自找苦吃了。旁人只看到表面現象,或者只聽到一面之詞;只有當事人自己心裡最明白。我想以後我要謹慎為自己或者別人叫屈了。

(我剛剛學完前三個原則,等全學完了再來跟大家分享)


附錄:真善美講座教導的七項普世通用的生活原則
1.設計的原則:明白神造每一個人和物,以及我生活中的各種關係,都有他特殊的目的,因而過一個與這些目的相融合的生活。
2.權柄的原則:認識神透過人的權柄來達成他的目的,並籍此給我保護,指引和供應。
3.責任的原則:明白我需要為自己一切的意念,言語,行動,態度,與動機向神負責,並卻需要處理乾淨過去一切冒犯神和人之處。
4.受苦的原則:樂意接受神的管教,以及生命中的愁苦和傷痛,作為成熟及未來成為領袖的必要條件。
5.所有權的原則:清楚知道我所擁有或未來將擁有的都為主所託付,必須用以榮神益人。
6.自由的原則:享受行正事的意願及能力,而非爭取特權去為所欲為。
7.成功的原則:將神的話語充滿我心,使神照他話語中的智慧引導我做每日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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