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貼大原則(新增第七條) |
送交者: 火鴿子 2004年01月26日10:15:5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1.淫穢情色貼(貼子內容,標題,筆名均在管理範圍內) 2.商業用途貼(指純粹廣告貼) 3.政治炒作貼(包括煽動種族歧視和地域歧視的以及煽動政治仇恨的貼) 4.灌水擾亂版面貼(比如,到處跟淫詞穢語扔髒彈以及沒有討論誠意的大量口號貼) 5.人身攻擊貼(對侮辱對方家人的堅決刪除,其餘,酌情刪除) 6.容易引起法律糾紛貼 7.根據網絡實踐,為防止冒用ID給人們造成的混亂,今後凡是已註冊的ID,其他網友不可利用簡繁體字或大小寫英文字母的差別或其他不易辨別的些微差別,模仿重複註冊。對上述冒牌ID所發的帖子,版主將予以全部刪除。判別是否冒用了別人ID的權利在版主,感到受了冒用ID侵害的網友本人也可以投訴。 版主沒有義務對被刪之貼存檔以應付投訴。如對版主刪貼有意見,作為證據,自己應事先負責原貼的備檔。如沒有原貼的提供,版主有權不回答質疑,為不侵占版面,對此類質疑在保留一段時間後予以刪除。 屢刪不改的,申報萬唯網管查封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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